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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妻有喜,上司老公请回家-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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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筝下意识地随着声音看去,顿时就愣住了……崔卓?
    没错,那小男孩儿正是被崔卓抱在了怀里,他也正一脸震惊地看着文筝。
    文筝先是一怔,随即脸色大变……崔卓什么时候站在她身后的?他听到什么了?
    该听到的都听到了,所以崔卓才这么震惊,看看文筝,再看看晴晴,崔卓难以置信刚才自己听到的……这个洋娃娃般的小女孩居然喊文筝“妈妈?”
    “文筝,这是……你的……女儿?”崔卓这张犹如雕塑般的脸庞上写满了惊异,还有几分复杂的神色在眼底。
    崔卓是文筝的朋友,她此刻也不想隐瞒什么,因为他是崔卓,不是翁杭之,她可以更坦然一些,既然都这样了,不如就说出来。
    “是,师兄,这是我的女儿,叫晴晴。”文筝牵着晴晴的手,低头对女儿说:“宝贝,这是妈妈的朋友,快叫崔叔叔。”
    晴晴嘻嘻地笑,奶声奶气地喊:“崔叔叔。”
    崔卓现在脑子有点混乱,好不容易从这惊爆的事实里回过神来,他那双梦幻般的蓝眸里浮现出一缕疼痛……原来文筝有孩子了,怎么从没听她说过呢?孩子的父亲是谁?文筝什么时候结婚的?
    文筝看得出来崔卓的困惑,她并不想被人误认为是在欺骗什么。
    “师兄,晴晴是我的孩子,但我并没有结婚。”
    “什么?”崔卓心头猛地一震,想不到文筝居然是未婚生娃?
    心痛是一回事,但此刻崔卓更多的是愤怒!
    “是谁?是哪个男人狠心抛弃你和女儿的?文筝,你告诉我!”
    题外话:
    先发一章4千字,下一章还在写,稍后就传

☆、108:抓到凶手

海洋公园里随处都是可以坐下来休息的地方,文筝和崔卓带着俩孩子,选了个树下的荫凉处坐下来。
    今天的事,带给崔卓太大的震撼,心里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似的。他是带外甥来玩,因为他妹妹妹夫都去出差了,外甥才五岁,由爷爷奶奶带着,总是吵着要来海洋公园,正好今天他休假,就把这个小家伙带来玩,没想到会碰到文筝。
    更没想到的是,文筝还有个美美的萌萌的小公主。
    文筝把心里憋了很久的秘密都对崔卓讲了,他才知道原来文筝和晴晴不是被谁抛弃的,而是五年前某一个晚上所留下的后遗症。
    但晴晴这孩子聪明活泼,是个可爱的小天使,文筝看来很爱晴晴,可这与爱情无关,单纯只有母爱。鉴于这一点,崔卓才没那么气恼了,很快就冷静下来,心里迅速有了决定。
    文筝没有结婚,她还带着个孩子,生活不易,她这么好的女人应该值得男人去爱。他不介意文筝有孩子,他也喜欢晴晴,那么乖巧的萌娃,谁能不爱?
    崔卓能这么快就转过神来,并且依旧对文筝的喜欢不减,这跟他从小受的教育和生活环境有关系。他是个混血儿,在M国生活读书十年,剩下的时间才是在中国。在他的观念里,爱情是纯粹的,没那么多门当户对和附加的条件,就算文筝有女儿,也不会影响到他对文筝的感情。只要是自己真心喜欢的就会去努力追求,其他的东西都不重要。
    “文筝,这些年,你受的罪不少,我现在才知道,你以前在医科大读书的时候为什么中间有段时间是休学的,原来是为了生孩子。”崔卓温润的眼神就像是春天的暖阳,包容和关心,都能让人莫名的感动。
    文筝很庆幸自己有崔卓这个朋友,他没有瞧不起她,没有责怪她以前的隐瞒,他还在心疼她,这怎能不让人感动呢。
    “师兄……我……”
    “好了,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看我像是小气的人么?再说了,晴晴那么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以后你带孩子如果忙不过来,可以找我,我可是有带孩子的经验。”崔卓这话到很实在,他外甥只比晴晴大一岁,并且很粘他,他确实很有带孩子的心得。
    文筝不禁轻笑说:“晴晴有点顽皮,我怕你会被她惹得头疼。”
    “小孩子顽皮一点也是正常的,晴晴没上过幼儿园却比同龄的孩子更聪明,这是老天爷给你的恩赐。”
    “是啊,晴晴是我的宝贝,虽然说我是孩子的妈,但是有了晴晴之后,才是我真正成长的时候。”
    “过几天我们带晴晴去花海吧?”
    “花海?嗯……好主意。”
    晴晴对于崔卓很好奇,蓝色眼睛的人,她只在电视里看过,这是第一次见到真人版的。
    晴晴站在崔卓身边,仰着小脑袋盯着他,嘴里在小声嘟哝:“好漂亮的眼睛……”
    崔卓被晴晴这么一夸,显得心情大好,手一伸,顺势将这小身子捞在怀里。
    晴晴正好可以用手去摸崔卓的眼皮……
    “叔叔,为什么你的眼睛跟我们的不一样呢?你跟我家团子的眼睛很像。”
    “团子?团子是谁?”
    “是我的猫咪……”
    崔卓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逗趣地说:“那晴晴觉得,叔叔会不会是一只猫咪变的呢?”
    晴晴顿时瞪大了眼睛,圆滚滚的眸子看着崔卓,伸个脖子瞧瞧他身后,然后嘻嘻地笑:“叔叔才不是猫咪变的,叔叔没有尾巴……”
    “这……”崔卓忍不住在晴晴脸蛋上亲了一下:“真是个聪明的小公主!”
    晴晴一下子脸红了,肉乎乎的小手指摸着刚被亲的地方,稚嫩的声音说:“妈妈说的,不可以让男生亲。”
    这小眼神儿,真是太有趣了。
    崔卓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窘迫地看着文筝,而文筝这捂嘴偷笑,很少见到崔卓这样尴尬的表情,她得好好欣赏一下。
    两个大人两个小孩,玩得开开心心的,忘记时间的流失,一会儿就快要到6点了,该吃饭了。
    一起走出海洋公园,文筝也有些疲累,晴晴已经在崔卓怀里,耷拉着脑袋,看样子有点困。
    “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然后我送你们回去。”
    “好……”文筝边说边跟在崔卓身后,要去对面马路,他的车停在那边。
    崔卓抱着晴晴,身边还跟着外甥,而文筝走在稍后的位置。
    这时候洋海公园门口的人已经不多了,一个穿黑色衣服戴着网球帽的男人正从文筝身边经过。
    蓦地,崔卓听到身后传来文筝的怒吼:“抢劫啊!”
    崔卓急忙回头看去,只看见文筝追着一个男人而去,那速度,简直就像是飞毛腿。
    文筝的包被抢了?
    崔卓这急啊,但两个孩子在这里,他不能走开,但又担心文筝出事,赶紧地把孩子带上车,朝着前边那条路开去,希望能遇到文筝。
    那个抢包的贼,这辈子都没遇到过这么彪悍的女人,对他穷追不舍,跑得比男人还快。
    “M的,太背了吧,怎么遇到个女疯子,至于这么拼么?”这男人心里痛骂,脚下还不停在跑,但他的体力有限,跑步更不是强项,后边的女人已经追上来了!
    “站住!把包还我!”文筝高喊着,敏捷的身体直冲而去。
    追到一个巷子里,男人实在跑不动了,感觉快要断气,而文筝冲过来,照准他腰部狠狠一个飞腿!
    “嗷——!”男人哀嚎,一个酿跄摔在墙角,苦着脸,举着包,只差没哭出来了。
    “姑奶奶饶命,包还你,还你!”男人嘴上求饶,心里却在咒骂,怎么会有这种女人?这是传说中的女汉子吗?
    文筝一脸都是汗,刚才跑得太激烈,可她还是撑下来了,怪只怪这个人运气不好,遇到一个专业的私家侦探……没点底子,敢开侦探社么?追人这种事,文筝最拿手了。
    文筝没多话,先看看包里的东西少没少……
    这个倒霉的男人一手按着自己的腰,慢慢站起来,感觉还是疼,一双怨毒的眼睛望着文筝。
    “瞪着我做什么?还不滚?”文筝一声呵斥,凌厉的目光扫过去,气势逼人。
    好吧,这男人不得不承认,自己遇到的不是个女汉子,而是一只母老虎。
    腰被文筝给踢得生疼,男人嘴里骂骂咧咧地转身走了,可刚才走两步,却被文筝叫住。
    “回来!”
    男人无奈地回头,文筝仔细打量着他,试探地问:“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废话,你刚才追了我一条街,怎么没见过?”
    文筝无暇理会他的态度,她只是感觉这人有点面熟。
    “没事了吗?没事我走了,真是的……劳资今天时运不济,遇上你这么个女煞星……”
    这时,文筝脑子里忽地灵光一现,她想起来这人是谁了,就在前几天,她见过这个人!
    文筝来不及多想,猛地窜上去,一把拽住男人的胳膊,将他押住,面朝墙壁……
    男人又是一阵呼痛,杀猪般的叫声,使劲挣扎,但先前文筝已经踢到他的腰,他算是负伤了,现在还疼着,哪里是文筝的对手。
    文筝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私家侦探,她可是曾跟武馆的师傅练过几天的,寻常男人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神经病,你快放开我!M的死女人你发疯了吗!”
    “嘿嘿,想跑?没门儿。”
    “啥?”这男人一听就慌神了,口气陡然急转而下:“包都还你了,至于还要把我送去警局吗?我也是生活所迫才会出来抢东西的。”
    可文筝却丝毫没有放松,反而更加用力押着他,疼得他哇哇大叫。
    “抢包的事,我没打算追究,但是,另外一件事……”文筝没有说下去,她看到崔卓的车了。
    崔卓也看到了她,心急火燎地上前来,一看这架势,顿时愣住了。
    “文筝,这个是抢包的人?你把他制服了?”崔卓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感觉太不可思议了。
    文筝犹如一个胜利的女战士,冲着崔卓挤挤眼睛:“师兄,你车里有绳子吗?把这个人绑上。”
    绳子?
    很快,这男人就被绑住了,嘴里还塞了一块布……
    这天晚上,翁杭之接到了警局的电话,是陈警官打来的,告诉他,唐骏的案子有了突破性进展!砸死杨立波的凶手抓到了,而将凶手送去警局的人,是文筝!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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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激烈碰撞(加更)

就像是冥冥中有注定,文筝在海洋公园门口遇到那个抢包的贼,竟然是她那天在杨立波遇害的地方碰到人。她当时在对面楼里看到这边出事之后,跑过来,刚进电梯那时,一个慌慌张张的从电梯出来的小伙子,名叫周洪宇。
    既然唐骏砸杨立波的那一处不是致命伤,凶手当然另有其人,是谁砸到了杨立波的后脑致使他丧命?当天在那栋大楼里进出的每个人都有嫌疑的,而这个抢包的贼,那天也进出过,文筝想起来了,就不会放他走,当然是送去警局了。
    这做了亏心事的人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心虚,周洪宇在被抓去警局时就知道情况不妙,早就六神无主了,再加上警察连番逼问,周洪宇的心理防线全线崩溃,老实交代了犯罪过程。
    原来,案发当天,周洪宇之所以会出现在那栋楼,他是想去偷窃的。
    可他运气不好,撬了两家的门也没偷到财物,正郁闷之际,他还在寻找下手的机会,就看到林涵家的门敞开着,里边有个男人倒在地上,正痛苦地捂着自己的头。
    那时杨立波受伤并不重,只是被砸得头晕,流了一点血,还不至于会死,可是,他遇到了周洪宇,这是个偷窃的惯犯,并且是个瘾君子,如果今天没有收获,就意味着无法买到需要的毒品。
    周洪宇因染上毒瘾,早就丧心病狂,抢劫伤人这种事经常干,那天见到杨立波受伤,周洪宇脑子一热,第一个念头就是想到机会来了!
    周洪宇是职业偷窃的,身上随时都有手套鞋套,当时立刻套上,走了进去……这也是为什么警方在现场勘查中没发现其他人指纹和脚印的原因。
    周洪宇当即对受伤的杨立波实施抢劫,杨立波被推到在一边,抓起手机就要打电话……实际上他不是在乎钱财,他是想打120救命!
    但周洪宇不知道啊,还以为杨立波要报警,情急之下将地上那碎了一半的花瓶砸向了杨立波的后脑!
    尖锐的陶瓷碎片刺进去,杨立波后脑处流出了腥红的鲜血,躺地上不动了,场面十分骇人。
    周洪宇当时也懵了,发现杨立波没了呼吸,吓得魂不附体,哪里还顾得上抢钱,飞快地离开了现场,在楼下出电梯时碰到了文筝……
    翁杭之听着陈警官说完,他嘴角已经扬起了笑意,不由得感叹,文筝还真是天生就该当私家侦探,是那块料。她超常的触觉和机敏,就是一种难得的天赋。
    这个案子,也因抓到真凶而告破,唐骏当晚就从看守所里被放出来了。
    唐骏有惊无险,免于被起诉,同时也证实了他没杀人,这对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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