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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好看的,快走吧。”我的友人说,彷佛急于离开此地。
“再等一下嘛,这里的棕熊会唱很好听的情歌,我去年才听一半呢。”
我不理会我的友人,迳自绕着巨型铁丝网走,把John抛在后头,几只美洲豹抬起头来,又无聊地把头趴回去睡觉。我一路走到尽头,却发现变电器旁竟有个巨大的铁笼,紧连在铁丝网旁,上头盖着好几层帆布,我觉得很好奇,看看左右无人,于是便走了过去,掀起帆布的一角,里头有什么生物动了一下。
“……咦?”那动物并没有进一步的反应,我猜应该是被打了麻醉药,园方在移动肉食性动物时,通常都会采取一定防护措施。我探头进去,那只动物似乎微抬起头,又无精打采地垂了下去,我试探地叫了一声:
“请问……”
光徐徐地透入铁笼中。我睁大眼睛,趴在铁架上的,是一只狼,正确而言是灰狼,品种类似墨西哥狼,但毛色偏淡,我是第一次看到体型这么大的灰狼,虽然看似精神萎靡,但他静静伏在笼子的角落,竟颇有一股王者的威严。那是只很英俊的狼。
“救救我……”我吓了一跳,我本来以为这只狼大概昏迷了。灰狼的声音低沉而沙哑,黑暗中,那双精亮的眼睛竟然凝视着我,彷佛要猎捕我的灵魂。
“救救我们……”
“天哪!小弟,你在做什么?”
我还来不及进一步和那只狼攀谈,就被人抓着领子拖出帆布。我一回头,原来是个穿着动物园制服的雌性人类,从她的服装看来,她应该是这里的动物喂食员。
“怎么可以随便碰运送用的笼子呢?要是被咬到怎么办?”
“请问……为什么要把这只灰狼送走?要送去那里?”
那位女性好像很惊讶我会问她,露出奇妙的眼神望着我,她看起来和John差不多年纪,一脸风尘朴朴的模样,不过感觉上年轻时应该还满漂亮的。不过老实说我不太会判断人类这种生物的美丑。
“我也不太清楚,好像是要送到S市的动物收容所。”
“为什么?”
“为什么?好像是因为它在这里制造麻烦吧!”
“制造麻烦?他生病了吗?”
“才没有呢,听说他攻击人类。”
“攻击人类?真的吗?为什么他会攻击人类?你们对他做了什么吗?他原本被关在那里?被送过去之后,你们要对他做什么?”
“喂喂喂,我说小弟,你到底是谁啊,怎么会在这里问东问西的?”
我正想回答她,背后就传来友人呼唤的声音。John的身影在铁丝网转角出现,他远远就开始数落我:“原来你在这里!不是叫你不要乱跑吗?”
“我才没乱跑!John,这里有只狼……”
我打算向友人说明情况,以缓和他对肉食动物一贯的神经质。但我身后却传来“啊”地一声惊呼,我回过头,那个女喂食员手中的东西掉了一地,看着大步靠近的友人,眼睛直直地盯着他,一副要把他盯穿的样子。
我本来以为她该不会又是众多对友人一见钟情的雌性牺牲者,没想到她愣了三秒,忽然喃喃地开口:“John……?”
友人停下脚步,双手插在口袋里,眯着眼看着我身后的动物喂食员。好像有些困惑,好半晌才微微挑起了眉:
“……Teresa?”◇◇◇
“女朋友?!”
由于自助Café的人实在太多,我们选了T市动物园里附设的速食店,我叫了两个起司汉堡,但John和那个动物喂食员都只叫了可乐。我们在靠街道的落地窗前坐下,那个叫Teresa的女性从刚才就一直兴奋异常,和那时候凶巴巴的样子判若两人。
“哎哟,是前啦,前女友而已,我们很早就分手了。”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或许John到这把年纪还没结婚的缘故,所以我才会有错觉以为他没交过女朋友。仔细想起来,以我这位朋友的学历资质长相,就算有一打以上的前女友也不奇怪,不过总觉得,会和John交往的女性人类,至少也该像Ailsa阿姨那样的档次,虽然这样说对眼前这位女性有点失礼,不过她看起来确实很平凡。
“什么时候交往的?”我试探着问。
“我想想……那时候是十五…十六岁吧?就是高一的时候。”
“高一!?”我大惊,没想到John如此深藏不露。
“可是也没交往多久了,两个月我们就分手了。”
我偷眼看身旁的友人,他连抬头都没抬,正沉默地把吸管戳进免洗杯里,还戳得特别用力。Teresa和故人重逢,似乎特别高兴,扯着吸管说个不停:
“啊……那时候大家都很年轻,真是蛮荒初辟的年纪啊。”
“……情窦初开?”
“喔,对,不好意思,我语文能力不太好。啊对了,你是John的儿子吗?”Teresa以一副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和友人。John竟然点头说了声“对”,我赶忙打断他的话:
“不,他只是自愿做我的监护人而已。他还没有结婚,也还没有女朋友。”
John瞪了我一眼,好像在怪我为何要多管闲事。我假装没看见。
“咦?只是监护人哪,这么说是亲戚的小孩吗?也对,我就在想你年纪也太大了。嘿……时间过得真快,想当年John还是个像王子一样的少年,现在竟然变得这么粗犷的男人啊。”
我又看了眼友人,他托着下巴看着窗外,好像没有要加入话题的意思。我凑向前:“John以前在学校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是不是很受欢迎?”
“嗯──与其说受欢迎,不如说很受注目吧?他高中的时候,是资优生那一型的人,所有的老师都认得他,不过大家都不太敢接近他,怎么说──有点高岭之花的感觉吧!常常戴着一副眼镜,一个人坐在教室角落看书,而且都是没人懂的怪书。而且他其实不太来上课,每次都只在考试时出席,但成绩还是很好,很讨人厌吧?”
我想跟她说“高岭之花”用来形容男性有点不恰当,但仔细一想,好像也挺符合John给人的感觉。友人平常几乎不和我提他的过去,现在抓到机会,我当然要问个够本。
“但还是很多女生喜欢他就是了,经常都会听到有人和他告白的传闻,还有学长跟他告白过,不过当然都失败了就是,真是壮士断腕啊!”
“……真是‘令人扼腕’?”
“喔喔没错!小弟你真厉害!所以老实说,一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John为什么会和我交往说,我是在高一那年耶诞节前夕跟他告白的,本来以为不会成功,没想到他一下就答应了,吓了我一大跳呢!”Teresa笑着说。
我又偷看了一下John,他的可乐已经喝完了,无意识地吸着杯底,发出噪音。
“那为什么又分手了?”
“这个嘛,其实也不太算是分手吧。因为他高二那年就出国了,出国前他写了封信给我,上面说:‘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所以不能和你继续在一起,请多保重。’然后什么也没说就撒手人寰了。”
……我已经放弃纠正她的成语了,反正听得懂就好。不过这的确很像是John会做的事情。
“出国?他高二就出国了吗?是去那里,做研究吗?”我又问。
Teresa露出有些惊讶的表情。“咦?John没跟你说吗?那时候在学生间还挺有名的说,John就是和那个很有名的教授夫妇……”
“已经聊够了吧?”
Teresa才讲到一半,John却忽然推开椅子站了起来,打断了我们的谈话。
“差不多也该回去了,你明天还要上课不是吗?不好意思,Teresa小姐,我们要走了,很高兴再见到你。”John用学术领域的公式语气说道。
“咦?等一下啦,John,我还没问完耶!”
“你们要走了喔?怎么这么急功好义啊?”Teresa似乎也对John的反应感到吃惊,出口拦阻。我忽然想起动物园里的事,于是便问道:
“对了,Teresa阿姨,刚刚那只灰狼是怎么回事啊?”
“啊哈哈,要叫姊姊喔。灰狼?啊,你是说要运走的那只墨西哥狼吗?”
“嗯。”
“其实这事情有点复杂……原先他是和另外一只灰狼住在一块儿,那两只灰狼很传奇喔,他们是同一胎出生的小狼。而且听说出生的时候,身体有一部分是连在一起的,是后来请兽医动手术之后才分开的,那时候是动物园的大事呢!”
“连在一起?像连体婴一样吗?”我问,转头看了一眼John。话题不再牵扯到他,他好像就不再坚持离开了,又重新坐了下来,虽然表情还是很不耐烦:
“嗯,只要是以胚胎分裂生殖的生物,都有可能产生这种现象。灰狼一胎可以产下六到十二只不等的小狼,连体的情况比人类婴孩还更常见,不过一般而言自然界很少为动物作这种手术,通常如果连体部分过多的话,只好任其自然死亡。”
“对啊,所以说它们是很罕见的例子。总之,那只狼有个同胞兄弟,手术之后,那只灰狼的情况良好,但是他的兄弟却一直身体虚弱,常常生病,去年冬天开始,好像是胃出了毛病,只能吃流质的食物,但还是经世济民。园方认为让那只狼老弟慢慢饿死,实在太可怜了,所以就想要替他安乐死。”
“怎么会……没有请兽医看看吗?”
“就是兽医下的决定啊,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过自从园方做了那样的决定,那只健康的狼就变得光怪陆离,开始拒绝让工作人员踏进铁丝网里。听说很可怕呢!一看到人就长啸,只要有人胆敢踏进另一只狼附近,他就会马上发动攻击,我们同事的手指就是这样被他咬断的。”
“所以你们要把他打昏运走?”我涩涩地开口。
“是啊,先把他运到别的地方。因为就算要帮那只狼老弟安乐死,也是要经过很多手续的,包括向市政府报备和尸体的处理,需要一段时间,难保它不会再闹事伤人,等一切晨昏定省后再让他回到T市来。”Teresa点点头,又笑着说道,
“不过奇怪,原来狼也有兄弟之情吗?那只狼,长得是还挺漂亮的,一副想维护同胞兄弟的样子,真是令人无法理解。”
“有什么好无法理解的?”
我说,发觉自己的语气变得很冲,甚至有点冰冷,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想起那只狼在笼子前对我说的话──‘救救我们。’。我现在终于明白他的意思:
“你们要杀了他兄弟,为什么没有得到他的同意?就算不能获得谅解,至少也要让他在场不是吗?”
“咦?同意?在场?哎,你这孩子在说什么啊?我怎么都一池春水?”
Teresa好像想笑着圆场,但看到我的表情,又笑不出来了。我感觉到有双大掌拍在我的肩头,把我按了下来,那是John。
“好了,我想我们也聊够了。”他第二次这么说,然后在我面前站了起来,
“很抱歉打扰你工作这么久,时间不早了,我们真的得告辞了。”◇◇◇
我坐在友人那台Lexus的助手席上。自从离开动物园后,一路上我们都没交谈,直到John的车开过位于T市西郊的停机坪,一般而言,我和John如果约在T市某个地方的话,都是在这里会合。因为车子开到我家耗油又耗时间,他也会嫌污染空气。
“啊,在这里放我下来就可以了,John。”我靠在窗口上说道。
“不用,我载你回家。”
“咦?等一下,不行啦,我的直升机还在这里耶!”我惊讶地说。
友人沉默地握紧方向盘,一直到开过停机坪才开口。
“你想回去。”
“嗯?”
“你想回去找那只狼,别以为我不知道。”John淡淡地说。
“…………”
我从小就很少对John说谎,倒不是因为我是什么诚实的乖宝宝,而是因为友人实在有够难骗。有的时候我都会怀疑,他是不是在我身上那里装了避录摄影机,为什么我的一举一动他都了如指掌。
“我又没有要做什么,只是想和他说说话嘛!他就要被送走了耶!”
“不管你说什么,这次我都不会让你去。”
“为什么?”我大为不满。
“你没听到吗?平常你和狗啊猫啊兔子啊之类的动物玩玩就算了,这次可是连专业人员的手指,都可以随随便便咬断的猛兽,说什么我都不会让你冒这种险。”
“他才不是随随便便咬人!你也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