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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回过头,看着挂着墙上的七国地图,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大笨蛋!竟然把地图给画反了,你画地图的时候在想什么呢?这样的错误也能犯?莫不是……想在寡人?”
说着,嬴政走到地图之前,伸出手指轻抚着地图上的线条。
若是白仲在,肯定会叫起撞天屈“冤枉啊陛下!臣哪个晓得你们这些古人,画地图竟然是上南下北、左东右西的!画反了真不是我的错,你不要脑洞太大好嘛!”
可惜……她已经不在了。
嬴政抚摸着地图,脑海里浮现出白仲可爱的小模样,忽然一甩长袖走出门大叫一声,“备马!”
“大……大王……您要去哪啊?婚车马上就要到了!”赵高匆忙上前,跪在地上,大着胆子抓住嬴政的衣袖,一脸急切的开口说道。
“大胆!寡人去哪,还需要你来过问?”嬴政一把甩开赵高的手,同时伸脚在赵高胸口用力踹了一脚,看着赵高捂着胸口倒在地上,才转过头准备离去。
走了两步,嬴政又回过头,指着赵高说道:“要是婚车……或者仲父母后来了,你就说……就说……哎哟,你懂得。”
说罢,嬴政不等赵高回答,径直打马离去,只留下赵高一个人跪在原地,捧着心口呜乎哀哉的叫声,“我懂什么啊我?我真得不懂啊大王!”
灞水,黄河支流渭河的一条支流。昔日春秋时期,秦穆公称霸天下,后被人与晋文公等人合称为“春秋五霸”。为显耀其武功,穆公便将此水为改名“灞水”。
灞水为咸阳冲要,凡自东西两方进入陇、潼两关者,都必须要经过这里,久而久之此处便成为人们送行、接客之所在。数百年后,无数秦军就是由自出发,一次一次的去往山东六国,为大秦征战天下。
此次,白仲要去的是函谷关,自然也要从灞水而过。
当嬴政打马来到灞水边去,只见灞水两岸那春天时郁郁葱葱、柳絮飘扬,宛若雪花被人誉为关中八景之一“灞柳风雪”,已经因为天气的寒冷而枝叶枯黄,落叶纷飞。
明明今年春天的时候,还约好明年也要一起来看景的。
嬴政抿了抿下唇,打马延着河岸追去。
追了大约小半柱香的时间,嬴政看见前方出现一辆马车,马车缓缓向前走着,车厢上有白家的标记。
嬴政勒住马,左转上了河边马车必经之处的一个小土包,打马立在小土包上,看见马车从下驶过,下马解下挂在马上的琴囊,将其中的筝拿了出来,盘膝坐在地上,开始拨弄筝弦。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伊人,在水之湄。溯洄从之,道阻且跻;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伊人,在水之涘。溯洄从之,道阻且右;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
马车之中,正在熟睡的白仲翻了个身,用手抓了抓脸,嘴里嘟囔了一句,“怎么都离开咸阳宫了?还能听见嬴政那个死东西的筝声?每次都这样,吵我睡觉!现在更是梦里也不放过我!”
待嬴政从灞水回到咸阳宫时,时间刚刚好,婚车已经到了他的寝宫门口,按照秦国的惯例,穿着一身玄色王后礼服的芈妍在宫女的服侍下,缓缓走下马车。
这年头以白为美,粉底的质量又不怎么高,因此芈妍脸上现在被抹了一层浓重的白粉,不但将她原来的花容月貌遮去了几分,还让嬴政心里微微有些不舒服。
还是阿仲好,天然又清新,还从来不化妆。
其实真是天大的误会!白仲不过是化妆品质量好,化妆手法技术高而已,毕竟裸妆也是妆。
当然,对嬴政这样的直男来说,女人只要没抹大白脸蛋和大红唇,那就一律是素颜。
嬴政对芈妍作了一个揖,引着她进了寝门,西阶升堂,走到西南方媵妾提前摆好的筵席前。
赞者为嬴政和芈妍在席上放好碗筷,媵妾服侍二人净手,嬴政再作揖请,请芈妍入席。
二人入席对坐,嬴政居西面东而坐;芈妍居东面西,共牢而食,皆先祭后食。
赞者将酒杯洗干净,先酌嬴政,后酌芈妍,两人一起喝下杯中之酒,一连喝了两杯。
待在第三杯时,则不用酒杯,而改用一种叫“卺”的东西。
所谓“卺”用来喝“合卺酒”时的一种工具——一个被一分为二的葫芦,取得的“夫妻分则为二、合则为一、夫妻一体”之意。
喝“合卺酒”并非像后世电视剧里那样,一对新人拿着酒杯然后手勾在一起,自己喝自己的那杯;而是夫妻各用葫芦的半边,给对方喂酒。
喝完“合卺酒”,就可以入洞房了。
嬴政的卧席在东,芈妍的卧席在西,两人并肩而坐,气氛沉默的有些尴尬。
“你们都先下去吧!”嬴政挥了挥手,不耐烦的开口说道:“这里不用你们服侍了。”
“喏!”众人告退,鱼贯而出,走在最后的赵高,小心翼翼的将门关上。
嬴政扭过头看了一眼芈妍,开口问道:“你喜欢睡左边的还是喜欢睡右边?”
“啊?”芈妍微微一惊,过了一会儿才领悟到嬴政在说什么,她脸上立刻泛起一阵羞涩之意,低下头,回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床。
雕龙画风的宽床,散发着淡淡原木的清香,让芈妍一闻便知,这显然是一张为了此处大婚而新赶制出来的床。
芈妍想到此处,脸上微微一红,开口说道:“右边。”
秦人以左为尊,芈妍自然要将左边让给嬴政。
“这样啊……”嬴政眉头微微一皱,阿仲喜欢睡左边,所以他一向是睡右边,但既然芈妍喜欢右边,那他就忍一忍吧,反正就一个晚上的事。
按照秦宫的规矩,除了王后新婚第一夜之外,秦王宠幸嫔妃之时都是去嫔妃的寝宫,而不是将嫔妃叫过来。
虽然嬴政也可以将嫔妃召过来,但是……过了今天他可是要换回原来那张床的,连王后都不能睡自己和阿仲睡过的床,其他女人也配?
☆、855。12
死了情缘怎么办?删了大号练丐帮!
模样比小乞丐好不了多少的白仲,看着手里七米长……没错,是七米长的长矛,只觉得头发一阵一阵发麻。
现在已经是秦王政三年十二月,白仲隐名瞒姓加入蒙骜将军麾下,刚好整两个月。
为了更好的锻炼白仲这个故人之子,蒙骜并没有对白仲这个一出生就是侯爵的小家伙另眼相看,而是视她如同普通士兵……个屁!要真视她如同普通士兵就好了!
想起这两个月的待遇,白仲简直要嘤嘤嘤嘤,情绪波动,不能呼吸了。
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这个故人之子,使其不墮父辈之荣耀,蒙骜要求手下的将军对自己在训练方面高标准严要求,错一罚十绝不留情;在生活方面严格管教,务必去掉一切腐化贵族份子的臭毛病。
看着蒙恬写给自己的信里,那副听说白仲在这受苦颇深,所以小弟十分“难过”的模样之后,白仲简直都要怀疑蒙骜是不是在给他孙子报仇来着。
白仲在这吃苦受罪的消息,不但蒙恬知道,连公主娘和华阳太后也知道了,当下华阳太后就哭着拉着公主娘,去找嬴政说要将自己调回咸阳,说这么萌萌哒的仲儿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苦,自己真是嘤嘤嘤,伤心了。
反到是公主娘和嬴政两人一起,双双劝住了华阳太后。
只是从赵高送来的全程谈判过程里,白仲看到了两个陌生人的模样。
这谦逊有礼严肃正经的男孩子谁啊?那个成天“阿仲来抱抱”,一天发情要发二十四个小时的笨蛋嬴政哪去了?
哇噢噢噢噢噢!这端庄慈祥爱子情切的母亲是谁啊?那个成天因为一盘烤鸡翅要掐死我的老妈哪去了?
你们装的累不累!
白仲对着冰冷的手心哈出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天空,又开始下雪了,可每日的操练却不能减少。
虽然后世喜欢说“大秦铁骑”之类的词,但在真正的秦朝,因为马鞍和马蹬没有大规模使用,骑兵根本不是当今社会的主流,而战车又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而走向了衰落,因此秦军的主流是各种军阵。
在这个年代,秦国的骑兵并不持有武器,而是持有各种强弩,强弩最远射程三百米,一百五十米内可以进行精确打击,因此骑兵主要是在远距离对敌人进行射杀,所以像电视剧里那样的骑兵对砍,在现实位面是看不到的;同时,秦国的战车不在像春秋时代和战国早期那样,是战车和步兵的组合,而是将战车改小之后,完全甩掉步兵,独自作战。
这样战车的速度能追上骑兵,当战车和骑兵一起出击之时,战车上的持矛、戈等武器的士兵,能很好的保护持弩的骑兵,以防被两军对冲之后,骑兵因为没有近战攻击而毁灭。
白仲原来的梦想是当一个帅帅哒又潇洒的骑兵,但自从被上司发现白仲年纪虽然小,但力大无穷——人家拿七米长的矛跑十五分钟就累成狗,她跑了半小时还尚有余力,因为白仲被上司选来持最重最吃力的七米长矛。
秦军的军阵大约是这样的,前方是三排持弩的士兵,他们会在敌人冲锋时,进行三段射击法——这种射击法,后来明代大将沐英将其移植到弓箭射击上,后来小脚盆村长织田信长照抄之后,说自己原创个“三段射击”打败了武田信赖的骑兵,牛皮吹得不要不要的。
但实际上,早在中国先秦时期,聪明的古代劳动人们就发现三段式射击,最能给敌人以打击了。
三排弓箭之后,就是持着各种长短兵器的秦军军阵了。
不管发生什么事,这些手持武器的士兵都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前排倒下、后排补上,以保持方阵不变。在这样几千人、几万人组成的铜墙铁壁之前,枪头如林、方阵如山,不管是什么样的对手,都要胆战心惊,这也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再牛逼的武林高手,也干不过由一群普通人组成的军队的原因。
而在这方阵之中,秦军使用的兵器里,主要有七米长的矛、三米五长的坡和三米长的戟这三者——虽然在白仲眼里其实矛、戟、坡的长相都差不多,就是长度不一样。
这样的不同的长度,是为了利用手中武器不同的杀伤距离,让它们三者之间,既有专业分工,又有互相保护。
当敌人冲到前方时,持长矛的士兵会利用长矛的长度优势,杀伤敌人,抵抗战车;当长矛手的阵型被打扰时,后方持戟的士兵,会以较小的突击阵型,利用极强的突刺能力将突入的敌人推出去;最后方面的是戟手,戟手的单兵武力值是比较高的,主要负责在方阵陷入混战时,以单兵为单位加入战斗,肃清阵内之敌。
按白仲的武功,原来当戟手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但是上司在发现她天生神力之后,果断的将她调去当了长矛兵。
因为长矛是一种非常难使用的武器,等闲人根本玩不转。
以一次冲锋阵型为例。
第一排是拿着七米长矛的士卒,后面四排是拿着三米五坡的士卒。
当上司发生指令时,持矛的士座会做出冲锋准备——集体右脚前踏,用力将手中的长矛向前刺出,整齐排成一线的长矛,微微上挑,在阳光中微微闪着寒光。
接着军官又是一声号令响起,手持长矛的士兵,头也不回的向着前方假想中的敌人冲过去。
待第一排士兵冲出去之后,第二排的士兵,会做好冲刺的准备,然后再随着军令向前冲过去。
数排士兵,如此反复再三的练习着。
现场除了军官的号令声,就只有整齐一致,如排山倒海的踏步声,一步一步如同踩在人心里一般。
一次冲锋练习,往往要持续好几分钟,白仲初步估计过,换算成距离的话,大约要跑两千米左右。
不要以为才不过区区两千米而已,要知道这些士兵手中的长矛,长的六米,短的也有三米,也就是说一柄长矛至少有十几斤到几十斤重。
虽然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提着几十斤的东西跑两千米,也没有什么辛苦的。但是你要知道,这些士兵可不是抱着或提着几十斤跑,而是仅靠双手的力量,持着一个长形棍状物体在跑,且不是拿着棍状物体省力的中间部位,而是拿着更费力气的一端在跑。
从力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很费力气的跑法,正是因为很费力气,所以白仲才会入选长矛兵。
毕竟除了他之外,其他长矛兵都是身高近两米的标准关中大汉,白仲站在队伍里面,就跟误入狼群喜洋洋一样可怜无助。
因此,没跑多久,白仲就看见自己旁边那些身膀体宽的战友,竟然在这个雪花飞舞的冬天,额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