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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先不提眼前这人相貌姿容之艳丽,为嬴政生平不曾见过。
就说她身上这一身的傲气……嬴政在赵国虽因质子身份,受尽赵人凌辱,但身份高贵的贵人也是见过不少的,无论是现在的赵王,还是被称为“四大公子”的平原君和信陵君,都没有她有气度。
这种傲气……并不像赵国的那些王孙宗室一样,是因为自身的血统和地位而带来的骄傲,而是……平等,对众生的平等。
这样一个人,又怎么会说出‘折寿’这种话?莫不是在嫌弃我?也不像……既然是平等,那么自然不会以身份的高低贵贱来看人了。
见嬴政一直看着自己不放,白仲虽然人老皮厚,对秦始皇感觉也马马虎虎的,但也万万经不起千古一帝这样近距离的认真打量——这就像你不感冒奥巴马是一回事,但奥巴马要真拉着你说话,你的反应又是另一回事一般。
更何况,两人距离拉近了之后,白仲发现嬴政其实也挺好看的。
虽然一张脸还是挺黄瘦的,不过五官还算马马虎虎,眼睛够亮、鼻子够高、嘴唇也很有型,若是好好养养,养得红润光滑,再换上一套华服,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代男神。
白仲就这样你瞪着我,我瞪着你,两人大眼瞪小眼,互相瞪了老半天。
最后还是丹凤眼不及桃花眼大,嬴政首先败下阵来。
“秦政还未请教恩人尊姓大名?万望恩人能留下姓名,也好秦政来日相报。”嬴政一拱手,开口问道。
听见嬴政这么一句,为弘扬社会善良风气,从来都施恩望回报的白仲,本能的开口说道:“我叫白……呃……小白……大家都管叫我小白……”
“小白?”嬴政一愣,这个名字不但一听就是化名,而且还是超没诚意的化名。
不待嬴政质疑,白仲又飞快为自己打补丁,“穷人嘛……哪像你们这些贵族一样,有名有姓还有氏的,我就叫小白……因为我皮肤特别白,所以大家都叫我小白……你看……我的皮肤是不是特别白?”
白仲这么一说,嬴政对她的话到是信了几分,彼时华夏姓氏还不像后世那样普及,姓氏名是贵族的专用物,底层平民大多有名无姓,叫“小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不过……说话就好好说话,为什么说话要这么近呢?
看着几乎快跟自己面面相贴的白仲,嬴政的脸再次红了红。
他闻到白仲身上传来一种好闻的香味,一种气味淡淡的甜甜的,让人一闻就觉着全身轻飘飘,舒服得快要飞起来的香味。
“喂?说话啊!白不白啊?”白仲说着,将脸往嬴政眼前凑了凑,声音带着几分娇俏的说道。
“白……真白……”嬴政深吸一口气,用跟蚊子般大小的声音,结结巴巴说着。
不但白,而且看着十分光滑,两人距离这么近,嬴政也没有在白仲如刚剥的鸡蛋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的瑕疵。
要是能摸上一摸,该有多好啊?
嬴政有些自卑的看了看自己的手,瘦小稚嫩却已经是伤痕累累,完全不像一双孩童的手。
“哎呀!你的手受伤了!”白仲猛得惊呼一声,她终于知道系统为什么让自己看嬴政的手了。
——————————关于秦政的脑洞——————————
N年后,始皇退位,二世立,武安君白仲献造纸之术
嬴政:卧槽!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在朕在位的时候献上来?
白仲:你不是叫秦政(勤政)嘛……我把造纸术献上来,你怎么跟人吹嘘说你一天批一百二十斤竹简,怎么让史官在历史书上写你人如其名,勤于政事啊?
嬴政:你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还是想问,这个原因其实是假的吧?
白仲:……
嬴政:一百二十斤啊!天天一百二十斤啊!修长城的搬砖工,遇见刮风下雨还能休息,我可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要搬一百二十斤,你就不怕累坏你老公我?
白仲:不怕!你又不是我生的!
嬴政:看!说实话了吧!你根本不心疼我!哼
二世:妈妈么么哒,妈妈最心疼儿子了~妈妈对儿子最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有人说政哥太萌太可爱了,一点也不像嬴政……我想说……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的看到一代帝王的成长史啊……如何从一个又软又萌的小正太,一步步黑化成史书上的霸道帝王……
这是一个小俩口共同进步、共同成长,然后彼此相依相伴,又互相追逐,最后齐心协办打倒大BOSS的甜文!
嬴政:不是我的错,都是世界的错!
作者:陛下,您又中二了!
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
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
这是《史记》上的原文,证明王族以国号为氏是可以的。。
☆、日常
白仲一把抓住嬴政的手,只见对方瘦小干枯的手上,竟然有几道被刀划伤的痕迹,而且连血都没有止,一看就是刚刚划伤的。
“没……没事……小伤而已……”嬴政害羞的抽了抽手,没想到又被一股力量拉了回去,然后被白仲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只是刚才拿着刀子……有些紧张,所以不小心就……没事的……我都习惯了。”
嬴政只觉自己手心里生出一种柔若无骨的感觉,好像抓着一团云,又像摸着一块最上等的丝绸,温温热热的舒服得不得了。
女孩子的手,是不是都这样柔软了?可是好儿的手,就没有这么软和好摸,而且……恩人看着应该是习武之人,可手上为什么连个茧子都没有长呢?
尚且不知道有一种东西有护手霜的嬴政,皱着小眉毛苦苦思索着。
“这怎么能习惯呢?你可是要当秦始……秦国公孙的人,土豪中的神壕,神壕中的战斗机……我是说……你天生就是执笔掌天下者,一双手就该白白嫩嫩的……不应该这样的……”白仲小心的在嬴政的伤口上吹了吹,开口说道。
剧情演到这里,白仲大约脑补出嬴政为什么没有中迷药了,可能这小子一开始就没有睡着,所以当迷药效果开始发押作用的时候,这小子就用刀将自己的手划破了,因此才没有晕迷。
不愧是未来的秦始皇啊,果然是个对自己也下得了狠手的男人。
不过系统,你不是说“系统出品,必属精品”吗?这迷药烂得连小孩子随便划一刀都能不昏,你还好意思吗?退货退货!我要退货!
'货物出品,概不退换。另外……'
'谁不买我推荐的,而是买最便宜的那种?用我推荐的那种,保证对方就算异形女王也能秒晕,而且怎么都不会醒来着。'
这个……因为我没钱啊……你推荐的都好贵啊!异形女王什么的……是不是太凶残了。
'所以……有钱,任性;你没钱,只能认命。'
听到系统的话,白仲正拿着药粉,为嬴政擦药的手一抖,一大瓶药差点全洒在地上——这可是从系统那兑换来的上好止血剂,最贵的那种。
可见,在某些时候,白仲还是挺惜命的。
“恩……小白,你没事吧?”嬴政看着白仲,小心翼翼的问道。
“呃……没事……”白仲抓了抓头,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的样子。
一开始吧,嬴政非要叫自己“恩人”,白仲是不愿意的,她希望嬴政管自己叫“姐姐”。毕竟嬴政真实年龄比自己大,这张脸又不可能再出现,让秦始皇管自己“姐姐”的机会,那是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当然要抓紧机会。
但不知道嬴政心里是怎么想的,竟然直接省略“姐姐”两个字,管自己叫“小白”。
小白小白,我有那么白吗?总觉得被人占了便宜来着。
“公孙以后要多吃点饭嘛……你看这手……都瘦成这样了……真可怜……”白仲从怀里掏出一块白色的丝帕,将嬴政的伤口小心翼翼包扎好,末了还打了一个好看的蝴蝶结,才拍了拍他的手说道。
白仲虽然不是圣人,但也是一个普通正常人类,怜老爱幼之心人皆有之,因此当她看见嬴政小小年纪,一双手就因为过早的操劳而变得粗糙不堪,甚至手上还有许多细小的,一看就是成年旧伤的那种。
王贲的年纪跟嬴政差不多,而且从小练武,没事就会磕磕碰碰,一双手也老得跟粗树皮差不多,但也没有嬴政的手那么难看。
见白仲一直捧着自己的手不放,眼中还带着几分怜悯的模样,嬴政不安的抽了抽手,小声的说道:“小……小白……我……都是老伤了……你不用这么难过……我……”
嬴政话还没有说完,就听见驿馆外传来打更人的敲锣声。
嬴政侧耳仔细听了一会,开口说道:“三更了。”
“是啊……三更了……”白仲重复了一句。
其实她更想说,十二点了,日常刷新了。
今天的日常是……
'少年,你知道什么叫情窦初开嘛?你知道什么叫初吻嘛?所谓初吻,就是当初开情豆时候的第一次异性亲吻,是一次非常有更深层次意义的吻。现在,少年你的面前就有一个刚刚情窦初开的少年,所以不要大意,勇敢的夺下对方的初吻,让对方成为你战神路上的一朵小浪花吧。'
喂喂喂!系统你够了!初吻什么的,和战神搭得上来吗?你中病毒了吗?
'这也不能怪我啊,我只是个半路出家的系统而已。'
'要怪你就去管编程的三叔吧,他写日常的时候,因为偷懒不想写新的日常,所以直接将旧日常里‘恋爱’、‘养成’、‘推倒’之类的字眼,直接用WORD文档查找替换成‘战神’、‘战斗’之类东西。'
'不过你也别太在意,反正这只是一个任务嘛,做什么任务不是任务呢?又不是不给积分!'
这个……仔细想想……虽然有点丧病,你说的很有道理。
白仲微微抬起头,目光直视着嬴政,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里跳动异样的小火苗。
拼了!反正这张脸以后也不会再出现,就算秦始皇暴跳如雷,也找不到夺他初吻的凶手是谁,自己有什么好怕的呢?
不过……八岁就开始情窦初开,是不是太早恋了一点啊?真好奇,到底是哪个奇女子,竟然能让未来的秦始皇陷入早恋的漩涡中?莫非是传说中的赵国小青梅?哎呀,自己把属于小青梅的东西夺走了,是不是不太好啊?不过始皇帝就是始皇帝,连早恋的年龄也如此早。
白仲一边认真沉思着,一边用自以为不动声色的眼神,打量着眼前的嬴政。
白仲在这头思考着,而另一头被她强行拉着小手,而且还不时用眼睛打量着的嬴政,却感觉整个人都要不好了。
生平头一次被女孩子救;生平头一次被女孩子强行拉着手;生平头一次被女孩子这么肆无忌惮的打量;生平头一次……有个女孩子说,自己应该做“执笔掌天下”之人,最重要的是……这个女孩子还长得那么漂亮那么温柔。
尤其是那双形似桃花的美眸,明明看着清亮如水,但眼神总是似醉非醉、迷离且多情,自己只看一眼就有种朦胧而奇妙、心荡意牵的感觉。
静则朦胧迷醉,笑则眉眼弯弯。
良久,白仲再次开口说道:“小政滴滴~~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啊?”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白仲不惜在自己原本就温柔如水、甜意浓浓的声音里,又丧心病狂的掺了一把糖精。
可怜的嬴政,长这么大哪见过这等架势,因此一听见白仲用这种一波三折,一字三个调,如咏叹调般的声音,他哪里还说得出一句完整的话,只能涨成红着脸,害羞的低着头,然后拼命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按大秦帝国的说法,政哥二十几岁了还不知道啪啪啪应该怎么啪啪啪……我觉得他是不是太纯洁了?
昨天看了一个从小黄文里的服装,来讨论直男审美有多差的帖子……那里面女主的衣服大多是粉色浅黄之类的……
我笑了半天,笑得腹肌都出来了,忽然想到……不对,政哥的审美好像也是如此直男,都是浅黄的(秦朝没有粉红色)
然后我写了一个小剧场……
N年后,有妻有子有女儿的政哥,赏给家人们一匹他非常喜欢的布料,希望家人们做成衣服穿……
白仲:恶俗的颜色,没品味
女儿(叹气):直男的审美,嫌弃
嬴政:靠!我不是直男,会有你吗?(扭头看向一边)
二世:父王莫看我,太子的衣服自有朝廷规章制度管理,不是儿臣想穿什么就能穿什么的?
嬴政(威胁):还要皇位吗?
二世:父王莫驴我,你就我一个儿子
嬴政:我忽然觉得女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