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第3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跟林红梅和宋秀秀的态度恰好相反,他觉得叶小妹被这么宠着,还能娇气而不骄纵,好吃懒做却也懂得明辨是非,其实很难得了,他见过太多因为备受长辈溺爱,然后变得蛮横霸道、骄纵无礼的男孩女孩,叶小妹算是少见得没被养歪的类型。
  宋清徽努力的发掘了叶小妹的性格亮点后,毫无压力地加入了烤猪蹄大队,成为场外指导:“我小时候吃过烤猪蹄,边烤的时候要边撒盐,这样才能更好的入味……”
  叶舒华恍然大悟,第一个响应:“对啊,我怎么没想到。”
  宋清徽由此正式成为“宋指导”,和烤猪蹄兄妹党打成一片,虽然只有他自己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他吃的烤猪蹄撒了五花八门各种调料,才不会只放盐呢= =
  但是只加盐和辣椒粉拷出来的猪蹄,依然是这个年代不可多得的一道美食,外皮焦黄香脆,切碎后端上桌,受到了全家男女老少的欢迎。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其实早就破五千了,一直说要加更加更,然而拖到现在,希望小伙伴不要嫌弃我渣,我这个月已经在重新做人了_(:3J∠)_
  今天还有点心累,文案和文名都写得清清楚楚,女主大写的好吃懒做不思进取兼具骚操作,怎么十几万字了还有人争论女主人设问题。主要是我写文,也追文,就很不能理解,一篇文连女主都讨厌了,还有追下去的必要吗?
  不好意思吐了个黑泥。明天,哦不算今天了,也是努力加更的一天鸭(≧▽≦)/
  晒个小霸王——
  看我抓到个绝世小可爱,亲亲抱抱举高高~
  大家晚安鸭。

  ☆、第四十一章(营养液破一万的加更)

  烤猪蹄的时候; 还发生了件令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
  叶舒华之前没注意到自己的脸被弄得脏兮兮,是因为目光一半被宋大哥吸引,另一半被她娘手里的肉吸引了; 只是当时手忙脚乱的; 她没来得及好奇。
  直到王翠芬拿着洗脸巾过来亲自给小花猫擦脸,叶舒华才顺便问了一句。
  “娘,你刚才手里的肉从哪里来的啊?”叶舒华今天知道他们家办酒席肉不够,还可以去大伯家里借,现在就顺理成章的推测,一定是她娘突然得知宋大哥要过来吃晚饭; 然而早上刚分的肉已经一口气全腌起来了,没办法招待客人,所以又临时跑大伯家借肉去了。
  虽然借了就要还,但是想想晚上就有肉吃了; 叶舒华还是很开心; 也很欢迎宋大哥的; 这样正好弥补了她一整天只能“望肉兴叹”的遗憾。
  结果她娘说肉是宋清徽自己带来的; 这就让叶舒华很意外了。
  宋清徽在叶舒华面前确实出手阔绰; 以至于她老是把他当成人形肉罐头一样觊觎着; 但是真正接触过以后; 叶舒华就只会给他发发好人卡、乐于助人的雷锋卡; 却从来没真正把他当冤大头看过。
  原因很简单,宋知青一点都不傻。
  叶舒华之前觉得,她这么可爱又迷人; 又努力地往宋大哥跟前凑,甚至不只一次旁敲侧击打听他的肉罐头,宋大哥要是个纯种冤大头,怎么说也该让她尝尝肉罐头的味道了吧?
  然而现实让人很忧伤,她刷了几个月的好感度,别说肉罐头了,空罐头都没看过一个。
  虽说叶舒华不至于失望到从此给宋清徽打上小气吝啬的标签,但心里也明白一件事,宋大哥没她以为的那么好攻略,该给什么、不该给什么,人家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
  至于之前的麦乳精啊、大白兔奶糖这些看似珍贵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他本来就不爱吃甜食,与其放在柜子里落灰,还不如送给有需要的人做个人情。于是就都便宜她了。
  而肉罐头则是他的底线,谁也别想轻易从他手里骗到肉罐头。
  叶小妹很是换位思考了一番,如果她自己认识个特别讨人喜欢的新朋友,不爱吃的红薯也能随便投喂,但是想吃她家的鱼啊肉啊,那就免谈。
  这么一来,叶舒华就很感同身受,一点都不认为宋清徽吝啬。
  说到底还是她不够努力,要是把宋大哥成功泡到手,再珍贵的肉罐头她也有资格吃!
  也正是因为叶舒华坚定了这样的信念,才更难以理解他现在的行为,这么大一块肉,他一个人吃不知道有多安逸,非要当成礼物带来他们家,七八张嘴在这等着,作为客人的宋清徽也多吃不了两块,他究竟图什么?
  叶舒华突然灵光一闪。
  她承认自己对人情世故可能不是那么精通,毕竟十里不同俗,双岗大队和她上辈子隔了何止十万八千里,她不太拿手再正常不过了。但是,古往今来,谈恋爱无非就那么些套路,在这方面,叶舒华可以骄傲地说,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整个大队绝对找不出比她更擅长谈恋爱的同志。
  而非但不冤大头、相反还很有点精明的宋知青,今天突然间大方得令人侧目,上午刚分到的肉,下午就迫不及待送来她家了,肯定是因为好东西要跟喜欢的人分享。
  他已经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没跑了。叶小妹骄傲挺胸,努力撩了宋大哥这么久,也该是时候尝尝肉罐,啊不,是坐收胜利果实了。
  越想越开心,叶福尔摩斯小妹不由向对方投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宋清徽这时刚蹲下,为了更好地融入他们的烤猪蹄大军。只是叶家三兄妹各占一席,他不好意思挨着叶小妹,就怕忙碌间与她发生肢体触碰,到时清誉尽毁——宋清徽指的是他自己的清誉,男同志出门在外也要懂得保护自己鸭~
  为了避嫌,宋清徽只好挤到叶大哥和叶二哥之间当“电灯泡”,叶家兄弟也很配合的往两旁挪、让出足够的位置,他得以成功加入他们。
  有了属于自己的“根据地”,宋知青颇为安逸的抬起头,就对上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眸。宋清徽简直吓了一跳,还没来得及细看她的眼神便收回视线,状似专注的看着火盆上方已经烤出了油的猪蹄。
  反应这么大,是因为宋清徽突然发现,这个位置似乎更不和谐——刚好跟叶小妹面对面,一抬眼首先看到就是她,这还能算避嫌吗?
  宋清徽么得办法,只好“手动避嫌”,尽量不朝对面看过去了。
  只是他的无奈之举,反而让叶舒华更认定了自己的判断。
  哪怕变成了一穷二白的村姑,她也依然还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叶舒华这下可得意了,因为宋大哥论人品才貌,或是家庭背景,都不比她上辈子的任何一位前任差,而她却不再是那个既可以拼爹又能拼妈的白富美。
  所以轻松拿下这朵高岭之花,叶小妹的成就感前所未有的爆棚了。
  叶小妹一边自我陶醉,另一边又决定不能辜负宋大哥的心意,便十分想当然的冲王翠芬同志提议道:“娘,太好了,我们把宋大哥带来的肉也串几串一起烤了吧,你闻闻猪脚烤着可香了,猪肉自然也不差!”
  今天到底是什么神仙日子,不但有期待了好几天的烤猪蹄,竟然还有烤肉。叶小妹还没得到她娘的首肯,自己已然馋得口水直流了。
  就在这时,王翠芬毫不留情打破了她的幻想,“想得还真美,小宋的肉可不是给你吃的,我给他做碗红烧肉,还得带回知青点的。”
  “什么?”叶舒华彻底傻眼了,世上竟有这样的骚操作,简直颠覆三观。
  难以置信的目光从王翠芬慢慢转到宋清徽身上。
  宋清徽之前没反驳,现在就更不好反驳了,便模棱两可的客套着,“叶婶太见外了。”
  “婶子可不见外,小宋也别见外啊,就当自己家一样,好好玩别拘束。”眼看着太阳下山了,王翠芬这会儿也急着回厨房煮饭烧菜,完全没工夫关注叶小妹了,只是嘱咐了宋清徽几句便匆匆走开了。
  院子里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继续全神贯注的烤着猪蹄呢。然而叶舒华被打碎的三观一时半会也黏不起来了。
  宋知青原来是看她娘手艺好,特意请王翠芬同志帮忙加工的,她却误以为这肉是“示爱信物”,信誓旦旦的叶小妹现在可尴尬了。
  但是最令她失望的,还是烤肉泡汤了;照她娘的说法,哪怕是烧好的红烧肉,也没有他们的份了,因为他们家没鲜肉了。叶舒华一时间难过的无以复加,只好化悲痛为动力,专心致志的烤猪蹄,这是她最后的安慰了。
  不过当猪蹄完成上桌的时候,叶舒华发现餐桌上有肉有鱼有鸡蛋,简直丰盛得像过年!
  叶小妹又惊喜又傲娇,朝她娘哼哼唧唧,“说好红烧肉要原封不动给宋大哥带回知青点的呢,这又是啥?”
  王翠芬毫不心疼的敲了敲傻闺女的额头,“这是啥?这是咱家自己的肉,请客能用客人的肉吗,你个榆木脑袋!”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叶舒华不敢再太岁头上动土,揉了揉额头默默找到队长父亲的下首做好,这几乎成了她的专属座位。
  王翠芬因为她闹的笑话,不得已向宋清徽解释了一句,“小宋,你的肉我也烧好了,用你叶叔去公社开会时带的饭盒装着了,这样不落灰、干净卫生,你回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啊。”
  宋清徽这才意识到,他之前有信心上了桌的红烧肉都逃不过叶小妹的嘴巴,才没有否认队长媳妇的提议,却忘了叶婶只会比他更清楚叶小妹的“潜力”,所以根本不会把所有红烧肉一起端上来!
  ——此时此刻,宋清徽快被自己蠢哭了,好像自从跟叶小妹接触后,他就时不时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珍爱智商,远离叶小妹。宋清徽这么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补救着,“叶婶这样客气热情,我实在过意不去,还是把那份也端过来大家一起吃吧,吃剩下的我再带走,不要刻意给我留。”
  叶舒华对自己又成背锅侠的事毫不知情,还挺期待的等着她娘的回答。
  王翠芬当然是连连摇头,“今天的红烧肉我特意炖烂了,筷子一戳就碎,你带回去还怎么吃?不成不成。”
  就连叶队长也帮腔了,“小宋,你叶婶说得对,快别客气了,上来吧。”
  见叶队长都这么说,宋清徽就知道再劝说也没用了,便从善如流的上桌开动,毕竟不能让叶叔一家这么干等他。这么想着,宋清徽忍不住看了又在他对面的叶小妹一眼。
  叶舒华见他这么轻易就放弃,小脸垮了一下,刚好被宋清徽瞧见,又让他联想起半个小时前叶小妹五颜六色的神情。
  拿来的肉还要带走,在叶小妹心里他大概已经从活雷锋变成一毛不拔的葛朗台了吧。
  宋清徽不觉有些好笑,但是内心深处又有点不是滋味,叶小妹喜怒哀乐总是跟吃有关,今日看到他突然登门拜访,可曾有半点高兴?
  宋清徽还真没评价错,叶舒华的喜怒哀乐确实只跟吃有关,在尝到自己亲手烤熟的猪蹄那一刻,仿佛被治愈了一般,一天的不愉快统统烟消云散了。
  叶舒华吃得头也不抬。
  两斤重的猪蹄,烤好切碎,平均每个人都能吃上两块,不过王翠芬和叶队长他们虽然说好吃好吃,其实吃一块尝个鲜,就不再把筷子伸到里边来了。
  宋清徽也差不多,主要是他从来没看过叶小妹这样的吃相。农村大部分人喜欢端着碗四处串门,所以即使坐在餐桌上,也习惯捧着碗吃,但叶小妹懒得连碗都不愿扶,就直接搁在桌上,要吃了就低头。
  平时也就算,今天啃猪脚只能凑近碗沿,不然要掉得到处都是了,叶小妹巴掌大的小脸,偏偏不服输跟叶叔他们拿一样大的饭碗,碗口都要比脸大了。这就导致在宋清徽的角度,看叶小妹头也不抬啃猪蹄的样子,就像是看到饿急了的小奶猫把头埋进盆里进食。
  这吃相看得宋清徽都有点不忍心,毕竟他多夹走一块,叶小妹就要少吃一块,那他还是忍一忍,叶家兄妹的猪蹄是烤得香酥角脆,到底少了些味道,宋清徽忍得一点也不辛苦。
  这样一来,真正吃得很欢的就只有叶家三傻了,兄妹三人啃得满嘴流油。
  调料是过于简单,但烤出来的味道依然比叶舒华预料得要好太多,她已经别无所求了,并且决定叶氏烧烤小铺不关门了,以后想吃就把他们家的烤火盆搬出来!
  叶舒华越想越开心,都忘了自己还在餐桌上,旁若无人的号召叶大哥和叶二哥了,“我们下次试试烤鱼吧,我觉得味道应该不输于烤猪脚。”
  叶大哥和叶二哥正要响应小妹的号召,突然听到他们老娘的冷笑声:“你敢祸害家里的鱼,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王翠芬同志是位好母亲,但是也不能眼看着他们整天祸害家里的好东西,又怕叶小妹听不懂人话,所以语气要多阴狠有多阴狠。
  恐吓虽可耻但又效,兄妹三个一瞬间全噤声了,叶舒华也把刚冒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