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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程立坤除了说一句佩服,实在是没有其他的话好说了,难怪人家瞧不上自己,就光是细心体贴这一点,就不是自己能够做得到的了。
还好他心大,尽管被他妈念叨了好几天,他也没放在心上,各人只有各人的缘分,总有一天,他也能遇上真正属于他的那个人的。
想到这里,程立坤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转向了自己的挎包,这里面有一条红纱巾,谢华香说过大队里的姑娘们都最喜欢的那种,那天陪他妈去百货商店,不知怎么的看见了就再也移不开目光了,鬼使神差地买了下来,郑重地藏在了挎包里。
买来是做什么的?大概连他自己都没能想得清楚。
谢华香睡得很沉,她知道自己应该醒来,可是却怎么都醒不了,眼皮像有千斤重,身体和四肢也仿佛被胶水黏在了床上,怎么都动弹不得。
依稀能听到邵美仪那尖酸刻薄的嗓音:“你媳妇还没起来?这都几点了?太阳都晒屁股了,就没见过当人媳妇当得这么懒的,我早说过,小门小户人家的姑娘娶不得,没教养不识大体,你看看,这么晚了都还不知道起,叫人来看见了像什么话!也就是你,说也说不听,死活非要娶了回来,现在你看看,除了那张脸还看得点儿过去,还有什么好的?真是的,现在我跟你爸走出去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我们家娶了这么一个媳妇!”
随即耳旁传来郑永成的声音,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谢华香的心中大急,怎么会这样,她明明就已经重生了呀,这辈子跟他们郑家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怎么会又倒回去了呢?难道说之前的那些美好,全都只是一场梦而已?
她拼命挣扎着想要睁开眼睛,可是却怎么都睁不开,既无法动弹,也没有办法发出任何声音,只听那头母子俩又说了几句闲话,突然邵美仪冷笑一声:“哼,老天有眼,那老程不是一直都嘚瑟他有一个有出息的儿子嘛,现在出了这样的事,看他还笑不笑得出来!”
“怎么了?”郑永成有些漫不经心地问,“他那个儿子不是下乡了吗?”
“可不就是下乡了嘛,去了那个鸟不拉屎的小山村,前些日子火烧山,英勇抗灾什么的,被烧死了!”邵美仪继续用冷漠无情的语调说。
“死了?”郑永成倒是有些诧异。
“死了,听说还追封了什么烈士了呢,对他爸的政途倒是有一定的帮助,可是这种用儿子的命铺出来的路,我就不信他走得不糟心。谁叫他非要沽名钓誉,让儿子去下什么乡,你看看我们这些人,有哪家是让自家孩子去下乡的,他倒好,高风亮节了,到显得我们有多不对似的,这下好了吧,成烈士家属了。”
这些人真是冷血无情到了极致啊,活生生的一条人命,在他们的口中,就跟一颗棋子似的。
谢华香更着急了,她要去告诉程立坤啊,要是遇上火烧山,千万别逞强上山去救火啊,不然会被烧死的!
“啊!”谢华香突然惊呼一声,终于挣破了桎梏,坐了起来,冷汗湿透了背脊。
沈庭生连忙走过来:“香香你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谢华香用力地拉住了他的手:“庭生哥,你是庭生哥吗?”他的手是暖的,结实,有力,活生生地在她的身边。
“是我啊,到底怎么了?”
谢华香不管,抓着他的手指送进口中,用力地咬了一口。
“啊,疼!”沈庭生低呼一声,谢华香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太好了,不是做梦,你是我的庭生哥,你还在我的身边,真好。”
沈庭生虽然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看到她这种明显依恋的表情,心里还是酸酸软软的,低声地说:“放心,我一直都会在的。”
被视若无物的对面的程·单身狗·立坤:“……”
“对了,程立坤呢?”谢华香突然又急切地问。
程立坤:好感动哦,终于想到我了。
第154章
“在这儿呢; 怎么了?”沈庭生侧开一点身体,让谢华香可以看见对面的程立坤。
程立坤还能说什么呢,只能点头微笑示意了。
谢华香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拍了拍胸口:“还好。”
程立坤满心疑惑,她这个表情; 倒像他差点儿出了什么意外似的; 可是他一直坐在这儿好好地看书啊; 哪能有什么意外呢!
谢华香是真的松了一口气,原来刚才的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庭生哥还好好地在身边; 她没有嫁给郑永成那个渣男; 程立坤也好端端地活着。
可是; 这一切真的只是一场梦吗?
也许是她上辈子真的无意中听邵美仪说过这件事,只不过她不记得了; 然后她的潜意识就用做梦这种方式来提醒她,如果上辈子的程立坤不是在下乡的时候出了意外死去; 那又怎么解释他上辈子为什么从来都没有在她面前出现过呢?
如果这是真的; 那她应该怎么样去提醒他,尽量避免这场灾祸的发生呢?
程立坤被她充满了同情的目光看得十分不自在起来:“哎,你能别用这种沉重的目光看着我行吗?弄得我好像已经光荣就义了似的。”
谢华香清了清嗓子:“程立坤同志啊,我看你最近印堂发黑,恐怕会流年不利,最近不管做什么事,最好都要小心一些; 能不去的地方尽量不去,能不管的闲事还是尽量少管吧!对了,我这几天学了一点手相的看法,要不把你的手掌给我看看,或许能有破解之法?”
程立坤伸手在她面前挥了挥:“该不会是刚才魇着,得癔症了吧,喂,谢华香同志,你醒醒,我们现在是社会主义新社会,讲究唯物主义的,科学才是真理,你那套神棍的说法可不能随便说的啊,当心被人当成封建余孽,被抓去游街啊,你自己被抓就算了,可千万别连累了我啊!”
还好他上铺的大姐大概嫌这儿太闷,到别的车厢找姐妹们聊天去了,不然的话,就光凭她刚才说的那些话,都能定罪了。
谢华香顺势抓起他的手,胡乱地看了一眼:“我知道了,你这个灾祸啊,跟火有关,你记住了,在三年之内,都不能靠近火,遇见了就远远地避开,这样才能保命避祸。”
程立坤不在意地把手抽出来:“你干脆直接跟我说这三年都不要吃一口热乎饭得了,还远远地避开呢,我不用烧火做饭,你做给我吃啊?”
“唉,你真是的,别不当一回事啊!”
可是谢华香这装神弄鬼的样子,程立坤真的没法真当一回事啊!
沈庭生见她不高兴,主动把自己的手掌伸出来:“香香,你给我瞧瞧,我的运势怎么样?”
谢华香捧着他的手掌,妆模作样地仔细看了下:“哇,这可是天生大富大贵的命格啊,将来你可是有大成就的,富可敌国啊!”
程立坤冷哼了一声:“哼,你这么明目张胆的厚此薄彼真的好吗?他就是天生富贵命,我就流年不利,有你这么对待朋友的吗?”
“我说的都是实话,你怎么就不信呢!”
沈庭生大方地把自己的手掌伸向他:“别生气,我把我的气运分你一点好了。”
程立坤翻了个白眼:“我才不稀罕。”
这事对程立坤来说就当一个玩笑般地过去了,但谢华香肯定是放不下的,于是便有事没事盯着程立坤出神,心中盘算该怎么才能让他避开这场灾祸。
偏偏她又不知道灾祸发生的时间地点,不然的话就好办了,唉,像她这种一知半解的先知,实在是太不好了,就好像她知道未来沈丽华的未婚夫会因为飞机失事而出现意外,但同样不知道是哪一天的哪一趟飞机,造成自己真的很被动,就是那种一边等着另一只靴子随时落下来,一边又要想尽办法不让它落下来的感觉。
于是,这就造成了程立坤每次一不小心抬头,就发现谢华香用一种诡异的,老母亲般慈爱中又带着满腹叹息同情的目光看着自己,每次都让他惊出了一身冷汗,怎么都想不明白,自己究竟哪儿招惹这位大姐了,她为啥要这么对待自己呢?
火车上的日子长日无聊,谢华香日常发呆,程立坤趴在床头的小桌子上写写画画,瞧他画的那地形,怎么看怎么像自己大队的那山、那河,沈庭生没忍住问他:“立坤同志,你画的这是什么?”
程立坤有些不好意思地告诉他,就是他们大队的水利图,他们刚来插队的那个夏天,大队长就安排队员们修水利工程,这工程几乎持续了整个下半年。
这工程是大队长和几个生产队的队长们一起商量决定的,看似确实方便了灌溉,可是在程立坤的眼中看在,却是可能存在点儿问题的,不过他也不怎么确定,所以这次回来之后,特地请教了以前大学里一位水利学专家,终于确定这种做法确实是对村里的水土保持会有影响,而且会浪费水资源,平时降雨量充足的时候看不出来什么,一旦发生干旱的情况,那将会造成灾情加倍严重。
当然这也怪不得大队长和生产队长们,毕竟他们从这件事上也没牟取什么私利,而确实是为了群众谋福利的,只不过眼光和能力所限,做出了不正确的决策而已。
程立坤也确实是用了心的,不但请教了水利专家他们的水利工程现有的问题,还请专家给出了改进方案,现在他画的就是需要改动的地方。
程立坤打算回去之后就好好跟大队长谈一谈,相信大队长不是刚愎自用的人,只要能说出让他信服的道理,他一定会愿意改进的。
趁着农忙之前把水利工程改好,这可是造福千秋后代的大事,耽搁不得。
沈庭生真心实意地向程立坤道谢:“谢谢您对我们大队的无私帮助。”
程立坤摆摆手:“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你要真想帮我,到时候我要说服大队长的时候能帮帮腔,我就感激不尽了。”
沈庭生表示,那是肯定的。
很快下了火车,还像上次那样,先是转汽车到市区,然后再搭班车到县城,最后才用两条腿,走着回大队的,还好谢华香这次的行李不算多,也就他们带着换洗的几身衣服和谢华香给他们带的礼物而已。
这么一番长途舟车劳顿,也确实是累得够呛,偏偏大队里的人看见沈庭生从大城市里见了岳父岳母回来,都好奇得紧,呼啦一下全上门了,纷纷打听大城市是什么样子的,大城市的人穿什么,住什么样的房子,每天在家里是不是都能吃上肉,听说大城市里青菜比肉还要贵,是不是真的?
又有些三姑六婆好奇谢华香的家长对沈庭生的态度的,也见缝插针地问个不停,上次沈庭生跑到谢家去退亲,是自个儿偷偷去的,后来别人知道的时候都已经晚了,人家谢华香都已经住到他家里去了,也不好再多问什么,这次可算逮着机会了,当然要问个清楚。
那谢家人真的为了报恩愿意把家里如花似玉的大闺女嫁到乡下来?
沈庭生笑眯眯地跟乡亲们周旋着,把从大城市里带回来的饼干糖果分给大家吃了,随便说了一些大城市里面的情况,把大伙儿都哄得心满意足地回去了。
走到半道上才发现,咦,真正想打听的八卦还没打听出来呢,怎么就这么容易被打发走了?
等到熙熙攘攘的人们都走了,谢华香才松了口气,把带回来的礼物拿出来给大伙儿都分了,给沈家奶奶的是一双羊毛护膝,还有一个护腰枕,人老了就容易这里那里不舒服,不是腿疼就是腰疼,晚上都睡不好,所以希望能买点东西尽量让她能感觉舒服一点。
给沈丽华的当然是一条红色的纱巾啦,幺妹眼馋了好久的,可是谢华香一个嫌弃县城百货商店的款式太过老土,颜色辣眼睛,所以没给她买,现在终于满足了她的心愿,幺妹高兴得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马上系在了脖子上,晚上睡觉都舍不得取下来。
给沈大壮带了一瓶酒,五粮液,他平时干完活之后也没有其他什么爱好,就爱喝两口小酒,但唯一喝得起的就是公社供销社里的劣质玉米酒,谢华香喝过一次,特别辣嗓子。
说实话,山里的小农场,沈大壮是出了大力气的,甚至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今天欣欣向荣的小农场,所以谢华香特地买了一瓶好酒回来送给他,让他也尝尝高档酒的滋味。
本来她也没打算要显摆的,只是怕他孤陋寡闻不知道这是好酒,胡乱糟蹋了,只好向他科普了一下这个酒的历史和名声,吓得沈大壮差点儿没把这酒给供起来,说什么也舍不得喝了。
给王卫青买了一双鞋子,他不是一直眼馋之前谢华香买给沈庭生的那双解放鞋嘛,这次索性也买了双一样的给他,还是那句话,沈庭生对跟他一起创业的战友们是从来都不会亏待的,谢华香作为他的女人,自然也要在这方面做好贤内助的。
至于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