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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年代活色生香-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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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丽华很快就回了电报,恭喜哥哥喜得龙凤胎,并且说张建民和沈谷仓都表示想要一起过来,一来是帮忙送她们,二来也是看看小宝宝,见识一下大城市。
  这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说起高考,谢华香又想起了自己的期末考试,功亏一篑啊,只要能参加完这次的期末考试就能毕业了,可谁能想到这两个小家伙这么性急,连这大半个月都等不了了,这么急吼吼地就出来了呢?“
  想到还要再重修一年,等明年再跟学弟学妹们一起参加期末考试,谢华香就觉得生无可恋。
  还好家里两个孩子的事完全用不着她操心,沈庭生一副连公司都不想要了的架势,请了一个月的产假,他说要请产假的时候,公司的行政主任一脸无奈,没听说过男人还能休一个月产假的,不过你是老板,你说了算。
  谢义平也不去上班了,留在家里做后勤保障工作,虽然带孩子他不怎么在行,但买买菜、洗洗尿布,打扫一下屋子之类的活儿干得还挺乐呵。
  一屋子三个人围着谢华香和两个宝宝团团转,胡爱春的性子虽然有些急躁,但谢义平一辈子都习惯了顺着她的意不跟她吵,沈庭生当着她的面也是毕恭毕敬,听话得很。


第289章 
  但涉及一些带孩子原则上的问题; 沈庭生还是很坚持的,他不会脸红耳赤地跟胡爱春争执,但会温和但坚定地跟她讲道理。
  出于对知识; 对文化人的盲目崇拜; 胡爱春只要一听沈庭生说是从书上看来的道理; 她马上就改变立场:“对对; 你说得对; 这个怎么弄来着?”
  谢华香也学乖了,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也不直接跟胡爱春怼; 而是在背地里悄悄地告诉沈庭生,让他想办法跟胡爱春讲道理。
  因此谢华香原先担心的那种母女俩针尖对麦芒的情况居然没有发生,一家六口相处得非常和谐。
  谢华香除了每天给女儿喂喂奶之外,就没其他什么事好做了; 胡爱春整天让她躺在床上睡觉; 说是一口气生了两个孩子; 伤了身体的元气,得多休息才能补回来。
  谢华香闲得无聊; 索性摸出学校的课本来看,还有大半个月的时间; 说不定她抓紧时间复习,还能通过考试呢!
  胡爱春一见她看书就唠叨:“坐月子不能看书; 不然以后眼睛会瞎的。”
  谢华香奇怪:“咦,你上次说的是坐月子不能哭,哭了才会瞎呀?”
  胡爱春被她噎了一下; 不耐烦地说:“反正就是不能看书,别人都是这么说的。”
  谢华香说:“别人不看书,可她们看电视呀,你问问庭生哥,是看书伤眼还是看电视伤眼?”
  沈庭生说:“确实是不能用眼过度,不过偶尔看看书还是没有问题的,只要确保光线充足,姿势正确,不要太劳累就行了。”
  沈庭生都开口了,胡爱春自然也没什么好说的了:“那你可得记住啊,不可过度。”
  谢华香生完孩子之后,不时会有一些亲戚朋友上门探望,这天她在大学同宿舍的几个关系比较好的舍友们也结伴过来了。
  几个活泼的姑娘先是感叹了一下谢华香家的房子又大又漂亮,然后惊叹了一番两个小宝贝长得一模一样可爱极了,又每人吃了一碗胡爱春舀出来的猪脚姜醋。
  宿舍老大从书包里郑重其事地拿出了一沓笔记本:“香香,这是我们几个姐妹熬了一个多星期帮你抄的复习笔记,你收好了。”
  谢华香感动地看着她们:“真的?太好了,我正需要这东西呢!”她这一个多月来几乎都没有去上过课,这些天看书正发愁没有重点呢,没想到一瞌睡就有人送来了枕头,这才是雪中送炭呢!
  “你们真是太好了,怎么就知道我最想要什么呢!”要不是顾忌着自己坐月子整天闷在屋里身上的味道肯定不怎么好,谢华香都想狠狠地拥抱宿舍老大了。
  “你挺着个大肚子还天天来上课,我们哪能不知道你想尽快毕业呢,放心吧,教授们都说了,只要你能去参加考试,答题不至于错得太过离谱的话,让你通过还是不成问题的。”
  谢华香惊喜地捂住了嘴巴:“太好了,谢谢你们!”
  接下来的日子,谢华香着实是很努力地拼了一把,争取在考试之前,把所有的课程内容都复习了一遍。
  在考试的前一天,谢华香坚决要求洗头洗澡,并且说得十分有道理:“我这是去考试呀,前后左右坐那么多人呢,难道你们想要我把他们都熏晕了?”
  沈庭生也站在她那一边。
  胡爱春不敢说什么,只好在背后发愁地跟谢义平嘀咕:“她这还坐着月子呢,我这辈子就没听说过,坐着月子还往外跑的,这要是受了风,往后老了落下什么病症,可别怪我。”
  谢义平只能和稀泥:“哎呀,现在年轻人的想法跟咱们那时候不一样了,你就别管那么多了,她让咱们帮忙带孩子,咱们就把孩子带好就行了。”
  胡爱春不服气地说:“我这不是关心她嘛,要不是我自己的闺女,我用得着去操这个心?”
  谢华香毕竟还是很爱惜自己的身体的,大热天的,穿了长袖的衣裤,袜子、布鞋,头上还戴了帽子,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沈庭生开车一直把她送到要考试的教学楼的楼下,一下车就直接上楼,一点都不会吹到风。
  顺利地考完试,班长过来邀请谢华香参加班级的毕业聚餐,谢华香赶着回家看孩子,当然是拒绝了,她自己不觉得什么,班上挺多同学都觉得挺遗憾的,毕竟刚入学的时候,这个漂亮的姑娘可是吸引了很多男生的目光,结果人家的步伐迈得比自己快多了。
  同样都是大学四年,差一点的是浑浑噩噩混过了四年,好一点的也就是认认真真地读了四年书而已,可人家呢,不但把结婚生子这些人生大事都一股脑儿完成了,事业也发展得很不错,大伙儿都在忐忑不安等着工作分配的消息的时候,人家直接不要国家分配的工作,自己创业了。
  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谢华香这边考完期末考试,沈丽华的高考也考完了,据她自己说,发挥得还算满意,她报的志愿都是北京那边的大学,现在就只等着出分数,等录取了。
  于是跟张建民和沈谷仓两个,收拾了一下行囊,带着沈家奶奶一起,出发来G市了。
  沈庭生亲自开车去火车站接他们回的家,他们除了带着随身的行李之外,还有谢华香在信中曾经念叨过的想吃的家乡特产,什么火腿啦、腊排骨、腊香肠,辣椒酱,还有山上摘下来晒干的野生香菇、木耳什么的,大包小包一大堆,这些东西在城里倒也不是买不到,就是买到的没有乡下自家做的味道那么地道。
  谢华香欢喜地让胡爱春把这些都收了起来,高兴地说:“等我出了月子,就做给你们吃。”
  胡爱春夫妇之前去安吉村的时候就跟他们见过面了,也算得上了熟人,只是孩子们长得快,也就短短几年没有见面,几个孩子不但往上窜了好一截个头,连模样也变了不少,真有点不敢认了。
  所谓的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话用在沈丽华的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的,谢华香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那就是一个瘦小干瘪的黄毛小丫头,谁能想到今天会变成这样一个美丽动人的大姑娘呢!
  沈丽华的头发留长了,一头柔顺乌黑亮丽的秀发披在肩膀上,皮肤白皙,眉目如画,特别是那双眼睛,水灵灵地像是两汪清泉,身材也好,高挑苗条,该有的曲线也都有,由于从小在乡下运动得多,一双修长的小腿像是羚羊腿一样,矫健有力,整个人充满了蓬勃向上的青春活力。
  张建民和沈谷仓两个男孩也长大了,已经过了变声期,长了喉结,下巴上也长出了细软的胡茬,身材是男孩子特有的高挑和瘦削,但看得出来,比当初那跳脱的小男孩已经沉稳了许多。特别是张建民,那模样长得,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都快赶上大屏幕上的电影明星了。
  沈谷仓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咋咋呼呼的了,跟着他哥一起,礼貌地跟长辈们问好。
  刚刚升级人母,自觉心态已经老成了许多的谢华香看着他们就觉得羡慕,青春可真是美好啊!
  沈丽华还给两个小侄儿带来了两套非常可爱的小衣服,有多可爱呢,这么说吧,找遍整个G市的所有大商场都找不到这么童真趣稚的款式,配色也不是时下流行的儿童服装的大红大绿鲜艳的颜色,而是一种低调的大方。
  这么可爱大方的两套衣裳,谢华香一看就爱不释手,惊喜地问:“幺妹,你哪里找来衣服,好好看。”
  沈丽华有些不好意思:“是我自己做的。”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我都是利用课余的时间做,并没有影响学习的。”
  平时沈庭生他们不在身边,但每个月都会给她和沈家奶奶寄钱回去,沈庭生对她算是比较大方的,但也是相较于身旁的普通同学来说,实际上也并没有给她很多钱,怕养成了骄矜浪费的习惯。
  沈丽华大小就是一个勤俭的孩子,小小年纪就自己攒下了不少零花钱了,沈庭生每个月给她的那些钱,她用不完地也都全部攒了起来。
  不过后来发展出了一个新的兴趣爱好之后,这钱就再也攒不住了,她这个爱好就是做衣裳,她本来也不知道自己有这方面的天分,事情还要从高一的时候学校的一次文艺汇演说起。
  沈丽华因为长得漂亮,声音甜美,最重要的是学习成绩好,一般学习好的人都会特别受到老师的宠爱,所以就被选上了当文艺汇演的主持人。
  当时她特别高兴,还专门写信告诉了她嫂子谢华香,谢华香到专卖高档商品的友谊商店买了一条非常漂亮的纱裙寄了回去,让她在当主持人的时候穿。
  那裙子真的非常漂亮,小县城的女孩子们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裙子,全都羡慕得不行,当时沈丽华毕竟还是一个孩子,免不了有些得意,别人只要来找她看她的漂亮裙子,她就高高兴兴地拿出来显摆给人看。
  这就难免会让一些心肠不那么好的人惦记上了。
  在文艺汇演开始的前一天晚上,沈丽华再一次把裙子拿出来的时候,惊恐地发现,这裙子被人毁了!
  漂亮的裙摆上被人用剪刀剪了好几道口子,撕扯得乱七八糟,根本就没有办法再穿了。
  沈丽华呆住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身边居然会有这样狠毒的人,这是多么阴暗的心思,才能做出来这种事啊!


第290章 
  沈丽华的小姐妹们都义愤填膺; 纷纷嚷着要去告诉老师,让老师查出来这件事是什么人做的,然后好好地教训对方一番。
  但现在对沈丽华来说; 最重要的不是找出肇事者兴师问罪; 而是要解决文艺汇演上的服装的问题; 她平时穿衣裳还是比较朴素的; 除了这条裙子之外; 再找不到另外一条可以当成演出服的漂亮裙子了,而现在不管是去买还是重新做都已经来不及了; 怎么办?
  沈丽华气得浑身都在发抖,她也很想把弄坏裙子的人揪出来,狠狠地揍上一顿,可是她还是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没事; 我来想办法。”
  沈丽华把自己新买的的蚊帐拆了下来; 剪了; 缝在了坏掉的裙子上,顺着被剪坏的走势稍加改造; 做出来的裙子居然一点儿也不比原版的差。
  当然要是仔细看的话,还是能看得出来料子上的差别; 但光是从舞台上的效果来说,那真的是非常完美的; 亲眼看着这条裙子完美变身的姑娘们都惊讶万分,感叹沈丽华的这双手真的是神了,这简直就是点石成金啊!
  为了避免裙子再遭毒手; 沈丽华这个晚上是把裙子放在床上抱着睡的,第二天的文艺汇演当然非常顺利,事后她也把这件事情报告了老师,都是这么点大的孩子,做了坏事心虚得很,被老师虚张声势地吓一吓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原来是另外一个本来也很有希望当上主持人的小姑娘,因为妒忌沈丽华不但当上了主持人,还有了这么漂亮的小裙子,一时冲动就做出了这样的事。
  结果当然是记了大过处分。
  不过这些对沈丽华来说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发现了一个新大陆,原来设计衣裳是这么好玩的一件事,而且她在这方面确实是有点儿天赋的,一块布料出现在她的面前,她自然而然就会想到要做成什么样的衣裳最合适,不同的材质、不同的颜色怎么搭配才是最好看的。
  出身农村,这辈子还没出过县城的小姑娘,审美的眼光居然超出同龄人一大截,做出来的衣裳连学校里的老师都连称好看。
  只是沈丽华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总认为做衣裳是不务正业,怕别人觉得她耽误学习,所以除了身边的几个好姐妹之外,别人都不知道她会做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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