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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那个之前叫嚣的才子姓陆,名文豪,也被她的不按牌理出牌吓了一跳,禁不住后退了一步。险些撞上旁边的另一位。
而那一位也是个书生,名字叫钱格选,是展示自己的诗作之时,被陆文豪挑战的,所以此刻也留在台上,看到仲孙凌的动作,也愣在那里,吃惊于她的武功,又惊叹于她的俊俏。
第四十七章 诗书礼乐台
第四十七章诗书礼乐台
阿凌已经打定主意随便从华夏五千年中找一篇惊才绝艳的诗句,吓唬吓唬这帮子酸秀才,结果就看到陆文豪后退了一步,她很诧异的说:“哎你躲什么,不是要比嘛。我来了!”
底下人听到,哄堂大笑。弄得台上两人面红耳赤。
直过了半晌,陆文豪整了整心绪,想是记起了又督军卫在一旁,自己应该安全无虞,这个俊的过分的小公子也不至于动手打人,这才开口:
“敢问先生姓名?”
“仲孙凌!”她竟然报了真名。底下的霍震霆同钧天听了十分惊讶,到是韩傲雪明白,她这是没忘了来这里是为了银蛇出洞的。
“不错,你既然嗤笑我的诗作,不如,你来作一首,若是在场的认为我不如你,陆某甘拜下风!”
“好啊,怎么比,你划出道来啊。”仲孙凌很随意的说。虽然话说的并不是多文雅,但是她往台上一站,标志挺拔,她又生的好看,整个人如同兰芝玉树一般。陆文豪虽然不丑,却也不过是个中等偏上的样貌。两相对比,陆文豪一下子就被她的外表比下去了。连台下刚刚鄙视过阿凌的人,也突然觉得,还是她看起来顺眼很多。
且不说底下人如何称赞仲孙凌的外貌,陆文豪刚刚可是叫阵的人,既然仲孙凌真的上台来了,他当然想要在文采方面胜过她。
只见他开口说道:“刚刚我与这位钱格选先生,分别以月为题,各做诗文一首,不如,你也同样以此为题作诗一首吧!”在皓国,读书人都称为先生。
“以月亮为题??要不要这么简单啊?”她咕哝着。古人真俗气,总是以月亮为题做诗,她都觉得胜之不武啊。
“仅是以月为题?还有其他要求吗?”她问。
“没有,我二人的诗都已在此处,先生可以先看下。”钱格选一边说道,说着用手比了一下边上的案台,长案之上,分别放着两人的诗作。
“左手边是我的,右手边,是这位陆先生的。”
“哦?好啊!”她答应,近前看了下两人的作品。
钱格选的是一首简单的五言诗:
玉盘映空照,朗星伴相翱。
天浪当久侯,琴女下湘桥。
银绦难隔好,比翼竟妖娆。
惟愿星将女,落在佐山腰。
这算是一首情诗。天浪,琴女,就是跟上一世的牛郎织女一个意思,湘桥就是那曾经的鹊桥。这个天浪琴女的故事,简直就是牛郎织女的翻版。最初她听到的时候很是吃惊。银绦也就是银河,这里传说天上的星星都是星将,每个星将都有儿女,若是地上的人表现的好,会有机会得到星将儿女的青睐。
而佐山,是传说情侣约会的地方。
看完了钱格选的,她拿起另一张陆文豪的也是五言:
寒玉当如银,高洁有知音。
清光完拢尽,俱是座上宾。
鼓乐相和吟,琴瑟往来馨。
高楼江风凛,戴月映江心。
怎么说呢,一首韵脚工整的,寓意清高的诗作。看来这个陆文豪有些傲骨,在表达自己的高洁。跟情诗比起来,他这个,似乎深刻一点。难怪下边应和着居多。
她两首都看完,便都放下。
“先生若是看完了,可以去写下你的诗作,这样一会儿方便大家传看品评。”陆文豪见她看了两人的诗面色仍旧沉稳,心里也不知她深浅,但不想给她太多时间考量,所以出声似提醒实催促的说道。
阿凌想着另一边看去,那里另外有一副桌案,上面放置着笔墨。
她抬步走过去,执起笔,最后又问了一遍:“除了以月为题外,没其他要求,对吧?”
“没有了。”钱,陆二人都说。
“那好吧。”
她抬笔就开始写。毛笔字她这一世可是下过功夫练的,写的也像模像样的了。不敢说成个书法名家,但起码字不丑。她此刻很随意的以魏碑体,写下那首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不朽绝句——《水调歌头》
“可别说我欺负你,谁叫你跟我叫板来着!我一个穿越人士,都没开过这种金手指呢!你还非要给我机会!”她边写,边在心里碎碎念着。
很快,洋洋洒洒一篇词写完。
她直起身,捻起自己的这张盗版作品,轻吹墨迹,直到它风干。端祥了几眼,然后走到台前。
“好了,我作完了。”
钱,陆两人凑到跟前,仔细看了起来,台下人没有声音,但是都看着他二人的表现。只见他二人越看脸色越不好,最后,都有些脸红的走开。
钱格选是个实在人,摇头叹息一声,“先生大才,格选不如多矣。”说着他抬左手放在胸前,另一手下垂至腿边,深鞠一躬。这是文人独有的承认自己输了的礼节。
陆文豪心里也明白真的比不上人家,可是嘴上不愿承认,只是同样行了礼认输。
下边一片哗然。刚刚两人的诗他们可是都有听到的,怎地这仲孙先生诗文一出,他们就都认输了?
“念出来啊?”底下有人忍不住开口冲仲孙凌喊。很想知道她到底写了什么就让人甘拜下风了。
还要念哦。她听到了之后,迟疑一下的功夫,已经有个衣冠严正的督军卫向她示意,让她念出来。
看来这是规矩了。她眼睛在台上溜了一圈,发现台上竟然有架古琴。
突然一想,反正也高调了,就高调到底吧。于是朗声说,“既然各位先生想听,那让我唱出来给大家吧!”
这时候文人,很多喜欢把自己的诗作谱成曲子,然后唱出来的。此刻听到她还有这样的兴致,底下人当然轰然叫好!
仲孙凌把手中默写的水调歌头放到放诗文的案子上,移步到琴边,;落座后轻轻拨动了几下琴弦,琴是一般的琴,不是多名贵,但是音准都不错。孙凌的琴技,也是仲孙无华逼着学的。因为这一世的母亲凌晓兰擅琴,所以,她也就学起来了。她的琴技也是同样,当不得名家,但是总是拿得出手去。
琴音起,所有人都凝神细听。清雅的琴音飘摇在众人耳中不久,一个动听的声音开始唱道: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歌声中断,独剩琴音浩淼,又带着悠然,众人听着,就仿佛眼前已出现那朦胧月光,正迷醉间,歌声又起。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歌声止,琴声也在几个节拍之后消失,仅剩余音。
仲孙凌双手轻按琴弦,一切终于归于安静。
等她站起身,台上台下之人才从如痴如醉之中醒来。看到众人反应,她很是满意,抬步就要下台。
“仲孙先生请留步!”突然一个声音喊住了她。
她回头一看,竟然是镇场的督军卫叫住了她。
“军卫何事?”
“仲孙先生,依规矩,请台上暂侯。”督军卫解释,然后朗声向台下问:“台下可还有先生要挑战?”
没有,必然没有了。于是,她毫无悬念胜出。
“那么,依规矩,三位的诗作要做一个品评。角出胜者后,给予嘉奖。”
督军卫说。
对哦,她把嘉奖这事儿忘了。
于是,台上台下举手表决。最终胜出的,就是阿凌的《水调歌头》。
“那么,最终胜者为这位仲孙先生了。”那个督军卫伸手比了一下仲孙凌说,然后转向她,“仲孙先生,依照规矩,一次胜出者,给予你一面低等铁牌。凭此铁牌,至国选大考,可免初试。”说着,掏出一块鸡蛋大盾形黑铁牌,恭敬的递给了她。
仲孙凌也慎重的接过,到手里后端祥了一下,正面刻有文初两个字,而背面刻着荣城二字。
“若是先生日后赛诗会上还愿一试并连胜三场的话,可以换上一面铜牌,至国选大考,二道复试可少试一题。”督军卫解释道。
“哦,多谢军卫!”她听罢道谢,对于这些奖励也没什么大反应,毕竟她又不要去考女状元。
“军卫,不知我现在是不是可以离开了?”
“先生请便。”
得到肯定的回答,仲孙凌冲督军卫拱手,然后一跃下了诗书礼乐台。底下文士们见她得到嘉奖,无不羡慕。此刻见她从台上跃下,有人赞她翩若惊鸿,但也有人或许是出于嫉妒,不阴不阳的说了几句“动辄一跃,行走无状,败坏斯文”之类的。这些仲孙凌等人全都当做没有听到。
“阿凌,看不出,你竟然这么厉害!”霍震霆第一个迎上来,口中赞美道。
“不错,阿凌你真是才华横溢,看来,我们倒是小瞧了你。”钧天附和道。
仲孙凌的才华让他震撼了,一个女子,可以吟诗作对不是大本事,可是能有如此佳句的,就少之又少了,而且,还能配以乐曲吟唱,这样的本领,可真的是难得之极了!这个仲孙凌,他越来越看不透她了。
第四十八章 政时律策台
第四十八章政时律策台
“是啊,想不到阿凌你这么短时间就能够创出这么精彩的词曲。真是让人惊叹!”韩傲雪也称赞,这次真不是他虚伪,他也真的有被惊艳到。如今仔细回想他认识的那些女子,没有一个能比的上她。无论是样貌,才华还是头脑,这个仲孙凌,真的是无一不出挑,无一不精彩。就像自己明明打定主意是要利用她的,可是到头来却也总是禁不住常常被她吸引。
“呵呵,有了阿凌的这首诗,估计今天的礼乐诗书台是没什么看头啦,咱们去那边吧。”霍震霆笑说,然后引着几人离开擂台,向下一处走去。
沿街道往前行得几步后,只见两侧商家林立,各类店铺应有尽有。街中又有许多摆摊做买卖的小贩。不过,在这里人虽多,却不怎么吵闹,连讨价还价的声音都不大。毕竟,这是较文搏识的地方,又有督军卫镇守,所有人到了这里,都会注意言行,控制声高。
几人一路走过去,一直行了有二三十米,摊贩减少,霍震霆才解释:“这里可以随意进来摆摊,但是每个摊贩都要交不低的税费,而且是不论盈亏,每日进街便收取。摆摊的摊位距离擂台不得少于十米,所以再往前就没有这些在外边摆摊的小贩了。看,那就是政时律策台了。”
原来几人已经到了另外一座擂台的范围。
这里跟刚刚的两座台子不一样。台上台下竟然都很多人,而且十分的吵闹。还时不时有人上台,有人下台。台上的人,各个情绪高涨,你来我往的争辩着,有的甚至争得面红耳赤的。
“这是在辩政呢。每次来,都被这些人吵得头疼。”霍震霆解释说,“这里是皓国唯一一个可以不限出身,不限官职,不分尊卑的议论政事的地方,所以,谁都可以上台,谁想到什么都可以说,于是天天上演这样的论辩。每个人都希望能把自己的想法上达天听,于是每次都吵得不可开交,每次也都是没什么结果。不过督军卫们会记录他们的意见,真的有用的话,这些人也是会得到嘉奖的,有的甚至会因为一句话,被某位大人欣赏,从此有机会鱼跃龙门,任职朝廷。所以,要说最热闹的擂台,还是这个政时律策台最红火了。”
几人走近了台子,细听上边的人在讲些什么。听了一会,大致明白在争辩什么了。
台上左右两边,壁垒分明,显然是各执一派的观点。此刻说话的是左手边一个头扎书生巾的文士,年纪大概有四十几了,但是背脊拔的笔直,面色严肃,看来就是个颇有傲骨的。
“先生之言有欠稳妥。须知,若是刑法过重,纵然对于百姓有所约束,却有失仁德!依我大皓国国律:盗银钱愈百银者,杖六十,发配边疆,永不得还;盗银钱愈千两者,杖八十,刺配边疆为奴,永不得还。某以为,这就过重!偷窃可耻,但也有情有可原之时,且偷盗者不伤人性命者,应给与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如今,依律法发配边疆,永世不得回归,家中子女妇孺老者无人照料,情景凄惨,又无盼望。某以为,应改律法为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