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第7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华国有个词语叫做“秀色可餐”,用来形容一个人容貌美丽到几乎可以下饭,但是林夕万万没想到,这个词居然还能从字面意思上来剖析理解。
  高鸿压根不在意她爱不爱他,用他的话来说,单方面的爱也足够了,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跟她的灵魂融合在一起,实现心灵的圆满。
  在听到小学弟的解释时,林夕的三观是受到很大冲击的,但是她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思考起解决的办法。
  林夕自诩自己是个冷漠的人,一般来说,别人心理变态只要不影响到周围的人,那他爱怎么变态都是对方自己的事情,碍不着别人别人也没有资格去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不要随便去插手别人的人生,因为有些人的路只是不随大流而已,并不代表他们就是扭曲的、错误的。林夕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就像有些人天生喜欢同性,有些人天生喜欢单身,只要他们不伤害别人,林夕觉得自己都是能尊重他们的选择的。
  但是林夕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高鸿学弟这样的人——带着奉献的心,请求别人吃了自己。
  林夕觉得自己不能接受他的这份“爱”,但是好像又不能看着他作死下去。
  不是她不尊重人,而是这种事情一旦开始,哪怕在最后关头反悔也是无法挽回的,为什么要将自己的一生抵押在这种虚无缥缈的“爱”的上面呢?
  更让林夕觉得蛋疼的是,这位小学弟居然跟悲弥塔莎一样都是纯净的灵魂,虽然纯净却跟白纸一样随便都能涂上颜色,跟神父圣洁的灵魂又不太相似。
  林夕忍不住叹了口气,心中暗想,人好好活着不行吗?如果感到空虚那就去寻找能填补空虚的东西,为什么非要选择这么极端的方式呢?
  林夕的指尖燃起一缕深蓝色的魂火,轻柔地点在了小学弟的眉心。
  火光照亮了她的脸,仿佛被夜色眷恋的容颜上没有多少表情,唯有一双眼睛,漫天的星子都沉进了眼底。
  “以——林夕之名。”
  “给予你灵魂的安宁。”


第九十二章 缚灵地宫(2)
  在骨瓷小镇里,林夕的灵魂遭到了污染源的侵蚀,虽然保留了自我,却带来了一些影响,让林夕也不知道是好是坏。林夕的灵魂核心是深蓝色的魂火,能够焚烧罪孽的灵魂,也能够给予纯净灵魂永恒的安宁。但是她多出了另一个能力,就是莱娅的精神污染,只要她有这个意识,她完全可以污染别人的精神,让人丧失人性和理智,变得疯狂。虽然乍看之下是个挺有用的能力,但是林夕却有些不喜,这世上的疯子已经够多了,何必画蛇添足再来一笔?
  但是这种能力如果控制得好,还是能派上一些用场的,比如说眼下这个场景。
  林夕凝视着高鸿的灵魂,与其说是小学弟是个变态,倒不如说他莫名其妙地怀揣着太过伟大而充满献祭感的爱,他这种扭曲的行为是源于他对感情至美的理解,但是造成了最糟糕的结果。虽然说他表现出来的一切都很让一个正常人害怕,但是严格来说这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又不能算是污秽、或者有罪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魂火无法净化他这种“献祭”的思想。
  林夕手指微微一动,一缕深黑色的烟雾缠绕上她的手指,她的双眼变成了璀璨的金黄色,从烟雾状的负面情绪中小心翼翼地挑选出了一丝灰色的气,将这缕气从无数污秽粘稠的负面情绪中分离了出来,动作轻柔地将自己的手指凑近了高鸿那一团白净的灵魂。
  那是一种负面、却又是人类不得不拥有的情绪——自私。
  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自私,才会想要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林夕实在无法再看着这些纯净的灵魂走上偏激的死路,极致的纯粹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人如果多爱自己一点,多想自己一点,就能看见更多更辽阔的世界,就会从中衍生出更多的欲望,在渴望之中生出求生的意识。
  停止这种没有意义的牺牲吧,虽然不能给你一个像神父一样圣洁的灵魂,但是给你的灵魂增添一丝颜色,还是能做到的。
  林夕这样想着,眼神极为平静地凝视着高鸿的灵魂,她看到那缕灵魂在微微的瑟缩之后乖巧地缠绕上她的指尖,一点点地将那缕灰色的气吞噬。伴随着灰气的消失,纯白的灵魂也一点点地变化着,颜色在浅灰和深黑之间不断过度,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死去,又像是什么东西在复苏。
  林夕的手里燃烧起了魂火,那一团灵魂就蜷缩在她的掌心,在不断翻涌的火焰里逐渐凝固成一种温柔的天青色,像是水天一线般清透的青蓝,恬美宁静至极。一声低微的啜泣在林夕的耳边响起,又伴随着叹息而消失,林夕垂眸看着那一团带着无畏献祭的心情落入她掌心的灵魂,金色的眼瞳里是一种神明般淡漠的垂怜和悲悯。对于这种“无私的爱”,林夕只是弹了弹这缕灵魂的意识体,丢下一个字:“蠢。”
  ——爱是一种美好的感情,它应该让你变得更好更美丽,而不是让你变得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一个人如果学不会爱自己,又要怎样才能让别人爱你?
  林夕让这团灵魂回归自己的躯体,她自己也离开了高鸿的意识世界,准备回归自己的身体。林夕的灵魂本来就有些不稳定,长时间灵魂离体会导致驱壳越来越虚弱,在没有想出解决办法之前她是不打算舍弃自己的驱壳的,毕竟她对这个世界还有留恋。如果不是为了救人一命,她也没打算离魂。
  林夕的灵魂伸出手要去触碰靠在沙发上沉眠的躯体,但是下一秒,一股强大的拉力袭来,硬生生让林夕的灵魂踉跄了好几步。
  林夕:“……”什么鬼?
  那股莫名其妙的拉力几乎是扯着林夕的灵魂走的,力道之大让林夕都有些站不住脚,或者说林夕的灵魂本来就是虚无的。灵魂没有实体,自然不能借助地板或者周围一切事物的摩擦力来进行拉锯战,于是林夕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轻飘飘的灵魂被拉得变形,距离自己的躯体越来越远。
  卧槽这不科学!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其他的灵能者?!
  林夕想要反向拉扯一下那股力道,但是那股力道根本没有实体存在,就好像是一种法则——类似召唤,在强行让她付诸回应。
  林夕负隅顽抗,那股力道却越来越强,任凭林夕手段兼施都无法消除这股拉力,林夕很快就意识到这居然又是一股陌生的力量体系,实在让人抓狂不已。眼看着撑不下去了,林夕一道魂火弹向了躯体无名指上的银戒,在被拉走的最后一刻看见了银戒华光大放的模样,心里也稍微踏实了下来。
  ——欠人情什么的,欠就欠了吧。反正那个人是他。
  下一秒,林夕就在一片强烈的白光之中失去了意识。
  ……
  弥漫着浓郁血腥气的屋子内,于修文看着用黑狗血涂了一大堆鬼画符的水泥地面,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眉头,觉得胸腔里直犯恶心。不管看多少次,他都很不喜欢家族里的这些通灵仪式,哪怕这些东西能让他得偿所愿,他也更喜欢家族之外花红柳绿的世界。不过这些真心话却是不能宣之于口的,于修文看着自家的舅舅停止了念咒,忍不住微微松口吸了一口溢满血腥味的空气,沉声问道:“舅舅?成功了吗?”
  像古人一样留着长发的男子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儒雅清俊的脸,他微微皱着眉,有些不解地道:“仪式是成功了,但是为什么——”
  ——为什么那本该出现的凶魂却不见了呢?
  于茗临低头思索,他抬手挥了挥,立刻就有四个脑门上贴着黄符、身形矮小如同侏儒一样的僵尸走上前来,提着装满血的木桶,重新绘制法阵。
  “算了,再召唤一次吧。”
  阵法的正中央摆放着一个被黄符包裹的襁褓,于修文只要想到里面裹着的东西就觉得有些恶心。于家的鬼道传男不传女,虽然是家学渊源,但是因为他从小就跟在母亲身边长大,而于修文的母亲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所以反而没有系统性地学习这些家族的养尸术。是他长大之后,家族意外发现他的资质很好,才将他接回了本族,准备悉心培养,为家族增添一个助力。
  因为他天生阳气兴盛,有镇压恶鬼之能,所以他很受重视,家族更是将他托付给了族里百年一遇的奇才——他的舅舅,于茗临。
  可是他早已习惯了正常人的生活,对这莫名其妙的阴阳术更是半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觉得养尸什么的行为简直恶心至极。他的舅舅也不勉强他,知道他没有兴趣,就只是教给他一些普普通通的小法术,确保他不会因为阳气过盛而被鬼魂当做美味佳肴啃掉而已。因为舅舅的体谅,于修文虽然心有不喜,但是跟这个舅舅的关系还算不错,在发现自己对林夕动心之后,他就没有多少犹豫地找上了舅舅,希望借助阴阳术来篡改林夕的姻缘线。
  于修文的想法也很简单,他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到不了手的,人也好,喜欢的东西也好,只要能握在自己的手上,哪怕坏掉也没有关系了。
  既然林夕的心已经属于别人了,那他至少要得到人,这也是情理所致吧?
  被宋雯火眼金睛鉴别为“人渣”的于修文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感受和想法,只知道自己的爱和占有。他比常人更重于自己的欲望,因为从小到大他都能轻易地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唯一得不到的事物就变得格外扎眼了。
  当舅舅告诉他林夕拥有极度凶煞极度阴戾的命格时,于修文是觉得有些诧异的,但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从以前开始,他就讨厌面目扭曲鲜血淋漓的东西,却无比偏爱那些在死亡之中得到永恒静谧之美的存在——爱上那个带有“死之美”的女孩,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那个被夜色眷恋始终眉眼沉郁的女子,身处无边无尽的黑暗,眼里却带着光,沾染着死亡的恬静,却不会因死亡而腐烂扭曲。
  这样的美丽,即便成为人偶或者玩具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那也是足够赏心悦目的。
  于修文这样想着,顿时觉得满鼻腔的血腥味都变得可以忍耐了,他甚至是带着几分愉悦和期待地看着法阵的暗光渐渐散去,在油灯燃烧尸油的刺鼻气味和萦绕不散的烟雾中,于修文终于看见了浓烟中若隐若现的身影。披散着漆黑长发的女子垂着头站在法阵的中央,像是提线的木偶,没有任何异样的举动。
  于修文下意识地上前走了几步,却又忍不住停下,皱着眉头说道:“舅舅,不是说招魂吗?为什么招来的是躯体呢?”
  于茗临也有些惊讶地挑了挑眉,说道:“可能是因为魂魄和灵体的牵系太深,无法分割的缘故?这种情况倒是第一次见。”
  “她还有意识吗?”于修文看着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和脸庞的女子,忍不住问道。
  “我算过一卦,招魂的时机是她身体和灵魂最不稳定的时候,一般离魂状态下的人应该是没有意识的。”于茗临没有冒然上前,身为修行鬼道的传人,他比谁都知道凶魂的恐怖和强大,事实上,他很意外侄子口中的“林夕”平日里居然只是一个有些孤僻自闭的普通女人,历来的凶魂不是疯子,也多是性情偏激的天生犯罪者,但是这个凶魂居然很罕见的能够保有自己的理智,“你阳气强盛,捏着刚刚那张作法的符隶,试着命令她。”
  于修文翻手看着自己夹在手指尖的黄符,不疑有他,沉声喝道:“林夕,抬起头来!”
  他话音刚落,女子的手指就微微动了动,她沉默了很久,像是在思考是否要回应这个命令一样,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抬起了头。虽然抬起了头,顺着于修文的视线却只能看见她皮肤苍白的脖颈以及下颚,她眼帘微垂地站在那里,像是一抹夜色的剪影,透着森然的诡谲和妖异。
  于修文捏紧了黄符,只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兴奋感攥住了他的心脏,让他的呼吸一时间有些急促了起来:“林夕,过来!”
  女子像一樽沉默的人偶,机械而僵硬地迈步,朝着于修文的方向走来。她走得很慢,每一步却都踏得很稳,像是婴孩学步一样变扭而生涩。
  于修文忍不住上前了几步,当两人的距离拉进到不过一个手臂时,女子忽然抬起了眼帘。
  于修文心里咯噔一下,他对上了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眸,女子眉宇之间总是萦绕不散的三分郁色消失无踪,留下的只有刻骨的冷静和近乎锋锐的杀机。
  ——那不是林夕的眼睛。
  这个想法飞快地闪过了于修文的脑海,但是也仅限于此,他来不及惊叫来不及逃跑,只听“空”的一声闷响,他的腹部遭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