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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栋和周晨在做什么他都知道,他现在在承受着多大的压力他比谁都明白,所以,这一刻的放松温暖对他来说有多难得和重要。他更是清楚。
沈国栋也早就发现了周阳。他轻轻给他打了个手势,在周晚晚低头的瞬间冲周阳笑了一下。
周阳看着他被温暖的火光映得明亮柔和的脸,放心地离开了。顺便把一直趴在厨房门口不肯走的小汪也拉走。
那个小小的世界,现在谁都不要去打扰。
沈国栋果然把所有的粥都喝了。周晚晚看着他把小虾米直接倒到粥里搅拌一下,几口就喝掉一大碗,嘴巴都要合不上了。
沈国栋真是饿狠了。吃饭这件事他都好长时间没放在心上过了,他都不记得自己上顿饭是什么时候吃的又吃了什么。
放松的心情和熟悉的环境让他觉得整个人都活过来了一般。米粥的清香一下就勾起了他全部的食欲,喝完粥又去找别的吃。
周晚晚也去橱柜里帮他找,很快就端出一盘包子和几根麻花,还有一大碗鸡汤。
周晚晚想了一下。在鸡汤里放了点东西。
短期的身体强化剂,能保证沈国栋在最近几个月身体机能迅速提高,无论是体力还是脑力。都能达到正常情况下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水平。
她又在包子里放了一份,要让沈国栋带给周晨和沈爷爷。
她帮不了他们别的。只能让他们保持最佳状态去面对这场生死攸关的战斗。
沈国栋把包子和鸡汤放到锅里隔水加热,指着麻花问:“我们家怎么会有这东西?”
周晚晚小时候吃麻花吃出了心结,长大以后就不肯再吃,所以他们都不给她买这个,也不往家带这个。
“郭克俭拿来的。”他们野外作业,每个人每天补助一根麻花,他只要来家里吃饭,就会带给周晚晚。
为了让他能安心在这里吃饭,周晚晚每次都高兴地收下。
“这小子有点邪门儿,别跟他走得太近。”对当年郭克俭捡了周晚晚的事,沈国栋找不到任何除了巧合以外的可能,却不知道为什么,一直看他不顺眼。
“当年他折腾了那么久才挤进那个青年突击队,后来说不干就不干了。插队了以后马上混得风生水起,要不是郭老爷子那事儿在那压着,他早把自己鼓捣回城了。”
说正经事儿的时候,沈国栋从来不把周晚晚当小孩子,从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他就是相信,这些她都能听明白。
周晚晚点头,“我知道。沈哥哥放心吧。”
沈国栋掀锅盖吃包子,一点不怕烫地两口一个,又一口气闷了半碗鸡汤,“没事儿,这小子精得猴子似的,不会来招惹咱们。”
郭克俭费心费力争取到的那些东西,他随时捻捻手指就能给他彻底捏碎。郭克俭最会审时度势,绝不会干这种以卵击石的事。
沈国栋吃饱喝足了,把周晚晚执意要带给周晨和沈爷爷的包子装起来,赶忙把周晚晚塞回被窝里暖和着。
两个人嘀嘀咕咕说了好半天没什么意义又觉得必须说给对方听的废话,直到屯子里的公鸡叫了第一遍,周晚晚被被窝里的热气熏得打呵欠,沈国栋才起身离开。
他还有一百多里的路要赶。昨天他是打着去检查仓库的名义离开单位的,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必须出现在那个离县城还有几十里的储备粮仓库。
走出周晚晚的房间,周阳已经坐在椅子上等着他了。
周阳也是一晚上没睡。
两个人相视一笑,没有任何废话地进入正题。这些天,他们有太多的事要跟对方交流,也有很多以后的打算需要商量。
天边泛起鱼肚白的时候,沈国栋才推着自行车走出家门,“回去吧,过几天我就让小二回来,让他带囡囡去县里住几天。”
周阳拍拍沈国栋的肩膀,脸上的笑容笃定又自信,“行。快走吧。后面的事等我过去了再细说。”
沈国栋跳上自行车几下就蹬出去老远,很快消失在朦胧的晨光中。
小汪愣了一下,忽然箭一般冲了过去,一路把沈国栋护送过了杨树沟公社的小街。
“回去吧!别送了!”沈国栋难得没有嫌弃它,很耐心地劝跟着自行车跑的小汪。
小汪放缓了几步,想了想又追了过来。
沈国栋无奈,“你要跟我走?不送囡囡上学了?”
小汪慢慢放缓了速度,最后终于停了下来,呜呜两声,蹲在路边目送沈国栋。
沈国栋走了有一里地了,都快看不见它了,却感觉这傻狗还蹲在原地看自己。
他气急败坏地骑回去,小汪果然还在原地,看见他回来,一下就蹿起来迎了过去。
“就送你到公社,别再跟来了,再不回家老子踢你!”沈国栋恶声恶气地训小汪,“上来!”
小汪扑腾一下,把自己一百多斤的大身板儿砸在了沈国栋的后车架上。
沈国栋又往回骑了两三里地,才把小汪送到杨树沟公社的小街,“回家!不许再跟来!”
小汪磨磨蹭蹭地跳下后车架,呜呜两声,蹲在路边又不肯动了。
沈国栋一瞪眼睛,“再不走老子踢你!”
小汪蹿起来就往回跑,跑了一两百米,才敢回头偷偷看一眼,看沈国栋还在原地瞪着它,吓得头也不回地接着跑,跑一段再回回头。
沈国栋被这傻狗逼得没了脾气,只能站在原地看着它跑没影儿了才骑上自行车接着走。
一口气骑了十几里,沈国栋忽然笑了。自己当初怎么会给囡囡弄了一条这么傻的狗?
不过,狗傻一点养起来才有意思。再傻那也是自家的,以后不能太嫌弃它。
沈国栋一路带着自己都没发现的温暖笑容迎着漫天早霞飞驰而去。
一夜未睡,来回骑了二百多里的自行车,即将要面对波诡云谲的局势,他的心却是这些天来前所未有地踏实放松,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
☆、第二期一章 紧急
周晚晚一睁开眼睛,就看见周晨带笑的眼睛,黑亮清澈,像两颗最漂亮的黑曜石。
她忽然想起自己今生回来,第一次睁开眼睛的那个早上,也是一眼就望进周晨微笑的眼睛里,从此他们兄妹的人生便开始不同。
“二哥!你真好看!”周晚晚搂住周晨的脖子不撒手,拿软乎乎的小脑袋蹭他。
周晨被她蹭得直笑,“有你好看吗?我要比你好看了,你可不许哭鼻子啊!”
周晚晚也咯咯笑,“我好多天没看见二哥了!”
周晚晚只这一句话,就让周晨感动得不行,他也学着妹妹的样子,抱着她的小脑袋蹭了蹭,“二哥也想你。”
小汪一开始还只是在外面探头探脑地偷看,一见他们俩这样蹭来曾去,扑通一声扑到窗台上,急得把整个狗都贴在玻璃上扭来扭去,这么好玩儿怎么能不带它呢!?
周晚晚和周晨腻味够了,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神色,脸色红润,精神饱满,精力十足。看来沈国栋的任务完成得不错,确实把包子给周晨吃了。
“我昨天半夜回来的,我回来大哥就走了。”周晨开始跟周晚晚交代家里的事,他们从小就养成的习惯,所有的事都不会因为妹妹年纪小而瞒着她。
周晚晚点头,没有多问。
能说的,二哥肯定会都告诉她,不能说的,她也不会去追问。
她相信哥哥们的判断和能力,只要是他们在理智清醒的情况下做的决定,她都会支持,并且全力配合。
“沈爷爷的事,我们这次必须得全力帮忙。他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身边的人不能轻易动作,很多事不是特别信任的人又不能放心交付去做。
所以我和大哥还有国栋哥这段时间可能会轮流出去,但是你不要担心,我们都知道保护自己。不会轻易去冒险。”
周晚晚点头,“我明白,沈爷爷现在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一旦退了就是万丈深渊。米分身碎骨,其实是没有退路的。”
周晨摸摸妹妹的头,眼里满满都是对妹妹聪明懂事的骄傲,“对,就是这样。”
“沈爷爷和国栋哥帮了我们那么多。现在到他们需要我们的时候了,无论怎样,我们都得全力以赴。”周晨认真地看着妹妹,“即使是冒险,这个险也必须去冒。人活着不能只是为了活着,你懂吗?”
“嗯,知恩图报。”周晚晚点点头。
“沈爷爷和国栋哥跟我们不止是恩情,还是亲人。”周晨忽然笑了,“不过国栋哥真挺厉害的,别看他在家里有点愣。出去了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次的事基本都是他一个人在担着,干得特别漂亮!”
周晚晚点头,沈国栋前世就靠一个人闯出去的,今生有了沈爷爷的教导和人脉,他一定会比前世更厉害的。
周晨回来了,周晚晚被周阳惯出的毛病就都得改了。才一个早上,她就开始想念那个对自己没什么原则的老好人大哥了。
不过周晨马上就给她带来一个好消息,他要带着她去县城住几天,在周阳回来之前,她可以不用上学了!
周晚晚跑前跑后地跟在周晨的身后看他收拾行李。小汪寸步不离地跟着周晚晚,走两步就拿大脑袋蹭蹭她,就盼着她能跟它一起玩儿早上蹭来蹭去的游戏。
周晨回头看看这两个小尾巴,眼睛弯成了月牙。“要是带小汪去,白天它就得关在屋里,它能听话吗?”
周晚晚想了想,跑厨房拿了一大包肉干、肉肠和最近小汪刚刚喜欢上的小鱼干,一股脑都塞到行李里,“有这些就行了!”
小汪眼睛盯着行李袋子。兴奋得舌头伸得老长,大尾巴摇成了花。
周晨的宿舍一如既往地干净整洁,被子叠得有棱有角,拖鞋摆得整整齐齐,工作台上的螺丝刀都是从大到小呈阶梯型排列着。
周晚晚刚坐下喝一口水,霍老头就火急火燎地来了,“小晨你可回来了!你说你最近怎么总出差?一个破学大寨采风有什么好跑的?真是耽误正事儿!”
霍老头的正事儿当然是他修补抢救文物的事。
霍老头住门房,平时人来人往根本什么都干不了,周晨不回来他就进不来这间屋子,只能干瞪眼。
说来也是邪门儿,多少古墓地宫的门他说打开就打开,周晨宿舍的门,他竟然就是打不开!霍老头气得秃秃的大脑门儿出了一层油汗,就是拿那扇木门没办法!
“霍……伯伯好!”周晚晚及时改口,把霍爷爷变成了霍伯伯,让老头的小眼睛都亮了。
“晚晚呐!真是个好孩子!糖炒黄豆好吃!粽子也好吃!那个熏腊肠有我们家乡的风味儿!”
周晚晚笑眯眯地做乖小孩,不用老头说,就从行李里给他往出拿吃的,“入秋的时候打着了一头野猪,我们都做成了熏肉,霍伯伯尝尝看。”
霍老头接过熏肉,又冲着包里的肉干、肉肠和小鱼干儿使劲儿,“这个好!这个好!这个两块儿就能下一顿酒!”
周晚晚背过身去不敢看小汪,“霍伯伯拿去尝尝,觉得好吃让我二哥以后多给您带点。”
霍老头乐得八字眉都抖起来了,“好好好!晚晚真是个好孩子!”
霍老头抱着熏肉和小汪的一包零食走了,周晨出去送他,两人在门外低声商量着什么。
周晚晚在屋里无声地与小汪搏斗。
霍老头拿着小汪的零食走了,它才反应过来,嗷呜一声就要冲过去,周晚晚死死地把它抱住,又是哄骗又是承诺补偿,以后一定多多补偿!
小汪还是承受不了这么重的打击,把粗壮的大爪子盖在眼睛上,委屈得呜呜直叫。
自此,小汪跟霍老头结下了一生的仇怨,见面就掐,鸡飞狗跳,热闹非常。
周晨今天得上班。周晚晚和小汪老老实实地待在他的宿舍里,看看书睡睡觉,醒了再让小汪摆个威风凛凛的姿势画一张画,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周晨下班就接周晚晚和小汪去沈国栋的家去做饭。他的宿舍不让开火。平时他也是下班去沈国栋那里吃饭。
霍老头乐呵呵地进门,摆手让他们快走,“晚上给我带俩馒头就行了,不用菜!我就着肉干吃!”
小汪悲从中来,嗷呜一声就要往前冲。被周晨一把拽住,硬拖着出门了。
沈国栋的家紧挨着绥林县高中的后门,邻着一条宽敞干净的小街,门口左右两颗大榆树,整洁的青砖小院儿,三间宽敞的正房,右手边还有两间偏房,被他改成了厨房、洗澡间和仓库。
这里本来是至少要分给两家来住的,沈国栋笑嘻嘻地走了一圈,分出去两条大中华。整个小院儿就都归他一个人住了。
院子里干干净净,没有任何过日子的杂物,也没有一颗花花草草,干净得有些过分。
这里平时就是作为沈国栋和周晨的食堂和宿舍,只要有时间他们就回家,根本没心思来布置。
进了屋子,摆设就更简单了,除了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