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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我也不想穿这一身,腰被束得好难受。”爱丽丝因为这束腰的公主裙感到很不舒服,虽然好看,但是太折磨人了!
斯科沃尔没打算说太多。他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兰斯忽然问道:“杰拉斯先生,我们计划路程是怎么走?”
斯科沃尔知道,兰斯还是在担心爱丽丝的问题。他叹了口气,说:“大致上说的话,你们从尼塔拉出发,越过索拉雅山脉,进入白色卷轴的领地,然后乘船前往蓝宝石山谷——这是初步计划。我们所知道的恶魔封印,分别在北边的白色卷轴领地、西海域的蓝宝石山谷、东南边的特米兰岛和东边的维拉斯沙漠,我想与克里斯达拉和乔治会和以后,再计划下一步行程。”
兰斯点点头。他还是有些担心行程的问题,而且这个速成训练也让他很不安,距离爱丽丝上次诅咒发作,已经一周多了,他相信爱丽丝的情况会越来越糟的。
斯科沃尔知道,他的言语也没办法减轻兰斯的担忧。他只能相信阿拉米斯能给兰斯一些新鲜的东西了。
“好了……最后一晚,你们好好休息。”杰拉斯结束了对话,离开了。
兰斯在爱丽丝床边给她讲故事,讲他才十岁的时候如何帮助一个被欺负的女孩打败一群欺负她的坏孩子,讲他从老一辈的骑士们口中听说的坎塔尔将军的叔父查普曼·坎塔尔的英雄事迹。爱丽丝听了好一阵,虽然很有兴趣,但是因为年纪小,睡意还是渐渐涌了上来。
“查普曼轻轻地对她的妻子说,在尼塔拉等我回来,那一天一定是个晴天,你要为我做好美味的烤羊腿肉,等我回来吃午餐。他的妻子吻了他,对他说,我要你为我带来大莫拉河沿岸美丽的三叶草,你一到那里就要为我采,因为那会给你带来幸运……”
兰斯柔声地念着,他注视着爱丽丝轻闭的双眼,长长的睫毛像两把美丽的小扇子。
“……殿下?”他轻轻呼唤了一声。
爱丽丝均匀地、平静地呼吸着,看来是睡着了。兰斯轻吐了一口气,看了看床边的木架子,卡宾也站在上面静静地闭着双眼。他小心翼翼地站起来,静静地走出爱丽丝的房间,关上了房门。
“辛苦了。”兰斯对守卫的侍卫小声说。
侍卫笑着点点头。
他转过身,向自己的房间走去,抬眼一看,艾米利娅也从洛的房间轻轻地出来。两人双眼一对,都会意地微笑了一下。
“兰斯,去散散步好吗?”艾米利娅说。
两个人在皇宫的中央庭院慢慢地行走着,皎洁的月光轻轻洒在庭院中。庭院中还是有少数值夜的侍卫,但是四周都很安静,清风吹拂着,感觉非常凉爽。
“洛肚子有些不舒服。或许因为他不是尼塔拉人,吃了尼塔拉的食物有些不适应。”艾米利娅望着天空,云层稀少的夜空,星星看上去离得好近好近。
“洛对你来说,就像弟弟一样。”兰斯说,“斯科沃尔先生称他剑魔呢。”
“洛对剑术非常痴迷,而且又是恶魔附体……嗯,两年前,他才十五岁,克里斯达拉老师把他锁了起来,本来想作为恶魔处决,但是发现他能够控制自己的力量,于是耐心地引导他……其实,你也像在照顾妹妹一样照顾爱丽丝吧。”
艾米利娅说着,慢慢低下了头。“兰斯,”她说,“对不起,我没有想到,我的预料真的发生了。我知道如果发生这些事,我有责任去解决,我想请你帮忙,但是,我没想到这么严重……其实,其实我很不想看到爱丽丝那个样子……如果你想退出,就说出来,我会劝斯科沃尔先生和国王陛下,劝他们另外找人。而且,三大圣徒,比我们强多了,虽然我不知道老师他们的计划,但是……或许我们只是给国王陛下的一剂镇定剂而已……”
“艾米,”兰斯的眼睛看着地面,说,“你呢?你真的想揽下这么重的活儿么?”
艾米利娅愣了一下。
“你为什么认定你就‘有责任去解决’呢?”
“因为,因为我是克里斯达拉的学生啊……”
“你也可以选择啊!难道你就完全是一股英雄气概,甘愿为别人而死么?你不也就是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么?为什么你要显得这么坚强?为什么要担负起这么多责任?”兰斯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一口气对艾米利娅说出这么多问句。艾米利娅大睁着眼睛,惶恐地看着他。
“我……”
兰斯知道自己的口气似乎有些重了。他叹了口气,说:“艾米,的确,我很自私,我不愿意其他任何事情来耽误殿下的生命,但是……天平的另一边,依旧是生命啊,我已经亲眼看到恶魔杀了那么多的人了……我最恨,最恨无辜的人被杀,我在战场上,能够对与我战斗到最后的敌人表示十足的敬意,但是,我也见过那种胆怯的眼神——那些士兵,他们并不是胆小,他们只是不愿意死啊,他们有自己的理想,有自己深爱的家人,而被一些诸如命运的可笑理由逼迫着冲上战场,他们的梦想不像我这样以战死沙场为荣,但是……我真的受够了,我不愿意再看到那种无助的眼神,为什么无辜的人,总是要被强迫着去死呢!……无论是那些普通的民众,还是爱丽丝殿下,还是……你,艾米,我都不愿意你们走自己不想走的命运,所以我要拼死拯救爱丽丝,也绝对不能让你有危险。”
“……要是我们的力量太小,什么都不能做呢?”爱丽丝已经不忍抬头了,她不敢直视兰斯的双眼。
“我们能做的,国王选我们,斯科沃尔选我们,我们一定能做出点什么的……兰斯·雷尔就一条命,不好好用怎么行!艾米利娅,我没办法完全理解你,但是也不要觉得我完全理解不了你,你不能一个人背负那么多啊。”
艾米利娅只觉得自己的心里好乱。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该做什么。洛的问题好不容易基本解决了,她又目睹了爱丽丝的痛苦,又打算肩负起阻止恶魔领主复苏的重任。她一刻不停地在内心里悄悄数着自己的责任,一直疲于思考最好的方法,她不愿意把这些压力推给别人……这些,这些竟然被兰斯知道了,她的心竟然被兰斯读懂了……
不知不觉,她的眼泪又掉了下来。为什么,为什么最近这么喜欢哭呢!为什么!明明想要表现得很坚强,让克里斯达拉老师觉得她能够独当一面了,可是,可是……
她不自主地,靠在兰斯的肩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加油。”兰斯望着天空,轻轻地说。
第三十三章 不是只有你会枪术
尼塔拉皇宫外,圣歌之盾骑士训练场。
阿拉米斯和兰斯在空旷的决斗场上,各自持了一把长枪。
“兰斯,真的没想到,我还能再次以你导师的身份教授你。”艾奇逊·阿拉米斯的声音硬朗而浑厚,隔得老远都能听得很清晰。
“阿拉米斯团长,我只知道你善于骑士和用剑,我的枪术都是老骑士克拉克教我的。”兰斯说。
阿拉米斯举起长枪,说:“的确,枪术并不是所有骑士都喜欢,大多数骑士还是青睐长剑和巨盾。但是,你是不是认为,我教不了你什么呢?”
“阿拉米斯团长,我只是担心,这一周之内,我只能取得很小的进步。”兰斯说。
“兰斯,你在年轻人中是很明事理的,但是你并没有完全摆脱稚气。”阿拉米斯说着,忽然长枪一挑,像风一样冲了上来。
兰斯猛然侧身,将长枪横在胸前,将阿拉米斯的矛头挡偏,然后猛然后跳。阿拉米斯似乎早就料到他会这么躲闪,起初的刺击只是佯攻,没带多少力道,忽然枪头一转,借助枪杆的弹性,一下子弹了过来,兰斯用枪身奋力格挡,只感觉巨力袭来,一下子倒退了好几步。
“兰斯,你说说,枪是如何攻击敌人的?”阿拉米斯没有停下脚步,直接跳起来,双手握住长矛向兰斯刺去。
“因为矛头尖锐,所以第一要义是刺击……”兰斯快速闪过阿拉米斯的刺击,倒转身影,探出枪头,向还没落地的阿拉米斯猛然刺去。
阿拉米斯忽然伸出长枪,破罐子破摔一般刺入土地当中,然后借助枪杆的弹性,将自己又弹回半空。
“对,刺击是第一要义,但是很多时候,不要忽视了枪身的弹性。”阿拉米斯借助腾空的力量,一下子从土中拔出长矛,凌空猛然一挥。
“枪头边缘锋利,所以,挥击是第二要义……”兰斯横起长枪,双手一举,用枪杆挡开了阿拉米斯的挥击,“而横枪格挡,是长枪兵唯一的防御手段……”
阿拉米斯被他的格挡招式一掀,似乎失去了平衡,身体在空中转了个圈,长枪脱手腾空,而自己却是头朝地地落下。
“但是,长枪并非只有刺、挥、弹、挡四招,有时候你要学会突破。”阿拉米斯忽然伸出双手,撑住地面,倒立在地面上,然后忽然伸出双腿,夹住落下的长枪,然后一只手为轴,一只手猛然用力,让自己的身体旋转起来,而长枪就像轮刃一样一圈一圈地挥向兰斯。
兰斯惊吓不已,他从来没见过用脚控制长矛的家伙,一时间失了魂,连忙用枪身格挡。要知道,他一直以为阿拉米斯只是熟练地运用剑和巨盾,在枪术方面确实新手,没想到……
阿拉米斯忽然翻身正立,一只手抓住长枪,忽然转动枪身。长枪开始飞快地在他手中旋转,就像快速旋转的轮刃一样。阿拉米斯挥舞着飞速旋转的长枪,左右换右手,右手换右脚,动作十分摸不着规律,只是一直在向兰斯靠近。面对不停袭来的飞速旋转的长枪,兰斯完全没办法找到反击的机会,只能够集中精力,努力地格挡着攻击频率极快的旋转长枪。
“这……这是什么枪术!”兰斯一边嚷着,一边使了一个猛跳,向后疾退而去。
“兰斯,偌大的骑士团,并不是只有你才会枪术。”阿拉米斯忽然握紧长枪,奋力向兰斯猛然投掷。兰斯见那标枪疾速袭来,来不及躲闪,连忙猛挥长枪,枪杆击中阿拉米斯的枪头,将它准心打偏。
兰斯侧目看着长枪,见它失去准心,才微微舒了口气,没想到视线还没来得及转过来,阿拉米斯一记飞踢就送到了他胸前。他来不及防备,被阿拉米斯踢出七米远,而那飞偏的长枪被阿拉米斯及时地握住尾端,一瞬间又回到了他的手里。
“使用枪的战士,速度一定要快,因为你的防御能力是极差的。”阿拉米斯看着倒在地上正挣扎着站起来的兰斯说,“而一个游侠骑士,比起进攻、防御这些字眼,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各种各样极端的逆境之下‘生存’。你知道么,在咒语念完前,一个游侠骑士可以杀死十个法师,而在咒语念完后,一个法师可以杀死十个游侠骑士,为什么?因为你虽然放弃了防御,但是你的进攻力也并不算很强,你唯一能够依赖的,就只有敏捷的身体和超强的生存能力。你想过没有,兰斯,如果你用双手吊在房梁上和别人战斗,如果你在狭小空间长枪被卡住的情况下和别人战斗,如果你在很远的距离和弓弩手或者法师进行战斗,你要如何取胜?答案就只有一个,就是躲避,就是生存!你要不断地变化你的方式,你要无时无刻寻找敌人的破绽。作为一个使用长枪的骑士,你不能像其他皇家骑士那样,依赖巨盾稳打稳扎,你只有在一次又一次的险境中逃生,只有把握住每一次机会,才能够打败敌人。”
兰斯看着阿拉米斯,完全愣住了。他完全没有想到,阿拉米斯竟然会跟他说这些,他更没想到,这个骑士团的团长竟然懂得这么多游侠骑士的经验。
“许多游侠骑士放弃剑盾而选择用枪,是因为巨盾在旅行中不方便携带。皇家骑士们有高大的骏马,身着重甲,手举巨盾,但是游侠骑士们为了方便旅行,穿着都比较轻便。同样是骑士,他们却有着迥然不同的战斗方式,如果你还一心想像从前一样靠完完全全‘正统的’武艺取胜,那是你定位没有弄清楚。兰斯,虽然你从来都习惯用枪,从前的你还是有高大的骏马和厚实的盔甲保护,现在,你还是没能完全适应脱掉盔甲的战斗。你觉得,我说得有错么?”
兰斯站起身来,举起枪,摇了摇头,说:“的确……我的战斗方式只是从骑马硬生生变成了步行,并没有去领悟真正的差异……阿拉米斯团长,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知道这么多……”
“我说过了,兰斯,”阿拉米斯口气更加严肃了,“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懂得枪术,也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做过游侠骑士。”
兰斯愣了一下。他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