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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安置它们,就得买个房子。要买房子,里面还有宠物,就得住过去照顾,不然雇人的话还不如把它们都送出去。那么问题来了,寝室的小伙伴怎么办?爸妈那一关怎么过?
后者还好忽悠,前者……总不能叫小伙伴都搬出来和我住吧?
还是得想办法送出去。
李衿说:“你还有多少钱?我想买房。”她说了个豪华公寓的地址,“差不少才够付全款。”
得,必须得送出去了。
我停住,打量她片刻,她坦然与我对视。
我以前一直挺奇怪,为什么在外面心肝冷得像冻了几千年的冰坨子的李衿对我们这么好,修真界走了一遭才明白。
她身上缠绕着倒流的时间线和和混乱的因果,她的气息里带着强烈的仇恨、怨怼与不甘,换成大家都能看懂的说法,李衿是重生的,并且重生之前受过我们三人的恩惠,最终穷困潦倒、含恨而终。也就是说,发生在她身上的,是一个众人喜闻乐见的重生复仇故事,目测会HE。
我于周易推演一道并不精通,所以也只能粗略看出上一世她活到三十九,未婚、无子,亲缘尽断、反目成仇。这命……诚实地说,以她面相,没有在幼年夭折,算是很不错了。
李衿的家境很糟。说四个词大家就懂了,农村,继母,亲戚,重男轻女。光靠着脑补都能想象出她挣扎着考到这座城市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我知道她很拼,底线低,爱钻营,但没想到在这能人遍出的地界,她也能混得那么好。
别扯比什么道德观了,有些人衣食无忧,出去混纯粹是为富贵所迷,她们是不值得被谴责和同情的,我对她们也没什么看法;可是李衿不一样,李衿她要是混得不够好,乡下那一大家子儿什么腌臜破事儿都干得出来,她能被拆了骨头吃到肚子里,指不定哪天就被卖到山沟。
当然了,重生是有一定加成作用,但是她唯一的金手指就是重生,所以说到底还是凭借她自己的才智——因为命运这个东西,实在是过于坚韧,也同样过于脆弱,她重生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改变她的人生走向。
要是有专注卜策的天师在这里,一定会对她的命运很感兴趣。
时间逆行是一件非常难的事,大概难度和成圣持平,因为牵扯到太多的因果,涉及到天下苍生,连圣人也做不到。只有天道爸爸能干出这种事来,就像只有天道能承认圣人成就圣位。
也就是说,她是一个非常珍惜的范本,观测她的命运,能近天道。
当然啦,要非常厉害的天师,才能看出端倪。
“差多少?”我拿出手机问,“卡号给我。”
李衿说了个不小的数字,但是和房价比起来只是个尾数。
“你还真有钱啊!”我惊叹。
“你有没有?”她问。
我收起手机,“没有那么多,过阵子给你吧。”
我在心里寻思怎么快速赚到一大笔钱,上次弄到的是我运气好撞上的,这次就说不准了……倒霉被怨气缠上的人可不多,有钱的就更少了——真是,我还没被钱这玩意儿难倒过呢。
“你哪儿来的钱?”李衿不放心地追问,“你有多少给我多少好了,剩下的我再想想办法。”
“免啦,你把户口拿出来费了不少力气吧?赶紧买完,免得招惹晦气。”
她停了一下,问我:“不劝我买稍微差一点的吗?”
可你是重生的诶,你非要买,还一定要全款买,那肯定有你的道理啊。
我想了想,“没有必要。你想买,我有办法——那你就买最想要的好了。”
因为能顺应自己的心意,对你和对我来说,都是一件多么必须,并且幸福的事情啊。
李衿便意会了一般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我看了她一眼,也不明白她意会了什么。聪明人就是这点不好,心眼儿太多,见微知著的本事也强,你上街买瓶醋,她都能花上好几个小时咂摸你今天是吃螃蟹还是吃饺子。
这一点没什么不好的,绝大部分时候我都很喜欢聪明人,只是聪明人一般都不大喜欢我……毕竟买瓶醋回家后加糖兑水喝的,恐怕也没几个。
作为借钱给她的回报,我把猫狗的去处交给李衿处理,特别嘱咐她要找确定是要养的主人。收到我发过去的图片,李衿简直惊呆了:“你哪儿来的那么多猫猫狗狗的?还都是杂。种?”
“捡的,贵的品种人能扔?就是串串。”我说,“串串怎么了?我捡的串串都聪明,通人性。你找不在乎纯不纯种的人收养。”
李衿点头应了。
我回头就开始琢磨怎么赚钱。
毕竟生活挺无聊的,当找个乐子呗。而且在有限的时间内弄到这么一笔钱,除了违法犯罪,还真没几个主意。
我对违法犯罪没有心理压力,主要是时间太紧了,连违法犯罪都不行,弄不到这么多现金是一说,赃物出手又是一说。像是别的渠道,我虽然大概知道招数,可又不熟练,总得先有一个半月的让我观察观察,想好怎么处理身份,然后才好下手吧?
显然李衿是等不了太久的。
然后我等到了那个我驱赶了怨气的女人的电话。
啰里啰嗦旁侧敲击了一大堆,表达了一个意思,说大师您是个有真本事的,上次那么辛苦您,我儿子想请您过来吃顿饭表示一下感谢,请您务必赏光,让我们尽尽心意。
这是送钱来了啊!我遵循常理推辞了一下,表示哪里哪里区区小事不足挂齿,随后果断答应了。
说起来,这家人也有点儿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个寝室,就没普通的。
:)
第8章
那女人给过我一张名片,虽然出门我就嫌拿着麻烦扔了,但还是记下了她的名字。
她叫赵漫沙,漫天的漫,沙子的沙。
这名字朗朗上口,听来通俗得烂大街,细细思索时居然有些美。她也是个美丽的女人,瞧着是温婉贴心那一款的,说话做事都慢条斯理、妥妥当当,不出彩,可谁也挑不出错来。
楚博艺是她的儿子,楚博雅是她的继子。
她是楚博雅的父亲娶的第二任妻子。
她那天情绪过于激动了,说话也颠三倒四,没几句就要痛哭一阵,全凭我好声好气地哄着才抽抽噎噎地又说上一会儿。也不是狗血的豪门恩怨,大概是这么个情况:她生了个儿子,却对继子更好,儿子失踪了,她感到很心焦。
这个为人处世四平八稳的女人其实没有那么聪明,她涕泗横流地一遍又一遍告诉我,她的儿子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孝顺,她是多么的爱他,多么的想念他……她抓着我的手,连连询问:“你知道他在哪儿吗?他每晚都要给我打电话的!”
所以说沟通不当真的会酿成很大悲剧的,可很多人就是不去沟通。
“他死了。”我回答。
这种事情其实很多见,母慈子孝,母子离心,两者同生共存,而前者又越发滋生出后者。和由爱生恨一个道理,性格和缓一点的,挨到老也就看透看开了,或者就这么无疾而终;性格激烈一点的呢,就不好说了——毕竟那是生身母亲,动不得刀子的。
赵漫沙和徐晶晶长得没什么相似,可二者为人处世之道,却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都叫人如沐春风,又叫人揣摩不着。她们两个人,不比别的常见的身形体貌相似,她们的相似是一种玄妙的神似,只有熟悉的人才能发觉。
那种由神情里透露出来的微小细节,好像相隔一条街道乍然相逢的谙熟背影。
这一遭替身梗要的不是身心,要的是命啊。
如此躺枪也是不得不服。
我敷衍地回应着赵漫沙的喋喋不休,在她要停下来时引导一下,而她的儿子化成的怨气在她的泪水和自白里渐渐变浅,恢复了一霎神智。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他的母亲一眼,消散了。
他死了好几天,然而此刻,才是真正的死别。
……所以为什么他先看的是我?
我坐在楚家大宅的客厅里,吃着水果,赵漫沙笑意盈盈地作陪。
“桑大师不必拘束,就当在自己家里。”她和颜悦色,殷勤备至,“先前实在是怠慢了,还望您海涵——您也知道,我的小儿子失踪了那么多天了,难免心烦气躁。”
她的神色自然而然地表露出伤怀和阴霾,随后勉强地微笑起来:“不说这些了,您看,博雅今天出了点小事故,没有赶上班机,一时来不了。原是我们请您来的,客人都到了,主家还没到,实在是见笑了。”
“没什么,”我说,“缘分还不到罢了。”
“您说的是。”赵漫沙应道,看上去心悦诚服,但我知道她只是随口应付一下。“阴煞”这种感受得到的她能相信,可缘分这样飘渺的玩意儿,她是不会信的。
无所谓,因为我也只是随口糊弄一下。我说了我不擅此道,那种到了一定级别后特定的“心神一动”也从未在我身上发生过。我一直疑心是天道爸爸搞的鬼,不然说不通。
而且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称为大师。感觉还真是难以言表。
通常别人都尊称我为真人,不加道号,因为我道号为妄作,连起来就是妄作真人。听起来极具讽刺意味,并且非常符合我的情况——当然,这是我的,而非被我占据身份的那个姑娘的道号。
这道号,是我曾经的主人为我取的。
他好看极了,好看得又像是红玫瑰,又像是白玫瑰,所以我一直觉得我记得他是他太好看的缘故。往前往后统共三千年,我见过的真正在容貌气度胜过他的只有神光和尚,其余的也不过是和他平分秋色。但其实也说不准,我觉得他最好看,没准是因为我爱他。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爱他。
这太奇怪了,也太——犯。贱了。我又不是受。虐爱好者,不会为他的控制和使用产生快。感和臣服欲,我很普通,会感到疼痛,会感到愤怒,会感到屈辱,会因为疼痛、愤怒和屈辱而仇恨——我为什么爱他呀?这不合常理。我想了很久,都没有想通。
真的,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以前看电影和看小说最腻歪那种虐恋情深的情节了,智商喂狗的霸道总裁和没有智商的小白花女主,你虐我我虐你,痴痴缠缠哭哭闹闹,逻辑不通得逻辑不通这一点都成标配了。
一个人怎么能爱上一个让自己痛苦的人呢?这是违背生物本能的。真正的虐恋情深可不会是脑残剧里的套路,那是一场人性的博弈——利用人的自我保护机制,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性命掌握在另一个人手里,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关注另一个人;而一旦另一个人对他表现出一点柔情,为了继续生存、更好地生存,他便回报以更多的柔情——我们称之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可我在最初,并没有多少生存欲。望。
我是那么憎恶和恐惧那个世界,它完全违背和颠覆了我的三观。所有的丑恶都是赤。裸。裸的,作为一个正常人,在那里时常有孤苦无依的颤栗。在那之前我未曾见过如此鲜明的争斗和死亡,一人功成,赤地千年,埋骨万里。
那里的人都是疯子。
人类的文学巅峰应该在那种烂得流出脓水的腐朽和扭曲前自惭形秽。
假如那种腐朽和扭曲能有实体,那恶心的玩意儿会丑陋得无法直视,因为直视它会让眼睛针刺般疼痛;它的味道会熏得人的呼吸道火烧火燎,柔弱的鼻腔会熔化成血水;不能站得太接近,因为它的存在会腐蚀时间、空间、有形和无形,就像硫酸腐蚀白纸;甚至不能想起它,那感觉就像一条毒蛇顺着你的脚踝往上爬,阴冷的鳞片接触过的皮肤竖起寒毛和鸡皮疙瘩,它一直爬啊爬,爬到你的头顶,然后弯曲它修长的颈子垂下头与你对视,用蛇信若有若无地舔。舐你的鼻尖。
在我还正常的时候,我看不到那些脓水中的美和辉煌。
我真想不通我为什么会爱他。也许这也正是我的保护机制在作祟,在一个满是痛苦的地方,起码还是要有一点快乐。
哪怕那些快乐要欺骗自己才能制造。
后来我也就不想了。我惯是钻不来牛角尖的,又过分地爱自己,哪怕是我知道自己错了,也宁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过。
再说我不是把他杀了吗。
我这也算是“杀×证道流”了吧,想想还蛮带感的。再说重点根本不是杀人,重点是修心。
但那个“×”是什么呢?我不知道。
也许这不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我确实身不由己地关注他,我总觉得他看我时眼里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