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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考科举-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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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长庚看了眼袁丰放在茶碗上的手;黑瘦地跟只鸡爪子似的,不禁问道:“听姑姑说你还识字,字写得怎么样?”记得袁家有四个兄弟,袁丰这一辈儿除了方杏子那一房,其余几房都生了好几个儿子,所以袁丰在袁家不是特稀罕的存在,不然也不能出来给他当书僮了。

    袁丰黑脸一红,羞于启齿似的缩了缩手:“写得勉强能看,肯定不能跟您比。”他原来哪能想到自己表哥竟然是那么风光的人物,眼里带着崇拜。他娘说跟着这个表哥就不用在家累死累活地种地,长年累月的还能沾点读书人的文气。以后表哥发达了,他没准也能跟着涨涨身价,以后娶媳妇儿什么的都有好处。

    其实他倒是没想那么多,反正他还挺乐意给这个表哥干活的,一看就是个体面人,不像家里那几个兄弟,动不动就打架揍人,他从心底里不想和他们相处!

    方长庚顿了顿:“你称呼我表哥就好,不要‘您’啊‘您’的,听着扎耳。”

    袁丰忙直了直腰:“那就叫公子,还是叫公子好一点儿,我听人说都是这么叫的,多气派!私底下就叫您表哥,嘿嘿。”

    方长庚也不勉强他,爱叫什么就叫什么吧,这不是重点。既然能识字还会写字,好好培养将来还能有很多出路,他姑姑倒挺有远见。

    *

    眼看离去山庄的日子不远了,方启明带着刘嘉兰来家里看望长辈,顺便给方长庚践行。

    饭桌上,袁丰坐在方长庚身边瞪大了眼,小声道:“大表嫂长得跟仙女似的,把我都看呆了。”

    方长庚没说话,但怎么看怎么觉得他这嫂子跟这个家格格不入,要说讨厌也算不上,但总觉得哪里别扭。再看老李氏和小李氏她们,那笑就跟挤出来似的,哪怕刘嘉兰再怎么费尽心思地说好话,都不像是一家人该有的样子。

    方启明显然比方长庚更加烦恼,但他没那功夫看戏,而是在中间嬉笑着转圜,指望能尽快让家人认可他媳妇儿。

    方长庚看着都觉得累,还好他们两个住在县城,不然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但吃过饭后刘嘉兰的举动却让全家人都很意外,没料到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居然主动要收拾桌子,而且做事也很干脆,绝不是做做样子而已。

    小李氏赶紧让方启明把她拉开,说话时却明显已经软了口气:“带你媳妇儿回屋里坐去,这种事儿怎么能让她干呢!”

    刘嘉兰暗中瞪了方启明一眼,然后笑着揽住小李氏手臂,软言软语道:“娘,这些事我都能做的,您别不信,我在家还下过地呢。我既然嫁过来,就把这里当做自己家,你们都是我最亲的人,要是你们不肯接纳我,那我可就伤心了。”

    她在家里受宠,到了该撒娇的时候便是信手拈来,再加上平时照顾家里的生意时没少和村民打交道,这时说这些话也不存在脸红什么的,总之小李氏显然是被她哄高兴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说呢!你和小明好不容易来家里吃饭,没有让你们做家务的道理,哪里扯得上那些了~”小李氏心里有几分熨帖,儿子总是比不上女儿贴心的,小宝虽然懂事,但毕竟还没长大,所以平时难免觉得没人好说说心里话,眼下看起来,这个儿媳妇儿未必有她想象的那么糟呢。

    刘嘉兰立即打蛇随棍上:“就是因为好不容易来家里,儿媳正愁着不知怎么孝敬长辈,要是这点活都不准我做,我就是回去了也不能睡得安心。”说完就要继续收拾。

    何氏笑道:“儿媳妇这么懂事,大嫂你就偷乐吧,又不是天天干,让孩子尽尽孝心。”

    小李氏努力忍着笑意,也没再阻止刘嘉兰,和何氏三人一块儿把桌子给收拾干净了。

    方长庚朝方启明挤挤眼,做口型道:“嫂子厉害!”

    方启明得意一笑,恨不得把媳妇儿抓过来亲一口。

    刘嘉兰嫁过来时随的嫁妆光田地就有上千亩,虽都在她自己名下,但都用来种药材了。刘嘉兰有经商头脑,出阁以后没道理再插手娘家的生意,所以就帮方启明处理账务,两人将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方启明每个月都会从账上拨出一笔钱给老李氏和小李氏,刘嘉兰也没有任何意见。

    吃晚饭时气氛暖融融的,没想到老李氏一句话让众人有些措手不及。

    “是该考虑分家的事了——”

    众人心里顿时心思各异,但都很疑惑老太太怎么这时候提出要分家。

    “小明已经娶了媳妇儿,长庚这两年也要定亲,儿孙都到了成家立业的时候,没道理再拖。我和老头子年纪大了,半截身子已经入土,还不知道哪天就没了呢。所以今儿个趁小明媳妇儿也在,把财产的事给分清楚了,其他的还是照旧,你们同不同意?”

    没什么好不同意的,别说大房无所畏惧,就是何氏也觉得分开挺好。反正她两个侄子带来的那些好处她从来没敢指望,怎么着家里还有个酒楼,老太太看在二房人丁稀薄的份上不会亏待他们家,她只希望和大房保持好关系,以后她的幼清能沾点侄子的光,那她就不愁了。

    “既然都没意见,那我就直说了。现在公中一共有八十亩地,一座酒楼,老宅六间,牛一头,银两——四百五十六两。”

    众人听了都有些心惊,这可真不是一笔小数目,以往是想都不敢想的。

    “怎么分我心里有数,不过也想听听你们二房的意见,大房先说。”

王复() 
小李氏有点犹豫;她是想要酒楼的;至于其他的都不要紧;就是不知道二房同不同意。

    “我和大山的想法是只要酒楼;其他的就不要了;以后爹娘由咱们大房赡养;二房啥也不用出。”小李氏和方大山对视了眼;意见是一致的。

    何氏心一沉,家里其他财产都是死的,唯独酒楼有源源不断的进账;她怎么会不想要?可是这酒楼一半的店面本就归大房所有,只有另一半才是公中买的,不给大房给二房也说不过去。而且酒楼开到现在;她因为当时怀了幼清;后来又要带孩子,还真没有花多少精力在这上面;现在生意能这么好多亏了大房。这么一想;她还真不好意思开口争了。

    可转念又想到大房两个儿子一个生意越做越大;一个书读得那么好;名下已经有那么多田地和铺子;她心里顿时有些不平衡——一座酒楼对大房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吃点亏让给他们又怎么了?没必要这么斤斤计较吧?

    这话也就在心里想想;说却是不敢说的,生怕把和大房的关系闹僵。

    “娘;既然大哥大嫂都有想法了;那我和二山也不好说什么,还是您拿主意吧。”她现在可放聪明了,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要是老李氏要偏心大房她也没办法,还不如一开始就示弱,没准老李氏不忍心,能偏向二房多点呢。

    至于方二山,从来对老李氏的决定没有任何异议,说什么是什么,从心底里服从,何氏再是恨铁不成钢,也只能认命了,谁让她嫁给这么一个愣头青呢,这辈子算是没有出头之日了。

    老李氏点点头,十分耐心地缓缓道:“我对你们大房和二房,从来都是尽量一碗水端平,不忍心看到我任何一个儿子过得不好——”

    何氏顿时有些忐忑,果然听老李氏继续道:“当初开这个酒楼,是大房提的意见,主动把长庚名下的宅子拿出来,希望家里日子能过得好点儿。但说到底是为了让谁过得好,二房的心里应该拎得清楚。不然就公中这点钱,能干啥?后来挣了钱,才又买了隔壁铺子,把酒楼做大。当然,咱们做的是地道生意,也就是个大点儿的饭馆,挣得不多,大家都有功劳。不过这功劳也分大小,酒楼不能一刀切成两半,哪房功劳大,酒楼就归哪房。”

    何氏早就料到这个结果,但要说老李氏偏心,也算不上,随便村里找个人请人家评价,也会觉得这笔账没算错。

    一时间没人说话,就等老李氏继续。

    “二房也不要觉得委屈,这开酒楼啊没那么简单,上下都要打理,平日都是我和大房管,这才没出错。要是交给你们,多半要亏,反而没什么好处。”

    这话算是戳到何氏痛处了,老李氏还真没说错,她和二山脑瓜子远比不上大房的活,真要把酒楼交给他们,她还真觉得棘手。

    心里最后一点不甘也消散了,何氏耷拉着眼皮,默默点下头。

    “既然酒楼这个大头归大房,那二房也不能受委屈。除了祖宅一房一半,这田地、牛还有家里的银两都给二房,公中买的那一半店面也算二房的,不过我做个主,大房出点银子向二房把那一半店面买下来,那就清楚明白了。”

    小李氏喜上眉梢:“我也是这么想的,价钱好商量,总之不会亏待二弟和弟妹的。”

    何氏原来有些不大高兴,不过转念想到自己手里现在有足足四百多两,还有八十亩田,也激动起来。仔细想想这样分也挺好,什么都不用干就有这么多银子到手,一辈子都不用愁吃穿,比开什么酒楼可不是好百倍!

    她脸上不禁露出像占了什么便宜似的笑,看得小李氏暗笑不已。

    一旁从头听到尾的刘嘉兰心里对这位二婶摇了摇头,但越发对自己婆婆满意。这两人谁聪明谁愚钝一目了然,她当然喜欢聪明人了。

    分家分得两厢欢喜,谁都没有怨言,反倒让两房之间暗中争斗比较的心彻底淡了,相处起来更加轻松。

    刘嘉兰便私底下找小李氏,请她和方大山去县城里住,也方便照顾酒楼的生意。

    谁知小李氏在这点上固执己见,就是不愿搬到他们的宅子去,最后刘嘉兰只好让步,说与方启明会经常去酒楼或是村里看望她们,才让小李氏高兴起来。

    这事一结束,方长庚就打算去山庄了,唯恐再不拿起书本,以前学的东西可就要还给老师们了。

    而因徐闻止和沈霖马上就要出发去京城,五人最后又聚了一次,为他们践行。

    如今周其琛天天在家陪他夫人,看得出来,如今周其琛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以前那种阴冷的气场了,就像个普通的即将迎来全新小生命的年轻准父亲,充满了人情味儿。

    而徐闻止和沈霖身上则带着锋芒毕露的锐意,显然对明年的会试充满了信心。

    “你们两个这是打算留在京城不回来了?”方长庚笑问道。

    徐闻止笑着摇头:“若是没考上,那是万万不可能回来的,咱们两个就在京城等你们,到时候一起再考。若是有幸得中,还不知道发配到哪个犄角疙瘩做个县令,那可就说不准了。”

    方长庚状似不屑地说:“就凭你们俩的相貌,就是朝考考了倒数第一,都有人愿意让你们进翰林,哪里轮得到你们去做小小的县令,实在是世风日下!”

    沈霖哈哈大笑,摸摸自己的脸,颇为自得地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长得好也是一门本事,那是真正的老天赏饭吃,怎么能说是世风日下呢?”

    众人都忍不住朝他翻了个白眼。

    最后,不去参加会试的三人纷纷叮嘱他们路上小心,毕竟路途遥远,时间也挺赶的,不小心就容易染病,大意不得。

    结束了聚会,方长庚就要回家住最后一晚,没想到居然在半途遇到了三年未见的王复!

买地() 
两人迎头遇上;王复起初还不敢认;只因方长庚三年前还是个形容稚嫩的小少年;如今却大变样;渐渐形成青年的体魄与风范了。

    相比之下;王复变得不多;只是又长高了不少;身材更为结实有力,五官坚毅沉稳,不像一个普通的十八岁少年;看来在京城成长了许多。

    “长,长庚?”王复带着怀疑有些犹豫地开口,眼神还在上下打量方长庚。

    方长庚刻意冷下脸;凉道:“说好的两年内就回来看咱们;食言不说,这会儿连人都不认识了?”

    王复先是一愣;随即立刻大笑起来;神情自然;显然这三年并未在他们之间形成任何隔阂;默契的感觉依旧。

    他颇为感慨地上前;走到方长庚身边与他并行,十分认真地解释道:“怎么会不认识?实在是你变化太大;我一下子不敢认了。至于回家这件事可不是刻意瞒你们,我昨天才到的;今天早上就让家里的下人去找你;结果回来说你没在。我就想自己四处走走,没想到反而碰上你了。”

    说完还怕方长庚不相信,急忙补充道:“不信你回家去问你家人,他们总能证明我说的是真的!”

    方长庚笑了:“没怀疑你,只是不凑巧,我和沅君还有其琛他们刚聚完,明天我就要去府城了,你来得实在不是时候。”

    王复顿时露出遗憾的神情:“你是不知道,我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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