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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读者都要求让小丁丁长高,但我没有这个打算。一来全书的故事都发生在他的十六岁,一年内也长不了多高,二来因为小丁的身材矮小才可以闹出更多的笑话。
~第四十六节追求~
既然找到了足以替代吴静,来占据我弱小心灵的金丝猫曼狄丝,整个世界在我眼中又恢复了色彩。但是现在八字还没一撇,我不得不拉下面子,找比较专业的兄弟来探谈怎样追女人才有成功的把握。
谁知在聚会上高呼一声:“谁泡妞经验丰富,手段堪称完美的,给我站起来!”
话音刚落,一百八十个山猫核心成员就站起来一大半,一个个自诩情圣,为了帮助老大我,争得面红耳赤。不得已,我干脆把这次聚会的主题加上了一个怎样泡妞。
一场大会下来,我听得是目瞪口呆,脑袋都麻木了。兄弟们的手段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黑”!妈的,不亏都是黑社会成员。
“老大,我他妈追女人最简单了,看见哪个顺眼的,就用钱来砸她,如果这样还把她砸不上床,我就干脆把她拖在任何一个黑暗角落,强行干她奶奶的!一般女人在尝过我的滋味后都会象苍蝇一样缠着我。”
靠,你是大便吗?不然女人为什么象苍蝇围着你?这个法子对我没用,不要说我对曼狄丝下不了这种黑手,如果在强奸过程中她挣脱了,我这个短腿可是跑不赢她的那双又美又刚劲十足的长腿,一切都将前功尽弃,何况人家第一次都没有过,没有把握会让女人因为那种功夫而迷上自己。这个方法忽略不计。
“老大是不是担心一个人摆不平那女人?简单嘛,兄弟我带几个人把她抓来,到时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玩她多久就玩她多久!如果老大觉得强奸没意思,我们打她几针‘HIGHPA’,保证她会象荡妇一样和老大玩各种花式。”
这个兄弟聪明,竟然看穿了我对那个大便提的法子的顾虑。可惜我要的不单是曼狄丝的身体,而是身心全部都要占有。这个方法不通过。
“女人嘛,要不喜欢钱,要不喜欢有面子,要不就喜欢男人俊。老大你干脆每天开着我们刚买的跑车,带着几十个兄弟,穿得帅帅的接她放学。而且任何接触她的同龄男性,你都在她面前欺负、践踏、蹂躏他们,让她觉得在她周围你才是真正唯一的男人。”
晕,我现在的方针是尽量低调就低调,象你这样做,不是告诉全世界,我是黑社会吗?而且还是黑社会老大的排场。如今就只有一个黑社会社团的领导层是隐形的,那就是山猫。我也许第二次去接曼狄丝的时候就被伏击,然后被乱刀砍死。对这个办法我只能无语。
“老大,看你的样子都不中意,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英雄救美!派几个兄弟在一段时间骚扰那马子,然后老大你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出现,出手救了她,我想她一定会以身相许的。”
这个办法不错,曼狄丝确实象喜欢英雄的那种女孩。于是这个提议是这场探讨中我唯一一个有作答的,不过不是赞同,而是疑问。
“派哪些兄弟呀?”我问道。
绰号叫“冷血”的那个兄弟一愣,道:“随便什么人都行呀。如果老大不放心,我带队好了。”
“那事后我是不是要杀了你们灭口呀?”我笑道。
冷血一时没明白过来,看来他的这个“情圣”名号肯定是自封的,不然怎会不知道原因。
“这个方法一旦成功了,她就是你们的大嫂,肯定会和你们照面的。要是她发现你们就是那些假扮的流氓,后果会怎么样?那不铁定就把我甩了呀?你说我不把你们灭口,我该怎么办?”
冷血大汗直流,不知是热的还是吓得,一个劲地说道:“这个办法行不通,行不能,如果老大真要这样干,派其他人去吧。”
所以耽搁了这么长时间,最后的法子还是定在最古老的方法上面――写情书。
环顾自认为人才济济的山猫内部,才发现没一个会写情书的,唯一一个好象有资格的余涛被问及,只会傻笑,答道:“我没写过什么情书呀。我和静是一见钟情,然后很自然就走在一起了。”
唉,人他妈长得高长得帅就是占便宜。我既然先天不足,只有靠后天来弥补了。
可惜,我凭着真心写得几封情书,托凤凰学校与神卜会挂钩的组织成员(上次在海名比赛,那些在休息室里,受伤的育华球员就是先一步被海名学校内与神卜会挂钩的组织救出的)递给曼狄丝后就象石沉大海,没有丝毫消息。心急无奈的我,只得和马天宇来到了凤凰学校门口。
当一脸调笑的曼狄丝在看见我们后,很是合作地走在我们面前时,我顿时慌了手脚,扯了扯马天宇的手,示意他来说。
马天宇翻了一个白眼,很干脆地说道:“他喜欢你,你喜欢他吗?”
晕,这么直接?唉,我真是所托非人!为什么每次我都会找马天宇这种损友来帮忙呢?现在羞得恨不得地上马上出现一个洞让我钻进去。
大概曼狄丝早习惯了别人向她求爱,听了一点尴尬的表情都没有,反而大声笑出来:“不可否认我对小弟弟……不,小丁是吧?呵呵,很感兴趣。可是你认为我和他合适吗?”她是对着马天宇说的。
马天宇低头瞄了瞄受到伤害的我,又抬头看了看犹如女神高高在上的曼狄丝,给了一个绝妙的答案:“合适!”
“合适?”曼狄丝想不到马天宇会这么回答,其实包括我也没想到。
55555,兄弟就是兄弟,平时虽然经常损我,但是到了关键时候却一点也不马虎。
不过这个女人惊奇过后采取的反击举动更让我和马天宇目瞪口呆。她走在我的面前,在我正沉醉于她带来的芬香时,她的手放在了我的头上,是很轻松地放在了我的头上。笑着再次问马天宇道:“合适吗?”
无论谁看了这种不伦不类的画面,都会一致认定,曼狄丝手下的男孩绝对不会是她的男朋友,如果非要说他们有关系的话,他一定是她的弟弟。
在我自尊和自信都受到打击时,马天宇却没有后退半步,反而笑道:“嗯,这样更般配了。”
曼狄丝没辙了,不好意思地把手放了下来,先对我歉意地一笑,再对马天宇道:“你是因为他是你兄弟才这么坚持的吧?”
看着她用笑容向我道歉,我的心情才稍微恢复了一点,同时也期待马天宇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不是。我只能说,小丁他不是普通人,在他身边发生的事都不是普通事。以你这种条件,嗯,只能说是外表条件,配他这种外表条件的人,看上去确实很奇怪,但是这种事发生在他的身上,就变成理所当然了。所以你们看起来差距越大,你们就越般配。”马天宇侃出了一个歪理。
曼狄丝也不是好惹的。她虽然暂时找不到反驳马天宇的理由,但她却从本质着手解决:“那我敢问,他是什么人呀?”这也确实是她对我感兴趣的最大原因。因为她是亲眼目睹过余涛的狠、马天宇的毒的,我这个其貌不扬的三寸丁为什么却能左右他们呢?
这个问题戳中了我们的要害,马天宇顿时哑口无言。
“呵呵呵……”曼狄丝得意地笑着,用手拨了拨刘海,道:“等你们愿意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再来找我吧。我希望是你……”
曼狄丝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亲自来告诉我。我可不喜欢没有勇气的男人。”
说完话的她,很潇洒地转身就走。留下了依旧萦绕在我们耳边的笑声,那催人欲醉的香味,和两个呆如木鸡的男人。
“天宇,我是不是失恋了。”虽然明知好象是向瞎子问路般,我还是忍不住向和我一样从为没谈过恋爱的马天宇问出了这个问题。
“没有。我看这小妞对你有意思。”没想到事情结束后马天宇还在鼓励我。
虽然知道马天宇有可能是在瞎掰,但我的心还是忍不住一阵激动,嘴里却说道:“你别安慰我了,我习惯了。”
“靠,谁有空安慰你。我是实话实说。特别是最后一句,她的意思好象就是只要你有勇气,她就会喜欢你一样。”马天宇正经地说道。
“是吗?”我差点高兴地跳起来。
马天宇却冷哼一声,没好气地说道:“我只是说她可能对你有意思。但这个意思现在肯定不是喜欢你什么的,她只是对你感到好奇,而且觉得和你在一起有一种感观上的刺激!”
“感观上的刺激?”我嘀咕着思索这句话,终于明白马天宇在说什么,不由苦笑道:“是呀,追她的人太多了,而且肯定个个英俊挺拔,各方面都出色。象我这样的一定是第一个,所以她觉得很新鲜。”
马天宇见我虽然明白过来后却没有冲他发火,便知道我确实在心里深深喜欢着曼狄丝,同时也感觉到了我现在的失落。他双手搭在我肩上,加重语气道:“你不会灰心吧?你也不可能不明白,身高样貌并不能代表什么吧?男人最重要的还是成就。我就不信,堂堂一个山猫老大会配不上她?必要的时候你就对她说出真实的身份。怕什么,这本来就是你努力得到的,并不单纯只是一个你追求女孩子的筹码。”
想想也对,我在马天宇的开导下渐渐宽了心,顺手抓住他的手腕道:“刚才你说身高样貌是什么意思?”
马天宇看到我的狞笑,知道我已经恢复信心,但我在追究什么,他却没搞懂,一头雾水地看着我。
我马上施展一招小擒拿,把他的手反扣在他的背上,狠狠地说道:“你就等着受罚吧!老子虽然身高不过关,但自认样貌还算是帅哥,你那样说,不等于就是不承认我英俊吗?受死吧!”
“哎呀!冤枉!”
“哎哟,好小子,你敢使诈反击!看我大慈大悲香港脚!”
……
~第四十七章插柳~
好久都没坐公车了,这才发觉原来这段时间我的的生活圈子虽然变大了,但是活动范围却没有增加,要不是得知住在南区,最疼爱我小姨生病了,今天也许还在重复着家-学校-山猫临时总部-家的模式。
因为是到别人的地盘,我身边没有任何山猫的兄弟,包括马天宇。我的打算只是一个人悄然地去,然后一个人安静的回来。
在如今社会治安超混乱的情况下,公车、计程车、巴士、地铁这种交通工具已经没有开短途的了,只有区到区才能坐到,而且班次很少,因此都很拥挤。
一般身材矮小的人都讨厌站在拥挤的车里,因为在这种狭小的车厢,那些身材高的人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和空间压迫更大,在烦燥之余更平添自卑。
唉,我也一样不愿意。这次运气也不好,没有找到座位,只得象根小木桩一样处在大森林里。
车厢里混浊的空气,拥挤的人群,还有某些人腋下的异味都让我心情特不爽,连想一想曼狄丝的力气都没有。这个时候特别后悔为什么刚才不叫兄弟开车送我去,我现在觉得冒着暴露的危险也比身处这个环境里要好的多。
正在郁闷不堪的时候,老天眷顾了我。一阵香风随着一个站到后的下车潮挤到了我的面前,直觉告诉我,这股清纯香味的主人一定是个年轻漂亮的少女,而且我用眼睛的余光瞟到,她的个子和我差不多、是个短头发的姑娘。
于是,我从地狱来到了天堂。
当车经过两个站后,我已经把她看得一清二楚。她给人的第一个感觉只有一个字“怜”。娇小端正的五官,玲珑的身材已经决定了十六、七岁的她是一个典型的需要男人呵护的女人。
趁着她低头不知在想什么的时候,我又“狠狠”地盯着她打量。很奇怪,我老是觉得她很面熟,但这又是不可能,因为无论谁只要注意到她,就绝对不会忘记她。男人一向对这种女人很敏感,因为需要“怜”的女人,无论是作为男人的妹妹或马子,都可以给男人带来极强的大男人自尊感。
连我这个自认专一的男人在心有所属的情况下,也很希望把这个女孩轻轻拥入怀中,好好疼惜一番。
当然同时蹂躏这种女人,也会给男人带来极强的变态征服满足感……
正在不时扭头看她的我终于发现了不对劲。她正莫名其妙的在哭,眼角的泪珠摇摇欲坠,而且面朝我这方的脸颊泛着一抹绯红,又象是羞涩,又象是屈辱。
耶?这种表情我更熟悉。想起来了,电视里经常播的一段“广而告之”里的女主角在公车里遭到公车色狼非礼时就是这个样子。难道,她正在被……
一股怒气不由地从我丹田升起,我“嗖”地站过身去,果然看见一个一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