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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是龙影攻击与速度的极限,本来以为任初九拥有如此强大的攻击性,防御绝对不会怎么样,但是没想到只是简单的一下就被抓住了。龙影一下就明白报,任初九不但攻击超强,在防御与速度上也丝毫不在自己之下,更应该胜出自己几筹。要真的打起来任初九刚才所说的十招之内取自己的项上人头这话绝对不夸张。
明知自己实力不如任初九,龙影只有选择撤退。不过心里的那股愤怒却是平生的极限,现在的龙影呼吸时鼻子恐怕都已经在冒火了。自龙影出道以来从未受过如此侮辱,在龙影眼前的人除了恐惧就是求饶。任初九是第一个敢这样跟自己说话的人。
龙影是径直跑到了一座山头,对着空旷的天际大喊:“任初九你给我等着,到我邪恶属性练至巅峰境界之日,便是你命归黄泉之时。”虽然此时的龙影已经暴怒,但声音听上去却是如此的柔弱。
此时龙影的邪恶属性依然停留在第三个境界,龙影觉醒到七魄之后邪恶属性才提升到第二个境界,七宗罪套装大成之后,才提升到了第三个境界的。
可是无奈龙影的坐骑并没有邪恶属性,所以即使是融龙之后也不会提升。龙影的性格并不是邪恶属性所需要的那种性格,虽然脾气火爆,但并不邪恶,所以邪恶属性迟迟未能提升。
这也是当代龙影最为痛心的一件事,以前的龙影在觉醒七魄凑齐七宗罪套装之后邪恶属性都会到达第五个境界——染。只要他们愿意,就算是灭一个小国,也只需要一点点的真气而已。但当代的龙影天份虽高,但对于邪恶属性的提升却毫无建树。
每一代龙影都是在临死的时候才决定自己的传人,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龙影的七宗罪套装。因为套装只有在人死之后才会从魂魄之内出来,如果强行要魂魄与套装分离的话,那套装将会碎掉,而魂魄则是完好无损。毕竟魂魄是没有实体的东西,而且魂魄的能源在主体之内。只要主体不死,那魂魄也不会受伤一点点的伤害。
七宗罪套装顾名思义,一共有七件,分别是傲慢、贪婪、色欲、懒惰、嫉妒、暴愤、暴食。这些武器的名字都分别指出了一个所有人都会犯的七个错误。所以被称为七宗罪。
傲慢长枪,拥有能刺穿一切的能力。而且非常轻盈,所以速度也是极快。拥有这柄长枪的人便能瞬间刺穿自己眼前任何东西,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强大的能力。所以这柄长枪的主人都会自认为天下第一,犯下傲慢这个错误也在情理之中。
懒惰巨剑,从来就不喜欢动。一直呆在原地。从铸成以来就没有参加过战斗。也没有杀过任何一人。完全没有起到一把剑应有的能力。所以称之为懒惰。不过这也不能怪它,毕竟这么大的剑谁能拿得起来?不过巨剑最大的优势就是他的巨大,用来防御绝对是最出色的一个,凌魂之后,要比盾牌好用多了。
贪婪神剑,是一柄嗜血的宝剑。除了无比锋利之外,还带着非常强大的邪气。这柄剑的邪气甚至能影响自己的主人,控制剑的主人不断的屠杀,以供自己对鲜血的贪婪。
色欲之斧,这把斧头本来就是勇士会有力量能举得起来。但斧头的斧柄是用一种特殊的木材制作。这种木村本身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但一遇到汗水便会散发出一种类型于春药的香味。这把斧头的主人无论是男是女,只要拿起斧头便会引发这种香味。让主人的欲停飞不断爆涨,变成一个淫魔,所以它被称为色欲之斧。
嫉妒鬼叉,本是地狱恶鬼的武器。地狱恶鬼受尽地狱的磨难,嫉妒一切活着的人。成为这把叉的主人便会对任何鲜活的事情痛恨,总有着一股想要摧毁的冲动。所以这把叉被称之为嫉妒鬼叉。
暴愤锤,相传是由一个男人所铸。这个男人听说妻子出轨的事情之后异常的生气,所以切断自己的左手铸成了这把兵器。用这把锤子亲手砸死了,也杀死了传言中与妻子有染的那个自己最好的朋友。但后来才知道这只是无聊的人嫉妒他妻子的美貌,编造出来的谎言。这个男子在愤怒中杀死了传过这个谎言的所有人。所以这把锤叫作暴愤锤。
暴食之刀,这把刀不但喜欢痛饮人血,而且嗜食人肉。在刀砍过人肉人血之食锋芒将会大胜之前。但他的食量并没有贪婪强,而且极为浪费,残忍。经常把人砍到将死不死之时便不会动了。即喜欢嗜杀,又非常的浪费,不愧这暴食之刀的名号。而且这把刀还有一个爱好就是饮酒,用酒擦拭过刀身之后,刀也会异常的兴奋,发出刀鸣之声。
这七把武器都是由人性的弱点而生,所以只要人还有这些弱点,那这七把武器对此人的杀伤力与影响力便不会减弱,但别说是人,就连圣人或者神仙也逃不过这七宗罪的诱惑吧。
虽然这七宗罪套装确实不如任初九的女娲补天套装,但它的威力也可算得上是当世的极品了。用来配这个杀手组织的老大龙影也是再合适不过的东西了。七宗罪里每一项罪都可以判人的死刑,在一个龙影的手里,自然是会减轻他在杀人时的内疚了。
第九十七章 嘴上功夫(一)
更新时间2013…2…19 18:11:05 字数:3050
龙影在暴怒之时不断的向天空大吼,已经问候了无数次的任初九女性直系亲属。甚至连任初九的十几代先辈也没有放过。
经过一阵的发泄之后,龙影冷静了下来。因为此次任务的失败,他必须向张云支付十倍的赔偿金。一想到这一大笔自己兄弟拉命赚来的钱,心里那个气啊。真是恨不得把任初九砍碎了用油炸一炸拿来下酒。
但是无奈,任初九的修为确实要比自己高。虽然自己是龙影但根本没有能力面对这个强敌。龙城谁都好惹,就是任初九不好惹。这不单是王富贵教导儿子的话,也是龙城任何有势力的人教导自己的话。不仅是因为任初九的强大实力,而且任初九还算是一个独行侠,根本没有其它的束缚,居无定所,身边就跟着风尘九骑。
任初九一行十人,但个个都是绝世的高手。要想困住他们是根本不可能的,哪怕只想要击杀其它一人也是完全没有希望。毕竟他们太强了,就算打不赢跑还跑不赢吗。但谁要敢跟他们动手,那这个后果有多可怕都不用说了。
当今的龙城,除了王富贵的三千龙骑禁军敢与风尘九骑争风之外,没有一个军队敢说能自己有胆子和他们一战。虽说王富贵的三千龙骑禁军会占些优势,但毕竟是因为人多势众,如果真的打起来,任初九用游击战术的话恐怕依然没法占什么便宜。
不止是龙城,就连其它的大国小国也知道任初九的威名。被任初九所屠杀的村子或者城市根本没人有报复的想法。当今天下最不好惹的就是任初九。
就算是王富贵也没这样的能力,虽然实力在任初九之上,但毕竟心中的牵挂太多了。不但有三个未成材的儿子,还有一个完全没有攻击性的女儿。虽然人气声望很高,但王富贵的可怕程度不及任初九的一半。
在看见龙影离开之后,任初九只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轻哼一声,道:“什么东西,敢跟我任初九叫板,要不是看我与上代龙影有一些关系,今天非弄死你不可。”随后转过头来看着加明,道:“小子,我就告诉你跟我混嘛。你看,现在不有人来杀你了吗?要不是我来得及时,恐怕你今天就没命了。”
加明自然是知道任初九对自己的好,其它不说,单是这一次救了自己的命自己这一辈子恐怕也报答不了了吧。加明让白冰将自己扶起来,客客气气的向任初九鞠了个躬,道:“谢九初救命之恩。”
任初九仔细一看白冰的样子,气又是不打一处来:“臭小子,本事不大,就学起你父亲来了。这么年轻就准备想要娶老婆?我告诉你,这样只会影响你的修炼。和当年的二狗子一样花心,老以为自己是情圣,到处沾花惹草。如果不是老子帮他兜着,不知道婉云会怎样弄他。”
养父王富贵花心?王富贵以为自己是情圣?这可是加明第一次听说过,如果这话不是从任初九口中说出,无论是谁加明都不会相信。不过此时加明不得不信,一个救了自己性命的恩人,绝对不会故意开这种玩笑吧。而且任初九的表情加明看着真真的,这绝对不是能装出来的愤怒。
加明吞了吞口水问道:“九叔,你说我爹花心?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任初九一听更是满脸暴怒,道:“这是当年的事了你不知道这自然是理所当然。想当年,我比二狗子的修为还要高一些,虽然我的魂魄是武魄,不过已经觉醒了第四魄,雀阴(气魄)。那时候二狗子还在三魄的化龙期。
过了几年之后,我与二狗子是同时遇见的婉云,也是同时被她身上的气质所吸引。在看见婉云的第一眼,她当时全身浴火骑在炙火麒麟之上,手里拿着一把长剑砍得整个战场到处飘血。残肢断臂满天飞,在婉云冲过的地方只留下一条火光和尸体烧焦的味道。虽然有这样的战斗力,但她却和其它女性武将不一样,一张小脸要多可爱有多可爱,还散发着一股英气。当时我与二狗子是同时说出了一句话:这娘们归我了。
当时的婉云正在化龙期,对强者与力量是非常的崇拜。我自认为比王富贵修为要高出一点点,所以认为是手到擒来。可是万万没想到,每一次战斗的时候二狗子都要比我杀得多,虽然受伤比我要重,不过他在战斗上的那种恐怖是我所不及的。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的魂魄属性是武魄。并不会对我的性格有什么影响,但二狗子的魂魄是暗魄,对他的心性影响是非常的巨大。二狗子在战场之上,那种残忍,那种无情,别说身在化龙期的婉云崇拜,就连我这个修为比他要高出一点点的男人都觉得羡慕。
有了这种强烈的好感和崇拜之后,婉云与二狗子的事就变得顺理成章。可怜我第一次追女孩就失败,那个伤心啊。
不过让我想不到的是,二狗子在结婚之后修为忽然大进。按理说结婚应该是虚耗精力,对修炼有害而无利的事情啊,可是在二狗子结婚之后三年,他的修为竟然超越了我。这倒是让我怎么想也想不通。”
加明只觉得全身冒汗,若是任初九知道养父王富贵在结婚后三年才把母亲按上床,那他一定不会这样认为了。
任初九接着说道:“唉……二狗子在结婚之后可说是心性大变,不但脾气没了,而且心也变得好多了。真不知道婉云是怎么教育他的,竟然能把一个拥有暗魄的人变成这样。不过我也没资格说二狗子,在他们结婚之后我的心性也算是大变了一次,变得只追求力量,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死在我剑下之人,到现在恐怕已经超过10万了。”说到这里,任初九长叹了一口大气:“唉…………要等以后我去了黄泉,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那等我呢。”
加明笑了笑,安慰道:“九叔生为人杰,死为鬼雄。哪怕百年之后到了黄泉,也要把阴间恶鬼杀个片甲不留。”
听到加明的话,任初九露出了难得笑容,道:“臭小子,说得好,我喜欢。有儿子还真挺好的。要是当年我和婉云成亲,恐怕现在你和两个哥哥都是我儿子了,那现在到处在外面玩杀人的就是二狗子,哈哈哈哈。我告诉你加明,我经常的往王家跑你以为真是想和二狗子比武啊,其实我只是想去见婉云罢了。我每次都偷偷的去,要是被二狗子发现那就比武,如果没有发现就去见见婉云,和她聊聊天。”
任初九眼睛一转,轻轻一笑,说道:“加明,你认我做干爹怎么样?只要你认我做干爹,那你就是我干儿子了,这样算起来婉云就是我的干老婆了。这方式好,这样我老婆儿子都有了,加明快磕头吧。”
加明都被说蒙了,哪就干老婆啊。亏这任初九他想得出来,竟然能这样攀上关系。这任初九的心真宽。
仔细一想,认任初九做干爹确实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情,但任初九却硬要把养母婉云算进去,这叫哪回事啊?如果不是把婉云拉了进来加明铁定立刻认下这个干爹,自己一认问题就大了,任初九要硬把这个责任推给自己的话,在父亲那不好交待。
正在加明为难的时候,从外面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好你个大虱子,趁我不在勾引我老婆不说,还勾引我儿子。看老子今天不教训教训你。”说着,王富贵从那个破烂到似有似无的大门里走了进来,生气的看着任初九。
任初九倒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表情,骄傲的看着王富贵,道:“我刚救了加明一命,叫他认我做干爹怎么了?知道刚才要来取加明命的人是谁吗?龙影啊,你打得过他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