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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飞扬-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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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东的小吃是很著名的,青山公园有一整条小吃街。一到晚饭时间,小吃街便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尤其是现在天气越来越热,青山公园里气候凉爽,来这里吃晚饭的人越来越多。
  这当儿,叶小桐还不怎么饿,就拉着燕飞扬的手,在小吃街里东逛逛西看看,偶尔买点零嘴尝尝,就是不肯坐下来。
  其实这就是兴奋的。
  燕飞扬还是那么好脾气,一切都由得她。
  这个人,就是两个极端,对敌人对朋友截然不同。
  差不多转悠了一个小时,快七点了,才终于在人工湖旁边的一家小饭店坐了下来,就坐在湖边,树荫之下,欣赏着落日余晖,点几个小菜,边吃边聊,还是很惬意的。
  “喝点酒不?”
  叶小桐将用开水洗刷好的碗筷摆放在燕飞扬面前,像个贤惠的小媳妇一般,随口问道。
  她知道燕飞扬能喝酒,不抽烟。
  李无归倒是烟酒俱全。
  “好,喝点啤酒吧,去去暑气。”
  燕飞扬笑着点头。
  叶小桐抿嘴一笑,细细辨味,燕飞扬和同龄男孩不同的地方实在不少,说话都很不一样,比如一般的年轻小伙子,绝不会说“去去暑气”这样的话,这明显是中医的口吻。
  听在耳朵里有点怪怪的。
  当然,听在叶小桐耳朵里,那又是另一番感受。
  叶小桐吩咐服务员上了两瓶冰啤酒,一人面前摆上一瓶,她虽然酒量不算多高,却也能陪燕飞扬喝一点。不然太没有气氛了。
  尽管四周很吵,但叶小桐觉得这树荫下,很清静,不管周围是多么的嘈杂,她和燕飞扬之间低声交谈的每一句话,都听得很清楚。
  这就足够了。
  端起酒杯轻轻和燕飞扬一碰,喝上小半杯,凉浸浸的,直透心底,再夹一筷子脆嫩的小菜压压酒气,那舒服,真是难以描述。
  自从父亲车祸死后,叶小桐觉得,这几天是自己最快乐的几天。
  一切,都是因为有燕飞扬。
  在很多人眼里,叶小桐曾经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天之骄女,是小公主,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叶小桐是那种只要给一点阳光就能灿烂的性格。
  只不过那一点阳光,必须在她最寒冷的时候倾洒而下。
  燕飞扬静静地喝着啤酒,吃着菜,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叶小桐却觉得,正是这样的燕飞扬,对她才有着巨大的吸引力,真要是那种一眼就能看穿的小男孩,叶小桐是不屑一顾的。
  这安静的二人世界,终究还是被人打破了。
  打破这份宁静的,并不是多么喧嚣吵闹的人,而是一对看上去十分愁苦的老夫妻。说起来,他们的年纪或许不是太老,估计也就五十岁上下,关键是他们脸上那愁苦的神情,实在令人不忍卒睹。
  两人的衣着打扮都很土气,一看就是农村来的,而且还不是元平市郊区那样的农村,应该是来自真正的乡下。
  老夫妻之中的女子背着老式的黄色军用挎包,上边还有一颗红五星,不过没有那著名题字,让人一看这种挎包,就立马想起二三十年前,那个疯狂的年代。
  “你坐这——”
  老夫妻中那个男子,背着一把二胡,满头头发白了一多半,扶着妻子坐在了燕飞扬他们旁边的桌子上。中年女子摸索着坐了下去,两眼空洞无神。
  是个盲人。
  中年丈夫对妻子足够温柔,扶她坐好之后,才佝偻着腰,独自去了那边的店面,要了两小碗面,小声地对店老板说道:“一碗加豆花……”
  口音很重,听得出来,似乎是来自益东西北某地的乡音。
  面里加豆花,就是臊子了。
  他要的是最便宜的阳春面,只要一块钱一碗,加豆花的面,要多五毛钱。
  “都加豆花?”
  忙碌不堪的老板随口问了一句。
  “只要一碗加豆花!”
  白发男子好像吓了一跳,连忙伸出一根手指,很小心翼翼地说道。
  老板点了点头。
  白发男子就抖抖索索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破破烂烂的塑料包,也不知原先是用来包什么的,反正绝对不是钱包。不过在白发男子这里,这个塑料小包,就充当了钱包。男子慢慢打开“钱包”,里面是一叠很陈旧的纸币,最大的面值是十元,最小的面值则是一毛。
  但不管面值大小,这些纸币都叠得整整齐齐,好像小姑娘精心打理的头发一般。
  男子从一叠毛票之中小心地点出两块五毛钱,递到老板手里,片刻后,自己端着两碗面走了过来,将加了豆花的那一碗,放在了妻子面前,拿起筷子和小汤勺,放到她手里,低声说道:“吃面……”
  妻子拿着小汤勺,摸索着,舀了一点豆花放进嘴里,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抬起空洞的双眼,望向丈夫所在的方向,低声说道:“你也吃吧,豆花很好吃。”
  “嗯,我吃了,好吃。”
  丈夫端起面,故意吃得呼噜呼噜的,以示自己吃得很香。
  妻子脸上就露出十分满足的神色。
  一直默默注视着他们的叶小桐忽然伸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大颗大颗的泪珠,潸然而下。
  正在吃面的中年丈夫就向叶小桐投来感激的目光,极其轻微地点了点头,显然是在感谢叶小桐没有“揭穿”他。
  “我们帮帮他们吧……”
  叶小桐压低声音,对燕飞扬说道。
  燕飞扬轻轻摇头,说道:“你觉得他们过得不幸福吗?”
  “不是……太可怜了……”
  叶小桐的眼泪,不绝流下。
  其实最要紧的还不是这对中年夫妇的可怜,而是那份相濡以沫的感情,彻底拨动了小姑娘心底深处的柔嫩。
  燕飞扬看了那中年丈夫背着的二胡,轻声说道:“他们是卖艺的,不是乞讨。”
  他早就看得出来,这对中年夫妻虽然穿得很敝旧,却毫不脏乱,旧衣服浆洗得干干净净,穿在身上也比较合体。那把二胡尽管也狠敝旧,却也同样擦拭得干干净净,保养得很好。
  尽管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这对夫妇却努力活出自己的尊严。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之中,丈夫还努力让妻子吃得更好一些。
  在普通人眼里,那女人是跟着他在受苦,但他已经竭尽全力。
  所以,给这样一对夫妻以施舍,燕飞扬认为是不合适的。
  他们虽然穷,虽然活得艰辛,但他们没有乞讨!
  他们不需要施舍!
  两人对话的声音压得很低,却没有瞒过那中年丈夫的耳朵,再次转过花白的头颅,向燕飞扬点头示意,表示感谢。
  有时候,得到别人的认同和尊敬,比得到金钱更加令人心中温暖。
  很快,中年夫妻就吃完了面,他们没有急着离去,反倒就在树荫下坐了下来,中年丈夫先是扶着妻子坐下,这才在一旁开始调弦,一边调弦,一边说出一段话来,顿时将不少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燕飞扬的双眉,轻轻蹙了起来。


第186章 有谁不服的?站出来!
  这中年丈夫说,他姓何,叫何彩,益东西北部云河市断山县人。
  夫妻两人都是农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子一女都很听话很孝顺,但是两年前,他们的儿子何光辉忽然就成了强奸杀人嫌犯,被司法机关逮捕,五个月之后,被云河市法院判处死刑,经省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他们不相信儿子会犯罪,更不相信儿子会成为强奸杀人犯,但不管他们如何声辩,何彩最终都被枪毙掉了。
  这两年来,他们一直都在向上级司法机关申诉,希望能还他们一个公道。
  他妻子的眼睛,就是哭瞎的。
  现在,他们在元平市举目无亲,只能依靠卖艺,勉强糊口。
  看得出来,这位中年男子是个木讷之人,非常不善于表达,这么惊心动魄的一件事,从他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干巴巴的几句话,甚至在说到儿子何光辉被执行死刑的时候,都没有什么情绪波动。
  自然,这不是他对儿子没有感情,而是这件事重复的次数太多,他已经麻木了。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次机械的重复而已。
  “这是真的吗?真的是被冤枉的?”
  叶小桐就愣住了,看看满脸愁苦之色的何彩和他的妻子,再望向燕飞扬,低声问道,嗓音有点颤抖而嘶哑,只觉得胸口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时间,连呼吸都有点不畅。
  女人天生就崇拜强者,也同情弱者。
  何彩夫妻这样老实巴交,这样愁苦无依,叶小桐早已信了他的话。
  围观的人群,多数也相信他说的。
  “这个案子啊,我听说过,好多人都在说,真是冤枉的……”
  围观者之中,有人开口说道。
  至于他说的是不是真相,自然是不得而知了。
  “真可怜……”
  一阵阵叹息之声,在人群中传出来。
  燕飞扬双眉蹙得更紧。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这段时间,他好像和“杀人嫌犯”特别有缘。卫周那边,一个胡静的案子都还悬着,随着钟俊的死亡,案情彻底陷入僵局,虽然司法机关内部也有不同的声音,认为胡静杀人案证据不足,不应该继续羁押胡静,应尽早解除对胡静的羁押状态。但更多的人,则更加铁了心要将胡静送上断头台。
  两个凶手,一个死了,另一个再放了,这案子怎么向广大市民群众交代?
  至于钟俊,已经被定性为自杀。
  这一点,倒是没错,燕飞扬他们亲眼见证,钟俊是自己服毒自尽的,燕七爷那雷霆般的一击,固然将他的胸腔彻底打塌陷了下去,然而钟俊确确实实是服毒而死。
  茅先锋他们,显然没打算就钟俊死前受到的重击继续追查下去。
  一方面,卫周市警力不足,另一个方面,几乎没有任何线索,想查也无从查起。只要钟俊的自杀是确定无疑的,那就行了。
  那个案子都还没了,居然在元平市又遇到了一起杀人案,而且罪犯的父亲信誓旦旦,说是被冤枉的。
  可惜燕飞扬没办法给自己看相,否则还真想好好查探一下,这段时间自己是不是冲撞了什么凶煞!
  何彩说完之后,便抱着二胡,吱吱呀呀地拉了起来。
  作为一种乐器,二胡的声音到底还是单调了些,而且何彩心中愁苦,拉出来的曲调,也是悲哀伤感的路子,听不了几句,就有人忍不住落泪,纷纷掏出钱来,放进了他面前打开的帆布挎包。
  他妻子虽然眼睛看不见,却能感应到这些人的动作,不住点头说着谢谢,时不时伸手擦一把泪水。那凄苦的样子,更是令人心酸。
  叶小桐站起来,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取出两张百元大钞,走到那瞎眼女人的面前,弯下腰,轻轻放进了帆布挎包。
  自从信达公司和冠军夜总会重新营业,走上正轨之后,叶家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极大的好转,此番叶小桐来省城比赛,周丹青不但给女儿准备了可以在省城提现的银行卡,还准备了为数不菲的现金。
  要说女儿单独出门的话,周丹青是绝对不敢在她包里放那么多现金的,这不和燕飞扬在一起嘛?
  那就不用担心了!
  见到这一幕,围观人群中顿时就发出了惊呼声。
  二零零一年,元平市普通职工的月收入,也只有四五百元,这小姑娘一出手就是两百,实在算是大手笔了。
  何彩扭头一看,便愣了一下,二胡停了下来,急急叫住了叶小桐,涨红了脸,期期艾艾地说道:“妹儿,这个……这个太多了,不好……我们不要……”
  说着,就从挎包里将那两张百元大钞拿出来,要还给叶小桐。
  在这省城卖艺,他也不是第一回了,一般来说,收到的都是毛票,一块两块的就算不少了,五块以上的票子已经非常罕见。
  毕竟普通市民的生活都是紧巴巴的,谁也不宽裕。
  至于百元大钞,他还是头一次见到,更不用说叶小桐一口气给了两张。
  何彩这样的本份人,几乎要被吓住了。
  “我给你的,你就拿着吧……”
  叶小桐脸红红的,柔美饱满的胸部不住起伏着,显然也正处于某种激动兴奋的情绪之中。无论是少男还是少女,一旦被激动了英雄气概,往往都是这种情形。
  “拿着吧拿着吧,人家有钱……”
  旁边的围观者便大声起哄。
  “哟呵,谁在这吵吵闹闹啊?都让开让开……”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痞里痞气的声音响了起来,随即围观人群就被豁开向两边,几个二流子一样的年轻人大步走了进来,眼神在叶小桐身上来回扫了几圈,才落在何彩身上,顿时又是一声怪叫。
  “老家伙,是你啊!”
  听这语气,他们还是熟人。
  “我们正满世界找你呢,原来你躲在这里,嘿嘿,好好好,走吧,跟我们回去。”
  为首的那个二流子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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