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像是什么都没变,又像是什么都变了。
日子依旧是那么过,她依旧不够聪明,成绩不好。
妈妈教她钢琴教她画画,还送她去学跳舞。
倒是不算无聊,除了学习方面,其他方面她似乎并没有那么笨,学得都还可以。
只是那件事情过后,原本就没给过她什么压力的父母,更是一点压力都不给她了,她喜欢学便学,不喜欢学。
用爸爸的话来说,“爸爸养得起自己的女儿!”
清让太聪明,读书太厉害,也没有什么其他的爱好,一起学了些钢琴,偶尔也跟着妈妈一起画画。
只是,在那件事情之后,清让只主动要求去学了一样东西。
散打。
用他当时和沈伯言说的话,是这样的,“姐姐太笨,你们又会老的,我起码,要能保护她。”
沈伯言听了这话之后喜笑颜开,马上就送儿子去学了。
找的老师是非常简单直接方便的,“嗯,那就让你里里姑姑教你吧。”
原本以为,他只是一时兴起罢了,只是这一学下来,一练下来,就是十几年。
清让是十五岁接到剑桥大学的录取通知的。
他终于不负众望,成了所有大人们预想中的那样,不过十五岁的少年而已,已经成长得初具规模,常年练散打锻炼身体,还喜欢打篮球,使得他十五岁个子就已经一米七六了,前途无可限量啊,就更不用说那一张脸了,虽还有些少年的青涩气,但是那一双从小就淡定的漂亮眸子,依旧让人觉得少了几分青涩,多了几分成熟。
头脑很好,记忆力超群到非同一般,看过的书,哪句话在哪一页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想去剑桥,纯粹是因为那是莫长安的母校,他想去看看而已。
伯伯白野觉得也好,在英国,起码能有照应到他的地方。
清让去英国之后,姿依足足不高兴了一个礼拜,吃不好睡不好,难过……
让让走了,谁给她补习功课呢?
如果说清让是有才有貌,姿依觉得自己就是活脱脱一个花瓶……
清让十七岁那年,姿依十九岁,他已经修到一个学士学位,并且打算要么再修个学位,要么继续往上读硕士来着……
而姿依,终于在十九岁这年,高考结束。
简直是兵荒马乱的一年,爸妈请的补习老师统统不管用,最终还是得靠弟弟,经常见缝插针抽出时间来给她补习功课,略见成效,起码……本科线是过了。
只是……似乎可选择性并不是很广。
“你要是想读好点的大学,爸爸砸一笔赞助费过去。”沈伯言轻轻搂着女儿,温柔地说着,索性直接指了指电脑屏幕上那些大学的排名表,“想念哪一所?”
有如此财大气粗又爱女如痴的老爸,的确是好事。
但是沈姿依眉头皱了起来,“阿爸,我也是有节操的,宁为鸡头不为凤尾,我要是去这些好学校,这不是去给人垫底的么?”
沈伯言眉头一抽,看了女儿一眼。
沈姿依莫名能够读懂爸爸的眼神,她抿了抿唇,轻轻咳了一声,“就……就算做不了鸡头,起码能做个鸡胸也是好的,比垫底好吧?”
语毕,就指了指一所学校,“我打算就报这个学校了,就在A城,离家也不算太远,我才不想像让让那样,离家十万八千里的,回来一趟都得费老鼻子劲儿……”
“好!”沈伯言重重点头,马上就拿出电话来,“那我让人给你在A城买套房子去……”
☆、第1040章 我懒
第1040章
沈姿依其实并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对A城有着一种独特的好感,那么多城市当中,独独就对A城才有这种独特的好感。
她本来就不是个聪明的,也没有让让那么好的记性,很多幼时的事情已经记不得了。
或者是潜意识里头就隐隐地不想记得吧,沈姿依只不过是依稀知道,自己小时候发生过一些不好的事情,记不太清了,对于那段记忆,脑子里头是朦朦胧胧一片的,像是那段时间都有些浑浑噩噩的……
而沈伯言莫长安还有沈清让,也从来不提那次的事情,像是就要将这件事情,从他们家的回忆中抹去。
起码,要从她的回忆中抹去。
伯言和长安,还有清让,都清楚记得,她经历了怎样的一段恢复的时间。
那时候,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就说了,幼时的不好记忆,容易对孩子的性格产生很大的影响,心理阴影这种事情,在她遭遇了这些事情之后,是很正常的现象。
他们也都还记得,多少次沈姿依在梦中大声尖叫地挣扎。
直到沈伯言或是莫长安将她搂到怀里,柔声将她唤醒,才会从噩梦里头挣扎出来。
她再也没有办法关灯入睡,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各种暗示治疗,虽然性情倒是没有大变得厉害,但是,再也没有办法关灯入睡了,否则,会有很严重的恐慌现象。
“爸,你怎么能让她一个人去A城?她一个人去高中我都不放心!”
从英国打回来的越洋视频电话里头,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在屏幕上,表情中不失冷冽,英气的眉头皱着,眼神中很显然是毫不掩饰的不悦。
沈伯言听了这话,轻轻撇了撇唇,眉梢轻挑,“那谁让你要去英国留学呢?你走了自然没人照顾你姐姐。”
沈伯言说得丝毫不惭愧,沈清让在那头听得是眼角微抽,“合着沈姿依是我的责任范围是吧?那你的责任范围呢?你不是女儿傻瓜吗?”
的确是女儿傻瓜,在女儿面前就会变成没有原则,没有脾气,就知道笑的傻瓜……
虽是被儿子这么一针见血地指了出来,沈伯言还是非常能hold得住的,直接就答了一句,“我的责任范围是莫长安。再说了,姿依也长大了,十九岁的人了,她总要读大学的啊,你十五岁就出去读大学了你好意思。总之,我已经让人在那边给她买了房子订了车,她成年了,应该能照顾好自己。”
沈清让听着父亲这话,还没觉出什么来,但这是视频电话啊,所以看着屏幕上父亲脸上表情的端倪。
沈清让就觉出些什么来了,素来都是女儿傻瓜的父亲,怎么忽然思想这么开明了?这么放心了?
十七岁的少年眉头霎时就皱了,已经迅速想到了唯一的可能。
“我在英国,姿依去了A城,你就正好和妈享受二人世界了是吧?”
沈清让又是一针见血地指了出来,沈伯言眉头皱了皱,表情收敛几分,有时候真的觉得,生个这么聪明的儿子,的确是让人有些心焦啊,跟福尔摩斯似的……
“十九年了,我也该和你妈享受一下二人世界了,不然,就真老了,趁着现在还没老透。”
沈清让无奈地摇了摇头,但也没有说太多,毕竟,作为子女,他们的确是已经占据了父母的太多时间。
于是,沈姿依就这么开开心心地过了一个暑假,高考之后的这个暑假,所有人都是一种病态的疯狂。
她稍微好些,她也不太喜欢和同学们出去灯红酒绿的蒲。
她病态疯狂的方式很简单,开车去了郊县那间静安姨母的海景度假酒店,静安姨母很疼她的,当即就给她安排了个非常不错的海景别墅。
然后沈姿依就在里头昏天黑地地睡觉,吃海鲜,看电视吃海鲜,看电视睡觉,入夜了去海边走走。
一整个暑假倒是惬意得不行。
原本沈伯言还想给她举办个宴会的,类似于那种其他人家考上好大学之后,宴客吃饭一样。
沈姿依还算是要点脸皮的,果断拒绝了,就考个普通的本科而已,没有必要这么大张旗鼓的。
一直到快要开学的时候,她才懒懒地准备回家,然后出发去学校。
她虽然智商没有清让高,但是情商还算不错,一放暑假就出来了,也算是给父母二人世界的机会……
这天沈姿依又睡到了日上三竿,是被门铃声吵醒的,如此暴虐的门铃声,一听就不可能是客房服务的人按得出来的频率。
穿着叮当猫的分体卡通睡衣蓬着头发,睡眼惺忪地走去开了门。
就看到了站在门口的身影一下子就扑进来了,一边扑进来还一边说到,“布布,你开门也快点儿啊,热死我了热死我了。”
说话的女子看上去和她年龄相仿,十七八岁的模样,一头俏丽的短发,发尾有着微卷的弧度,皮肤白皙,小脸长得倒是清丽可人。此刻如同狗狗一般往外吐着舌头,手在脸边扇着。
沈姿依无奈地笑了笑,长大之后,骄阳和霄阳就再也没有叫过她姿依姐姐了……
林霄阳就站在后头,也跟着一起进来了。
穿着一条五分短裤,露出笔直修长的小腿,穿着双休闲鞋,配一身POLO衫。一张脸和骄阳颇有几分神似,但少了娇俏多了几分英气。
他双手叉在裤袋里,也就笑了,“布布,你整个暑假就窝在这里?你能再没创意点儿么?”
沈姿依摆了摆手,“我懒。”
说着,就直接朝着柔软的大床上躺了下去,陷在柔软的床铺里,抠都抠不起来。
她蓬头垢面睡眼惺忪,毫无形象可言,反正在他们面前,也不需要什么形象不形象的,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光屁股的模样都看过,就不用说什么形象啊风度啊优雅之类的东西了。
她眯着一双睡眼抬眸看了霄阳一眼,“你们怎么过来了?”
林骄阳已经直接蹦上床,伸手就搂了她,“我和霄阳才从斐济度假回来,我们去了斐济,毛里求斯,新喀里多尼亚还有夏威夷,漂亮的海景都去了一趟,你就窝在这郊县的海边耗了足足快两个月?”
“我懒。”沈姿依咕哝了一句,就继续想睡。
☆、第1041章 泡仔
第1041章
她还想睡,但是骄阳显然不会让她如愿,叽叽呱呱地就说了起来。
这龙凤胎的两兄妹只比她小不到一岁,入学的时候,也是一起入学的。
所以都准备去大学,林霄阳要去意大利读服装设计,骄阳去美国继续深造语言,她英语已经好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了,初中的时候就开始阅读原文的书籍了。
那时候沈姿依还在苦哈哈地做英语周报完形填空什么的呢。
“霄阳后天的飞机就出发去意大利了,我还不急着走,清让不放心你,特意打电话过来和我说让我送你去学校报到注册,把你给安顿好。”
林骄阳依旧搂着姿依,她特别喜欢搂着姿依,因为姿依是学舞蹈的,舞蹈出身的姑娘啊,练了这么多年,大学专业报的也是舞蹈。
身子软得像条蛇似的,搂起来简直不能更舒服了。
沈姿依听了这话,就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心下有些感动起来,果然还是弟弟最好了,远在重洋之外,还不忘了关心她。
“可是,我阿爸应该会送我过去吧?”沈姿依转眸就看向骄阳,骄阳已经直接在她脸上吧唧了一口,“你阿爸和你妈还在韩国没回来呢,你没和他们联系么?”
沈姿依懵了,“不是从日本回来了么?”
“前天就去韩国了,你要读大学了,清让在国外,他们自然二人世界,我爸妈也那样,我爸妈现在还在埃及。也是醉醉的。”
林骄阳撇了撇嘴,然后就嘿嘿笑了,“没事,我送你去学校报到注册就好了,放心吧。”
于是,霄阳和骄阳就跟着她一起在这海景别墅里住了下来,霄阳住了一天就出发去意大利了。
这两天姿依倒是没能继续颓废地吃饱睡睡饱吃,被骄阳带出去好好玩了一通,出海捕鱼啦,篝火烧烤啦,水上滑翔伞啦,累得不行不行,但也还算开心。
玩饱了就准备出发去学校报到了。
是自驾过去的,骄阳开着车子,姿依就非常惬意地坐在副驾座上看书。
林骄阳侧目看了她一眼,就忍不住无奈了,“又是小王子,你究竟是有多喜欢看小王子?”
她浅浅笑了笑,将书本合上,“我也不知道啊,就是很喜欢,莫名其妙的就很喜欢,而且我也很喜欢A城,说不出来为什么,就是喜欢。”
林骄阳无奈地看了她一眼,“拜托,你都没来过A城好吗,你这喜欢有点莫名啊。再说了,A城可乱着呢,某种产业也很发达,你可别到处乱跑啊,到时候被人拐卖去做压寨老婆了……”
沈姿依听了这话也忍不住想,是啊,明明都没来过啊,怎么会就是很莫名地喜欢A城,就是喜欢。
只是为什么会喜欢,却是始终想不起来,记忆里头总是有些朦朦胧胧的记忆,像是被雾气罩住了一般,想不起来。
骄阳一直陪她去了沈伯言安排人买的公寓,将她安顿好了,然后又陪她去学校注册报到,再熟悉了一下学校环境,才离开。
只是,骄阳一走,姿依就有些无所适从起来。
陌生的城市,不知道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