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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的德鲁伊-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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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怪不得都说槐树成精!
  虽然白晃并不清楚,地球上除了他这个德鲁伊之外,还有没有其他超常规的生命出现,但可以肯定的是,槐树这种植物,所蕴含的植物自然之力——也就是静谧之光,肯定是超过其他植物种群的。
  尤其是年代久远的槐树。
  不过对于那个什么自然之力,他愈发的怀疑起来。
  道士——妖精——两种自然之力——还有阴阳太极,这都是神马和神马关联啊?
  神展开么?
  野性之力,不就活泼的阳?静谧之光,不就是沉潜的阴?
  嗯,还有很多德鲁伊传说中,作为世界之树的橡树,那一定不是橡树吧?那就是一颗万年老槐树吧?一定是这样的吧!
  白晃觉得自己这个时候,只能是吐槽+ORZ了
  要不然,还没等他被自然之力给清算,就要被这些乱七八糟的联想,给先一步变成精神病了。


38。看谁更会作弊

  第二天一大早,还是大雾封山的时间,白晃就跳下了床。
  压着竹竿井,用沁凉的井水冲了把脸,他抬脚就准备往山里跑,而之所以这么积极,完全是昨天大槐树下的奇遇,把他给刺激到了。
  万一进山溜达一圈,还能碰上什么年代久远有了灵性的好东西呢?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白晃这就是猪油蒙了心,或者说是赌徒心理。
  嗯,看热闹不怕事情大,占便宜不嫌好处多。
  白晃向来是这么认为的,从这一点上来说,他显然很对不起姥姥的教导。不过他从来也很有自己的主意——小节不拘,大节不亏,足矣。
  “刚起来就待不住?回来,吃了早饭再出去。”姥姥从厨房里出来,端着一个半新不旧的竹簸箕,里面堆的是热腾腾黄灿灿的玉米面馒头。
  只谈吃喝,地道原生态无污染的山间饮食,不知道要把城市里的食品甩出几条街。这些热气腾腾的大馒头,咬一口在嘴里,筋道弹牙,全是扑鼻的麦香,一下子就把白晃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一口馒头一口粥,稀饭里面掺了干枣和红薯,不用另放白糖,就是一股子甜丝丝的味儿。
  白晃吃得眉花眼笑。
  但是很快的,他的好心情就被打破了
  祖孙俩还没吃完,不速之客就上了门——还是老张头。
  昨天回了自己屋里后,就着一碟花生米几块熏鱼,老头儿自斟自饮了好半天,越喝越觉得白晃这小子不错。每次回来看他姥姥,没忘了自己这孤寡老头不说,在学校的时候,还倒腾了一个什么“掏包店”,专门替村里人卖些时令山货,帮着不少人改善了生活
  再加上这次见面,不知道他为啥就有了这么大的变化,那骨骼之匀称,身板之结实!
  要是能收了他当徒弟,自己这余下的小半辈子,也就没什么遗憾了。
  所以才一大早,老猎户就憋不住跑到白晃家,打算旧事重提。
  “嘿嘿,起得蛮早啊!走,进山打猎去不去?”老张头的每一道皱纹上,都挂满了诱惑,他敢保证,只要自己一提这事儿,白晃这小子保管拒绝不了。
  百试百灵的老法子嘛。
  可是让他呆立当场的是,白晃压根儿就没搭理他,自顾自又去盛了一碗稀饭,大口大口往嗓子眼倒。这厮是个地道的吃货,进食之凶猛,就连鲨鱼看到了也要自愧不如瞠乎其后,但偏偏就没有一点儿声音。
  “真不去?”老张头紧紧抓着白晃的衣角,满眼框的怀疑。
  这小子要是戒了打猎的瘾头,自己就敢夸海口,绝不再打他姥姥的主意。
  白晃看着自己的衣角,一脸便秘的表情,十分之无语地摇摇头后,一个指头一个指头去掰老头儿的爪子。
  “绝对不去,要去也不和你去。”
  “哎哎,你还和我讲客气?”
  “”
  白晃自己非常无耻了,最见不得比他还无耻的人,这老头儿死皮赖脸的,早知道就不给他带好酒回来了。
  说的是进山打猎,其实到底为了什么,谁还不清楚么?
  白晃觉得收徒弟这种事情,不应该着急上火才对!不过考虑到老头每天的生活,也就是吃饭睡觉练功夫,所以他迫不及待去追寻自己生命中三分之一真爱的行动,也是说得通的。
  理解归理解,不学还是不学。
  “晃晃!”看到这一老一小又卯上了,进厨房捡馒头出来的姥姥,貌似嗔怪实则溺爱地叫住他:“陪你张爷爷进趟山怎么了,他一个人也不方便。”
  不方便?
  白晃嗤之以鼻,这老头儿撒开脚板就能撵兔子,揣着一杆火狗就敢对上山猪,还不方便呢。
  不过他这话也就是心里腹诽,虽然姥姥从没表示过对老张头有意思,但到底是长辈,礼节还是要注意的。
  再说了,他也非常想尝试一下,自己在获得了大量的静谧之光——也就是来自于植物的自然之力后,静谧沟通这个技能的效果,有没有得到什么强化。
  
  吃完了早饭,老头儿迫不及待抓着白晃往外走,还没出门,一张老脸就凑了过来。
  只可惜白晃一点儿机会也不给他,直接推开老头儿的老脸:“这样吧张爷爷,咱们打个赌!今天进山我们都不用火狗,一人一把柴刀,看看谁能逮到的东西多,谁就是赢家。输的人无条件答应对方一个要求。”
  老张头诧异地抬起眼皮子,用看曾老幺家二傻一样的目光看着他,愣了好半天后,才回过神来。
  这小子,居然想空手挑战自己雄霸楠木坳的淫*威?老张头快活地笑了,然后立马把笑憋回去,生怕白晃脑袋清醒过来,又改了口。
  白晃也在笑,只不过是偷偷地笑。
  这人好歹也是个德鲁伊了!虽然说只是仅仅掌握了四个基础技能的德鲁伊可再怎么弱小的德鲁伊,也是超能力者,并非普通人能够比较!但现在这个德鲁伊暗算了一位老爷子,还为之得意洋洋,可见其人品之渣。
  楠木坳三面环山一面临水,但要去猎场,只有往西一条路。先下了河床,再爬山坡,翻过三个山头从一线天穿出去,就是附近三个自然村猎户们的打猎场所。
  现在还是夏末,算不上出猎的好时候,不过这爷孙俩也就是比试下赶山的功夫,并不在乎过程和收获。
  “老规矩”
  张猎户刚一开口,白晃就翻着白眼打断他:“小的不抓,母的不打!这还用你说。”
  老猎户满意地点点头,扔给白晃一把开山柴刀,叉腰往林子里面一指:“别说我欺负你一个小屁娃子,靠水边那方向,我让给你,我自个走山梁。”
  白晃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面部的颧大肌和笑肌一跳一跳的,赶紧别过头,免得老头儿发现了他的异样表情。
  这就是传说中的肚脐眼上长毛么?
  也许是被即将到来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老张头还觉得不够,又对白晃挤眉弄眼:“晃娃子,你要是输了,自己该干什么也晓得吧?不用我多说吧?要是我输了,不但不纠缠你哒,还把我那把狼头刀子送你,怎么样?”
  老人贼兮兮地眯缝着眼睛,活像是一只刚刚偷到鸡的老狐狸。
  至于白晃
  他已经提着柴刀,一溜烟儿钻进了林子里。他怕自己要是再多待一会儿,会真的憋不住猖狂大笑起来。
  
  太阳上了中天,已经是晌午时分,老猎户率先回到了分开的地方。
  他的手上,领着一只麻皮的肥兔子,一只尾巴五颜六色的山鸡。
  说是空手逮猎物,那得看天时地利人和,譬如有野物被它的天敌追得慌不择路,离开了原来的活动范围;又或是本来就受了伤,所以碰上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逃不掉了;要么就为了掩护它的“老婆”和“孩子”,因而故意在猎手面前晃来晃去,最后马失前蹄
  总之不是经验异常丰富,外加运气好到了极点的猎人,空手逮野物,那就只能是YY而已。
  老猎户手头这两只,也是他前两天,提前在山里下好的套子。
  人老成精,他怎么可能为了那点儿脸面,就放弃这么一个潜力无限,又知根知底的好徒弟?
  十分惬意地点上了烟斗,老头倚着一颗歪脖子杨树,美滋滋地吸了一口,辛辣的土烟直抵肺部,让他惬意地眯上了眼睛。
  这时候,不远的树丛里面,哗啦啦一阵响动,然后钻出来一个年轻彪悍的人影。
  嘿嘿,老子的乖徒弟回来了
  老猎户转头望过去,正想扯着嗓子招呼一声,却在瞬间瞪大了眼睛,险些一个趔趄仰天倒栽过去。他的喉咙张成了干涸泥坑里的鲶鱼,深邃而无际,里面还有没吐尽的青烟,正袅袅的往外冒着。
  这个混账小子,他是打劫了一个藏在深山里的养殖场啊?
  *
  3000字没保存很沮丧,闷


39。巧取豪夺白日光

  其实真不能说老猎户少见多怪,主要是白晃手上的东西,多的有点儿吓人了。
  左手搂着三只兔子,即便是最小的一只,也能让他手上的兔子老老实实叫一声大哥。右手拎着一大把的鸡翅膀,反正老头儿瞪大眼睛瞅了半天,也没能数清楚。
  还不算完,这小子腰上还系了跟麻绳,活像个放羊的老倌儿,绳子的另一头,是只半大不大的野猪崽子。
  “这东西不用分大小,都能打的吧?”白晃贼笑两声,还在十多米开外,就一个劲儿冲张老头挤眉弄眼。
  老头的五官开始变形、纠结,直到拧成超级计算机也解不开的几何图。
  然后他猛地弹起来,冲到白晃身边,一言不发地去捏他手中的猎物。小孩子赌气一样的举动,让白晃实在是哭笑不得。
  “真兔子,还是活的!”老猎户手抖得和装了弹簧一样,眼睛里开始泛出渐变的几何线条。
  用藤蔓和野草丛捕到的猎物,当然是活的!
  白晃此时只能感慨一句,自作孽,不可活。
  谁让他在前一天晚上,正好补充了大量的静谧之光呢。
  如果说在昨天以前,他体内的野性之力和静谧之光的比例,大致在3:1左右,那么经过一晚之后,两种力量的对比则变成了3:7甚至有可能更大一些。
  源自山野灵物的自然之力,远不是城市里小动物的反馈所能比拟的。
  白晃甚至有信心,要是再对上一头伤过的凶暴野猪,只要身前的藤蔓灌木足够,他连躲闪都不需要,直接就能把野猪干趴下!
  和那次在鸡公岩累死累活,好容易才缠死了那头野猪比起来,两次的境界高下立分,完全可以称之为天壤之别。
  看到老头儿还在发傻,自己叫了好几声也没能回过神来,白晃干脆两手一扔,把抓到的猎物全都扔了出去。
  现在刚刚9月份,还是这些兔子野鸡的繁殖季节。
  唯一留下的,就是栓在绳子另一头的小野猪,近几年西江市封山育林,野猪这东西也趁机大量繁殖,已经成了一大祸害。抓了这小崽子,不仅没有违背德鲁伊的平衡之道,反而还让他长了两分野性之力。
  只可惜太微不足道了点。
  手上空了下来,白晃嘿嘿笑着往老头儿腰里一抹,一把看上去毫不起眼的小刀就换了主人。
  这把狼头小刀可是好东西。据老头讲,这是他师傅在民国年间,和几个摸金校尉搭伙,从一个古墓里头掏出来的家伙。一长一短两把宝刀,全都传给了他。不过后来老人走南闯北,嫌刀鞘和刀把太花哨惹眼,自己给配了栗木的握把,耐磨防震,又锋芒尽掩。
  两把刀子白晃也都玩过,兼具了生存刀的耐用和格斗刀的凶猛,什么疯狗Atak,什么StriderBTSEAL,什么阿拉斯加捕鲸叉,全都弱爆了。
  就是因为惦记着这两把刀子,他有了钱以后,才没有第一时间入手那些制式名刀,一颗心全放在小狼头上面。
  
  进山的那会儿,老人迫不及待趾高气昂,活像一头巡视自己领地的老狼。
  当然,白晃也是一样。
  可出来的时候,就只剩下一个人高兴了。老猎户并非是心疼自己的小刀,他本来就打定了主意,两把刀子是要送给村里后生的。老头此时之所以垮着脸,完全是因为自己输得不明不白。
  三个小时的时间里,赤手空拳逮到了三只兔子,四只野鸡,外带一头跟丢大部队的小野猪
  这根本就不科学嘛!
  白晃哪管他科学不科学,拎了老头套到的兔子,就往家走。
  这只兔子坏了一条腿,就算放掉也活不了多久,所以白晃决定,让它去它最应该去的地方。只有躺在火锅里的兔子,才是好兔子。
  但是上天注定,他既然欺负了老头,所以就吃不到老头套的兔子。就在两人一个快活一个憋屈,前后脚往白晃家走的时候,路边田埂的尽头,上来一伙年轻人。
  两个和白晃差不多大的小青皮,后面跟着三五个年纪不一的山里娃。
  其中一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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