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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关于这个《龙王招婿》的说辞咧,是出自tvb电视剧《法证先锋3》,喜欢推理破案类电视剧的亲亲可以去看看。
010龙王现身,蓝魅谈判
京城d区,霓虹闪烁,喧闹声声。
“蓝魅”二字赫然眼前,夜辜星伸手压了压帽檐,抬步而入。
她要见的人是个香港钻石走私商,真名不详,道上人称“龙王”。
听说,他做海鲜起家,后来顶风出海,差点死于海难,后来遇上个算命大师,赠得七字箴言——“成于水,必沉于水。”
他深信不疑,千辛万苦寻得破解之法——“水来土掩”。
因此,他果断放弃海产事业,转战矿山矿石,竟让他意外购得一座金矿,身价大涨。
算命大师又赠其言,曰:“土之最,莫过于矿;矿之最,莫过于钻。”
因此他开始搜集名钻,以非洲为重心,范围辐散到澳大利亚、欧洲、俄罗斯等国家地区。
至于为何忌讳水,又偏偏起个外号叫“龙王”,也是那位算命大师的意思——“虚虚实实,真真假假;虚便是实,假即为真。”
这些资料都是叶紫曾经陪一个港商应酬的时候探听到的,包括先前接头的暗号,没想到今天却帮了她一个大忙。
龙王?
夜辜星缓缓勾起唇角。
缓步走过一个灯光昏暗的狭窄长廊,转角,却是另一番天地——
酒吧大厅,灯光闪烁,劲爆的音乐声不绝于耳,红黄蓝三色灯光交替打在舞池中央不停扭摆的男男女女身上,将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暧昧颓靡的面纱。
黑白制服,红色领结的侍者躬身走到辜星面前,笑容可掬,身体45度恭敬弯曲,“先生,您请。”
夜辜星抬步,压低声音,“四楼。”
侍者明显一怔,看向辜星的眼神愈发怪异,笑容不变,恭敬道:“先生,不好意思,我们酒吧只有三层。”
“哦?是吗……”夜辜星唇角轻勾,声线低沉,“你再好好想想?”
像是早就料到这番局面,侍者并未动气,也没有将她当作砸场的人赶出去,而是真的凝神细思起来。
好半晌才问道:“请问,您去四楼有何贵干?”
“听戏。”
“什么戏?”
“海龙王招女婿。”
“先看戏,还是先买票?”
“银货两讫。”
侍者脸色一变,霎时郑重起来,立马九十度躬身,“您请。”
在侍者的带领下,夜辜星乘坐升降梯,电梯门打开的一瞬,夜辜星眼前豁然开朗。
寂静的大厅,入目所及,水晶般剔透莹亮的圆桌围着一圈圈真皮沙发座椅,吊在空中的宽大液晶显示屏将酒吧三层楼的监控录像尽数纳入其中。
红毯铺地,绿翡作饰,华丽不可方物。
黑衣人分列两旁,身材魁梧,不苟言笑,前方拐角处隐约脚步声传来,夜辜星面不改色,安然等待。
拐角处,在老人凌厉的眼神示意下,于森慢慢松开搀住老人的手,恭敬垂于裤缝两旁,后退一步站定,眉眼低垂,神情庄重。
脚步声渐近,一双铮亮的黑色皮鞋映入眼帘,夜辜星微微抬头。
清瘦的老人一身黑色唐装,头发斑白,脸上也出现了明显的老人斑,但是眼光凌厉,暗藏阴狠。
在夜辜星打量老人的同时,老人一双精明的眼也将她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
无疑,面前这个年轻人不够壮硕,身高不足175,看起来文文弱弱,像个中学老师,但是,老人眼里却慢慢浮现出凝重的神色。
竟然没有带枪?
来见他的人,还没有一个自信到如此地步!
要么就是这个年轻人太狂妄尊大,不怕死;要么就是艺高人胆大,不惧死。
这两种情况都不妙,胡世友顿时收起轻视的心,严阵以对。
要是夜辜星知道他此时想法一定会觉得很冤枉——不是她不想带枪,而是她根本无枪可带。
咱其实是穷人来着,下午才去做了兼职,赚了一百五十块,这一身行头就全部花光了,连玩具枪都买不起,更何况真枪……
“买家?还是……卖家?”老人一口别扭的普通话,港台腔很重。
“龙王?”夜辜星气沉丹田,压低声线,一开口就是粤语,喑哑的嗓音,没有人会怀疑她的性别。
“哦?遇见同乡人?”老人立即改用粤语。
夜辜星不置可否,只道了声:“幸会。”
“幸会。”
两手交握,一只枯瘦到清晰可见暴突的青筋,一只则是被黑色皮手套牢牢包裹。
一触即离,相碰即分。
“小友如何称呼?”老人笑着招呼夜辜星到沙发坐下,亲手泡茶以待,俨然一个和蔼的长辈。
夜辜星一顿,随即接过老人递来的茶杯,声线低沉,磁性喑哑,“夜。”
老人哈哈一笑,眼中一抹精光划过,“夜先生,不知今晚有何贵干?”
夜辜星送到嘴边的茶杯一顿,唇角微勾,一口饮尽,“我想同您做笔买卖。”
她并不担心这杯茶会有什么不妥,她只是渴了而已。
在没有清楚得知这笔交易的具体内容之前,夜辜星相信,龙王不会轻举妄动,毕竟他是个生意人,商人重利,他应该知道如何权衡利弊。
看着夜辜星潇洒的饮茶动作,胡世友微微一怔,随即朗声笑开,“好!老夫最喜欢同豪爽的人合作。就是不知,这笔买卖如何进行?”
鱼儿上钩,辜星轻笑。
“龙王爱钻,想必在这方面也多有研究,”话音一顿,夜辜星换了个坐姿,姿态愈发悠游,仿佛眼前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闲话家常,“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wittelsbach呢?”
“蓝色维特斯巴士!”老人惊呼一声,眼里贪婪的光一闪而过,恰好被夜辜星捕捉得一清二楚。
“果然是爱钻之人。”夜辜星动手为自己再斟一杯,茶味甘香,好茶!
不过眨眼一瞬,胡世友的情绪便平静下来,和蔼的笑容重回脸上,还是那副不紧不慢的样子,但声音却带上了几分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急切——
“你有这颗顶级蓝钻?”
辜星呷了口茶,不紧不慢放下茶杯,缓声而道:“wittelsbach,17世纪王室名钻,重约35克拉。”
“1664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浦四世的女儿玛格丽特与奥地利王子即后来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雷奥波德一世订婚时,这枚钻石作为其嫁妆的一部分传入奥地利,后来曾收藏于维特斯巴士家族,先后镶嵌于金羊毛勋章和巴伐利亚王冠上。上一次出现在拍卖市场是1931年。”
“不知我说得有没有错?”
“你真的有?!”胡世友面色一凛,猛然起身,居高临下看着夜辜星,“出价。”
“3000万。”
“成交!拿到钻石后我会让人把美金汇入你户头。”
当年这颗顶级蓝钻由佳士得拍卖行在伦敦拍卖,拍得1639万英镑(约合2430万美元),夜辜星出价3000万美金也无可厚非,所以胡世友答应得十分爽快。
夜辜星拍拍衣袖,跟着缓缓起身,与胡世友成对峙之势,“可能我表达得不太清楚,那我再说一遍。是3000万……英镑。”
“你!”老眼一沉,胡世友面色铁青,咬牙切齿,“你、再、说、一、遍!”
夜辜星面色一厉,“3000万,英镑,一分都不能少。既然您嫌贵,我也不勉强,相信这世上爱钻的不止龙王一人。要知道,好钻可遇不可求。”说罢,转身欲走。
“站住!我要先验货。”
011绝处逢生,黄雀在后
“好。”
“什么时候?”
“现在。”
“你、你是说……现在验货?!”
“没错。”
胡世友眼光微闪,意味不明,心里却开始细细盘算起来——
若是,他现在出手干掉这个男人,然后再取走蓝钻的话……
不!不能冒险!他既然敢将蓝钻贴身携带,还未带枪械,定然是有所怙恃,千万不能轻举妄动……
胡世友的心绪很不安,从他明暗不定的目光,以及微微收紧的眉心便可窥一斑。
不得不承认,他活了67年,第一次遇到如此棘手的情况。
一开始,他就动了黑吃黑的心思,经过一番交谈,他开始警惕,这个年轻人绝对不一般!但好歹还在自己所能掌控的范围内。
可是,当对方直言不讳,坦诚蓝钻就在身上的时候,他竟完全看不透眼前这个年轻人了。
就在胡世友权衡利弊、谋算得失的当下,夜辜星虽然面不改色,但手心已然冷汗涔涔。
她在赌,赌龙王的多疑,赌他心中对自己的忌惮。
赢了,便是三千万英镑;输了,她连命都会搭进去。
这一场惊天豪赌,注定,成王败寇。
不是她不惜命,而是她的人生不允许平淡,她需要更多的筹码让自己的未来更加稳妥。
如果,她没有上一世的记忆,没有经历那样惨痛的背叛,或许她会甘于平凡,当芸芸众生里的大多数,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女大学生,规规矩矩完成学业,然后嫁人生子,就这样平平淡淡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可是,她拥有两世的记忆,叶紫的,夜辜星的,那些痛苦与不堪交叠,伤痕累累的人生,让她再也不敢相信命运。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不厮杀,就注定成为别人的刀下亡魂。
再次睁开眼的那一刻,她就发誓要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赌命,她有这个勇气,也有这个魄力!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静默填满空气,带着让人窒息的沉闷和压力。
好像过了许久,又仿佛只是眨眼间。
“夜先生,自信是好事,可惜过了头就成了自负!”
夜辜星心里咯噔一声,黑洞洞的枪口已然抵住她的心脏部位,两人对峙而立。
胡世友老眼微眯,危险的光一闪而逝;夜辜星面不改色,可心里那根弦紧张得快要崩断。
一秒,两秒,三秒……
“夜先生,你太目中无人!”说罢,眼神一厉,作势便要扣下扳机。
难道今天就要死在这里?
不!没到最后,她就绝不认输!
我命由我,不由天!
在枪声响起的一瞬,夜辜星柔软的身体弯折成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就地一滚,躲开射击,稳稳藏于沙发后。
砰——
又是一声枪响,一大群黑衣人蜂拥而上,杂乱的脚步声伴随着混乱的枪击,她心底已是一片冰凉。
不对!目标不是她?!
借着沙发的遮挡,夜辜星向外探去,只见龙王面朝她的方向,还保持着那个开枪的姿势,瞳孔微缩,老眼瞪得仿如铜铃,里面满是不可思议,眉心正中一点嫣红,大量的血液从那个小孔涌出,霎时爬满了整张面孔。
恍如吸血鬼怪般可怖。
龙王被人一枪爆头?!
视线后移,蓦然一滞。
于森站在龙王身后,保持着开枪的姿势,手里的枪还隐约冒着白烟,十几个黑衣保镖将他团团围住,黑洞洞的枪口一致对向他。
窝里反?
夜辜星饶有兴趣地看着,丝毫没有在鬼门关走了一圈儿后该有的后怕和庆幸。
此时,从黑衣人中缓缓走出一人,颧骨高突,眼神阴戾,看着中间被包围住的于森,桀桀冷笑,沙哑的嗓音粗噶难听,像被铁杵研磨的砂砾——
“于森!你杀了义父,放下枪,留你一个全尸!”
夜辜星听出是先前接电话的那人。
于森却冷冷一笑,满眼嘲讽:“黑蛇,这不是你一直想要的吗?我杀了义父,然后你杀了我,不费一兵一卒就可以同时拔除掉两颗眼中钉,你该三跪九叩向我道谢才对吧?”
被唤作“黑蛇”的人,面色一沉:“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大家听着,谁能射中于森,一枪两万……美金。”
“卑鄙!”
又是一阵激烈的枪战拉开,硝烟弥漫,火药味四散翻飞。
夜辜星前世接受过严格的射击训练,枪法说不上出神入化,但也是百发百中。
进入夜组同期训练的队员中,属她和夜十三的枪法最好。
可是,这个名叫于森的人一手枪法绝不在她之下,反而因为一股戾气使得他下意识直击对方的致命部位,诸如大脑、心脏、脊椎。
如果说刚开始黑衣保镖仗着人多的优势勉强能和于森分庭抗礼,那么现在,在死了大部分人后,胜负已然分明。
眼见局势不妙,黑蛇迅速拔枪,加入战局,颓势暂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