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生如蝉翼-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里面的宋庭梧已经从小豆丁变成了小少年。沈昔昭想起这时候宋庭梧在黎阿姨的威逼利诱之下心不甘情不愿地学了小提琴。后来黎阿姨家遭小偷,没想到宋庭梧居然在他的小提琴上贴了张纸条:“下次再来,请把这个偷走。”
  黎阿姨当成笑话传得整个小区都知道了。
  两人一边看照片,一边说些往事,笑个不住。到第三本影集的时候,已经是沈昔昭完全陌生的背景了。
  尖顶教堂,如茵绿地,低垂而湛蓝的天空。那里就是英国了吧。
  翻到最后,是宋庭梧穿着学士服的毕业照。石头旧建筑前的广场上,乌泱泱一大堆人。镜头里最突出的是好看的宋庭梧的脸,和他身边笑靥如花的女孩子。女孩子的头靠在他肩上,笑得两颊露出深深酒窝。
  金童玉女,似幅画般。
  黎美娟指着照片,笑着到:“你觉得这个女孩子漂亮不漂亮?是庭梧的女朋友。他们还是高中同学,一起去的英国,一起在剑桥读到硕士毕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在瑞安人事地震之后,林易北越发地踌躇满志。他抽空回了趟老家,给他妈包了个大红包。
  他家是八十平的两室一厅,九十年代初的装修风格。黄棕色的木门好几处都斑驳泛黑。冰箱还是他上小学那年买的。家里唯一一台空调装在他的卧室。
  冰箱里放满了剩菜剩饭——不知道是多少天前剩下的。林易北皱着眉,跟他妈说:“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再这么节省。我挣的钱够我们花。这隔夜的剩菜不能吃,扔掉也浪费不了多少。”
  他妈妈尴尬地搓手笑笑。林易北的爸爸是在他读小学时生病去世的。他妈妈在企业里做会计,凭着一个人的工资拉扯他长大,其间多少心酸不足为外人道。
  至今,他妈妈仍习惯在卫生间放一只水桶,将水龙头拧开一丝小缝,水一滴一滴打在水桶里。一天也能接满一桶水,水表却不会动。
  小时候,林易北在灯下读书,听着厕所里传来的“滴答”、“滴答”,像贫寒生活的紧箍咒。
  这个儿子太过优秀,又太过独立,林妈妈时常觉得自己作为母亲,好像也得时刻仰望着他,看他眼色行事。
  直到林易北快走时,林妈妈才将憋了好几天的话支支吾吾地说出来:“小北,隔壁张阿姨的儿子前几天又生了第二胎。”
  林易北一看见他妈那略显为难又期盼的神色,就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意思了。他笑着说:“喜事啊,那你多包点红包。”
  他妈倒是瞬间变了脸色:“人情往来都是有帐的,我当然就随大流了。我的意思是,你今年都三十多了……”
  林易北哈哈一笑,搂了搂他妈的肩膀:“放心吧,最迟明年,你就能喝到儿媳妇茶了。”
  “真的!”林妈妈瞬间转笑:“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快跟我说说。”
  林易北却是故作高深地一笑:“算是吧。时间不早了,我要赶飞机。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等退休了就去深圳和我住。”
  林妈妈喜滋滋的,心中盘算,那时候去自然是要带孙子了,遂点头不迭。
  ——————
  就在瑞安谣言满天飞,人员大幅变动之时,沈昔昭却恍若无闻,像是自闭了一样。她的所有感官被回忆封住。
  那一年,大三暑假,热得整个城市似要融化一般。她二十一岁。与十八岁的宋庭梧重逢于旧小区外的林荫道上。
  她甚至没有认出他来。
  她一边心疼地舔着逐渐融化的冰淇淋,一边诅咒着炎炎烈日,觉得再走下去,自己也要像这冰淇淋一样融化了。
  然后听见一声:“沈昔昭!”
  她扭头去看。树荫下站着一个很好看的少年,穿着素色T恤,浅色牛仔裤,球鞋,瘦高瘦高的,有着一头轻盈而柔软的短发。那少年歪着头冲她笑。
  沈昔昭不是脸盲,相反,认人还相当有一套。所以她非常确信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回身,接着舔冰淇淋。
  “沈昔昭!”
  她顿住脚步,停了一会,记忆在一瞬间突然变得天朗气清。她不可置信地迅速转身,跑过去,狠狠拍了一下宋庭梧的肩头:“你小子张大了翅膀变硬了啊,小时候跟在人家后面一口一个昔昭姐,现在居然敢连名带姓地叫我!”
  这一下打得宋庭梧嘿嘿直笑。笑完了,直接伸手帮她擦了擦嘴角,一脸嫌弃地说:“吃个冰淇淋都吃得这么邋遢,肯定没有男朋友。”
  沈昔昭被憋得差点一口气没顺过来。
  是的,她是美丽的厦大里一个爱情不开窍的宅女。
  绵延数里的海边栈道,白色波浪,柔软海风,浓荫绿地,还有厦大被时光雕刻过后的沧桑感,都没能撼动她的少女心。
  她觉得看一期《情书》远比收到一封情书乐呵得多得多。姜虎东那张油腻腻的肥脸真是让人看了千边也不厌倦。
  可是在那个燥热的夏天,在旧巷子与火锅味道充斥的成都,沈昔昭第一次心慌得如同被千军万马席卷而过。
  宋庭梧家搬走几年了?她仰着头看他,心有不甘,语气中愤愤不平:“以前,你还没我高。”她一面说,一面比了个才到自己胸前的手势。
  宋庭梧一把拉了她的手:“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他家搬家是在他初一那年的暑假。距今整整五年。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宋庭梧的眼里落满了长长短短的阳光,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来看你啊。”
  沈昔昭相当不屑地“切”了一声,可是心里没来由漏跳了一拍。暗自嘀咕道小毛头长得还真帅,以前怎么没看出他有这潜力!
  一个月,暑假中的后一个月。宋庭梧在沈昔昭家住了两个星期。成就了沈昔昭青春期凝固的回忆。
  那个夏天像一场永不停歇的迷梦,至今仍会在午夜时钻进沈昔昭的脑一次次满血复活。她记得很多细节。宋庭梧突然出现时,背后的阳光是在左边落了一地。高温烤着皮肤,散发出将熟未熟的味道。拿在手上的冰淇淋,一边吃一边就融化了。露天游泳池里的水在正午时热得烫手。
  那个夏天,炎热,混乱,姹紫嫣红。
  沈昔昭觉得她像是一直沉睡在那个午后,不曾醒来。
  有一个念想在她的身体里生根发芽,是她从不敢宣之于口的隐秘期待。她在荆棘丛生的荒野里看见了一顶王冠。宋庭梧留下一个神秘微笑。
  他说:“好,我知道了。”
  而再一个五年之后,在陌生的宋庭梧家里,她的迷梦被彻底震碎。
  ——————
  是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短袖衬衣穿在身上,加班出办公楼的一刻,会感到微薄凉意。鸡皮疙瘩一个一个往外冒。
  沈昔昭发现她竟然能自然地接过林易北递来的外套,竟然对外套上的味道那么熟悉。她的手机最近通话里林易北永远排在前三。
  而他发来的短信,有时只有简单的“晚安”二字。
  他像水一样渗透了她的生活。
  而她,在一个突然没有收到林易北短信的晚上,焦躁不安,继而为自己的焦躁不安而焦躁不安。
  直到打通了电话,知道林易北只是稍微喝多了点酒,已经躺下休息了。林易北用微醺的声音喃喃道:“昔昭,我好想你。你过来看我,好不好?”
  城市璀璨而深沉的夜像一块妖艳的丝绒,让每一寸欲望都无处安放。
  沈昔昭扣着沙发,轻轻地说:“喝多了,你就好好休息。”她假装听不见林易北的叹息和自己的蠢动。
  周六她去香港逛街,在置地广场里转了一圈,狠狠心,刷了个包出来。拎着大纸袋,心里生出一种丰足的欢喜,好像看见梵高笔下一望无际金黄的稻田一样,刚刚刷卡时一瞬间的肉疼已经烟消云散。
  她上了二楼,看橱窗里陈列的精美而昂贵的商品。走到Very Wang那严实的大门边时,正巧里面推门走出一个人——居然是苏叶。她身边是一个穿休闲西装的年轻男人,不知为何笑容显得有点油滑。
  面对面碰上总不能视而不见,沈昔昭热情地打招呼:“这么巧。”
  苏叶笑得很灿烂:“是啊,太巧了。”
  可是,沈昔昭不解的是,为什么苏叶会和一个男人从婚纱店里出来。她以为苏叶和顾城在一起了。
  苏叶挽了旁边那个男人的胳膊:“这是我未婚夫。”
  简直是晴天一道霹雳,沈昔昭差点没回过神来,两、三个月前她还明明听见苏叶说要去酒店找顾城。眼前这形势简直就是风云突变。苏叶当初向她诉说喜欢顾城的心情,如小女孩般天真无邪。
  而现在她挽着未婚夫的人,像历经世事的女人一样成熟。这中间不过数月。
  苏叶的未婚夫要去洗手间,苏叶说在原地等他。说完回过头来看见了沈昔昭脸上一闪而过的迟疑。她抬起眼角,无所谓地笑了笑。
  “你是不是很诧异我没和顾城在一起?”她像看透世事般,用世故的语气说:“其实我谈过很多男朋友,多得你无法想象。可是所有人中,我最喜欢顾城,喜欢得好像自己如处女般天真。然而,再喜欢有什么用呢?总不能靠着爱情把自己的人生变成海市蜃楼。”
  “我今年二十六了,最重要的是结婚,不是谈恋爱。我不能让自己的人生沦为他的游戏。你也知道,他不喜欢我。我不可能一直等着他回头。”
  她低着头跟沈昔昭说:“男欢女爱,开心过,就行。”
  “那剩下的呢?爱而不得的痛苦,思念的锥心蚀骨,独自一人的孤单落寞。爱里的不得意,最终还是变成了心上狰狞的伤疤。可我们仍要假作无事,自命潇洒。苏叶,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你保重。”
  苏叶突然抱了抱沈昔昭:“你知不知道其实你的心思不难猜。我猜你的心里一定藏着一个人。可是感情也罢,生活也罢,触手可及的温暖才是真正的温暖。不要把自己献祭给任何人。”
  沈昔昭走的时候,苏叶未婚夫从走廊一头走出来。他低着头,飞快地按着手机。按完数字以后,保存名字。这是他刚刚要来的美女的电话号码。约好晚上去兰桂坊喝酒。要不是苏叶怀孕,要不是两家商业往来,强强联合,他怎肯如此年轻就踏进牢笼?!
  ——————
  沈昔昭在回深圳的地铁上,接到林易北的电话。
  “你在香港?回来了吗?”
  “已经在地铁上了。”
  “我去口岸接你。”
  口岸大门处人来人往,露天停车场这边倒很安静。林易北接过沈昔昭的大包小包,一齐放进后备箱。他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低垂的天空,像一块深沉的□□。
  沈昔昭站在车门处等他,莹白的脸在夜色中像温柔的玉。
  林易北走过去,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抵在车门上。嘴唇轻轻落了下去。
  沈昔昭惊诧莫名,脑中轰隆隆如火车碾过。她的心里再一次出现那个夏天的画面。可是她最终垂下手,安静地接受了这个吻。
  林易北带着沈昔昭吃了宵夜才送她回家。小区里车位已满,林易北的车进不去,只得在门口放下沈昔昭。林易北其实是有那么一点希望沈昔昭请自己上楼的。可是沈昔昭只是站在车边,冲他摇了摇手,叫他路上小心。
  “沈昔昭!”
  坚定有力的呼唤。沈昔昭诧异回头,被夜色笼罩的小路边,一辆打着车前灯的白色捷豹。有个人靠着车头,双手抱胸,嘴角一丝莫名笑意,望着她。
  让人目眩的车灯后,是与记忆中和照片里都不太一样的他。
  宋庭梧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宋庭梧站在暗影里,看着沈昔昭与一个男人互道再见。他的双眼眯成危险的弧度,暗道一生,好样的,沈昔昭!不记得我走时说了什么!
  他坐了十小时飞机,昨晚到的家,今天在沈昔昭家楼下等了几个小时可不是为了来看她和其他男人卿卿我我的。他迈开长腿,几步就走到了沈昔昭跟前,一把将她拉在自己身后,然后笑眯眯地冲车里的林易北招了招手。
  一口老血冲上林易北喉间!这是哪里跑出来的毛头小子!他一脸不悦,也不走了,拉开车门出来,快速绕到沈昔昭旁边:“昔昭,过来。”
  微凉的空气被雄性好战的荷尔蒙点得火花四溅。
  沈昔昭一边扒拉宋庭梧的手,一边冲林易北赔笑脸:“这是我弟弟,叫宋庭梧。”说完,她才诧异地问宋庭梧:“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什么时候回国的?”
  林易北扫了不远处宋庭梧的车一眼,依稀辨认出捷豹的标志。心中略有些酸,不禁给宋庭梧贴了两个标签:纨绔子弟、富二代。
  他有心问过沈昔昭的家世背景,父母都是国企中层,算中产阶级罢,怎么总跟土豪做朋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