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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王寨一千人马正在做着出征前的准备,其中还有二百骑兵。明天、最晚后天,这支悍匪就会到达早盛塬。他们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将这里所有的男人都杀光,将所有的女人和财物都抢走!对于大阎王来说,将实力不如自己而又没有背景的小股杆子屠灭,那是非常平常的事情。黑吃黑,是阎王寨生财的主要途径之一。
凌家军的战斗力是不容置疑的,虽然成立时间有限,但在超强的训练下,已经算得上是一支精锐的部队了!
可问题是,留守早盛塬的凌家军只有两个营、二百余人的兵力,其中战兵只有一百多人。以一二百人,来对战一千人?刘良佐可还没有自大到这种地步。
更何况,凌家军装备简陋,除了有一个小旗的战士使用的是长矛之外,其他人所用的一律都是竹枪。
竹枪威力很大,但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不能用于长期作战!即使是一把大刀,在连砍数人之后也会卷刃,更何况一根竹枪?
假如对方有甲胄的话,恐怕凌家军的战士们会死的更惨!哪怕是最简陋的棉甲,也差不多能抵御竹枪的刺击!
而那两个俘虏就泄露了一条坏消息——阎王寨有甲胄,而且是足足五十多套甲胄。其中铁制盔甲六副,其余全是棉甲!
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不光是刘良佐,就连赵武赵大叔等所有在场的人都笑不出来了!
这阎王寨也太妖孽了吧?拥有一千多小喽啰已经挺让人不可思议的了,现在竟然还能拿出五十多套棉甲!妈的!竹枪对阵棉甲,人家站在那儿让你扎,你能不能扎的透都两说着呢!
棉甲可不是现代人想象中的那种大棉袄,而是一种很结实实用的战袍。明代的棉甲为了对抗火器,开始在关键部位衬以铁片,外用铜钉固定,看上去很是威风。
制作一件棉甲,光是棉花就要用去七八斤,用布盛于夹袄内,粗线缝紧,入水浸透,取出铺地,用脚踏实,已不胖胀为度。晒干。这一系列的工艺下来,棉花紧紧缠绕在一起,柔韧性极强!
其实,棉甲的防御力主要是针对火器的;铁甲才是针对刀枪等。
不过,对于竹枪来说,似乎棉甲和铁甲并没有多大的分别——一样的刺不透啊!
意识到麻烦的众人,立刻派出了快马向凌风报信!
炼铁基地距离早盛塬只有十几里地远,快马加鞭,用不了半个时辰就到了!传令兵很快就传回了凌风的命令,只有一句话:坚守待援!
坚守待援?众人立刻一头雾水!
“你确定这是大帅亲口说出的命令?”洪金宝抓着那个传令兵的衣领子,一把把他拽了起来。
“是!是大帅亲口说的!”那个传令兵也是从赵家庄出来的老人,自然不可能做什么吃里扒外的事情。
“坚守待援?难道大帅有对付敌人棉甲的办法?阎王寨一千人,二百骑兵,还有棉甲,怎么看都不是我们能对付得了的啊!”赵大叔皱着眉头说道,“如果再不撤退,我们恐怕就没有机会了!”
“正因为这样,所以才不能撤退!你们看看咱们的物资,经过两次打劫,现在已经堆积如山!难道你们舍得丢下?可如果不丢下的话,带着这些物资,将把咱们行军的速度拖得慢到极点。到时候,阎王寨的骑兵追上来衔尾追杀,在平地上一旦战败,守无可守,逃无可逃,我们就只有全军覆没的下场了!可如果是在早盛塬的话,凭借着周围复杂的地形,我们或许还可以跟敌人斗上一斗!大帅只是听了我们的情报,就能做出这种安排,如此智谋,真是令人佩服!”李自成赞叹道。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大悟,这才明白凌风的用心。
“好!那我们就坚守待援!早盛塬只有三条通向外界的道路,咱们只要收好这三条道路,未必就没有拒敌于外的可能!”
“对!相信大帅既然让我们坚守,就一定不会置我们于不顾的!只要我们能坚守一段时间,大帅就会来为我们解围!”
“一定是这样的!”
“坚守早盛塬,等待大帅的奇兵!”
看到希望,众人的热情又高涨起来。
…………
周郎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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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战前准备(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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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坚守,早盛塬的凌家军在刘良佐和赵武的带领下,开始紧张地忙碌起来。
从高空俯瞰,早盛塬呈现莲花的形状,中间是一片平地,一条河流贯穿而过;周围,是刀削一样的深沟,有五条山脊延伸过去。这几条山脊中,本身又是沟沟壑壑,荆棘丛生,只有三条路夹在山谷之间,蜿蜒曲折,能够连通早盛塬和外界的交通。
其中两条小路狭窄细长,仅能容纳单人单骑。而且两旁山林密集,实为兵家之险地!哪怕数万人马入侵,只需有数百人守在这里,就能够把守地牢牢的,出不了丝毫差错。这才是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易守难攻之地。
只要大阎王不是昏了头,就绝对不会从这里进兵。
为了以防万一,赵武依然派了两队辎重营辅兵分别驻守两条小路。在小路中段最险要处扎下一个简单的营寨,并且在周围备足了干柴和引火之物。一队十二个战士,都是打足了精神,甚至派出一个数里远的哨探。一旦有敌情,能阻击的,就尽量阻击;实在不敌的情况下,也能依靠地形的有利撤退,然后纵火烧断小路。两重防护之下,可说是万无一失!
防守任务最重的,是面向东面的一条大路。那条大路依着山岗的体势,周围的丘陵并不是十分地陡峭。又经过早盛塬无数人、无数年的开辟,路面又宽又平,甚至临近路口有一段还是用长条石铺就,两辆马车并行都是没有问题的。
这倒是方便了早盛塬人的外出,可也方便了敌人的进攻。
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阎王寨的人一定会选择这条路作为主攻的方向。到时候,步兵,骑兵,包括各种战略物资都能够源源不断的运送上来,凌家军将要承受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
偏偏,这条大路虽然是依着山势,却没什么险要之处,并不适合伏击。
凌家军只能选择正面对抗。
刘良佐带着李自成把这条路来回走了数遍,最终选中一处路段,作为防守的要地。这里的地形虽然不像另外两条小路那样险要,可也是紧邻一处沟壑,而且突然伏起,算得上是整条路的咽喉之地了!
这里距离早盛塬的平原大约两三里地,各种防守所需的物资运送也极为方便。
一俟选中地点,整个早盛塬的老老少少都动员了起来。除了防守另外两条小路的两个小队不能动用以外,其他人上至刘良佐,下至普通民众,全是肩挑背扛的,将一筐筐土,一块儿块儿石头运过来,建造一堵临时的城墙。就连赵大叔,也是拖着那条拐腿,亲自搬着石头往城墙上送!
大家都清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假如没有城墙的话,阎王寨的二百多骑兵就能毫无阻碍的直冲而上;凌家军的长枪队,很有可能会被人家一个回合就给冲散了!
骑兵对步兵的优势,绝对是压倒性的。尤其是凌家军装备简陋,更是没有对付骑兵的方法。
四百余人,在这条大路上干得热火朝天!
刘良佐选的这处路段对于防守非常有利,一面是深深地沟壑,根本就不用管;另一面,则是颇为陡峭的丘陵,并且长满了荆棘,要是有人想要越过的话,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要稍作防备,两面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最重要的防守区域是中间的大路,一片坦途,毫无阻碍。
经过几个时辰的努力,一道数十米宽、数米厚,三米多高的城墙就被垒了起来。延长到旁边的丘陵上,一直到荆棘非常密集、地形非常复杂,不可能再有人能够通过的地方,城墙才越来越窄,直至消失。
城墙的雏形垒起来,刘良佐等人才算是舒了口气。有了这道壁垒,最起码来说,在城墙被攻破拆除之前,阎王寨的骑兵是不要想过来了!没有了骑兵的压力,等战斗的时候,凌家军就要轻松地多了。
傍晚的时候,行字营的战士们退出了劳动序列。阎王寨的人马第二天就可能攻到,届时,行字营战士将会是主战兵力,所以,晚上必须保证足够好的休息。否则,以疲敝之兵与敌人对战,那可不是明智之举。
辎重营的战士和普通百姓则是继续担土运石,加固城墙。同时,准备了许多檑木、巨石等守城的器物。每个人都明白,现在多努力一分,多做一份准备,明天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就会多一份保命的手段。
“大家伙都努力些!不要怕吃苦,不要怕受累!现在多担一筐土,多抬一块石,明天就能多杀一个敌人!”
行字营的战士们睡觉,作为千户的刘良佐却是睡不着,亲自跑到工地上,大声地为大家鼓劲儿。
“阎王寨那些人,吃人肉,喝人血!只要被他们打进来,大家统统都得死!”没有了后路,所有人才能更加拼命。
对于大阎王的为人,大部分人都有所耳闻。阎王寨在白云山,属于葭州,距离米脂县的碎金镇并不算远。大阎王的恶名,在碎金镇附近流传甚广,比当地的大杆子黑云寨还犹有过之。正因为距离太远,传言大多不属实,反而将大阎王船的更是恐怖,什么“吃人心,喝人血”之类的传言,就是出自于这伙流民的家乡。
大阎王说的没错,乡村愚民最是无知。可正因为无知,才把阎王寨想得那么可怕,所以他们就是拼了命,也要挡住这伙恶魔。
“而且,大帅对咱们实在是好!每天白面、米饭的管饱,这样的好日子,一旦失去了的话,又在上哪儿去找?”
“难道继续流浪去做流民?吃不饱、穿不暖,眼睁睁地看着亲人被活活饿死的滋味,你们还想再去尝尝吗?”
刘良佐的话句句诛心,百姓的情绪很快就被点燃了!
对啊!咱们刚过上好日子,怎么能甘心失去呢?
“要拼命!只有打退了阎王寨的人,我们才能继续过好日子!大帅给了我们好日子,谁要想夺走的话,我们就跟他拼命!”
“我们要跟他们拼命!”
万众一心,吼出的声音直上云霄!
…………
周郎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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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坩埚炒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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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哨探的意思,我们应该还有一天一夜的时间,很紧张啊!”凌风搓着双手说道。
“哨探会不会出什么问题,万一阎王寨的人提前到了呢?咱们还是早作准备的好!”高一功在旁边提醒道。
“不会的!”凌风轻轻一笑。
他对哨探很有信心,或者说,对阎王寨的效率很有信心。他不相信一个土匪寨子的效率能高到哪儿去!
谨慎不等于胆怯,更不等于做什么事情都畏畏缩缩!掌握了足够的情报,就能够推断出阎王寨出兵的时间;做些准备当然是很好的,可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凌风手头最缺的就是人手了。就算是在场的这些人,他都恨不得把一个劈成了两个来用,哪还能再做其他的准备?
“把负责营地安全的那一个小旗的人马也拉过来,我尽快将这些生铁都变成精钢!”凌风一边吩咐着,一边走向小高炉旁边。
“是,大帅!”近卫营中立刻有一个战士答应一声,过去传令。
旁边一个老铁匠犹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