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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这几个世界最适合啊!”
方明叹息一声。
大乾武力太高,更加关键的是水深蛟龙多,危险重重,不予考虑。
而风云,天子,霹雳等超武世界自己虽有熟悉剧情之助,但还是小蚂蚁一只,太容易引发变数。
相比较而言,还是黄系最适合他了。
第四百七十四章巴颜
“只是……希望天从人愿吧!”
方明暗暗叹息一声,将演武令的机会存储起来,留待下次。
“也真是可惜……若是上次我留存了圆月弯刀世界的机会,或许便可躲过七绝圣手之劫了……”
他的演武令每月中开启一次,若当时不用,便可在之后一月中随意选择时间穿越,直到第二次开启若还没有选择的话,就会自动将时间累积到下一次。
可惜上次流云决战七绝圣手乃是三月初五!
而方明早就将二月十五的机会拿去穿越圆月弯刀了。
因此,等到他天都峰下来被追杀之时,居然不能倚靠这个最大的金手指脱身。
“看来今后……若非遇到极合适的世界,演武令的机会还是保留着好……”
方明摸了摸下巴:“我现在已经累积了六个月时间,并且在下月十五之前,随时都可以选择去陆小凤世界,也算是个隐藏的底牌了……”
三月初五过后,他被追杀,又因祸得福参悟金风玉露掌,同时落水被救,等到三月十五之时演武令自然也开启过一次,但却错过了。
因此,算起来,他已经累积了两次,超过六个月的时间。
若是等到下次穿越,便是什么都不做都可以待上整整九个月!
“当然……这些初始时间对我无用,因为人道龙气都可以延缓滞留时限……”
演武令当中的秘密很多,更类似一件‘气运’重宝。
人道龙气可助方明长久留存,而武道气运,绝世之血,却可以化为他真灵转世的动力!
“对了,还有真灵!”
方明摸了摸眉心,神情有些阴郁。
他从铁心苦口中知道了大宗师、天人的阳神、元神转世之秘。
而这个,与他的演武令真灵转生,又何止一点类似?
“只是他们夺舍转世成功率百不存一,我却必然成功!并且,他们只能在大乾中轮回,我却可以去其它世界!”
方明悚然而惊:“就算只是为了这个转世之能,若被天人、破碎级别的强者知道演武令的存在,也必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前来争夺!更不会放过我!”
“并且……”
“真灵便是元神!灵魂!我现在阳神有损,真灵必然也有着变化……”
这才是方明最担心的事情:“或许……下次便可用演武令的转世之能,让我看看自己的真灵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虽然武者境界未到,不可能直接观察自己的阴神阳神,乃至本源真灵,但方明有着演武令这件异宝辅助,自然大是不同。
若能得演武令之助,查看真灵阳神之患,方明或许便可对症下药。
“最好的选择,自然是边荒传说,以洞极丹或者丹劫弥补神魂、不过破碎虚空与大唐也可以考虑……”
破碎虚空中只有一个惊雁宫,战神殿,但大唐当中的珍宝秘藏却是数不胜数。
虽然最高级别的破碎秘典战神图录未到现世之机,但魔门的天魔策、慈航静斋的剑典、道家至宝长生诀、这三大奇书也都只比战神图录逊色一筹而已。
更关键的是,还有和氏璧等天材地宝,机会最多。
“不过邪帝舍利就算了……”
方明对于这个大杀器还当真有些看不上眼,比起和氏璧来,邪帝舍利对方明的吸引力完全不如,虽然此宝可以储存精元,直接令人功力、底蕴都是暴涨,但对于方明而言,他有着演武令,只要转世一次,照样也有大量精元入账。
更加关键的是,这些精元都是他原本的真灵所形成的肉窍所产,同为一源,吸收了绝对没有后患,相比较而言,邪帝舍利中历代邪帝的精元,纵使纯之又纯,也终究是别人的东西,有着隐患。
方明更为看重的,还是和氏璧改造肉窍,甚至增强灵魂底蕴的异力!
对双龙而言,他们原本习武过晚,未来成就已经定型,但架不住气运逆天,先得长生诀,踏上道途,再通过和氏璧易经洗髓,扩展容积,最后得邪帝舍利灌顶,终于一举奠定了日后的大宗师根基。
是功力重要还是根基重要?
在方明看来,这个完全不需要考虑。
因此,邪帝舍利对他的吸引力,甚至还要排在长生诀之下。
……
方明神思天外,脚下却是一步不停,每一步都是一尺间距,似早已量过一般。
到了第二日清晨的时候,插云峰已经在望。
当然,这个插云峰不过是阿苦自己安的名字,在牧民当中,却是叫做巴颜峰。
所谓望山跑死马,虽然方明昨日便看到了峰峦,但直到第二日的清晨,才真正走到了山脚。
而在他的前行当中,巴颜峰的阴影也是越来越高,越来越大,最后近乎遮天蔽日。
“好高!”
这是方明的第一感觉。
他前世海拔最高的山也不过八千多米,但巴颜峰却直上云霄,离地起码过万米!
而铁翅天鹰的巢穴,却是九千米之上的险峻峭壁!
接近一万米,也是三千丈的绝对高度,对于普通人,甚至后天武者来说都是生命的禁区!
但对于先天武者而言,这却又不是不可逾越的高峰了。
因为他们内炼如钢,脏腑之气极其强大,不惧外界压力,更可以持续呼吸外界元气,没有窒息等高原反应的困扰。
既然先天武者都不怎么怕,自然更难不倒方明。
当他推演出自家的餐风饮露功之后,在环境的适应力之上,就已经是变、态那个级数的了。
嘹亮而穿透云霄的鹰啼再次传来,方明望着天际的黑点,展开轻功飞奔而上。
……
“咦?居然还有人息?”
方明纵掠如电,轻功全力施展而开的他,就仿佛一道电光幻影,半日不到便攀登上了半山腰的位置。
“这里距离地面已经有着起码一千丈的高度,不是常人能适应得了的……”
实际上,即使是以方明餐风饮露功的续航能力,到了现在也颇有些疲惫之感,不得不放缓速度。
“越往上!越是艰难啊!”
他这个位置已经可以隐约见到顶峰,那是一片白雪皑皑,带着森寒刺骨的味道。
“呼和!等等我!”
“格桑,这次我一定要踏上顶峰,摘下雪莲,成为部族中的武者勇士!”
……
隐约的对话声不断传来,方明心念一动,当即跟了上去。
翻过一个山坳之后,他就见到了一对年青男女。
这两人俱都穿着羊皮袄,服饰色彩鲜明,皮肤粗糙,肤色更是呈现出健康的黑红,手脚粗大,孔武有力,放在普通人当中也是一等一的好手了。
可惜,也仅仅只是普通人而已。
以方明的眼力,自然只是一下便看出这两人绝对没有学过什么高深武功,甚至连粗浅的功夫都没有多少,比中原街头卖艺的还要不如一点。
若非体格足够健壮,恐怕到这里就要坚持不下去了。
这两人还各自背着一个大大的包裹,里面是帐篷,干粮,还有最要紧的取暖火料。
毕竟,越往上气温越低,可不是谁都有方明这样的寒暑不侵之功的。
此时,那牧女就将包裹丢在地上,气喘吁吁地坐了下来:“呼和……我……我实在走不动了!”
“可恶……格桑!你知道的,神的使者今年只会到我们部落一次,若那个时候我完成了试练,带回了雪莲,便可以学习高深武功,成为神之武者!”
呼和说到这里,眼睛里面满是亮光。
“……只要成为武者,阿爸阿姆,还有弟弟……都可以去圣城……”
草原的生活,无疑是很艰辛的。
有时候,牲畜群中的一个瘟疫,就可以令十几个部落倾家荡产。
而不论多么肥美的草场,都用不了几年就要废弃,逼迫部落不得不持续迁移。
最为可怕的,还是‘白毛风’!
每年冬天的这个大灾难,对于所有的草原部族都是鬼门关一样的存在,甚至年年都少不了因此被灭的部族。
唯一能够躲过这些灾难的,便只有‘圣城’!
对于呼和而言,成为武者,便是摆脱命运,化身人上人的唯一机会!
“我相信你!”
格桑道:“呼和你是我们部落最勇猛的战士!十三岁就可以杀死饿狼,成年仪式上更是独自猎杀了一头豹子回来……无论山上有着什么恶魔,都阻挡不住你的脚步……你去吧!不用管我了!”
“格桑……我……”
呼和咬了咬牙齿,却还是留了下来:“我们在这里扎营!”
“你!”
格桑的眼睛里面浮现出感动之色,忽然上前抱住呼和,两个人影又重合在了一起。
“原来是对牧民,似乎还是什么部落的勇者,前来试练么?”
方明看得倒是颇为无趣,转身就走。
外域七魔门将大草原当成根基之地,每年都要从各部落中选拔资质过人,意志坚毅的人才吸收新血,这种事他早就见怪不怪了。
“只是……让后天都不是的普通人来闯巴颜峰?”
方明摇头叹息:“真是不怕损耗啊,恐怕十个里面有九个都得埋骨在这里吧……”
第四百七十五章尝试
外域七魔门是所有草原部族的太上皇。
据方明所知,它们不仅彻底操控了几个最大部落的王庭,更是建立圣城,被尊为草原部落的共主,乃至神明!信仰一般的存在!
在草原之上,若是有人持着魔门的令旗随意找上一家牧民,说神需要你全家的灵魂奉献的话。
那个牧民就会毫不犹豫地抽出弯刀,将全家一个个杀死,最后自尽!
甚至,在他临死之前,脸上都还会带着笑容!
因为在他们的观念当中,能为神而死,是最大的荣耀,甚至死后也必将登临天堂!
这里不得不插一句,外域七魔门很聪明,修建了一个草原上最大最好,也足以抵抗白毛风的‘圣城’出来,作为标榜。
那些牧民去过圣城之后,还会被告知,若是信仰虔诚,甚至死后能去比圣城还要优渥一百倍的地方!
如此一来,对比立即就出来了。
“有了这种凝聚力之后,魔门又故意挑拨各部落连连征战,再辅以‘试练’,以各种血腥的方法选拔人才!这么层层下来,最后还能脱颖而出的,必然都是一方之杰!”
方明越想越是有些倒抽冷气:“如此一来,数百年积累之后的魔门到底有着多么恐怖?”
当然,草原牧民,多是混血,又有着西方胡人的血统。
就方明所知,七魔门中就有几个坚持夷狄之辨的,只肯收这些牧民中的精英为炮灰,低级弟子与补充,每年却还是要派出大量人手,冒着绝大风险潜入大乾,搜罗真正有资质,有毅力的童子童女作为新血。
“一对亡命鸳鸯……纵使你们能成功,若运气不好,说不定进了魔门也是一辈子杂役的命啊!”
方明叹息一声:“当然,若你们的目的只是搬迁去圣城的话,那也算是成功了……至少,这样的生活,已经比其余九成的牧民要优渥得多了!”
这样两个人,方明自然没有多用心。
既不会出手相助,也不会无缘无故地上前踩几脚,就这么擦肩而过。
只要没有妨碍他道路的,便是求他也懒得搭理。
随着方明的不断攀登,他的位置也是越来越高。
两千丈!
两千五百丈!
三千丈!
他之前爬到半山腰只花了小半天,但爬到三千丈的时候,却足足过了两日一夜!因为越往后路途越发艰险,甚至以方明的修为也不得不小心应对。
“啾!!!”
而到了这里,方明的耳边已经可以频繁地听到穿空破云的鹰啼。
“找了三日,终于确定了!”
方明望着前面的崖壁。
寒风凛冽,岩硬如刀的峭壁之上,赫然有着一个幽深而宽阔的洞窟。
在悬崖底部,还有不少动物的森森白骨。
“啾!”
又是一声鹰啼,狂风乍起,一大团黑影落下。
方明定睛看去,就见到了铁翅天鹰!
出现在他面前的赫然是一只成年体,双翼展开足有三丈长,也就是近乎十米!羽翼漆黑,散发着精铁一般的金属色泽,在仿佛钢浇铁铸的爪子之上,还抓着一只羚羊,它提着着百斤重量的猎物,却轻若无物,灵动至极地落入了巢穴之中。
“就是你了!”
方明大喜。
若是在野外遇到,对方直接展翅高飞,那他也是无可奈何。
但现在对方落入鹰巢之中,却是无法飞起,真是天赐良机!
他三两步跨到洞穴之前,一股浓烈的毛革之气便扑面而来,夹杂着血腥与骨头破碎的咀嚼声,显然是刚才那只铁翅天鹰正在大快朵颐。
“哈哈……小鸟儿,你主人来了,还不快快臣服?”
方明到了地方,再也不怕煮熟的鸭子飞走,当即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