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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闻……”
方明转过身,灵动的目光注视着寇仲:“寇仲你不仅成立了双龙帮,最近更是组建少帅军,看来是准备正式争夺天下了……或许,我也应该改口,称呼你为‘少帅’才对!”
“我的娘……”寇仲苦笑着摸摸鼻子:“我是否该感激王上如此关照小子,只是这点小动作都被你发觉了!只是希望王上莫要觉得小子不自量力才好!”
“隋失其鹿,天下共逐之……你寇仲既有此心,宋某人亦非常为你感到欣慰!”
方明淡然一笑。
“欣慰?”寇仲虎目中忽然放出精光:“王上就不怕我成为你的对手,共同争夺这南方的江山?”
“哈哈……我为何要怕?”
方明大笑反问:“此时宋家已经尽得古荆州之地,放眼天下之大,也就李阀的根基底蕴能够一比,至于其他人的挑战,在宋某人眼中看来,又算得了什么呢?”
寇仲眉头一皱:“那王上让小子来,到底所为何事?”
“寇仲你可知自己最差的是什么?”
方明问道。
“根基!”
寇仲的心里有点砰砰乱跳:“因此我才要去取出杨公宝库,乃至传出名气,令整个天下都知道有着我寇仲这一号人物!”
“不错,你起事太晚,失去了很多良机,不过这也不是无法弥补……”
方明话说到一半忽然住口不言,漫步向磨刀堂内走去。
寇仲一头雾水地跟在后面。
磨刀堂内的空间极大,除了一块磨刀石之外便几乎空空荡荡,唯有四面的墙壁之上,悬挂着不少造型各异的长刀。
“嗯?”
寇仲的灵觉一瞬间放大至极限,双眼不由自主地看向了角落一柄全身覆盖黄色痕迹,似锈蚀一般的大刀。
他甚至有着感觉,那柄大刀便是他血肉的一部分,不可分割,又好似分别多年的骨肉,今日终于重逢。
“果然,寇仲与井中月之间的缘分,还未曾断绝……”
看着寇仲此态,方明不由哑然失笑。
第五百四十四章赠刀(3400加)
“少帅可知此刀何名?”
看着寇仲一副心痒难耐,抓耳挠腮之态,方明心里暗笑,却转到了另外一面墙壁前,指着一柄长刀问道。
此刀刀身狭长,刀锋露出一条优美的弧线,似造化天成,增一分嫌肥,减一分嫌瘦,特别令寇仲惊讶的是,此刀刀身金光灿灿,竟似用黄金配合其它铁魄精英锻造,一看便奢华无比。
他不由咋舌道:“乖乖我的娘……我不知道此刀何名,但我若有着这柄刀,等到混不开的时候,将它拿去典当的钱,都足够我与陵少在乡下买个大宅子,舒舒服服地生活一辈子了……”
“少帅知足常乐,颇见潇洒!”
方明哑然失笑:“此刀名为‘天王金刀’,乃是宋某人耗费黄金千两,再混杂五金之英锻造,削金断玉,无坚不摧!”
他抽出长刀,顿时光芒万丈,如金蛇狂舞:“而这磨刀堂之内的每一柄刀,都代表着宋某人刀道上的一段成就!”
方明一边说,一边随手一斩。
刀芒一闪。
寇仲的额头当即流下了冷汗。
刀声呜呜,似恶鬼狂啸,不断冲击着他的心神。
虽然方明此刀没有对他斩出,但他却仿佛身不由己地处于此刀核心,刹那间身坠九幽地狱,周围尽是穷凶极恶的索命厉鬼,拉扯撕咬。
一刀挥出!如地狱临凡,恶鬼索命!
“噗!”
寇仲面色苍白,身不由己地吐出一大口鲜血。
“如何?懂了没有?”
方明却是一笑问道。
“似乎有点懂了,他奶奶的……这一刀差点要了我的小命……如此魔意的刀法,几乎比魔门的魔功还要凶残,也是王上的天刀么?”
“天字何解?包容万物,有容乃大,魔刀自然也是天刀的一部分!”
方明将天王金刀收入刀鞘,置于墙壁上挂好:“少帅之前刀法,虽然都是实战中而来,却忘了给自己留有余地,每刀发出之时没有回气之功,被我魔刀之意一引就全力而发,这才落入陷阱,若你今日能懂‘有余不尽’的道理,刚才便不会如此狼狈……”
方明脚步不停,来到了第二柄刀面前:“少帅居然已经知道魔门?那不知对慈航静斋又有多少了解?”
“不瞒王上,我们已经见过了婠婠与师妃暄仙子,两人果然都是天仙一般的人物,美得令人难以置信,陵少他……”
寇仲说到一半却忽然住口,毕竟,方明之前的一记魔刀,还是令他心里颇起警惕之意。
“原来少帅已经见过师妃暄!”
方明心里一动,伸手一招。
叮!
荧蓝色的刀光一闪,他掌中便蓦然多了一柄薄如蝉翼,晶莹如缎,外放蓝光,美得如梦似幻的长刀。
“此刀名为‘水仙’!乃是师妃暄之师、梵清惠所赠,宋某曾经根据此刀的特性,创出‘天刀八诀’,每诀十刀……此为第一诀,天风环佩!”
湛蓝色的刀芒骤然绽放!
寇仲不由瞪大了眼睛。
若说之前的天王金刀乃是魔刀之极,施展此刀的宋缺有若枭魔巨擘的话,那此刀一出,他却发觉宋缺整个人的气质骤然变化。
似高德隐真,仙气萦绕,乘龙而来的谪仙人,天风凛冽,耳边似乎还有环佩撞击的清脆叮咚声响。
“王上试演刀法,可是想让寇仲明白,魔道与仙道之间,其实并没有多少区别,目的都为求取天道?”
寇仲沉吟着,为眼前的美丽刀光而赞叹,心里更是大凜。
知道自己与徐子陵虽然灵觉过人,能见常人之未见,但在这等大宗师面前,还是太不够看了。
“很好!我尚以为少帅要见到我最后一刀,才能明悟此中真意……”
方明手一伸,水仙长刀似一道闪电,没入墙壁上的刀鞘之内。
两人不断漫步,已经渐渐接近磨刀堂的核心。
寇仲举目望去,但见墙壁上悬挂的都是一柄柄造型各异的宝刀,起码也是神兵利器那一级数,不由暗自咋舌。
此时方明又拿起了一柄弯刀。
此刀刀柄弯弯、刀身弯弯、刀锋青青、青得仿佛远山中的湖水,青得仿佛情人眼上的秀眉,青得仿佛天上的弯月。
“小楼一夜听春雨?”
刀身上有着七个小字,寇仲一字字读了出来,双目就有些迷蒙:“这七个字当中,似乎包含了一个缠绵悱恻,又催人泪下的故事……”
“此刀名为圆月弯刀!”
方明拇指轻按刀锋:“宋某也有一套专门与此刀配合的刀法,共计一万余式,勘尽天下刀法之变化,最后又融会贯通,化为一式‘神刀斩’!”
“由简至繁,又由繁至简?”
寇仲不愧是刀法上的无上天才,此时已经隐隐有悟。
“此刀法太过不祥,我就不为少帅演示了!”
方明唰的一声,将圆月弯刀收回刀鞘,寇仲却是不知道为什么,很是大松了一口气,仿佛渡过了一场生死危机一般。
“少帅可知,一山不容二虎,宋某人既然高看于你,便绝对不容你成为宋某人的对手!”
方明忽然道。
“这我当然知晓……就好像李阀的李世民小子!就因为看得起我们哥俩,在洛阳将我们追杀得好惨!”
寇仲苦笑道。
“那少帅可知宋某为何改变了主意?”
方明又道,不等寇仲回答,就径自说着:“因为你乃汉人!”
“汉人?”
寇仲指了指自己的鼻子。
“不错!自五胡乱华以来,北地汉民苦于胡人久矣,外胡凶残暴虐,肆意杀伐,竟然将北地汉民几乎灭族,甚至还有将少女充作军粮,号为‘两脚羊’之事……”
“该杀!”
寇仲到底还是热血小青年,听到这个惨事,当即手握拳,青筋暴起,双目也变成赤红。
“北方诸雄,几乎全部都是胡人走狗,勾结突厥,甚至本身便是胡人血脉!少帅可知……我们现在南方汉民也处于一个很危险的地步?宋某承继汉统,誓要复兴华夏,若是纠结于南方汉人之争,给北方成了气候,那才是对后代最大的伤害!”
方明的双目炯炯,注视着寇仲:“因此,若少帅发誓以驱逐胡人、兴复汉统为己任,再答应宋某人两件事,宋某人也未尝不可以放下成见,乃至尝试与少帅军合作!”
寇仲良久无言。
直到此时,他才发现宋缺身上那种汉人为重的博大情怀,还有为天下万民苍生福祉而奋斗的超卓之思想。
“不知是哪两件事?”
寇仲发现自己的声音有些干涩。
毕竟,他心中非常清楚,若是没有宋阀的支持,即使他获得了杨公宝库,也难以统一南方,更不用说逐鹿天下了——可怜的寇仲,直到现在不知道杨公宝库被方明暗中搬空、就连傅君婥也只不过到了外面的假库的消息。
“第一件事,便是要杀了林士弘!若少帅杀了林士弘,便是我宋家的盟友!”
虽然阴癸派现在还是‘盟友’,但借刀杀人的事方明当然也会做。
“林士弘?”寇仲皱眉道:“此人似乎是鄱阳派会主,豫章一霸,手底下的恶僧、艳尼,都是武林中的一流好手,最近更是已经起义,声势浩大!”
“不错,但少帅可知道?此人还有一个身份,便是阴癸派的核心弟子!也是祝玉妍布置在江南最重要的一枚棋子?”
“我也曾听人言这林士弘生性残暴,只是想不到居然也是魔门中人!”
寇仲的少帅军也在南方,对于这些竞争对手又怎么会不重视?
“林士弘武功高强,麾下好手众多,本人更是武林中的顶尖高手,少帅若能杀了此人,必能名声大震,也差不多足够与宋家结盟了!”
“王爷还真看得起我!”
寇仲苦笑,心知行刺林士弘之举必然九死一生。
“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行,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便是此意了!”
方明却是一点都不担心的,毕竟,双龙本身便是创造奇迹的存在,一向作死得很,不止九死一生,十死无生的事情都做了不少。
而原本供他们打怪升级的任少名既死,便换成同为江南双霸的林士弘也不错。
“我观少帅手持只是一柄凡铁,便再送少帅一份礼物好了!”
方明清啸一声,满堂宝刀颤动。
嗡嗡!
在殿堂的最核心位置,一柄造型古朴,奇古典雅的厚背大刀无风自动,竟然自动弹起,化为一道黑芒,落入方明之手。
“这柄……便是王上名震武林的天刀了吧?难道要将它送给我?”
寇仲的眼珠子都快瞪下来了。
方明却是终于生出一丝哭笑不得的情绪:“你想得倒美!人择宝刀,宝刀亦会择主,宋某之所以会如此做,道理你还不明白么?”
以气御刀、人刀合一,乃是刀道中的上乘之法。
寇仲一呆,旋即脸上的表情大亮:“多谢王上指点,小子明白哩!”
“哈哈……刀来!”
他大步上前,身上散发出一股无可匹敌的刀气与信念,劲气倏放,受此影响,原本角落当中的井中月登时弹跳而起,落入他掌中,散发出一层耀眼的黄芒!
第五百四十五章巴蜀
“好!宋某没有看错,你果然是此刀天生的主人!”
方明抚掌而笑。
“多谢王上赠刀!”
寇仲抚摸着井中月,也是一脸喜不自禁之色,又问道:“不知道第二件事?”
“第二件事,便是少帅需杀了李世民!”
方明的声音清冷:“少帅可知?李世民已经是慈航静斋选定的未来天子,我们若要一统中原,复兴汉统,此人必然是最大的对手!”
“你杀了林士弘,宋家不过与你结盟,但你若杀了李世民,我宋缺必全力支持你,甚至助你登上皇位!”
方明眼放精光,一字字道。
当然,他心里也清楚,若说第一个条件是诚心诚意的话,那第二个杀了李世民的指标就纯粹是坑爹了。
寇仲此人面冷心热,关键时刻根本下不了狠手,更容易为女色所迷,否则原著中的李世民就是有九条命也不够死的。
只凭李世民是寇仲初恋情人李秀宁最仰慕的兄长这一点,便已占据不败之地。
皆因李世民能狠下手对付寇仲,寇仲却无法狠手对付李世民,如此差异,又怎能不败?
而就算寇仲肯下手,师妃暄甚至徐子陵,也绝对不会允许他如此做。
因此方明的承诺,完全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不过话说回来,若是寇仲真的肯对李世民下狠手,那方明便将宋玉致嫁给他,自己当太上皇,又有何不可?
“要杀李小子?”
寇仲苦笑道:“王上还真是给我出了一个大难题!”
方明问:“少帅是否因为与李世民的旧情而犹豫呢?”
“不错!”寇仲道:“当年我跟陵少落难,几乎变成落汤鸡的时候,唯有李小子很看得起我们,又送衣服,又送金子的……唉……若不是……”
他顿了顿,续道:“其实……李小子的确比我更像一个好皇帝,若非我要向天下人证明自己,说不定当了皇帝之后都会让给他的……”
“少帅你可知你现在的想法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