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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戈-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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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衡。”一个白发的老奶奶颤悠悠地出来,“小孩儿们都领粥去了,说是来个了王族的什么侯爷,在城中的庙前给大家散米来了。”

    迟衡气鼓鼓地说:“骗人的,千万别信。奶奶,见到序子吗?”

    奶奶笑呵呵:“就是序子领着去的。”

    “他领着去的,他的腿……谁背他去的啊?”钟序腿脚不好,不可能跟着大家胡跑,更别说领着跑了。

    奶奶却说:“他的腿早好了啊,阿衡你也赶紧抢点米去,就在那观音庙……”

    早好了?又骗自己?

    迟衡半信半疑往夷州城中跑,还没到城中就见四面八方逃难的人涌过来,一个比一个穿得破烂,面黄肌瘦,个个眼珠子放光。还有洪亮的铜锣声嗵嗵作响,十分热闹。从去年的大旱又大涝之后,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

    迟衡没心去抢米,在拥挤的人群里喊着钟序的名字。心诚则灵,不一会儿一个脏兮兮的小孩过来:“阿衡哥,序子哥在衙门里说事,让我们在这里等他。”

    衙门?这混蛋又犯什么事了?

    黑压压的衙门府是夷州城里少数没被破坏的地方质疑,因为无论谁来占城为王,总得找个地方落脚。

    衙门府红砖黑瓦,明亮宽敞,虽旧却气派,像大家族里最有威严的老头一样。迟衡心急如焚往衙门前一瞧,不见升堂更不见衙役,反而衙内大院里头有几个人在装模作样的耍刀弄枪。说是耍刀也不像,要架势没架势,有个人举起刀不知道怎么会,估计刀太沉了没抓住,往后一倒差点把他自己后脚跟砸了。

    旁边看的人笑嘻嘻的。

    不像有事的样子,迟衡放下心来,大着胆子进去就问:“大哥,见过一个叫钟序的小哥没?”

    有个知道的就往衙门里一指:“好像是在里头。”

    这可是大堂啊,从没进过,听过进里头的甭管有理没理都得先扒一层皮,迟衡好奇地往里走。就这当口,大堂走出来一年轻人,二十来岁模样,戴着一顶秀才帽,一身青衣齐齐整整,长得斯斯文文。两人撞见,他把迟衡打量了一下,笑眯眯地说:“小哥,你也参加我们颜王军么?”

    阎王军?名头真是越来越奇怪了,迟衡没摇头没点头:“我找钟序。”

    “你是迟衡?”

    他怎么知道自己的?迟衡睁大眼睛看他。

    那人笑了:“钟序说自己还有个兄弟,人瘦,力气特别大还跑得快,想来是你了!”

    这都是夸人的话?正说着呢,从大堂的里屋跑出一人,圆溜溜的眼睛,不是钟序是谁?两只眼睛又亮又圆,两条腿比谁跑得都利落,声音很开心:“阿衡,我还说找不见你呢!”

    钟序嘴快,没等迟衡问就跟倒豆子一样全倒出来了。

    原来,之前占了夷州城的是乱军,当朝天子特派了大将军颜王下来平乱。

    这颜王来路大,是皇上的大舅子,特别能打仗,据说可以一人之力敌千人,带兵作战百战百胜。颜王军就是颜王统领的军队,颜王派人平了夷州城,现在又平隔壁的元州去了,只留下一支队伍来讨伐剩余的乱军及安抚夷州百姓。带队伍领头的,封的是“招讨草贼校尉”,叫梁千烈。

    眼前这个秀才模样的年轻人是辅佐校尉的副校尉,叫左昭。

    夷州现在破成这个样子,连活人都见不了几个,梁千烈和左昭就想了这么个领粥的法子,把人都吸引过来,一是赈灾,二还是招兵。

    等钟序说完,左昭慢悠悠地续上一句:“我们奉的是天子之意,名正言顺,上有良将,下有精兵。我们招的也不是普通的兵,而是骁锐骑兵,以一敌百,收复夷州,指日可待。”

    说得一套一套的,迟衡将信将疑。打战的,不管赢输都说自己是替天行道,别人全是乱军。

    “你也能以一敌百吗?”迟衡反问。

    一看就是文人,手无缚鸡之力。左昭却不恼,淡然一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更是大丈夫。”

    迟衡愣了,钟序扯了扯他的袖子:“我都替你写上名字了。”

    啥?迟衡瞪着他。

    左昭不急不躁:“没有关系,我们颜王军不强抢不豪夺,不想从军的不勉强。就算实心想留下,还得能过关才行。”

    “过什么关?”

    “骑兵,当然要能骑才行;不会骑的,也得会耍些刀剑;就算什么都不会,至少身体也要扛得住。”左昭指了指外边正耍花枪的人说,“比如那位小哥就欠了点,风一吹就倒。勉强留下,也得苦练上半年才让上战场。”

    这么一说,一般人还不行,迟衡看看自己,不比耍花枪的强。

    “说到底,最要紧的是上进心,敢打敢拼,善学活用。狭路相逢,勇者胜。你们才十六岁,守着现在能有什么?四处逃窜,跟飞禽走兽有什么两样?就活了一条命。要是跟着我们,建功立业有的是机会,大好河山供咱们开疆拓土。”说这话时,左昭掷地有声,听得人不由得一阵热血上头。

    钟序凑到迟衡跟前说:“这次跟以前真不一样,是不是?”

    迟衡沉默了一下,忽然问:“能学骑马不?”

    夷州曾是富庶之地,民风温和,青山绿水,却不产马匹,善骑射的人更少。左昭笑道:“等梁校尉回来,他骑马飞出的流星锤,气势如雷,无人能敌。”

    院子里耍刀耍枪的人渐渐都走了。

    两人眼巴巴地等着。

    不出半个时辰有人风风火火地闯进衙门来,左昭迎上去:“千烈,怎么去了这么久?”

    迟衡定睛一看,顿时傻了,黑衣凛凛,威风八面,正是在林子里被自己抢了刀的人——他就是校尉梁千烈?梁千烈也抬眼一看,巧了,咧嘴就笑:“你这兔崽子,让我好找!”

    迟衡拔腿要跑。

    梁千烈一个恶鹰扑食,迅疾如风,将迟衡逮了个正着。他的劲大,稍微使力,就跟攥桶的铁线一样牢固,迟衡根本动弹不得。

    “以为我是吃素的呢?刚才是老子我没留心,不然怎么会你这臭小子得手!”梁千烈哈哈大笑,单手叉腰,“我的刀呢?臭小子!还来!”

    “我藏起来了,你先放开我!”见他并没有恼羞成怒,迟衡喊道。

 4〇〇三

    【三】

    那么一把长刀能随身带着?早被迟衡藏好了。还好梁千烈没计较,他看中了钟序的机灵,见迟衡胆子又大身手也快,是两个可塑之才,便将两人留在旁边吃午饭。

    迟衡食不知味,啃着窝窝头,凑近钟序:“他真的很厉害?”

    钟序使劲点了点头:“我都看见了,梁校尉骑在马上,抡起了那什么流星锤就把一头特壮士的牛给砸死,可快可准了。跟着他,咱们准没有错!”

    “在哪里看见的?你的腿没事了?”迟衡终于想起了这茬事,质疑地挑了钟序几眼。

    钟序脑袋一缩反咬一口:“还不是你整天让我呆着,要不早好了!”

    “我爹就是因为扭伤了腰没好好休息,最后风钻到骨头里,受寒去世了。大夫都说他要是歇好了,再活一百岁都没问题。”

    “大夫肯定胡说,扭伤能让人去世啊?”钟序一吐舌头,把迟衡的腰一搂,“别生气了,逗你玩呢!待会儿梁校尉还抡那个流星锤,你要是觉得不可信咱们混了这顿饭就走呗。还有,你猜梁校尉多大了?”

    “三十多?”

    “二十三!他们都才二十多岁,跟着颜王打了好几个州了,骑马骑了几万里路,翻过的山游过的河不知有多少!”钟序信口开河,毫不掩饰心中的羡慕向往。

    迟衡睁大了眼睛,左昭也就罢了,左右是个二十来岁的白面书生;梁千烈身形高大,肌肤黝黑,蓄的是络腮胡子,说他三十都有人信,想不到这么年轻,心底的敬佩添了几分。

    吃完饭,梁千烈有心要亮一亮绝活,便找了个空旷的野地,让那些报名从军的人站一旁看着。

    听说领头的将领要献技,一时间观者如堵,钟序拉着迟衡站到了最显眼的地方。

    一个军士牵出一匹高头大马,那马膘肥体壮,皮毛黑得发亮。梁千烈一身黑衣,飞身上马,黑马一声长鸣,奋蹄向前,扬起灰尘无数,眨眼工夫连人带马消失在尘埃之中。

    众人不明所以,都伸长了脖子等着。

    不多时一个黑点飞驰而回,黑衣如夜黑马如电,直奔一棵老树而去。马上的梁千烈双手一扬,铁红色的流星锤闪着红光穿树而去。眨眼功夫,他又猛然一收,流星锤稳稳落回他手中。与此同时听得一声巨响,只见那树已生生的穿了一个洞,洞口极圆,就好比树中心掏出来的一样。

    众人又惊又喜大呼过瘾。

    梁千烈爽朗大笑,手执缰绳又跑了一圈,瞅准贴着地面有棵小草,不过三四寸高,那枝头先发了一朵淡红花。梁千烈两腿一夹,黑马斗志昂扬向前,眼见离那草近了,梁千烈双腿夹住马背,忽然翻身倒下,半个身子都歪出了马身。众人惊得大叫。只见他长手一伸,轻轻松松地将那小花掠到手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坐回马身。

    众人又发出喝彩声,迟衡也看得眼珠掉下来。

    一招穿树一招摘花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众人纷纷折服,有个四五十岁的兵士还说:在战场上生死不知多少回,也没见过这样出众的人物。在一片赞扬声中,梁千烈意气奋发地翻身下马,手中的花依旧盈盈可爱,不见一丁点伤痕。

    钟序趴在迟衡的耳朵旁说:“连校尉都这么厉害,可想颜王有多厉害了!”

    钟序在落难前是大家子弟,见得不多但听得多,知道元奚国那些个森严的等级。校尉统兵三千,上边还有都尉、行军总管、朗将、大将军等等好几层军衔呢。

    迟衡则是一般人家出身,出生那年恰是永安元年,皇帝刚就位。迟家祖上有人官至大将军,所以家中藏书不少,到迟父这一代早就没落了。迟父是个迂腐秀才,逃亡时非要把书带上。除了迂腐,迟父还有些文人的傲世情怀,便带着家眷逃进了深山,归隐起来。山高战祸远,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因极少见到外人,迟衡也就不谙世事,到了十二岁,只会跟着父亲写写字,倒把那些极深奥的古书看了个遍。

    谁知十二岁那年,迟父因病去世。不出半年,迟母也病逝,将迟衡托付给了两个家仆。

    两个家仆将迟衡带出山来,结果就遇上了一场乱战,从此走散。迟衡孤身一人,跟流浪儿一样四处游荡,以天为幕以地为席。好几次也被差役匆匆抓上战场,奈何时运实在不济,他一上战场这战一准输,每次都只剩他一人,连投奔的地儿都没有。遇上了同样家破人亡的钟序后,日子过得紧巴了,以前还能吃上饱饭,两人搭一起,连吃的都捞不着。

    迟衡一琢磨,自己连刀都没摸过,以前都是拿着铁锹锄头上的战场。看这梁校尉身手这么好,又说会亲自教大家刀枪剑法,应当跟以前是大不一样。

    除开这些,他还有一个私心:今天早晨遇上的红衣郎就让自己学骑马要杀敌,指不定他就是从军的呢。

    迟衡转头对钟序认真的说:“要是能骑马,呆这里也挺好的。”

    钟序笑弯了眉:“就知道你会同意,我也是看了梁校尉的功夫这么俊才心动的!你竟然喜欢骑马?没听你说过呀!你还喜欢什么呀?从什么时候喜欢的?”

    见他越凑越近,迟衡脸都红了:“……今早。”

    借着取刀的时间,迟衡又跑去河边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被自己误伤的小孩,那孩子鼓着脸不理他。而“半路打劫”的男人原来本就受伤,没法子才会抢迟衡的兔子。看着旧伤添新伤的一家人,迟衡便领着他们去了藏野猪的地方,看他们割了一条野猪腿一家人就地烤着吃,个个兴高采烈。

    迟衡悄然离开,循着官道一直走一直走,往夷州城的方向从傍晚走到了星辰漫天。

    在衙门府外,钟序手执一杆长枪一刺一挑地练着。见迟衡回来,又高兴又抱怨:“老半天的你上哪里去了。”

    迟衡抽出梁千烈的长刀。

    钟序拿着看了看,摇头说:“我还是喜欢枪,使枪的时候离人远,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我也不爱这种长刀,我喜欢大刀,很大很重的那种。”迟衡认真地说,“任何一种武器,用好了都很可怕。就像梁校尉的流星锤,我小时还玩过呢,绳子又软,抡起来就砸脚,想不到能这么可怕。”老树尚且如此,要是砸在身上,啧啧,一砸一条命。

    “阿衡,你像使刀的人,狠得下心又有劲。”钟序收了长枪,“我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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