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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谅解备忘录-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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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张,但是却不会有任何人觉得这种姿势有多妩媚。
  只有性感,无法抵抗,也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性感,然而却没有任何的妩媚可言。这就是钟蕊在舞台上带给人最大的性感,无论是她的歌声,她的舞蹈,还是她时刻都充满叛逆与挑衅的眼神,全都在无比真切的印证这一点。
  我可以肯定,坐在这个剧场里的所有男人,此时此刻的心里势必都会涌起无比强烈的征服欲,因为征服这样一个女人,毫无疑问,丝毫不会被亚历山大征服印度的成就感更少。然而,在他们的心里,比这种征服欲更强烈的,就是挫败感。因为当你亲眼坐在这里,听着她的歌唱,看着她的舞蹈,对视着她的眼神的时候。你会发现,这几乎是一个不可征服的女人。
  因为她浑身上下,都放射出一种绚丽夺目的光彩,这种光彩就仿佛天边的美丽彩虹一般,只可用来远观,赞叹,却绝没有赏玩的机会。她看似就近在眼前,但是当你真伸出手去捕捉的时候,你才会知道她原来远在天边,遥不可及,即使你有夸父一样的长腿也无法追到。不止是无法追到,她甚至于根本不给你靠近的机会。无论你多么努力,多么不顾一切地往前奔,你都会发现一个残酷的现实,那就是她永远站在一个合适的,足够遥远的距离里,对着你倾国倾城,绝代芳华。而你的一切靠近的努力和拼命,都只是徒劳。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一篇杂志上对钟蕊的评价,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十分贴切。杂志里这样写道:“这就是钟蕊,她的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歌声,都仿佛受到了神灵的祝福一般,充满了无边的魔力。钟蕊是无数个梦,因为世上梦到她的男人实在太多太多。而钟蕊是一个梦,一个天生用来让男人们绝望的梦!每当她站在舞台,我们就无法相信她真实地存在尘世间。因为无论是她不屑的眼神,还是精准到有些机械的舞蹈,抑或略带沙哑的飘渺嗓音,都无不让人感受到她从骨子里散发出的不屑和冷傲。如果非要用一种东西来形容钟蕊的话,我想最恰当的比喻,就是一朵在喜马拉雅山巅盛开的红色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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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谁曾爱过谁〗第八节 女人和风筝(上)

  一般来说,在演唱会上,尤其是在这种私人性质的演唱会上,唱歌倒是其次,演唱跟台下观众的互动才是最重要的。但是在这次演唱会上,钟蕊却自始至终一句话没有说过,一直是专心认真地表演着。一连演满曲目单上的十四首曲目之后,就退下台去,任凭台下的人怎样鼓掌,呼啸也不见上台来。
  纵然台下的观众已经被她的表演觉得迷得如痴如醉,但是她这种表现,还是让许多人心生不满。就连我们这堆人里,也有人出言不逊。而这个人自然是就是嘴巴最不干净的方天雄,我当时正在跟楼兰雪说话,所以并不知道他到底说了什么。我只知道,他刚说完这句话,后面那位邋遢的大叔就伸手在他头上用力地拍了下来,“死胖子,说话小心点。”
  方天雄他爸是流氓头子,他自己身上也从小就沾染了流氓气,被这大叔拍了这一下便噌的一下跳了起来,转过身恶狠狠地望着这位大叔。
  大叔的嘴巴嚼着口香糖,怡然自得地说道:“想打架吗?这他妈是我专业啊。”
  方天雄看了一眼原本蹲着,现在全都站了起来的黑色西装大汉,有些害怕地眨了眨眼睛,“有本事就不要人多欺负人少。”
  大叔愣了一下,然后回头瞄了一眼他的几个手下,大笑着站了起来,再次用力拍了方天雄的头一下,“你都傻的,你他妈当我郭靖啊?我他妈流氓耶。”
  说到这里,他看着脸颊憋得通红,但是却敢怒不敢言的方天雄摇了摇头,“我真不明白,你那个死鬼老爸那么诡计多端,阴险狡诈,怎么生出你这种不知所谓的傻鸟来?你到底是不是流氓的后代?嗯……我看你搞不好真是你爸的绿帽子。”
  “你到底是什么人?”方天雄红着眼问道。
  “装牛逼之前,要先搞清楚这是谁的地头,知道吗?傻肥鸟!还有啊,没事多吃点猪脑补补脑。”大叔装着苦口婆心地样子说完这句话之后,摇着头走了,一边走,一边叹道,“回去告诉你死鬼老爸,你就说你彭叔叔看到你这副呆样,真替他伤心啊,哈哈哈哈。”
  当这个人报出自己的姓的时候,我的眼睛便自然而然地盯往他的双手。只见他的右手完好,而左手除了大拇指和食指以外,其他的地方都蒙上了黑布。当看到这一幕,我的脑子便马上弹出一个人的名字,“彭……耀?”
  听到我喊出这个人的名字,正站起身来,看着彭耀离去的背影的钱不易,朝我看了过来,“你认识这个人?”
  我看着钱不易摇了摇头,“不认识,不过我听过他的名字。”
  钱不易走近我这边,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我看了看不远处盯着这边的方天雄,答道:“这事情说起来就有点麻烦了。”
  “没关系,我们边走边说。”钱不易说着,就拉着我往外走,把方天雄和楼兰雪他们都抛在了身后。
  等到走出了剧场,来到马路边的时候,钱不易才又问道:“现在你可以说了吧?”
  我很好奇钱不易为什么对这件事这么关心,不过我想想这些事告诉他倒也无妨,反正对我跟张盛都没有坏处。我于是把乌兰跟我们说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当我刚说完,钱不易就笑着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原来是苦肉计。”
  “苦肉计?什么苦肉计?”我不解地问道。
  “我是说,张盛的父亲把彭耀逐出帮,根本就是一出苦肉计。”说到这里,钱不易赞叹地摇了摇头,“真没想到,原来彭耀跟张盛的父亲之间,竟然是这种关系。”
  “你都在说些什么呀?”我看着钱不易,笑着问道,“我怎么完全听不懂。”
  钱不易看了看我,欲言又止,“算了,这些事情你还是暂时不要知道的好。总之,彭耀,方天海,还要有张盛的父亲里面的这些事情,远不止是黑帮仇怨那么简单。”
  我看钱不易故弄玄虚的样子,知道再问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刚好这时候,楼兰雪和黎文慈也都快要走过来了。我于是说道:“那好吧,你还有事吗?没事跟我们一起去喝点东西吧,时间还早。”
  钱不易摇了摇头,“我不去了,我要回去跟我父亲通个电话,你记得不要太晚。对了,还有件事,周五你有重要的课吗?”
  “周五?”我想了想,“就一节建筑摄影,选修课,可上可不上。”
  “那你周五跟我一起去趟香港吧,周一回来,行吗?”
  “没问题啊,公费旅游能有什么问题。”
  钱不易笑了笑,“你这家伙,好了,你去吧,我先走了。”
  钱不易说着,就要去开车,这时候我想了想,还是走上去,问了那个我从刚才到现在一直很想问的问题,“刚才方天雄那么丢面子,他要是叫你帮他找回场子,你会怎么做?”
  钱不易一边点火,一边漫不经心地望着前往说道:“方天雄只不过是个小角色。”
  说完,他的车就发动,离开了我的视野。望着他逐渐远去的车尾灯,我的心里反复揣摩着他这句话的含义。这句话里实在有太多的意味了。
  我正想着,楼兰雪和黎文慈已经走了过来,楼兰雪拍了拍我的肩膀,问道:“嘿,想什么呢?严肃得跟面包似的。”
  我转过头看了看楼兰雪,说道:“小生正在忧国忧民忧天下呢。”
  “得了吧。”楼兰雪啐了一口,“去哪儿玩?”
  “开房去。”
  “去死吧你。”
  楼兰雪和黎文慈两个人联手在我身上砸了一拳。
  我们三个人打闹了一阵之后,便搭了一辆的士,到学校旁边的酒吧去玩。因为我的脑子里始终在晃荡钱不易跟我说过的话,所以对喝酒并没有什么兴致,喝得很少。黎文慈酒量不好,稍微喝了一点,也不敢喝了。只剩下楼兰雪一个人狂喝暴饮,一瓶威士忌,差不多有四分之三是她一个人喝掉的,而她居然一点事情都没有,真是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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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谁曾爱过谁〗第八节 女人和风筝(下)

  心里有事,玩起来也就不是很尽兴,只十二点多的时候,我们就各自回去了。黎文慈去她哥哥那儿睡,楼兰雪去她的女性朋友那儿睡,至于我,本来应该只有翻墙偷偷爬进宿舍的份。但是我跟贾诩关系不一般,自然可以大大咧咧地狂拍他的门,让他来给少爷开门。
  回到宿舍一看,张盛还没有睡觉,正在偷电打游戏。
  我想着彭耀的事情刚好跟他商量一下,于是走了过去,拉了拉他,说道:“喂,跟你说点正事。”
  张盛专心打着游戏,不是很爱搭理地说道:“别烦我,打游戏呢。”
  “比他妈打了,我跟你说正事,跟你老爸有关。”我又拉了拉他,说道。
  谁知道张盛居然摇摇膀子,把我的手晃开,再次说道:“老大,别吵我了,我想打游戏。”
  张盛本身并不是那么喜欢打游戏的,这我清楚,而张盛之所以现在这么忘情地打游戏,究竟是为了什么,我也很清楚。我于是有些气闷地在旁边坐了一会,又说道:“大哥,我现在说的这件事情,跟你老爸有关,很他妈重要的。你老人家停一会,跟我商量一下,行不行啊?”
  张盛的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不想听,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听,我好累,我就想打游戏。”
  我没再说什么,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到阳台来。”
  说着,我就自己径自走了出来。张盛知道我是个什么人,我大吼大叫的时候,其实通常都不是我真生气的时候。我真生气的时候,就是好像现在这样。他于是也不敢再打游戏了,赶紧放下鼠标,跟着我走到了阳台。
  一到阳台,张盛看着我沉默着不说话,便有些心虚地说道:“老大,我今天真是心情不好。”
  我先也不多说什么,就问道:“到底发生什么事?说来听听。”
  张盛望了我一阵,有些懊恼地说道:“就是从饭店离开的时候咯。我见莫翰跟洛华一起走了,于是我也就追了过去。谁知道在楼下的时候,洛华见我追了出来,就坐上了莫翰的车。我于是打了辆的,追在了后面。谁知道追了没有几分钟,莫翰的车就突然停下,洛华从车上走了下来,走到我的车边,跟我跟我大叫大嚷,问我可不可以给她点自由,还叫我不要再跟着她……”
  张盛说到这里,感情涌上来,眼眶都有些湿润。可是看到他这副样子的我,此时的心里却没有半点同情,反而觉得一股无名火疯狂地往上窜。直到现在,我才真正觉得楼兰雪说得那番话实在是太对了,或许我当初撮合楚洛华跟张盛根本就是一个错误。当初的张盛是一个多么慷慨勇毅的男子汉,可是现在,只不过是一点芝麻绿豆的小事情,就这样一副德行,这还是我认识的张盛吗?这还是我倾心相交的好兄弟吗?我越想,心里越气,气张盛,气楚洛华,更气我自己,这所有的气一起集结在我心里,让我顿时有点失控了,伸出双手,使劲地摇着张盛的肩膀,大声吼道:“不要让我看不起你!兄弟,我的好兄弟,不要让我看不起你,行不行?”
  大概是我爆发得过于突然,过于猛烈的关系,张盛一下子被我的表现给惊呆了,他有些害怕地看着我,茫然地问道:“阿齐,你怎么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自己似乎有点反应太过了,看来是刚才的酒精起了作用。
  “唉,喝酒误事。”我闭着眼睛,拍了拍额头,深吸了口气,将起伏不平的心情平静下来之后,才换稍微缓和一点地问道:“张盛,我问你,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的第一个条件是什么?”
  张盛几乎是想也不想,就说道:“这个男人对她是真心的。”
  “唉。”我幽幽地叹了一声,“你还真信这个?那问我你,莫翰对楚洛华算不算真心?”
  “当然不算,如果真是真心,就不会去跟谭有珠那种人偷吃了。”张盛飞快地答道。
  “既然是这样,那为什么楚洛华还会跟莫翰在一起这么久?”
  我这一问,张盛傻眼了,一句话说不出来。
  “没错,确实有很多女人会因为一个男人很喜欢自己而感动,然后跟他在一起。但是这只是因为她很可怜,没有遇到一个她喜欢,而又对她还可以的男人。只要这个男人一出现,她就马上蹴一声飞走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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