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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
作者:英年早肥
药王第一卷 青梅竹马/
第一章 药王村
霍蒙静静地躺在狼皮褥子上,才只有六岁的小孩子,却是一副大人的模样,将双手枕在脑下,使自己的姿势更适合思考。wwW。
这里是大周天子治下曹国阳城境内的一个小山村,名字叫做药王村。
时间则是一个初夏的午后。
窗外阳光明媚,风声婆娑。透过破了几个小洞的窗纸,有斑驳的光影落在身上,温暖而安适。虽然不时有鸟雀低飞喧喧,好像是很噪杂,但是却又偏偏让人心里觉得安静。
屋顶的瓦片上偶尔会有肥大撩人的黑猫走过,爪子轻轻抬起再轻轻放落,然后它猛地扑下,惊得鸟雀一片乱飞。虽然每每扑空,只能看着那些鸟雀们一边喋喋不休地嘲笑一边飞远,但是那黑猫却从不在乎。优雅,敏捷,乐此不疲。
霍蒙勉强笑了笑,收回目光。
屋子里的布置简单到几乎一无所有,倒是有一批钉在板子上的兽皮被整整齐齐地摆在屋子一角,只是看样子还没有完全晾晒好,那看似顺滑的皮毛上犹自带着几分凶悍野厉的山泽气息。它们的旁边是几杆猎叉和长枪。黝黑,但是犀利。
壁上悬挂着的是一张鹿筋弓,黑枣木的弓背被岁月打磨得光可鉴人,只看它那充满力感的线条,就足以让人感觉到在它身上蕴藏着的是何等惊人的力量!
在隔了一道布帘子的外间,那一对夫妇的争辩还没有结束。说是争辩,其实只是那做妻子的在细细的委婉的劝说着自己脾气暴躁的丈夫。
他们所说的话应该是某种方言,会有某些字词音节是霍蒙听不懂的,但是他却可以很清晰的把握到,在那你一句我一句的抑扬顿挫里,有着一种自然的婉转。流畅,而温厚。听去有些高古。而最值得庆幸的是,他们说的肯定是汉语。
这讨论的核心,就是霍蒙。
霍蒙不知道这是什么时代,也不知道自己是身在何处,但是听着外间里那分明是刻意的压低了声音的对话,以及这一对夫妇的话语中所带出的自然而然的爱子之情,他却是不由得苦笑着叹了口气。
因为他,根本就不是霍蒙!在三天之前,他还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三学生罢了。
如果说有什么不普通的,那就是他前些天偶尔在一个网络论坛上看到有人发布了一本叫做《九天玄功》的秘籍,发布者还说这是修真界的至高宝典。
对于这种事情,见者也不过就是一笑置之,没有人会认为这真是什么秘籍宝典,所以也不过就是在后面跟个帖或笑或骂的,一转眼就给忘了。
但是他却没忘。
因为从记事的那时候起,他就是个孤儿。至于原因,不需要别人解释什么他自己也知道,因为也是从开始记事的那时候起,他就是坐在轮椅上的。
也就是说,他是一个被亲生父母抛弃了的残疾儿!
他痛恨自己的父母,痛恨他们抛弃了自己,让自己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无边的孤寂里,每天除了看书、看书、还是看书,从未感受过一点家庭的温暖。到后来他甚至于痛恨天下所有的父母!但是他又想着有朝一日,如果自己能站起来,能功成名就,那么自己一定要找到那对狠心的父母,告诉他们自己今天的成就!
他想要让他们后悔,他从小就发誓要这样做!
他无数次幻想着自己的父母跪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深深地忏悔他们曾经做过的事情,然后,他觉得自己或许会心软,会高傲地原谅他们,一家三口抱头痛哭,从此其乐融融……
但是,科学没有办法让他站起来,除非装假肢,而他讨厌假肢,于是他只好转而求助于神仙。
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更相信这世上有白日飞升的法门,和深山修道的神仙,因为从小到大,他总是可以在梦里见到他们。
也因此,他成为了这世上唯一一个修炼“网络版”《九天玄功》的人!
在每一个深夜里,他总是彻夜不眠地按照那书上所教授的方法凝练元神,凝聚元气,日复一日,从不间断。虽然一个月坚持下来也并没有什么效果,但他却并没有放弃,反而加倍的努力。
但是还没等他修炼出什么效果,却首先迎来了一场噩运!
在七月十五日中元节的那一天晚上,按照书上所说是一年中月华最为活跃的一晚,他独自一人呆在楼顶运起九天玄功吸收月华的时候,突然感觉月亮上射出一道光束,将自己紧紧地包裹了起来,然后,他就昏迷了过去,再醒来时,就已经来到了这个小山村,成为了这个叫做霍蒙的孩子。
他能跑了,能跳了,他有一双健康有力的腿了,但是他却声嘶力竭的放声大哭!
穿越,他不怕,哪怕是穿越到再怎么险恶的环境他都无所谓,大不了就是一死,又有什么可怕?让他痛不欲生的是,他已经失去了向那对狠心的父母讨回公道的机会了!
大哭之后,他就是躺在床上,不吃,不喝,也不动。
天黑了,天亮了,天又黑了。
一连三天之后,他骨瘦如柴!
外面的那对夫妇终于结束了争辩,最后似乎是那委曲求全的母亲获得了胜利,把自己的丈夫推出了门去。
然后霍蒙就听见外面似乎有动静,但是她的动作很轻,好像是怕惊醒了里间的霍蒙,即便是霍蒙侧耳倾听,也只能听到一些叮当脆响。但是随后,却有一股清香飘了进来。
于是,一切的声音都顿时有了意义。
药王村紧靠天阳山,祖辈以采药和打猎为生,所以村人的日常饮食,也都是以大荤大腥为主,但是显然,以一个母亲的细心,自然会明白已经连续三天水米不进的儿子是吃不得那些东西的,所以,过了不大的一会儿之后刘碧娟端进来的,是一碗飘着淡淡香气的鸡蛋羹。
见儿子正看着自己,她显然吓了一跳,不过很快又高兴起来,三两步走到床前,先把鸡蛋羹放在一边,轻轻地扳过霍蒙的脑袋,把他揽在怀里。
“蒙蒙,咱不练了,不练了啊!你别记恨你爹,他也是盼着你将来能比他强啊!”
在她心里一直都认为,自己的儿子之所以疯了一样不吃不喝,都是因为他老子那天下午打了他一巴掌。
药王村第一高手的儿子却是个扶不起来的脓包软蛋,这当老子的当然有打儿子的理由。但让他始料未及的是,这一巴掌居然打出了那么大的麻烦。
眼看着儿子连续三天不吃不喝,除了哭就是发呆,身子也迅速的消瘦下去,刘碧娟这个做母亲的只觉得心如刀绞,背地里也不知道捶了丈夫多少拳头!甚至连“要是儿子没了,我跟你拼命”的话都已经说出来了。
天知道现在她那搂着儿子的双臂收得有多么紧!
但是此时的霍蒙不管是精神还是体力,都已经透支到了极限,而一旦从那种歇斯底里的伤心中回过神来,趴在这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女人怀里听着她柔柔的呵哄,他突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轻松,那是一种身心解脱后的释然。然后,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再然后,她觉得自己恍恍惚惚的睡着了,却又好像是记得,这个叫刘碧娟的女人像是被吓疯了一样抱着自己往外跑,一边跑还一边喊,“来人哪,救救我儿子……”
那声音,真好听。
※※※
霍蒙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了。
他这一场大病,惊动了全村男女老少所有人,最后倒是又活过来了,但是他爹霍长河却迅速的消瘦了下去,原本豹头环眼极是生猛的一张脸,现在居然瘦出了褶子。
现在的他几乎不愿意出去见人,总是自己把自己关在家里,没事就是一声长长的叹息。憋闷之极了操起那杆长枪来一声大喝,然后就是满院的枪影。
自己可是药王村第一高手,堂堂的三级云者,方圆几十里不管是谁提起来都要翘起大拇指赞一声“好汉子”的人物,却养出了这么一个废物儿子!让他可还有什么脸出门见人?
自己村上的那些兄弟都还好说,大家都憋着不提这事儿,就是为了不触到他的伤心,但是那外村的就没那么客气了。上次进山在小霞岭那边碰上了,东边小葛庄的葛老三居然敢指着自己的鼻子骂自己家都是孬种!
他葛老三才只不过是个二级云者,搁在以往,他号称霍大枪的霍长河什么时候拿眼皮夹过他,但是现如今被他给指着鼻子骂,他气得干瞪眼却愣是说不出话来!
他骂得没错呀,自己虽然不是孬种,但自己的儿子是啊!
所以只要不上山,他就把自己关在家里,拿那杆枪撒气。
而此时的霍蒙,却正趴在窗台上看着他。经过母亲几天细心的调理之后,现如今他的身子已经又逐渐的康复了起来,脸上也重新有了些红润的颜色。
刘碧娟挑开帘子进来,霍蒙扭头看看她,笑笑,又转过头去,这时院子里的霍长河一套枪法正使到泼辣处,似乎整个院子里到处都是他那黝黑而犀利的枪尖。
“好蒙蒙,别怕,你爹他不敢拿你怎么样的,有娘护着你呢,啊!咱不练了,就是不练了,气死他!”刘碧娟从身后把儿子搂进怀里,呢喃般地呵哄着,但说到最后,自己却是苦涩的一笑。
不练了?真不练了?
在这个一切东西都要靠自己的实力去获得的地方,如果蒙蒙他一个男孩子长到了十七八岁,却根本就张不得弓,提不得枪,到时候,他能做什么?
有他爹在的一日,他自然没事,但是将来呢?再将来呢?他不能打猎,不会采药,进不得山,杀不得狼,难道让他呆在村子里整天吃白食么?
就算是村子里的兄弟叔伯们看在他爹的份上养着他这个吃白饭的,但是以这孩子的那股子傲劲儿,他能受得了那种日子吗?
将来,他会不会怨恨自己这个当娘的?会不会怪自己现在心太软?
想到这些,一向性子文淑的刘碧娟突然觉得自己心里慌乱了起来,她放开霍蒙掀帘子出去,站到堂屋门口对着院子里的漫天枪影喊:“别练了,你吓唬谁呢!有力气外头使去,别在这里吓唬我跟孩子,我们说不练了就是不练了!打死也不练了!”
霍长河蓦地收枪,刹那间漫天枪影消失不见。
“你……”
他刚说出一个你字,嗓子就像让人给打了结似的,说不出话来了。
霍蒙站在他娘的身边冲他笑,“爹,我想跟着您练武!”
第二章 九天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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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清晨,霍蒙似模似样的扎着马步,霍长河则冰冷着一张脸站在他面前。wWW!
这两天的霍蒙一反常态,突然变得无比勤奋,以前眼睁睁的盯着他,这小子还偷奸耍滑不愿意出苦力练习呢,但是现在,他却是突然玩了命一般的发奋了起来,这怎能不让一直恨铁不成钢的霍长河欣喜不已!但是欣喜归欣喜,一直信奉严父慈母说的他可不准备让这小子看到自己的笑脸,所以当着儿子的面,他这张脸就总是紧绷着。
父子俩练功的地方,是在药王村的练武场。
清晨正是大家都练武的时候,所以纯用青石铺就的巨大广场上到处都是呼喝连声,约有几百个年龄各异的精壮汉子在广场上分散开来,或打拳,或耍枪,刚烈尚武的气息扑面而来。而身处其间的霍蒙眼下所需要做的,则是扎马步半个时辰。
扎马步是练武术的一项最最基本的基本功,当然,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考校一个人是否能在习武这条道路上走下去的一道门槛。
因为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扎马步半个时辰这件事实在是太具有挑战性了!
最开始的时候别说半个时辰,就是一炷香的时间,都绝少有人能撑得下来。因为那种虚体凌空只用脚尖撑住身体重量的跨马姿势,简直就是在逼着人把自己身上每一处筋骨肌肉和力量都绷到极致,时间一长,全身上下的筋骨肌肉就会像正在被毒虫啮咬一样,又痒又酸又痛——简直不堪忍受!
而这个时侯,也就是最能看出一个人是不是有足够坚强的毅力的时候了。
而毅力这个东西,虽然在绝大多数人那里都并不怎么富裕,但是对于霍蒙这个在轮椅上躺了近二十年,现在却意外的获得了新生,也获得了一副健全的身体的人来说,却恰恰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试想,有什么痛苦和折磨能比得上二十年如一日的坐在轮椅上?连那种折磨能熬过来了,扎马步半个时辰这种事对于霍蒙来说,又能算得了什么?
所以,要是换在此前的霍蒙,虽然已经跟着他爹霍长河扎了一年多的马步了,但总是支撑不到半炷香的时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