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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比蒙王国还没有北迁圣地的时候,兽族和人族的关系没有像现在这么冷淡,蒙斯坦长老这样的部落萨满有机会跟随佣兵在大陆上闯荡征战,他丰富的阅历和对光辉大陆的了解,正是源于年轻时候的经历。
但是,数十年的光阴,足以改变很多事情。
雷昂将光亮如新的银币接了过来,这三枚银币无疑承载了蒙斯坦长老往昔的许多记忆,所以才放在身边不舍得花出去。
这是雷昂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的货币,一枚银币大约半寸左右直径,一面镌刻皇帝的头像,另外一面则是法雷亚帝国的文字和徽记,压铸得非常精美。
雷昂将银币握在手心,郑重地说道:“你放心,我一定会带回部落所需要的物资!”
能够从老雷身上占到大便宜的人,还没有生出来,不管是哪个世界!
第十一章 黑石小镇
夜凉如水,秋虫呢喃,清冷的月光从木窗渗透进来,洒落在房间之中。
雷昂闭目跪坐在木床上,双手平按住膝盖,他的呼吸变得若有若无,整个人仿佛和周边的环境融为一体,沉静宁和。
但是在他的体内,远远没有这么平静,无数条细丝状的热流从四肢百骸之中升起,飞速流转循环,最后汇聚于雷昂的心口,形成一个足有婴儿拳头大小的气团。
这是源力,体魄的本源之力,只要按照魄炼之术的呼吸吐纳方法进行练习,日积月累之下自然而然会在体内生成,由少及多,涓涓细流汇聚成河。
源力配合体技,让一名蛮战士从内到外都变得强悍,它能够恢复战士的体力,迅速恢复战斗和修炼造成的损伤,支撑躯体爆发出更强的力量。
最重要的是,源力是魂力的基石,源力越是精纯强大,成为兽魂武士的可能性越高。
在达到炼体五级巨力之后,雷昂的体魄力量都达到了巅峰极致,几乎不可能再上一步,但是对于源力的淬炼依然还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这正是六级凝魄的奥义所在。
普通的兽族蛮战士,想要淬炼出如同雷昂体内一般的源力气团,通常都需要数年的时间。
尽管进步神速,不过雷昂从未自满,他深深明白自己才不过刚刚寻摸到这个世界武力殿堂的门槛,所以无时不刻修炼以提升自己,晚上干脆是用运息调气来代替睡眠,效果非常的不错。
一遍源力体息循环下来,雷昂的呼吸重新变得悠长,继尔开始了第二轮的运气。
沉浸于修炼之中的雷昂并没有注意到,他胸口的虎头刺纹慢慢从暗青变成了赤红,随着他的呼吸或明或暗散发出微弱的光芒。
一对虎目仿佛活了过来一般,透出几分威猛霸气!
………
清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雷昂离开了狂锤部落营地,踏上了前往黑石镇的路途。
蒙斯坦长老和岩锤一起送到了山下,雷昂并不是一个人独行,部落中的一个小熊锤子担当了他的向导角色。
雷昂的身上带着一个包裹,首领豪猪的兽皮、两根獠牙都被精心地包在其中,最贵重的魔核则藏在身上,另外还有一把战斧作为主武器。
这把战斧当然是岩锤最心爱的武器,考虑雷昂只有一把短刀防身,所以他将自己的战斧贡献出来借给雷昂——这可是狂锤部落中最好的一把武器了。
沿着野兽踩踏出的小径,翻过高高的山岭,再穿过一片茂密潮湿的丛林,前方又是另外一座绵延起伏的山脉。
“雷大哥,再翻过这座山,我们就可以看到黑石镇了…”担当向导的火锤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说道。
雷昂伸手拍了拍他的熊脑袋,笑道:“看你很累了,休息一下就回去了,剩下的路我自己走。”
这小熊锤子今天才十五岁,是狂熊部落孩子当中难得的机灵鬼,野性十足更是喜欢调皮捣蛋,时常溜到营地外面去玩耍,对于周围的地形和环境非常熟悉。
狂锤部落迁移到这边之后,还是他溜出来玩的时候碰到一支灰驼小商队,这才使得部落通过交易获得了一些急需的物资。
“好的,雷大哥,那我先回去。”火锤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咬着嘴唇说道:“那,那…”
那什么他说不出来,毛熊脸上居然露出了一分忸怩之色。
雷昂哈哈一笑,重重地拍了他一巴掌:“你这毛孩子,雷大哥难道还会骗你不成,回去等着吧,日落之前我一定会回来的。”
这个小家伙非常的羡慕能够外出狩猎的战士,他一直都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一把小猎弓,这样即使不能出去狩猎,也可以在营地附近射杀一些鸟兽野兔之类的小猎物。
火锤的梦想在部落营地中不是什么秘密,所以雷昂出来的时候答应给他带一把猎弓回来,这可把这个小家伙给乐坏了,心里无疑是不停的在念叨,生怕雷昂给忘记了。
“啊哟!~”
小熊锤子捂着脑袋抱头鼠窜,逃出去很远才大声喊道:“雷大哥,我等你哦!”
这熊孩子!雷昂哑然失笑,整理了一下随身的包裹,向着前方的山岭迈进。
一个人前行,雷昂不由地加快了速度,一个月勤学苦练所带来的实力提升在这一刻完全体现了出来。
堪比虎熊般健硕的身躯,却拥有着超过猿豹的敏捷和速度,雷昂向前迈出一步,瞬息之间就到达八九尺外。
如果遇到石块灌木之类的屏障,他只是在上面轻轻一踩,整个人立刻掠了过去。
这种纵掠如风的行进让雷昂感觉好极了,他控制着自己体内澎湃的力量,没有花费多少的时间就攀越到山岭之巅。
前方,一片全新的天地呈现在他的眼前。
从山巅俯瞰大地,辽阔无垠的平原是如此的美丽!
平原延伸向看不到尽头的远方,一条大河从北部奔涌而过,丰沛的水源孕育出沿岸水草丰茂的沼泽区,不时有水鸟鹳鹤飞起流连其中。
在雷昂脚下这片山脉东南面和平原的交界处,赫然矗立着一座小小的城镇,由于距离过远,那一幢幢建筑物看上去像是堆砌的火柴盒。
黑石镇!这就是今天雷昂的目的地。
欣赏了片刻壮丽的景色,雷昂顺着山势向黑石镇方向赶去,大概经过半个小时的跋涉,他终于踏足平原,而小镇就在前方不远。
平原上有道路直接通往黑石镇,道路的两旁都是开垦出的农田,有零星的农庄农舍散布其中。
现在正是收获的季节,农田之中的麦子快要成熟了,平原上的风吹过,吹起一片片金色的麦浪,这样的情景无疑让人心旷神怡,也让雷昂不由得放缓了速度。
田间有不少农夫在劳作,他们身穿麻衣带着遮阳的斗笠,用敬畏的眼神看着从路上走过的雷昂。
叮铃铃!~
风中传来了清脆的铃音,一支灰驼商队从后面赶过来,超过雷昂向黑石镇前行。
走在商队最前面领头的是一名年轻的金发骑手,他穿着一套镶嵌着金属片的皮甲,身背大剑驾驭着高头大马显得威风凛凛,后面还跟着几名担任护卫角色的佣兵。
在经过雷昂身边的时候,他转过头冷冷地扫了一眼,目光之中带着一丝不屑和轻蔑。
雷昂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中的人族,这些商人还有佣兵很多是金发碧眼、高鼻深目,体型体格虽然差了雷昂一大截,不过哪怕是看上去最为弱小的佣兵,装备也比背着一把破烂战斧的雷昂要强上许多。
雷昂注意到,在这些佣兵护卫马鞍的旁边都挂着弓弩。
灰驼是光辉大陆上最常见的运输畜力,吃苦耐劳擅长跋山涉水,它的模样很像是雷昂原来世界的骆驼,不过四肢和脖子要短粗许多,驼峰凹处挂有木制的货架,每一头灰驼都满载着大包小包的货物。
而几名衣饰相对比较华贵的商人同样坐在灰驼上,他们的座位用锦布包裹看上去相当的漂亮,也比走在前后的佣兵要舒服享受许多。
灰驼商人属于中低层次的行游商贩,他们或从大商家批发或者中小作坊订货,然后通过沙驼运输到大陆的各个角落,风餐露宿相当辛苦和危险,也因此磨炼出了一副黑透了的心肠。
一把精铁打造的匕首,从大陆东部运到北部或者中西部,价格起码翻到十倍以上,为了金钱利润,灰驼商人敢于深入森林的深处和未开化的食人族打交道。
这支商队足有二十多头运货的灰驼和数十名佣兵护卫,算得上是一支很有实力的队伍,很多灰驼商人往往只拥有两三头灰驼,护卫更是少得可怜。
回想着蒙斯坦长老所告诉自己的那些常识,雷昂远远跟在商队后面,进入了黑石镇。
小镇并没有城墙木栅之类的防御设施,有的都是由石头和木料所造的房子,黄褐色的墙壁爬满了藤蔓植物,黑色的尖阁屋顶鳞次栉比,随处可见风霜侵袭的痕迹,隐隐透露出一丝古老的气息。
镇里的房子大都是二三层的建筑,勉强能够容纳两头灰驼并行的道路是用青黑色石板铺成的,平整而干净。
越往镇里面走越是热闹,街道的两边多是店铺、旅社以及酒吧酒馆,一些衣着朴素的镇民还有持箭背弓的佣兵冒险者出入其中,店伙计的吆喝声、顾客的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远远地传入大街小巷之中。
虽然这并不是繁华热闹的现代大都市,但这样的情景依然给了雷昂一丝亲切的感觉。
野蛮人是人族的附庸族,在光辉大陆上也是蛮夷落后的代名词,加上雷昂一身的破烂装束,因此走在街上的时候,那些人族的佣兵冒险者看到他的目光大都冷淡,甚至有一些轻蔑。
而普通的镇民平民,则多少有些畏惧,不敢靠近他的身边。
第十二章 卖了个好价钱
冷淡轻蔑也好,畏惧害怕也罢,这些异样的目光对雷昂并没有造成任何的困扰,他不慌不忙地走过长街,一直抵达了小镇的中心。
镇中心是一座小型的广场,有意思的是,广场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地摊,形成了一个热闹的集市。
诸多的佣兵冒险者们在不同的摊位上挑选自己需要的东西,人族战士、剑士、弓箭手、野蛮人还有矮人比比皆是,甚至其中还夹杂身穿袍服手持法杖的魔法师,人气极为的旺盛。
雷昂注意到,在广场周围,还有全副武装的巡逻队在巡视,他们无疑是维持小镇治安的力量。
和街边的商铺不同,地摊上所买卖的东西堪称是五花八门,什么兽皮兽骨草药矿石,稀奇古怪的武器首饰都有,参与交易的几乎没有平民。
这大概就是黑石小镇的特色吧?雷昂不慌不忙进入地摊区转悠,还向一些摊主询价了一番。
这些地摊的摊主大都眼光毒辣,看雷昂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是出得起价钱的人,往往是爱理不理或者很不耐烦。
雷昂并不在意,保持着憨厚的笑容,表现得完全像是从乡下进城来的傻大个,东问西扯。
在地摊区转了一圈之后,心里有底的雷昂双手空空地离开了镇中心广场,回大街走进了一间粮铺。
粮铺并不是很大,有限的场地按照不同的品种堆放着一袋袋的粮食,并且都标有名称和价格,一目了然。
雷昂看了一下,店里出售的大体有燕麦、黑麦和灰麦三种主粮,燕麦价格最贵,标价是半枚银币一磅,黑麦是八铜币,而最便宜的灰麦只要三铜币。
大概是因为临近正午的缘故吧,粮铺里没有什么客人。
粮铺的老板是一名干瘦的中年人,他的商业素质无疑要比集市上的那些摊主要好上许多,并不在意雷昂的身份和装束,笑容可掬地迎上来:“尊敬的客人,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尊敬的客人——听着就让人舒服!雷昂笑了笑,伸手探入一只装满了黑麦的口袋中,撩起一把乌黑发亮的麦粒。
三种主粮中燕麦雪白细腻最为优质,但价格太高只是有钱人的消费,而便宜的灰麦则颜色发暗发灰,颗粒瘦小碎渣较多,让人看了都倒胃口,相比之下价格适中品质不错的黑麦无疑是雷昂的最佳选择了。
“老板,我想购买一批黑麦,需要的数量不少,你能给多少的折扣?”
粮铺老板顿时吃了一惊,他和野蛮人不是没有打过交道,不是蛮横粗鲁就是傻憨楞痴,而看雷昂的举止谈吐,完全像是一名做惯了生意的老手。
“黑麦的话,唔,客人如果一次购买五百磅以上,最低七铜币!”
“老板,你这个价钱可不大厚道啊…”雷昂摇摇头说道:“你这些都是陈粮吧?等到过几天新粮上市,价格会低很多,老实说我也不是等着需要购买粮食,也不是只有你一家选择。”
这还是野蛮人吗?粮铺老板不由得睁大了眼睛,透出几分惊愕之色,竟然是愣住了。
雷昂收回手掌在老板肩膀上拍了拍:“我起码需要三千磅的粮食,这还是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