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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队骑士——或者说精锐骑兵,冲进场内,便带起了一阵阵欢呼喝彩。
前世在北地活动了几十年,黎恩对博伦斯公国、伊索尔公国、苍白公国这三个北方国家自然熟悉异常。
身为强大的佣兵团的团长,在生前最后几年面对月汐兽潮时,他甚至几度参与了军方的大计划,与一些高层都有往来。
虽然重生之后的时间跨度很大,但他还不至于对北地的军队感到陌生。
战马健美,铠甲反射着光芒,在场地之中往复奔驰,阵列却丝毫不乱。
乍一看,的确是一支强军。
来到这里的其实只有骑士团的一支中队,不算扈从和后勤人员,只有二十骑而已。
但从这一支中队就可以看得出,整个骑士团应该都是不容小视的精锐。
这一段表演,看得许多观众变色。
平民们只会最初震惊,然后便热情地为这些勇士叫好,欢呼声响彻全场。
而贵族们,有的夸奖,有的嫉妒,有的甚至感觉到害怕——不用说也知道,感到害怕的这些贵族很可能与博伦斯公国有些矛盾。
毕竟,就这么一支二十人的精锐骑兵,完全有可能冲乱上百士兵的阵容,甚至直接杀掉指挥官。
一般的男爵,有个百人的小军队就已经算得上不错了。
子爵乃至于伯爵才能拉得出上千士兵,但骑士团在中队之上还有大队,再不济还可以整支骑士团三个大队一起出击……
如果没有充足的准备,这一支骑士团至少就足够打垮一位伯爵,配合上步兵的话威胁还要再大几倍。
这也是每个国家甚至大贵族都要花费重金打造一支骑士团的原因所在,可以说从白之王落幕至今,骑士团就是这片大陆之上的终极武力。
然而,只有黎恩露出了不屑的表情。
马是名贵的战马,人都是棒小伙子,铠甲与武器也都是精制品,受过的训练是十分高级的……
但这种货色,放在黎恩前世最后几年,恐怕连被当做是精锐部队的资格都欠缺。
黎恩可以看得出,他们的确有实战过的痕迹,甚至对比一般的士兵来说,也算得上是身经百战了。
一般的士兵也就是砍些盗匪罢了,这种骑士团却肯定不止一回镇压叛逆,或是在国与国之间的战场上奔驰。
然而,拿这种骑士去对抗月汐兽潮,基本上就是找死了。
魔兽并不是步兵,就算某些弱小的魔兽在单挑中不一定胜得过一名训练有素的士兵,但魔兽的身躯庞大,行动灵活,使得它们并没有畏惧战马冲击的弱点。
失去了冲击力的骑士,和步兵比起来也强不到哪去了。
几百骑士冲进上千魔兽群中,稍有不慎就会变成送肉上门的举动。
现如今,对付魔兽大多数时候都是交给佣兵的任务,够得上动用正规军出动的实在是少数。
说起佣兵来,倒是对魔兽作战比较擅长,甚至有的佣兵砍过的魔兽是人类的百倍——毕竟哪来那么多山贼让他们砍啊?
但佣兵的数量本来就是个问题,即使将分散各地的佣兵集中起来,习惯了小队作战甚至独来独往的他们在大军团作战中也很可能发挥不出完善的实力。
目前人们心目中的兽潮,不过是堪堪上千魔兽从森林里涌出,在发泄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撤退。
只是这样,也成了可以毁灭许多普通的村镇,让一家大贵族都要全力防范的灾难了。
但月汐兽潮呢?不仅数量在一般兽潮的几十倍以上,而且鉴于魔力浓度提升,魔兽们普遍都变强了很大一截。
在魔兽的背后还隐藏着蛮荒之子那些异族的阴影……所以,才完全成为了整个七国所要共同面对的大灾难。
若是那些普通的士兵,在经过一场场出生入死之后,活下来的总可以成为对抗兽潮的精锐了。
但骑士团呢?若是统治者盲目自信,派出这“王牌力量”冲击兽潮的话,只怕会全军覆没,哪怕逃回来一些人也没用了。
骑士团的建立和恢复,要的就是钱与时间。
没有充足的钱,战马和铠甲怎么办?
没有充分的时间,不要说集体冲击了,就连阵列都走不齐,是想让骑兵一战斗就从马上摔下去吗?
所以,前世黎恩所见到的骑士团,基本上都是花了好几年才重建起来的……
不过,也不可否认的是,至少在月汐兽潮发生之前,骑士团作为对人类作战的大杀器,其力量还是不容忽视的。
单纯对付一个骑兵,黑铁级时的黎恩就可以凭借丰富经验尝试一下。
就算不如他经验丰富,只要有青铜级实力,一对一胜过普通的骑兵也是有些把握的。
但哪怕是普通的骑兵,这样二十骑联合起来一起冲击,就会出现根本避无可避的情况,只有硬拼了。
和二十个骑兵硬碰硬…就算现在白银级的黎恩也不会随便尝试。
纵然胜利,自己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未完待续。)
第十八章开幕(Ⅴ)
虽然骑兵着实有一些优点,但对于现在、不,哪怕是将来当上一地领主的黎恩,也不会将建立一支骑兵作为首选。
毕竟,如果没有特殊训练过,骑兵在对抗同为人类的步兵时才会发挥出全部威力。
他重生在这个世界上,还获得了万物怀表这样的宝物,虽然有非常大的优势,但他也并非是庸俗之人。
许多贵族获得力量,都会想着打些胜仗,夺取别人的领土来壮大自己。
如果没有办法。黎恩也会这样做,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喜欢如此。
如今他已经有比较完善的开拓计划在手,哪怕白手起家,也大可以迅速发展。
没有必要的话,他可不愿意与同为人类的贵族乱开战端,而是先以对抗月汐兽潮为主。
这倒也不仅仅是个人好恶问题了。
在和平时期,以内斗为主倒也显得不奇怪,往往是贵族们比起对外开拓更喜欢夺取现成的领地。
但在外地将要广泛入侵的时候,还内斗不休就是找死了。
甚至不用琼斯举例说明,单纯黎恩自己的见识里,就有不少临敌内斗,结果大败皆输的事例。
琼斯倒是还给出过另外一个选择,但黎恩没有太多思考,就干脆地拒绝了。
那就是,重复当年白之王的伟业,哪怕只有十分之一也好。
趁月汐兽潮开始之初,大贵族们普遍受损,而兽潮又未进入到最强阶段的时候,出兵强行统一。
就算一时间攻打不下的强大势力,也要迫使他们妥协,成立一个紧密的联盟,而自己担任盟主。
争分夺秒地将人类的力量整合,一致对外,强行与月汐兽潮进行正面对决。
取得胜利,哪怕是惨胜之后,就可以争取到一段时间。不仅提升了自己的威望,巩固了统治,同时也可以休养生息,为下一次月汐兽潮积攒力量……
嗯,这个计划才是真正的宏伟壮大,和当年白之王的轨迹也是神似,让黎恩都起了疑心。
当初,万物怀表连带着里面这老鬼琼斯,会不会就在白之王身边某个将领或者谋士的身上,为他出谋划策?
乃至于就在白之王的身上,怪不得白之王能做出那么多大事……
虽然乍一看,能重现白之王的轨迹,的确是十分了不起的事。
但此一时彼一时,就连琼斯也说了,黎恩如今所拥有的条件和时间恐怕远不如当年的白之王,而七国比起当年来说又扩大了不少。
当年白之王的成功就算得上是一个奇迹,而今天这样做,成功的把握更小,连奇迹恐怕都无能为力。
黎恩两世加起来,也算是有七十多岁了,虽然现在仍然不缺年轻人的热血,但不会随便热血上头,被冲动所随意驱使。
因此,他放弃了这个选择。
一队骑士表演完,又来了另外一队。
连着几队都是骑士,让黎恩又有了一点想法。
就算不考虑进攻别的人类贵族,但大贵族出行喜欢带骑士和骑兵来护卫,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马匹强大的冲击力和机动力,决定了他们对付步兵,正规军或者贼寇都好,都可以轻易以少胜多,即使面对大军,也有很大的机会能够安全撤退。
因为经常带在身边,骑士和骑兵往往会作为贵族的门面之一,有时比起单纯的房宅庄园以及藏家之宝都要管用的多。
“这么说,若是组建一支比较小的骑兵队,倒也不是不可以……”
黎恩正自言自语着,就突然听见琼斯的话声。
“嗯,大规模的骑兵,我一时间还帮不上你太多。
但若只是一小支精锐的话,我还是有些办法的。”
黎恩不由得大喜。
……
看着下边场地里纵马驰骋的骑士们,莱斯林虽然一直都有所羡慕,但白白羡慕是没有用的。
他自己也在自己的一块领地上倾力培养了十人的骑兵,并不是那种骑着马的哨探,而是货真价实能够持矛冲锋,然后挥剑战斗的骑兵。
不,准确的说,他是专门找来了骑士的训练方法,按照那个来行事的,每人还配了一个扈从。
过不了多久,计划成功的话,他便有能力扩编自己麾下的骑兵。
到了那个时候,这些骑士就可以充当队长,每人带两三个学徒,迅速拉起一支近百人的骑兵队来。
到了那时候,就可以把某些眼中钉的家伙给拔除掉,让自己原本分散的领地联成一体,成为霸业之基!
心潮澎湃之余,他也不再羡慕,收回了眼光,便开口问道:“我的那支骑兵,练得如何了?”
之前的秘密聚会已经散了,如今他已经在自己的包厢之内,身旁也只有两个心腹人士,自然不用再遮遮掩掩什么。
“少爷,昨天收到的信里写了,您的计划大获成功。”
健壮的管家低声说道。只不过看他的表情,怎么看都像是做了一笔成功的生意或者抢了一笔钱的大盗那样。
不过事实其实也差不多吧,妮娜这样想到。
少爷的计划其实并不刁钻难懂,但却少有破绽。
私下里派出心腹带着可靠的士兵和骑兵们装作匪徒在商道上打劫,同时也兼着练兵的任务。士兵都携带着军用的弩箭,又有骑兵追杀,自然不会有人逃出去泄露真相。
又派人去宣传有一股悍匪到了这里,那个头领多么多么强,匪徒们多么多么凶狠。
当商人们恳求领主府出兵剿匪的时候,自然又敲了一笔军费,然后随便杀进几个土匪窝,从里面“搜出”一点被劫的货物,这就算大功告成了。
既达到了练兵的目的,还赚了一大笔,又得到了斩杀悍匪的的名声,这可真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老实说,妮娜也觉得这样做有些不义,但少爷早就说过了,这世上的贵族,没有几个是心善的。
你不凶狠地对待他们,他们就会反过来咬你。
只有对外人凶狠,才有善待厚遇自己人的资格呢。
想起那时少爷看着自己的眼神,妮娜不禁有些陶醉了。(未完待续。)
第十九章开幕(Ⅵ)
接下来的表演,虽然都是当今的精兵勇士,对于黎恩来说也不足为奇。
前世战乱多年,有哪个是他没见过的?
而更重要的是,骑士团之流对上兽潮并不足以作为凭借。
现在的黎恩,当然还没有正面抗衡一支精锐部队的力量,被五六个骑士围住就必定要负伤,就算凭借复杂地形与之周旋,风险也是不小。
但按照现在的进度来看,他到达黄金级也就是几年之内的事。
到了那时,他一剑就能将一个普通骑兵连人带马斩为两段,就算披挂上沉重的板甲也至少是个重伤。
更不要说几年之后,他的手下少说也应该有百十号人,只要不是与上千正规军死拼打阵地战,又会怕谁?
然而,唯有两队,让黎恩看得也是警惕了起来。
其中有一队,居然没有一人骑马,全都是小跑着上场,踏地有声。
这一队有四十人,都是身高拔尖的壮硕汉子,大多留着络腮胡子,肌肉成块纠结,皮肤裸露之处都是古铜色。
他们虽然都身穿皮甲,但那皮甲隐隐发黑,制式和光泽与一般皮甲大有不同,虽然是皮革,但却显得十分坚硬,有棱有角。
每人背着木制包铁的硕大圆盾,手中提着半人长的战斧,腰间还挂着两把小斧,虽然卖相比那些英俊潇洒的骑士要差上一些,但那股凶悍之气,黎恩却是看得分明。
为首的一人,并未带着头盔,而是披着一件完整的魔狼皮,狼头部分就像兜帽般戴在头顶。
别人不一定认得,但黎恩是最清楚不过的了。
这便是苍白公国最为精锐的士兵——魔狼军团的成员。
苍白公国位处北地的最北端,那里常年苦寒,一年中有六七个月都是大雪飘舞,又因为地势起伏不定,没有条件养太多的好马。
在那里,马匹是需要专门修建棚屋来养的奢侈品,只有富裕的贵族才能养得起一两匹,多半也舍不得狠骑。
而那里的铁矿也并不算很多,往往还得从外边进口,打造武器够用,但铁甲就是极少,大都用着特制的皮甲。
虽然没有组建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