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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骨王座-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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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宫银身体僵硬了好久,才慢慢放松下来。虽然有点怀疑这条筷子似的小龙是不是龙神后裔,不过从它刚才那毫无征兆地展现出的速度来看,也足够证明它的身份了。

    想到刚刚那一道仿佛一瞬间撕裂空间来到他身前的速度,南宫银就觉得背后一阵发凉。如果小金龙想攻击他的话,此时他应该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好在小金龙的态度还算友善,据说兽类都会把出生时看到的第一个生物当做自己的亲人,所以,小金龙应该不会伤害他。

    南宫银松了口气,抬手摸摸团在自己头上睡觉的小龙冰凉的鳞片,而后环视空荡荡的房间一圈,认命地叫来老板商量赔偿以及换房间的事。

    龙神蛋孵化的第二天,南宫银便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坎桑城,在离开之前,他去拜访了岚洛特。

    “拉尔家族?”岚洛特的目光从书上移开,略显诧异地看向南宫银,“拉尔家族是帝都七十二氏族之一,据说从遥远的远古时代就驻扎在梵天国,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实力一般,但底蕴非常深厚,是七十二氏族之首,连那些大家族都不太愿意去招惹他们。怎么,难道你的试炼与拉尔家族有关?”

    南宫银点头,“确实有点关系,我的任务内容是由他们发布的。”

    “这样啊……”岚洛特把手中的书放下,让梧启去取来一张巴掌大小的金色铭牌,递给南宫银,说:“这是帝都的最高通行证,持有这张铭牌,你甚至可以在帝都安居下来,你应该用得上。我们岚家的势力更多是在温亚大陆上,在帝都也没有什么发言权,帮不上你的忙。不过,一点小事还是办得到的,若有需要,你到帝都的伊莲拍卖行分行去报上我的名字,会有人来招待你的。”

    南宫银接过铭牌贴身收好,郑重地向岚洛特道了谢。岚洛特微笑道:“既然我们是朋友,就不必如此客气了,到了帝都后一切小心,那里水很深,最好不要轻易与人发生冲突,因为你不知道你得罪的这个人是不是那些大家族的子弟或是当朝的掌权者。”

    “嗯,我走了。”南宫银起身告辞,想了想,从朱明戒里取出几张只是粗略处理过的兽皮送给岚洛特,当做对他那么多帮助的报答。岚洛特也不拒绝,笑眯眯地收下了,这几张兽皮,最低估计都能给分行净利润一亿金币的收入,他还没有傻到把送上门的钱往外推。

    从坎桑城到帝都,走水路需要两个月,坐马车也要一个半月,不过南宫银身边还有一条龙神幼崽,坐马车的话容易暴露,他就选择坐花时间比较长的水路。毕竟有单独的房间,只要小龙神不跑出去应该不会被人发现的。

    买了一张房间最好,但价格也是最贵的船票,南宫银乘上豪华大船,向帝都进发。

    走进装潢华丽的房间,南宫银反手带上门,微微吐了口气,说:“出来吧。”

    话音未落,南宫银头顶柔顺的银色长发忽然凸起一个小包,下一刻,一条浑身鳞片金光灿灿的小龙便探出头来,浅金色的圆眼转了几圈,好像在打量房间一样,灵气十足。

    这就是龙神蛋里孵出来的五爪金龙,南宫银给它起名团团,因为它喜欢像猫咪一样把自己团成团,然后窝在南宫银头顶的银发里。

    或许是因为出生第一眼看到的人是南宫银,团团对南宫银十分亲近,自诞生以来就没从南宫银身上下去过,就连南宫银睡觉的时候它也要趴在他胸口,留恋着南宫银身上的温度和气息。团团性格活泼,又调皮好动,总喜欢在南宫银身上跳来跳去没个安分的时候,好在它也隐约知道自己的来头不小,有其他人在的时候都会安安静静地呆在南宫银的头发里,直到两个人独处时才会钻出来。

    从出生到现在,团团还没有展现出什么能力,只是对能量的需求非常大,朱明戒里的晶石因为它的缘故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减少,不过因为基数太大,南宫银也不心疼,随便它敞开肚子吃个够。

    虽然还不知道团团有什么能力,不过南宫银发现它的体表防御非常出色,目测六级以下的攻击于它而言根本无法破防,而且它还免疫八级以下的魔法攻击。南宫银很有耐心地一点点挖掘着团团的能力,当然,若想知道得更多,他也只有实战和查询古书这两个途径。

    团团从南宫银头顶下来,在南宫银周身打着转,发出撒娇似的呜呜声,还拿珊瑚般的金色龙角去蹭南宫银的脸,漂亮的眸子流露出无辜的神采。

    南宫银表情略显无奈,伸手摸了摸它的头,从朱明戒中拿出一颗晶石递给它。团团高兴地又蹭蹭他,抱着晶石盘回南宫银头顶咔擦咔嚓地啃了起来。

    牙口真好,啃起那么坚硬的晶石都像在啃饼干一样。

    南宫银在心里无奈地想,又从朱明戒中拿出三级魔法书,继续学习那些他用起来还很不熟练的三级魔法。

    另一边,奥赛城。

    丁雨夜一脚踩在试图抢劫他的混混的脸上,飞扬的剑眉一扬,冷笑道:“居然抢到爷身上来了,这点眼力见都没有也敢在道上混?”

    那被踩脸的混混差点吓得魂飞魄散,连声求饶,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看得丁雨夜嫌弃得不行,抬脚把他踹出老远,轻飘飘地丢了个滚字,那混混便如蒙大赦地连滚带爬地离开。

    丁雨夜嗤笑一声,双手放在裤兜里走出昏暗的巷子。蓦的,他脚步一顿,转身大步走回落脚的酒店房间,双手合十向两边慢慢分开,面前的空间一阵扭曲,一面半人高的镜子便出现在房间里,阑千绝的身影呈现在镜子中。

    “是你?有什么事?”丁雨夜有点不耐烦地问。

    “试炼之路即将开启。”阑千绝的第一句话就让丁雨夜愣住了,“这次的试炼之路与以往不同,快回去。”

    丁雨夜眯起眼,声音毫无温度:“为什么告诉我?”

    阑千绝沉默片刻,道:“你知道吗?南宫银也在那条路上。”

    喀嚓一声,丁雨夜面前的镜子在阑千绝的话刚说出口时便化成碎片。他转身大步走出房间,挺拔的背影第一次显得十分急切。

    去往帝都的船上,南宫银坐在窗边,看着外面水天一色的景象,恍惚忆起自己刚刚离开南宫家族时的场景。那个时候他坐船到基拉比国,在船上认识了丁雨夜和阑千绝,从那一刻起,他就知道他的命运走上了一条与之前截然不同的道路。

    不知道这次,他会遇到什么,前方究竟是波涛起伏,还是风平浪静?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我要尽量隔日更,进展实在太慢了

    

    第42章 四十一、又见丁雨夜

    

    冥想中的南宫银忽然感觉到船身一阵剧烈摇晃,脱离冥想状态,转身一看,果然没看到那只小调皮,又跑出去玩儿了。

    南宫银走下床,到桌边倒杯清水刚喝了一口,就见一道金光从窗外蹿了进来,兴奋地绕着自己转了好几圈,一下子扑到他怀里,正是溜出去玩儿的团团。

    南宫银摸摸团团冰凉的鳞片,说:“不要随便跑出去,若是让人看到,平白招来无端祸患。另外,即使你跟我撒娇我也知道刚才船身的晃动是你造成的。”

    团团身体一僵,瞪着无辜的眼睛与南宫银对视,片刻后,南宫银败下阵来,捋捋他嘴边的胡须,说:“算了。”

    玩累了的团团打了个哈欠,钻到南宫银头发里盘成一团开始睡觉。不知道是不是最近能量摄入过多要长大的缘故,这几日团团非常嗜睡,常常一睡就是十几个小时甚至一整天,今天还是它难得有精神起来玩。

    还有三天就到帝都了,南宫银没有再埋首与魔法修炼,而是从朱明戒里找出几本简单的阵法书,在自己和团团身上施展了几个遮蔽阵法,掩住团团的龙神气息,以免到帝都后再生意外。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中午十一点左右南宫银提着简单的行李走下船,很快就融入嘈杂的人群中,离开了吵闹的港口。

    帝都的面积是坎桑城的三倍还多,走出港口,面对的是四通八达的道路,许多装饰华丽的马车行驶在道路上,穿着锦衣华服的贵族坐在典雅的店里,或三两结伴走在路边,谈笑风生,带着强烈的优越感和高人一等的傲气。

    骄傲,是帝都给南宫银的第一个印象。

    史书记载,帝都远在上古年间就已经存在,创造它的人已经不可考,但毋庸置疑的是,它的繁华,从古至今,并且会一直持续下去。因为它的古老,所以还被许多史学家称为“活的史书”。

    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与历史一样悠久的繁华时光,帝都怎么可能不骄傲?而帝都的骄傲,也让住在这里的人心理上有很强的优越感,哪怕只是一个平民,也可以肆无忌惮地看不起其他城市的人,即使那个人是城主,伯爵也一样。

    诚然,南宫银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好骄傲的,真正的骄傲只能由自身的强大实力来支撑,外物永远是外物,也许它能给予你一时的帮助,但更多的却是束缚。

    南宫银从行李箱里拿出地图,找出离港口最近的旅店,然后快步走了过去。

    旅店名木忆,因为离港口较近,所以生意很不错,环境和服务都还好。但木忆只是帝都最普通的旅店之一,别说比不上帝都中那些高级酒店,就连次一级城市稍微高端一点的酒店都不及。

    南宫银不缺钱,若是想住高级酒店的话凭借岚洛特给他的那张最高通行证也不会有什么阻力。但是他不挑环境,现在刚从船上下来,感觉脚底都在打晃,还是尽快找个地方休息才是正途。

    在一众客人惊艳的目光中,南宫银面无表情地接过店主递来的钥匙,头也不回地走进房间,简单冲了个淋浴,便倒在床上睡得不省人事。

    过了半个小时,南宫银头顶的银发拱起一个小包,很快,金灿灿的小龙神从里面钻了出来,在房间里转了几圈,脸上露出人性化的嫌弃表情。

    倍感无聊的团团甩甩尾巴,想要溜出去玩儿,但想起南宫银的嘱咐,它又蔫蔫地止住了往外冲的动作,蹿到南宫银的枕头上躺下,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南宫银这一觉直接睡到下午三点,西斜的阳光从窗外洒入,唤醒了床上沉睡的少年,他坐起身揉揉眼,过了几秒钟,迷蒙的眼神才变得清明起来。

    南宫银赤脚下床,见团团还盘在枕头上睡得香甜,便没有吵它,悄无声息地走到浴室去洗漱。许是身边没了熟悉的温度和气息,在南宫银离开后不久,团团也醒了过来,于是南宫银走出浴室时,就看到某条精力过剩的龙在空中追着自己的尾巴打转。

    “醒了。”南宫银被团团的憨态逗得不禁莞尔,接住一见到他就扑过来的小家伙,手指揉了揉它的头,说:“我要下去用餐,你暂时躲在朱明戒里吧。”

    一听要回朱明戒,团团撒娇的磨蹭就变成了不满的轻撞,大眼睛里泛着委屈,表示自己不愿意到朱明戒里去。

    南宫银被它闹得没办法,只好退而求其次地将它放进衣袖,让它缠在自己的手臂上,还嘱咐它不可以出现在外人面前,不然就把它关在朱明戒中一个月。

    于是,在与团团协商好后,早已饥肠辘辘的南宫银下了楼,让旅店的服务员送上一份套餐,在其他人时不时地转头打量偷瞄中填饱肚子,径自出了旅馆。

    拉尔家族在帝都有一定的地位,是七十二氏族之首,想要见家主并不容易。南宫银虽然有些急切,但不是拎不清状况,打算先在附近打听一下关于拉尔家族的消息再做下一步行动。

    不出南宫银所料,拉尔家族在帝都非常有名,随便找个路人询问都能问到一大堆信息,而且不需要再另外调查核实,因为这些事都是人尽皆知的。

    拉尔家族如今的家主叫海斯特?拉尔,是皇帝陛下亲卫队的队长,最重要的心腹之一,掌管帝都三分之一的禁卫军和皇宫里所有卫兵,职权相当大,连皇帝陛下的亲兄弟安迪拉公爵在与他交往时也是客客气气的,更逞论其他贵族,更是只有巴结讨好的份。

    海斯特是个正直严谨的人,妻子因意外过世,如今年逾五十却完全没有再娶的意向,膝下唯有一子西雅,偏偏西雅心性淡泊,只想当个诗人,对管理家族事务没有任何兴趣,让家族长老头疼不已。

    但出人意料的是,拉尔家族虽然存在的年岁无比久远,却从来没有发生过像其他家族一样的内部争权事件,家主位置一向是能者居之,以血缘关系来传承。而且家族上下一心,惊人的团结,加上底蕴十分深厚,连帝都能够只手遮天的三大家族都不愿轻易招惹,向来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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