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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龙王伊耿烧死了“黑心”赫伦,断绝古道,并将赫伦的王国交给软弱的河间人,把铁群岛变成大一统国度中毫不起眼的一滩死水。然而故往那些腥红色的故事依旧在群岛各处的流木篝火和冒烟壁炉边流传,尤其在派克城高大的石砌厅堂里。席恩父亲的名号之一便是“掠夺者之首”,而葛雷乔伊家族的族语则傲然宣称“强取胜于苦耕”。
巴隆大王之所以举兵叛乱,实为恢复古道,而不只是出于称王虚荣。劳勃·拜拉席恩在好友艾德·史塔克助阵之下,为重现古道的希望画下一个血淋淋的句点。如今两人均已不在人世,取而代之的是毛头小鬼,而当年征服者伊耿所创建的国度,业已分崩离析,残破不堪。时机已然成熟,席恩心想,一边任船长的女儿忙着上下吸吮,就在今季,就在今年,就在今天,而我就是最佳人选。他不怀好意地暗笑,心想待会父亲听了不知会是什么表情:他是家中的老么,多年的人质,可巴隆大王做不到的事,却被他办成了。
我绝不再远离大海
高潮如暴风骤雨般突如其来,精液喷得女孩满嘴都是。她惊慌地想抽开,却被席恩抓头发按住。事后她爬到他身边,“大人可还满意?”
“还不错。”他对她说。
“尝起来咸咸的,”她低声道。
“像海?”
她点头,“大人,我一直很喜欢海。”
“我也是。”他边说边漫不经心地搓揉她的乳头。此话不假,对铁群岛的子民而言,海洋象征着自由。他本已忘记这些感觉,直等密拉罕号扬帆驶离海疆城,又不自禁地重复忆起。是那些声音,让他想了起来:木材和绳索的嘎吱,船长的吆喝,风吹船帆的绷紧声响,每一种都如自己心跳那么熟悉,那么令人安心。我要记住它们,席恩暗自发誓,我绝不再远离大海。
“大人,就带我一起走吧。”船长的女儿哀求,“我不求进您的城堡,我可以留在附近的镇上,做您的盐妾。”她伸手去抚摸他脸颊。
席恩·葛雷乔伊挥开她的手,爬下卧铺。“我属于派克城,你属于这里。”
“这里我没法待了。”
他系上裤带,“为什么?”
“我父亲,”她对他说,“大人,等您一走,他便会处罚我,他会打我骂我。”
席恩从架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作父亲的都是这副德行。”他用银钩扣上披风,“你去跟他说,他应该高兴才对。我干了你那么多次,你不怀孕也难。能生下国王的私生子,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荣幸。”她一脸蠢样地看着他,于是他丢下她走出去。
密拉罕号正缓缓绕过一个林木茂盛的陆岬。长满松树的峭壁之下,十几只渔船正忙着收网。大商船离它们远远的,作之字形移动。席恩走到船首,以求更好的视野。他首先看到波特利家族的城堡,小时候这座堡垒是木材和篱笆搭建而成,但劳勃·拜拉席恩一把火将城堡烧了个干净,沙汶伯爵后来用石头重建。如今这座小小的方形堡垒座落在山丘上,淡绿色旗帜悬挂在矮胖塔楼的顶端,上面绣着成群银鱼。
在小城堡看起来不太可靠的保护之下是名为君王港的渔村,码头停满船只。他上回见到的君王港是浓烟密布的废墟,崎岖岩岸边布满长船余烬和舰艇残骸,宛如死去海怪的尸身,房舍也仅存断垣残壁和冷却烟灰。十年过后,战争的痕迹几不复见。村民用旧石筑起新屋,割下草皮搭建屋顶。码头边盖了一间新旅店,足足有旧时的两倍大,一楼用石砖砌成,二三楼则是木头材质。旁边的圣堂始终没有重建,只剩当初的七角基底,看来劳勃·拜拉席恩的怒火已经彻底坏了铁岛人对新神的胃口。
席恩对船的兴致远胜过对神。在不计其数的渔船桅杆中,他瞥见一艘泰洛西的商船正在卸货,旁边停靠着一艘笨拙的伊班小船,船壳全用沥青涂成黑色。除此之外,还有为数甚多的长船,至少五六十艘,停在港外的海中,或是搁在北边的鹅卵石岸上。部分船上的标志来自附近岛屿,像是温奇家族的血月旗,古柏勒头领的条纹黑号角,还有哈尔洛家族的银色镰刀。席恩在其中找寻叔叔攸伦的“宁静号”,却没看到那艘狭长红船的恐怖帆影。父亲的“泓洋巨怪号”倒是停在码头,船首前方有一根海怪形状的巨大灰色铁撞锤。
难不成巴隆大王早已料到他的来历,所以早早召集葛雷乔伊家族下属的诸侯?他不禁再度伸手探进披风,摸摸油布袋。除了罗柏·史塔克,没人知道这封信的内容。他们非常谨慎,不敢将此等要事交给信鸦。然而巴隆大王也不是省油的灯,儿子多年在外,偏选此刻归家,他很可能猜到此行意图,并预做准备。
想到此处他有些不悦,父亲的战争早已结束,而且徒劳无功。现在该是席恩出头的时候了……这是他的计划,也将是他的荣耀,未来的王冠也该是他的。可是,假如长船舰队已开始集结……
他转念一想,这或许只是防患于未然,预先采取防御行动,以免战火蔓延至此。人一老,本就容易提心吊胆,父亲的确老了,指挥铁岛舰队的二叔维克塔利昂也是。大叔攸伦另当别论,可“宁静号”此刻似乎不在港中。这样最好,席恩对自己说,如此一来,我便可以尽早出兵。
密拉罕号逐渐朝陆地靠近,席恩在甲板上焦躁不安地来回踱步,频频扫视岸边。他原本便不期望巴隆大王亲自驾临,但父亲总会派人来接他吧。总管“臭嘴”西拉斯,波特利头领,甚至“裂颚”达格摩。如果能再看到达格摩那张狰狞的老脸一定很棒。再怎么说,他们总不至于对他此行一无所知啊。罗柏自奔流城送出了七只信鸦,后来他们发现没有长船来海疆城迎接,杰森·梅利斯特判定罗柏的信鸦没把消息带到,便又派出自己的。
然而他却不见任何熟悉面孔,没有前来护送他从君王港进驻派克城的荣誉护卫,只有老百姓来来往往。码头工人从泰洛西商船上推酒桶下船,渔民叫卖当日的鱼货,小孩则奔跑嬉闹。一名穿着海蓝色长袍的淹神僧侣领着两匹马,沿碎石海岸缓缓而行,在他上方,一个妓女自旅店窗户探头出来,朝路过的伊班水手招呼。
好些君王港的商人已经聚集在码头上等船进港,密拉罕号刚绑缆绳,他们便高声叫问起来。“咱们从旧镇来!”船长朝下喊,“带了苹果、橘子,青亭岛的葡萄酒,盛夏群岛的羽披风,一匹密尔蕾丝,小姐们用的镜子,还有一对旧镇造的木竖琴,货真价实!”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轰的一声压上码头。“我还把你们的少主给带回来啦!”
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君王港商人一脸茫然,呆头呆脑地瞪着席恩,他这才明白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他颇觉恼怒,塞了一枚金龙币到船长手里。“叫你的人把我的行李搬下去。”不等对方回话,他便大步跨下船板。“旅店老板!”他高声道,“我要马!”
“是的,大人。”那人答道,却连个躬也没鞠。他已经忘了铁岛人有多么胆大包天。“我这儿刚好有一匹可用。大人,您去哪儿?”
“派克城。”这蠢才竟然还没认出他。早知道他该穿那件胸前绣了海怪家徽的上好外衣才对。
“那您得赶紧上路,才能在天黑前到派克城哟。”旅店主人说,“我让我家小鬼跟您一道去,帮您带路。”
“不用麻烦你儿子。”一个低沉的声音喊道,“你的马也免了。我来带侄子回去。”
说话的人正是他刚才看到牵马沿岸行走的僧侣。此人一靠近,四周百姓纷纷屈膝跪下,席恩听见店主人低声说:“‘湿发’来了。”
僧侣生得高瘦,一双锐利的黑眼睛,还有个鹰钩鼻,身上穿着灰蓝绿三色相间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颜色,象征着淹神。他腋下用皮带绑了一个水袋,及腰的黑色长发和从不修剪的胡子中缀满了干海草。
席恩似乎想起了什么。巴隆大王向来少给儿子写信,偶有几封也语气唐突,但有次他的确提及自己幼弟在暴风雨中被卷入海里,后来被安然冲回岸上,接着便投身神职。“伊伦叔叔?”他不敢确定。
“席恩侄儿,”僧侣回答,“你父亲大人吩咐我来接你。走吧。”
“叔叔,稍等。”他朝密拉罕号转身,“我的行李!”他命令船长。
一名水手取来他那把紫杉木长弓和箭筒,提着他上好衣服的则是船长的女儿。“大人,”她红了眼眶。他接过衣袋,她作势抱他,当着她自己的父亲、他的僧侣叔叔和岛上居民的面!
席恩技巧地避开去,“谢谢你。”
“求求您,”她说,“大人,我是真心爱着您啊。”
“我得走了。”叔父已沿码头走开老远,席恩连忙三步并作两步跟上。“叔叔,我没想到是您。经过这十年,我本以为父亲母亲会亲自来接我,或者派达格摩率荣誉护卫来。”
“你没资格质疑派克岛掠夺者之首的命令。”僧侣的语气冷冷冰冰,完全不像席恩印象中那个人。伊伦·葛雷乔伊本是他最亲切的叔叔,个性玩世不恭,开朗爱笑,喜好音乐、美酒和女人。“至于达格摩,‘裂颚’奉你父亲之命前往老威克岛,召唤斯通浩斯和卓鼓两家。”
“这是为什么?长船为什么在此集结?”
“长船集结还会为什么?”先前叔叔把两匹马栓在岸边的旅店前。他们一走到那里,他便转身面对席恩。“好侄儿,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信了狼仔们的神?”
事实上席恩很少祈祷,但这种事可不能在僧侣面前谈,即使是亲叔叔。“奈德·史塔克信的是棵树。不,我才不屑史塔克的神。”
“很好。跪下。”
地上满是石头和泥泞,“叔叔,我……”
“我叫你跪下!怎么,你该不会成了个绿地少爷吧,太尊贵了?”
席恩跪下来。他此行有更重要的目标,说不定还需要伊伦助他一臂之力。为了王冠,裤子上多点泥巴和马粪也值得,他心想。
“低头。”叔叔举起水袋,打开塞子,将里面的海水朝席恩当头倒下。海水浸湿了他的头发,从额头流进眼睛,自双颊淋下,渗进他的披风和外衣,淌到背上,宛如一条冰冷小河直下背脊。海盐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拚命忍住不叫出声。唇上,他尝到海洋的味道。“让您的仆人席恩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伊伦·葛雷乔伊吟诵,“给予他海盐的祝福,给予他坚石的祝福,给予他钢铁的祝福。侄儿,你可还记得祷词?”
“逝者不死。”席恩想了起来。
“逝者不死,”叔叔应道,“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起来吧。”
席恩站起身,眨眼忍住泪水。叔叔一言不发地塞上水袋,解开马缰,骑了上去。席恩也跟着做。两人离开旅店和码头,经过波特利头领的城堡,进入岩石丘陵。僧侣一句话也没再说过。
“我半辈子远离家园,”最后席恩忍不住了,“岛上是不是变了很多?”
“男人从大海捕鱼在土地耕作然后死掉,女人躺在鲜血与苦痛的床铺上挤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风潮依旧,诸岛便是神所创造的模样。”
我的老天,他真是变了一个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亲还住在派克?”
“不。你母亲现在跟她妹妹住在哈尔洛岛,她为咳嗽所苦,而那里的气候不那么恶劣。你姐姐则奉你父亲之命,乘‘黑风号’到大威克岛传信去了。不过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会回来。”
席恩一听便知黑风号是阿莎的长船,他已有十年不见姐姐,但对她至少还有这点了解。想来真有趣,她为自己的座舰取了这样的名字,而罗柏·史塔克则有只叫“灰风”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乔伊家是黑色,”他微笑着喃喃自语,“但两家似乎都喜欢风。”
对此僧侣没有表示意见。
“叔叔,那您呢?”席恩问,“当年我离开派克城时,您还没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装麦酒的角杯,放声高唱古代掠夺战歌的样子。”
“那时我还年轻,爱慕虚荣。”伊伦·葛雷乔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虚妄。侄儿,过去的我已经淹死了,他的肺里灌满海水,鱼儿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鳞。当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他不只是性情乖张,简直是疯了!席恩比较喜欢记忆中那个伊伦·葛雷乔伊。“叔叔,父亲他为何集结军队和舰船?”
我们奉命绝不可说与外人
“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会告诉你。”
“我现在就想知道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