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裂颚达格摩站在他的长船豪饮号高大精雕的船首上。席恩给他分配的工作是看护船只:否则别人会把今天的胜利称之为达格摩的胜利,而不是席恩的胜利。换一个敏感的人或许会将席恩的安排视为轻侮,但达格摩只笑了笑。
“今天是胜利之日,”达格摩从高处喊,“可你脸上却没有笑容,小子。活着的人理应欢笑,因为死者无法做到。”为了示范,他自己笑了笑。可怕极了。在雪白披散的长发下,裂颚达格摩有席恩这辈子所见最为心惊的伤疤。据说达格摩小时候差点被长斧砍死,那一击粉碎了下巴,打掉了前齿,所以常人是两片唇,他则成了四片。杂乱的胡须覆盖了他的脸庞和颈项,只有那伤痕附近,什么也不长,惟有一道又皱又亮的疤痕,翻卷着脸上的皮肉,如同冰川上撕裂的峡谷。“我在这里都能听见他们唱歌,”老战土说,“唱得不错,唱得勇猛。”
“唱的比做的好。他们应该拿竖琴而不是提长枪。”
“死了几个?”
“我们?”席恩耸耸肩。“只有托德利克。他酗酒,为战利品还动手伤人,我宰了他。” ,“有的人生来便是该杀。”别人或许会顾忌把如此可怖的笑容展现人前,不过达格摩即使当着巴隆大王的面也是无所畏惧,笑口常开。
笑容虽丑,却牵起席恩无数的回忆。幼童时代,这笑容伴随着他,每当他驱策小马跨过生苔的矮墙,每当他掷出飞斧击中竖立的靶标,每当他挡下达格摩的攻击,每当他射中海鸥的翅膀,每当他操纵舵柄指引长船穿过纠结的暗礁,这笑容总是不离左右。他给我的笑,比父亲、比艾德·史塔克给的都多,甚至比罗柏……那天他从野人手中拯救布兰,本该赢得微笑,结果却是责骂,仿佛他才是始作俑者。
“我们得谈谈,叔叔。”席恩说。其实达格摩不是他亲叔叔,只是父亲的部属,四五代前似乎有那么一点葛雷乔伊的血统,还是从私通苟合中得来。虽然如此,席恩仍旧一直喊他叔叔。
“好,那就上我的甲板吧。”从达格摩口中,你别想听到大人老爷的称呼,尤其是他踩在自己甲板上的时候。铁群岛的传统历来如此,每个船长都是自己船上的国王。
他跳上厚木板,来到豪饮号四跨宽的甲板上,达格摩领他去狭窄的船尾舱室,给自己和席恩分另,J倒了一角杯酸麦酒。席恩谢绝了,“我们没有逮到足够的马。抓到几匹,可是……好吧,我想也只能将就着用了。人越少,分享的光荣就越大。”
“我们拿马来做什么?”和大多数铁民一样,达格摩更欣赏徒步作战或在甲板上战斗。“马只会在船上拉屎拉尿,碍手碍脚。”
“没错,在船上航行当然是这样,”席恩承认。“但我另有计划。”他小心翼翼地盯着对方,盘算和盘托出的时机。争取不到裂颚,他就成不了事。不管他是不是指挥官,如果遭到伊伦和达格摩的共同反对,恐怕连一个人也指挥不动,而他显然无法赢取那阴沉牧师的欢心。
“你父亲大人命令我们抢掠海岸,仅此而已。”杂乱的白眉下,那双淡如海沫的苍白眼珠回望着席恩。他看见的是否认,还是一抹充满兴致的火花?是后者,他想……希望如此……“你是我父亲的人。”
“他手下最棒的人,从来都是。”
骄傲,席思想,他很骄傲,我必须利用这点,他的骄傲是成败的关键。“不错,在铁群岛,论起使剑挥矛,无人及得上你那纯熟的技艺。”
“你离开得太久,小子。你走的时候,的确是这样,但我在年复一年为巴隆大王效命的生涯中逐渐衰老啦。歌手们都说,如今的强者是阿德利克,他们叫他‘不苟言笑的‘阿德利克’。那家伙是个巨人,效力于老威克岛的卓鼓头领。黑罗伦和“少女”科尔也只比他稍逊半筹。”
“这阿德利克或许是个好战士,但人们决不会像畏惧你一般惧怕他。”
“啊,说得没错。”达格摩道。他握角杯的指头上戴满沉重的戒指,金银青铜样样俱全,镶嵌着蓝宝石、红宝石和龙晶。每一枚都付铁钱而来,席恩矢口道。
“如果我手下有您这样的人才,我决不浪费他去干这些烧啊抢的小/L科的工作。这种事怎能让巴隆大王手下最棒的人去……”
达格摩哈哈大笑,扭曲的嘴唇翻出焦黄的牙齿。“也不该给他亲儿子做?”他嘲骂道,“我太了解你了,席恩。我亲眼看着你学会走路,亲手教会你搭箭弯弓。的确是很浪费,我也为你惋惜啊。”
“按照权利,我姐姐的任务本该给我。”他承认,同时不安地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几分暴躁。
“你想太多了,小子,这一切只是因为你父亲大人还不太了解你。自打你的哥哥们尽数逝去,而你被群狼虏走,你姐姐便成了他惟一的慰藉。他不得不学着依靠她,而她也从未让他失望。”
“我也没有!史塔克家知道我的价值。我是黑鱼布兰登麾下的精锐斥候之一,在呓语森林我冲锋在最前线,差这么一点便要和弑君者正面交手。”席恩用手比划出两尺的距离。“然而戴林恩·霍伍德冲到我们之间,随后成了刀下鬼。”
“你告诉我这些做什么?”达格摩问,“正是我把你这辈子第一把剑交到你手中。我知道你不是懦夫。”
“我父亲也知道?”
头发灰白的老战土面露苦色,活像咬到什么难受的食物。“这只是……席恩,那个少狼主是你的朋友,史塔克家把你留了十年。”
“我不是史塔克。”艾德公爵凝视着他。“我是葛雷乔伊,我想成为父亲的传人。如果我不于出几番大事业,证明给别人看看,又怎么做得到呢?”
“你还年轻,战争的机会多的是,满可以立下很多功业。然而这次,我们的任务只是抢掠磐石海岸啊。”
“这任务让伊伦叔叔负责就好。除了豪饮和海婊子,我把剩下的六条船都拨给他。他可以为着他那神灵的欲望随意烧杀淹溺。”
“但任务是交给你的,不是给湿发伊伦。”
“达到抢掠骚扰的目的就行,谁执行有什么区别?牧师想不到我打算的事,更办不了我想请您办的事。我有一个任务,只有裂颚达格摩这样的人方能完成。”
达格摩举起角杯,深吸一口。“告诉我。”
他被打动了,席恩心想,他和我一样对这强盗的勾当没兴趣。“如果说我姐姐能拿下一座城堡,那么我也能。”
“阿莎的人手是我们的四五倍。”
席恩狡黠地笑道:“而我们有四倍于她的机智,五倍于她的勇气。”
“你父亲——”
“——会感谢我,当我把一整个王国拱手献上时。我所计划的行动将让歌手们传唱千年。”
他料到这句话会让达格摩踌躇。一个歌手曾写过一首关于他粉碎的下巴和斧头的歌,老人很爱听。每当喝得酩酊大醉,他便呼喝着高唱古代掠夺者们的歌谣一那些喧吵激烈,歌颂逝去的英雄和蛮荒的勇武的曲谣。他的头发或许已白,牙齿或许松动,但对荣耀的欲念却丝毫未减。
“我在你的计划里将扮演什么角色,小子?”在漫长的沉默之后,裂颚达格摩开口。席恩明白自己赢了。
“要让敌人心中充满恐惧,惟有你的名讳方能办到。你将率领大部人马攻向托沦方城。赫曼·陶哈把手下精锐都带去了南方,而本福德和那些人的儿子也死在了这里。城堡应由本福德的叔叔兰巴德据守,但估计他身边只剩一支小小的卫队。”土,果我能审问本福德,就知道到底有多少了。“一路不用隐藏行踪。喜欢唱什么战歌就唱。我希望他们早早关门据守。”
“这托伦方城坚固么?”
“非常坚固。城墙乃是石砌,三十尺高,四角各有一座方塔,中央还有一座方形凋堡。”
“石墙不能用火烧,我们怎么打?哪怕是对付一座最简陋的城堡,我们的人手也不够。”
“你只管在城外扎营就好,并着手修建投石机和攻城器。”
“这不是古道!你莫非忘了?铁民用剑和斧去当面作战,不靠丢石块。而饿死敌人有何光荣可言?”
“不知道这个的是兰巴德。这老不死看见你们修建攻城塔,便会浑身发凉,四处请求援助。把你的弓箭手管好,叔叔,让那些信鸦飞出去。临冬城的守备是个勇敢的人,但他老了,岁月像迟缓他的躯体一样磨钝了他的智慧。当他听说自己国王麾下的封臣正被可怕的裂颚达格摩围困,一定会召集兵力,前来援救。这是他的职责。罗德利克爵士惟一的信条便是忠于职守。” .“他召集的军队无论如何也大大超过我方。”达格摩说,“而打起仗来这些老骑上比你想像的要狡猾得多,不然他们根本活不到长出灰发。你将把我们拖进一场无去取胜的战斗中,席恩。这个托伦方城是拿不下的。”
席恩笑了,“我的目标不是托伦方城。”
艾莉亚城堡里铿锵作响,一片混乱。人们站在马车上,把一桶桶葡萄酒,一袋袋面粉,以及一捆捆新上羽毛的箭往上搬。铁匠们则忙着将剑修平整,将铠甲上的凹痕打掉,并给战马和载货的骡子上蹄铁。锁甲扔进沙桶,沿着流石庭院凹凸不平的地面滚动,好将它们摩擦干净。威斯手下的女人分到二十件斗篷的缝补任务,还要清洗一百多件。城内,不论贵族还是士兵,都一股脑儿挤进圣堂去祈祷;而在城墙之外,大小帐篷纷纷拆除,侍从们提起水桶,将营火浇灭,土兵们则取出磨石,在上阵之前最后一次仔细磨刀。马匹嘶鸣喘息,领主发号施令,士兵互相咒骂,营妓争吵斗嘴,噪音如同潮汐高涨,达到顶点。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终于要出发了。
亚当·马尔布兰爵士最先离城,比别人早一天动身。他生得英姿飒爽,胯下一匹精神抖擞的红马,红铜色的鬃毛与亚当爵士披肩长发的色调一致,马饰也染成青铜色,纹饰着燃烧之树的家徽,以配合骑手的披风。城里好些女人目送他离开,泣不成声。威斯说他精于骑术与剑术,是泰温公爵麾下最厉害的军官。
希望他一命呜呼,艾莉亚一边看他骑出城门,心里一边想。他的部下在他身后排成两列,鱼贯而出。希望他们统统死掉。他们是去跟罗柏打仗,她知道的。最近,艾莉亚四处走动干活时常听人们谈论,似乎罗柏在西境打了个大胜仗。有人说他烧了兰尼斯港,有人说他只是打算要烧。有人说他夺下凯岩城,处死了所有居民,又有人说他正在围攻金牙城,众说纷纭……但确实有事发生,这点毋庸置疑。
从早到晚,威斯一直派她奔走送信,有时甚至要她离开城堡,去那泥泞而狂乱的营区。我可以逃跑,看着载货马车隆隆驶过身边,她心想,我可以JJ巳上马车躲起来,或者混进营妓里,没人会阻止我。假如没有威斯,她大概就这么做了。可他不止一次地警告他们,谁想从他这儿逃跑,就给谁好看,“我不会揍你,哦,不会,我一根指头都不会碰你。我只把你关起来,然后交给科霍尔人,对,我要把你留给那个喜欢残废人的家伙。他叫瓦格·赫特,等他回来,便会剁掉你的脚。”或许威斯死了,我就能……艾莉亚心想,但现在还不行。他只需看看你,就能嗅出来你在想什么,他总这么说。
然而威斯根本料不到她识字,因此从不费神封信。于是艾莉亚偷看了所有的内容,却找不到有用的东西,全是诸如将这辆车送去谷仓,那辆车送去军械库之类的蠢笨事。曾有一封信是索要赌债,但收信的骑士不识字,她只好把信的内容说了出来,他一听出手便打,却被艾莉亚猫腰躲过,还顺手从他马鞍上抓了一只镶银角杯,拔腿就跑。骑士咆哮着追她,但她身手敏捷,先是从两辆车之间溜过,接着钻过一群弓箭手,跃过一个便池。而他穿着锁甲,根本追不上。当她将角杯交给威斯,他夸奖她,说像她这么聪明的小黄鼠狼值得奖励,“我瞅准一只肥嘟嘟的公鸡,今晚就把它弄来当晚饭。我们分了它,我和你,你会喜欢的。”
不管走到哪里,她都在寻找贾昆·赫加尔,只想赶在她1曾1,R的人全部远离之前,低声告诉他又一个名字。但在一片杂乱无序中,实在找不着这个罗拉斯佣兵。他还欠她两条命,她担心如果他跟别人一样上了战场,就再也没机会兑现了。最后,她鼓起勇气向一个城门守卫打听。“他是洛奇的人,是吗?”那人说,“那他不会走。公爵大人己任命亚摩利爵士为赫伦堡代理城主,他手下那帮人全得留在这儿守城。‘血戏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