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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花-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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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自然,自然。”金常盛哈哈一笑,肥硕的手拍拍李镛,又对江白夜很亲切的道别,“那就这样吧,江老弟,我们的事下次再说。”

    江白夜对金常盛点头道别,又对李镛微微一笑,便径直开车走了,李镛红着眼看他离去,又想到方才金常盛对他的态度,他即便再愚钝,心中也产生了不好的预感。也许今天的事情难成了。
第四十二章 怨恨
    两人一落座,李镛心中着急,立马便开门见山问了出来:

    “总长,我今天来是有件事要找您帮忙,谈事情之前,我想先问问总长,江白夜来找您到底是为的什么事?”

    金常盛涵养极好,听到他这样失礼的话也并没有勃然大怒,只是清咳几声,慢吞吞地说:

    “咳,江老弟来找我,自然是有他的事要谈,这个……别人的事,我也不好随便透露……”

    李镛心中大叫不妙,自知方才失礼,连忙补救说:

    “这个……总长,我心中着急,方才说的话欠妥,您请看在我年轻,不要放在心上吧。总长,以前家父在国内的时候您常过去走动,大家都熟悉,我也算是您的晚辈了,如今家父出国,李家都是我在操持,常有困扰之事,还得请总长从中帮一把。”

    “嘿嘿,那是自然的。”金常盛雷打不动地招牌笑容,“老弟,李总长出国也有一两个月了吧?在国外过得怎么样?听说外面环境好,想来一定过得舒坦极了,否则也不会这么久眷着清福不肯回来啦,嘿嘿……”

    李镛见金常盛的太极打起来便没完没了,只得耐心听完,一待他停住,马上重提旧话:

    “总长,我今天来找你确实为的李家生意上的事,并不是有意探听别人的私密,只是今天和……和江先生遇到的这么巧,说不定还真是为同一件事,所以想问问总长江先生的来意,并没有别的意思。”

    金常盛哧溜喝口茶,小眼睛扫过李镛,笑笑说:

    “是不是一件事,要你说了才知道……李老弟,你此趟来,为的是你们烟馆的事吧?可是今天下午霞飞路上那件案子?”

    李镛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原来江白夜此来果真也是为了此事,他居然这样堂而皇之地来到金公馆谈这件事!这说明什么呢?再联想到金常盛分别对他们两人的态度,李镛登时心乱如麻,不知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看来的确是为了这个事了?”金常盛打量他一眼,摇头笑,“老弟,若真是为了这个事,我提前劝你一句,不必白费功夫了,没用。”

    这话说得不客气,却再清楚不过。李镛如同被人当头浇下一盆冷水,从头凉到脚,半晌过去还有些发懵,终于定下神来,他困难地问了一句:

    “为什么,总长?”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金常盛同情地看眼李镛,“刚才江老弟过来确实也是为这件事,不过他的意思是,请我不要插手你们两个之间的生意之争。”

    李镛一下子僵住,看金常盛的样子,他是怎么回答江白夜的,自己连猜都不用猜。咬牙暗恨了许久,仍有些心存侥幸,他迟疑着问:

    “那么总长你的意思……”

    金常盛低头笑笑,拨弄着手里的茶盖:

    “李老弟,你也是个聪明人,难道一定要听我说出伤感情的话么?”

    果真已经全无希望了。李镛木然半天,仍自不甘,如今也顾不得什么面子不面子的了,于是追问他:

    “总长,为什么?江白夜不过是个后生晚辈,和我一样是生意人,总长为什么要对他这样礼让三分?若是顾忌罗家的势力,我们李家也不比他们差啊。以前家父在的时候,总长和李家走得有多么近,如今家父一走,总长立马变了态度,这让我们这些做晚辈的……”说到后面简直有些口不择言。

    金常盛先是脸色一沉,转眼又换了不咸不淡的笑容,说:

    “老弟,我金某是个趋炎附势之人么?况且我就算趋炎附势,也不必被你们什么罗家江家踩在脚底下。以前我和李总长有交情,那是我们两个老辈人的事,和你们这些后生们没有什么关系,况且如今时过境迁,李总长已经不管事了,你拿他来压人,徒惹笑话而已。”

    “总长,你……”李镛又惊又怒。

    金常盛脸上笑容不变,见李镛失态,便摁他坐下,换了更热络的语气:

    “老弟,刚才的话,我只是在提醒你注意,并不是真的要从此置李总长于不顾,毕竟我和他,也交朋友多年了,算得上兄弟一场……如今,看在李总长的面子上,我劝你不要再闹下去了,否则没有好结果的。”

    “总长,这是我在闹么?江白夜派他的人当街抢我的货,我连说都不能说一声了?”

    “他抢你,你不也抢过他么?不过没有抢成功罢了。”金常盛笑,替李老遗憾他竟然只有这么一个草包儿子,“这种事,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大烟生意,抢土是常见的事,抢不抢得到,全凭个人本事,你若拿他没办法,那我也管不着。要我说,你以后顾好自己的生意,别让罗氏拔了头筹,这才是正经,只要你生意做得好,他就是抢你几百几千箱,那也没什么打紧的。”

    大烟被抢,和土商建立的关系土崩瓦解,这生意还怎么做下去?李镛想要质问,到底还存有几分理智,没有冒失出口,看今天这情况,明摆着江白夜已经和金常盛达成了协议,只是他利用的什么筹码来引得这老狐狸倒戈,却有些费解。

    “总长,既然你也说了明人不说暗话,咱们也不比绕弯子了,我就想问一句,江白夜给了您什么好处?他能给的,我们李家一样能给。”

    金常盛咳了几声,慢条斯理抿口茶,心想,这李镛还真是点不透,非要人说出实情来不可,既这样,也无法,说便说了吧,免得他枉做小人。

    “咳,李老弟,你不要再胡思乱想了……这件事,在其中起作用的并不是我,若我能做主,又何尝不想帮你一把?只不过如今的情况,连我,恐怕也插不上口咯。”

    李镛半晌没有反应过来,突然想到一人,惊叫起来:

    “总长,你是说……他是不是和都统合成一气了?怎么会这样?”

    “怎么不会这样?”金常盛笑笑,“都统也是人,也要寻找同盟者的,刚好他看中的正是江白夜,两方各取所需罢了。”

    “他能给都统什么?军费?大烟?这些我都有啊。”

    金常盛摇摇头,笑说:

    “没你想得这么简单……老弟,看在李总长的面子上,我最后一次提醒你,江白夜和都统,和张强盗那群人,都是有协议的,或者说,有合作关系……到底他们在合作什么,协议的什么,事关重大,恕我不能透漏了……”他说着竟有些感慨,“总之,江白夜这个人,不简单,以你的能力,还是不要和他正面为敌吧,收敛收敛脾气,以后好好做你的生意,这比什么都强。”

    李镛呆立当场,金常盛的话一波波传来,他被打击得快要站立不住。江白夜,江白夜。他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慢慢攥起拳头来,心中暗忖,江白夜,你有本事,你厉害。我抢你的土你不在乎,我来求助也被你把后路堵死,你是成心要让我死……既然你什么都不怕,我就挑一个你心里看重的,看你还在乎不在乎。

    话说百晓送祥发老娘到罗公馆,天已经发黑,公馆里的灯火能照亮整条街,百晓心里惊叹半天,眼见对面出现一名和和气气的管家,便连忙帮祥发娘提着行李从后门进去,一边管家吩咐祥发娘找地方安顿,百晓在厨房外厅等着,满眼都是金尊玉贵的摆设,他愣是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摆。

    也许以前沈小姐就来过这里呢!他心中窃喜,连连在地上踩了几脚,又摸摸旁边的桌子,似乎这样子就能将沈梅卿曾经留下过的气息沾到手上带走。

    在罗公馆等了约摸顿饭功夫,祥发娘将行李都安置好后,千恩万谢地送百晓出去。外面月亮都已经出来,只是被罗家的灯火衬得有些黯淡,百晓跟祥发娘招呼一声,便拉着车出街而去。

    跑到一半,却又慢下来。晚上天气倒好,空气也清爽,百晓低头走着,想起了以前自己第一次见沈小姐,是在丽都门外。当晚他拉沈小姐回去,也是差不多这样的天气,不过当时冷得多,沈小姐的声音也清冷一些,不像她后来在门口对自己说话时那么温柔。

    他情不自禁嘿嘿笑了出来,连自己都不知道在高兴什么。

    一路上各式各样的花园洋房在百晓眼前掠过,他只顾着自己高兴,完全将周围一切都抛到了脑子后面。华格皋路快要到尽头,他突然想起一事来,当即停住脚步,眼睛朝四周搜寻一番,差点高兴得跳起来。

    他想起来自己曾经打听过,江家也在华格皋路。就在他的眼前不远处。

    百晓心里的快活简直抑制不住,他想要大声笑出来,又怕笑出来惊破这一刻梦境般的时光。沈小姐就在眼前呢。他心里对自己说。百晓停下车来靠到一边,他心里生出一个近乎疯狂的念头——若是能够在沈小姐家门外坐一晚上,看着她窗口的灯亮了又暗,就像自己整个夜晚都陪着她一样,就像别人讲戏里面的情景一样——这个念头让百晓感到激动万分。

    于是他按住扑通扑通的心跳,觅个地方放下车,然后在江家后墙外安安稳稳坐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院内楼上的灯光,百晓并不知道这灯光属于不属于沈梅卿,但他心里的快活却并不因此而减少半分。
第四十三章 夜惊
    夜深人静,华格皋路潜伏在黑夜里似要睡去,只有远处路灯依然昏黄,像只眼睛在窥伺着周围的动静。

    百晓在梦里笑了一声,又咋吧咋吧嘴继续把梦做下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间浑身打个激灵,猛地抬起头来,瞪着眼睛往路灯照不到的漆黑处看去。

    真正一团漆黑,只看得见隐隐绰绰几个人影,还有窸窣响动和低低的说话声。百晓悄悄将身子缩回角落里去,想起自己的帽子还在光亮处,赶紧伸出手去捡回来。这些人三更半夜围拢在江家后墙是做什么?百晓自然不会猜他们也是因为恋着沈小姐才过来的。

    看样子这些人真正来者不善。白天霞飞路上才出了事,晚上华格皋路又冒出来这么一起子人,百晓想到罗李两家近日的的恩怨,顿时心跳得厉害。他揉住胸口又往回缩了缩,抬头看江宅楼上的灯光早就熄灭,沈小姐一定睡了。

    黑影里出来一人,对着楼上的窗子看了几眼,待百晓看清他手里的东西时,不由呆住,连按在衣兜上的手也慢慢放下来。这人拿着石头,是想要砸窗户。百晓心里松了一口气,起码他并没有看到有什么刀枪之类的东西。

    顷刻间一声巨响,江宅楼上的窗户被砸,碎玻璃渣滓四处飞溅,室内灯亮,一个女子身影在窗边一闪,又立马消失不见,百晓认出那身影正是沈梅卿,他心中惊呼一声,慌忙颤抖着手去摸自己口袋,还没摸到,却见街上几人都从角落里出来,其中一人手上持枪,对着方才一掠而过的身影胡乱扫射一通,没听见人声,只玻璃脆响和枪声轰隆不绝于耳。

    百晓眼前一片火光,也不知自己该作何反应,只觉手抖得厉害。未几,墙内响起杂乱人声,女子尖叫,又有家丁呼喝声传来,夜袭的几人听得有阵阵脚步声往外跑来,领头一个扯了一声唿哨,便拔脚往别的方向四散跑开,百晓一愣,听到院内人声喧哗,他登时心里一个咯噔反应过来,连忙死命往另一头街上黑处冲去。

    连滚打爬跑了一阵,身后声音渐渐听不到,百晓在隐蔽处停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喘气。江宅附近的喧哗声好像已经没了,刚才那些夜袭的人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切又恢复了平静。

    百晓想到方才的混乱,又记起枪声中一闪而过的沈梅卿的身影,心里又是一阵惶急,也不知她有没有受伤。

    周围这么平静,想来是没有人受伤的,何况……就算受了伤,自己也干着急而已,又不能跑到江家去……百晓心里憋得难受,手一动,又碰到了裤子里面的暗兜,里面有东西硬邦邦咯手。他心里一颤,将兜里东西摸出来,竟是一只浑身乌黑的手枪。

    载客到码头时从草丛里捡的破枪,想来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的,自己每日藏着掖着,只指望着晚上行路时有个依靠,拿它来吓吓人也不错。百晓直愣愣盯着那乌黑枪身,耳边隐约还有方才阵阵枪声。说不定这枪真能用呢。

    他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犹豫半天,又朝四处看看,他慢慢握起枪学着刚才那人的姿势,对准了墙角,手上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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