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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目的达到了,可我却比她难过了千倍万倍,连走路都是僵直的。
怜儿为此请求了我千遍万遍,说嫁给我,说远走高飞,说带她走,放过她。
事实是,我心动了。
可是下一秒我却笑了,我好像从来没有用这种口气跟她说过话,“成亲?”
“我南司要取妻,何必取你这样的?”
“丑女。”
我口吻是阴冷而嘲讽的,那时怜儿惨白的神情和狼狈的模样就那样闯进我的眼里,毕生难忘。
可那一次,慕千怜是真的绝望了。
将怜儿竞拍给色老头的那夜,台下因为她的无礼而一片嘈杂,我站在台后重重纱帐后,吹了许久的骨笛。
那时寒风从大开的门外灌进来,掀起曼曼低垂的纱帐,她苍白而绝望的神色便那样直直的闯入了我专注的视线里,比隔着纱帐的任何时候都清晰,也更绝望。
我心里闪过了一丝妄想,像带她走,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远走高飞。
就好像怜儿被逼无奈时说得话,我们成亲吧。
堂而皇之的在一起,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逢人就说:我们是一对夫妻,她是我的娘子。
而她会幸福的依偎在他的怀里,娇笑着介绍:这是我的夫君。
可是,不可能。
夜晚很冷,我依旧穿着那件她少女时亲手为我修补过的衣裳,面无表情的看着绝望挣扎的她一步一步,走进夜晚无尽的深渊里。
至此,我再也没见过她。
那竟是我和她漫长纠葛一生的了结,至此,黄泉陌路,各不相干。
我现在还清晰的记得她看我的眼神,哀求,痛苦,绝望。
她肯定恨惨了我。
可是无法,我们活该受了折磨,无止尽的痛苦下去。
她死了,就那样悄声无息的离去,在那冰冷的牢狱里,一步一步的走进了事先铺好的黄泉路,我和她,终究是再不得相见。
之后的很多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得,浑浑噩噩恍恍惚惚,却从来没有后悔过。
这一生,本以为就这样过了。
可我看到了殷儿,乖乖小小的,寄养在一个深山的寺庙里,粗茶淡饭,却简单幸福。
“净心叔叔。”
凌云峰的山脚下是一片春花烂漫,几日来一只住在普通农户家中的少年不知何时知道了我下了山,拎着一只热腾腾的叫花鸡等在我回来的路上,津津有味的啃着。
“殷儿。”
我上前拉他,他却一溜烟儿的跑了,小伙子正直壮年,机灵的很。
“你躲什么?”我失笑,殷儿生的挺拔俊美,庆幸的是为人正直,就是调皮的很。
男孩子,确实也该调皮。
眼前递来一碗还有些温热的素斋,少年一手啃着鸡腿,笑的得意洋洋,“净心叔叔吃素哦,别来抢。”
“好。”我接过,然后去拎行囊。
回去的路上,殷儿问个不休,提的最多的便是他心心念念的裘妃姐姐。
虽然已经是陈年旧事,可他也该知晓,以后少走了弯路。
而我总想着,当年的慕千雁,但凡有一点真心的对这个在阴谋中孕育的孩子,也是好的。
我承认我终究是自私了。
“姐姐住在这凌云峰顶?”
“对。”
“我下次能去看她吗?”
“不行。”
“为什么?”
……
花开生两面,人生佛魔间。
第349章 花开花落几时重(番外)
他叫柳长亭,用这个名字,他在古代度过了整整三十余年。
他用两年的时间站稳脚跟,用五年的时间名扬天下,腰缠万贯,游走于各国之间,令人不敢小觑。
柳长亭觉得,穿越这件事对他来说就是个奇怪的笑话,可是他就是活在了这个笑话里,一生生老病死,占了三样。
他倒也没什么牵挂,在现代的时候,他由亲戚抚养,关系不亲,他又是个生性淡薄的人,对他来说哪儿都一样。
可是在他二十出头的时候,遇到了与他相伴一生的人,都说姻缘天注定,也许让他来到这个新的世界就是上天有心的安排,让他变得有血,有肉,有情。
为她哭,为她笑,为她遮风挡雨。
柳长亭从来没想到在女尊这样的国度除了五大三粗的女子外,还会有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身为皇室中人,如此柔弱俏丽已是难得,可贵是那柔软善良,让他不由得多注意了一会儿。
这么多看的一会儿,却是一辈子。
与卿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以他的身份权势,顺理成章的成亲,顺理成章的在一起,顺理成章的白头偕老。
可真的是这样的吗?
他的一生经历了两次的江山变革,两次里,都出现了慕千雁这个名字。不过都与他无关。
第一次,烽火起,江山变,瘟疫横行,民不聊生。
符儿为救一个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人,再也没有醒来过。
他险些被逼疯,笑天意弄人,嘲自己拥有一切却救不了此生挚爱,当真可笑!
苦僧告诉他,他不属于这个时空,所以将拥有无尽的生命。
难道他就活该孤独的度过这一生,不老不死不生不灭?凭什么!
于是他将符儿送进了寒冰棺,保她尸身此生不腐,自己则在苦僧门前跪了整整一个月。
柳长亭知道苦僧是一定有办法的。他虽然看起来衣衫脏乱,双目浑浊,可他是这世上看的最通透的人。
苦僧能知道他来自哪里,那就一定能有办法救符儿。
最后,柳长亭用无尽的生命为代价,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可是茫茫人海,何处寻觅?
算一次天命,少八年之寿。
墨发渐白,容颜却不改,他将一根根白了的发又一点点的染回去,终于等到了符儿醒来的那日。
也许是因果轮回,始于烽火,终于烽火。
可他们却只剩下了一年的光景,朝夕相伴。
管家曾问他,这样做值得吗?
值得,至少用无尽生命换来的这短暂的一年是圆满而幸福的,这一年里,他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用一年,相伴此生,用一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春里百花齐放,夏日郁郁葱葱,秋日瓜果飘香,冬里皑皑白雪。
他们看着对方慢慢老去,慢慢满头银发,慢慢佝偻了背,然后在那时黄昏后,白雪初融,安心的去了。
那是再美满不过的事情,比其他人任何时候的生生世世都要圆满。
可临了,符儿依偎在他的怀里,素手轻轻的为他拢衣,声音带着苍苍的叹息,“夫君,符儿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为你生下一个孩子。”
是了……
可是有了你,比什么都好。
花开花落几时重,君不负卿到白头。
……
人家都说,浙大的伊俊笙是个从政的好材料,他最帅的还是谈笑风声的时候,穿着得体的西装,与那些外校的学生交谈。
玉树临风,沉静若水,却机智敏睿,许多女生都在想,他以后会有一个怎样的女朋友,与他比肩而立。
可是毕业后就再也没有听过关于伊俊笙的任何消息,直到第三次同学聚会。
那天是中秋的前一天,酒店的包厢里,觥筹交错。
十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有些孩子已经上了小学,有些事业有成,再也不是当初初出茅庐的混头小子和毛丫头们了。
不知因为什么吵成了一片,却是欢笑着的。
“我告诉你,你就是嫉妒伊俊笙,比你帅比你有人气成绩比你好做什么都是游刃有余,大家说是不是!”
女子的笑声很爽朗,拉着几个朋友起哄着,总有一些人,在经过了岁月后,依旧保持着原来的肆意和率性。
被女子嘲笑的男人有些无奈的挠了挠头,他这个朋友可真是……
十年不见,本性不改。
嘈杂声中,包厢的房门突然被人从外轻轻推开,一阵微凉的夜风吹来,带起些微的冷意,座席间有几个人转过头来,却再也收不回目光。
那个站在门口的男人,一身清华,简单笔挺的西装勾勒出颀长的身材,向来单薄如水的俊脸上带着些微的笑意。凤眼微微弯着,此刻正似笑非笑的看着包厢内突然停止动作的众人,然后搂着身侧的女子缓缓踱步而来。
外面走廊上的壁灯投下浅浅的阴影,随着男人的动作缓缓投射进来,又随着门的关上消散。
一瞬间,万籁俱寂。
好像时空定格,所有人都停在了原来的姿态上,忘了呼吸,忘了说话,找不回呆滞的神思。
当年传奇校园的人物,优雅淡薄的伊俊笙,消失了整整十年的伊俊笙,回来了。
“抱歉,我来晚了。”他至始至终都是笑着的,清雅却温和,与从前的伊俊笙相比,他多了一份柳长亭的血肉。
因为有一生挚爱相伴,所以打磨了许多淡漠。
“伊俊笙!”
终于有人反应过来,刷的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除了难以置信,更多的是惊喜。
在座的很多人,都以为这一辈子都见不到伊俊笙了。
“看来,似乎没我的位置了。”隽秀的眉有些苦恼的皱起,他垂眸看向躲在自己臂弯里因为不适应现代衣裳而羞的不敢抬头的小女人,心中一片柔软。
他,伊俊笙。又或者是柳长亭,终于得到了上苍的宽悯,重新开始了他的一生。
也许是那代价太大,让老天爷也折腾不起他,让他醒来在了这曾几何时遥远的故土,而他此生挚爱,正微醺的依靠在他的臂弯。
任阳光撒下,一世安好。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