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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042-第2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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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而今、铁蹄满郊畿,风尘锷。
    兵安在,膏锋锷。民安在,填沟壑。
    叹江山如故,千村寥落。
    何日请缨提锐旅,一鞭直渡清河洛。
    却归来、再续汉阳游,骑黄鹤!
    时光冉荏,日月如梭。
    七年之后,赵泽带领十八路兵马与辽国大军在燕云十六州决战,将耶律德华和最后的五千御帐亲军包围在宛平府。辽国百余年的基业,不可一世的武力,耶律氏十数代的赫赫威名,终于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
    那一日风轻云淡,是百年不遇的好天气,赵泽策马立在山坡上,望着被十万宋军围住的宛平城,城内耶律氏的最后一支精锐大军。赵泽举起长剑遥指天边,回头对他的十八位战将说:“诸位,过了今日大家都会名垂青史,好了,愿仁宗陛下的在天之灵保佑你们!”
大结局大结局
    有关《公元1042》的传奇故事就这样平静地结束了。也许书迷们除了惊奇还是惊奇。想了解更多的细节,想知道赵泽后来过得怎么样了,他的第一个孩子赵云儿长得像谁,是母亲上官梅还是他的骠骑大将军老爹。还有高滔滔生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还有郭三妹后来生孩子了吗,还有邓州翠云楼的咏儿呢,当初为赵泽献身的飞燕呢?
    好吧,我的回答是如果大家想对赵泽有更多的了解,请到杭州城外一家小酒馆向老板请教。
    酒馆的招牌上除了一柄宝剑和一面盾牌外什么都没有,酒馆的名字就是本书的题目。
    酒馆的老板是个矮个胖子,长着茄子般又长又圆的鼻子,留着一头酷似猫王的哥特式发型,左侧的脸颊上有颗黑痣。
    如果你真心想知道赵泽以后发生的所有事,就请酒馆老板喝一杯酒吧,然后,他会滔滔不绝地告诉你一切事,包括一家名为纵横的独立电影制片公司想把本书翻拍成一部低成本电影,并在暑假期间的黄金强档首映。
    本来想聘请美籍华人马汀劳伦斯来出演赵泽,为本片增加分量,并营造喜剧氛围,可是马汀说明年他的片约已经排满,不得已,导演决定找王宝强合作,将本书拍成喜剧。
    如果没发生意外的话,本书的作者还会专程从乡下老家骑马赶到拍摄现场站脚助威,并与粉丝合影留念,机会千载难逢切莫错过,五十年后那些合影的照片肯定会在淘宝网上身价倍增,请喜欢收藏古董的书迷留心本书通知。
    “你知道吗,打仗那会我的酒馆生意很好,至少要比现在好一百倍。来这捧场的客人多数是杭州水师的弟兄们,所以那几年我走运了”酒馆老板会这样告诉你,“还有那个时候基本不收税,我的意思是收的很少,因为我认识老王爷赵元俨的公子,小王爷赵翰,他每次乘船去琉球都会带着家仆在我这喝上两杯,然后才启程,所以,大家都知道有小王爷照顾我了,税吏也不敢来了,可是,后来的事,我都不敢想象听说小王爷跟着赵泽大将军去夏威夷了,还听说他们在那搞了个什么海滨浴场,嗨,我这辈子都没听说过什么是海滨浴场,真想去看一看”
    如果你突然打断他的回忆,他的思维会跳到另一件事情上。
    告诉你“祖国统一后,当今的皇上赵顼册封赵泽为一品骠骑大将军,位列三公,同时,将自己的姑姑卫国大长公主下嫁给赵泽,至于具体的内幕,就不得而知了,这都是皇家秘闻,我也只是听赵泽家的管家武二来杭州出差时喝醉酒提起的”
    对了,每次说到这里,酒馆老板都会兴奋地告诉你,“其实赵泽的真实身份是游乐场修理工,不是什么外星人,也没开过星际战舰,他曾经也是个科幻迷,还有,没准几年前,他就住在你家隔壁,挑灯看书,并且还帮你修理过下水道,换过门锁,送过牛奶,但是他的样貌太普通了,你一转身就忘了,所以更会惊讶这样一个人居然穿越去了宋朝,还引起了时空在一段时间内发生错位,幸好后来一切都恢复了正常,不然的话,我们也不会坐在电脑前看这本书了”
    说完,他陷入了沉思,并偷偷看你几眼,直到一个身材火辣范味十足的女人走进来打算喝上一杯,他才会离开你的视线。
    酒馆的老板,是个光棍,他在品味爱好方面一直像个光棍,屋子里根本没有多余的摆设,也没有女人曾经留宿过的痕迹,蛛丝马迹也没有。
    还有他穿衣服时,纽扣总是扣在外面,他一向如此,而在更为重要的**方面,譬如说腰带,他总是喜欢用绳子取而代之。
    在管理自己的房子和理财方面他并无雄心,却打点得相当得体。他的动作很慢,但是他是个了不起的思想家。他在村里以智慧和节俭出名,他对杭州南部的了解胜过了徐霞客。
    星期天的早晨,我的意思是说每个星期天的早晨。
    他都会下楼买一份米粉,卤菜的要加两个鸡蛋,然后用一个大饭盒装上六勺辣椒油、五勺葱花,三勺蒜泥,一勺高汤。
    早餐后,他会把自己关在房里,与世隔绝。
    晚上十点后,他端着一杯兑了少许牛奶的铁观音来到酒馆,放下杯子后,锁上门,检查百叶窗,甚至还看了桌子和凳子底下。确认了屋子里没有第二个人后,打开了锁拉开了一个柜子,拿出一个棕色的盒子,开了盒子的锁之后,拉出一个抽屉,并从抽屉里取出一个厚重的本子,随后郑重其事地把本子放在桌子中间。
    本子是一个好朋友送的,封面已经磨损的很旧了,还沾了一点沙土,因为有一次本子在沙漠里呆过一阵子。
    接下来,酒馆老板坐在扶手椅里,慢慢地带上老花镜,凝视这个本子。片刻后,打开,开始阅读。他有个癖好总是从最后读起,因为知道结局总是一件好事,他乐于看到主人公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上床睡觉前,他都会对自己说:“这份手稿实在太珍贵了,因为里边的奥秘太多了,我记得某个地方隐隐地提过一个宝藏,据我所知,那个宝藏确实存在,我要在死之前找到那个地方,这是我一生永恒的梦想!”
    然后,他沉睡入梦。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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